⑴ 请问中国司法案例网怎么登陆和使用啊听说法官、律师、学生还不一样呢!
有神马不一样,注册了,登录嘛。
⑵ 全国民事案件诉讼查询可以通过汇法风险信息网查询吗
你如果因为网贷问题,逾期未还,收到短信的,都是假的,不需要查询,看看法律规定。是法院直接送到诉讼状、传票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⑶ 全国民事案件诉讼查询
查询步骤如下:
1、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如图:
⑷ 有没有专门看法律案例的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无讼http://www.itslaw.com/
法律案例网
⑸ 有哪些好用的法律案例检索工具例如汇法风险信息网等
具体步骤如下:
(1)搜索风险信息网,点击官方链接进入主站页面;
(2)进入查询界面,分别填写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和执行法院范围;
(3)搜索结果返回界面,主要包括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立案时间、案号和查看详细信息按钮;
(4)进入已经查询到的案件列表就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⑹ 法院案件查询系统
法院案件查询系统是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率先垂范,于2013年7月1日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集中公布了第一批50个生效裁判文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次日,最高法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明确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
2013年11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联通,标志着全国四级法院裁判文书统一发布的技术平台搭建成功。11月28日,最高法发布裁判文书上网司法解释。
(6)中国司法案例网扩展阅读:
裁判文书的公布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渠道:
1、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裁判文书,商请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予以公布。
2、对具有典型意义、有一定指导作用的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定期地在人民法院报、公报上公布。
3、日常的裁判文书可随时在人民法院报网和我院开通的政府网上公布。这是公布裁判文书的一种主要形式。
4、所有公布的裁判文书可装订成册,放在指定部门供各届人士查阅。目前先考虑放在出版社的读者服务部,同时设置一部触摸式电脑将公布的裁判文书输入,供查阅。如当事人需要索取的,可收取成本费。
5、每年将所公布的裁判文书汇集成册,由出版社出版发行。
⑺ 法学家指导案例网和中国指导参考典型案例全库哪个法律案例比较多
中国指导参考典型案例全库里的案例多,并且很有参考价值。
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借鉴判例法应该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并提上日程。需要说明的是,判例不等于判例法。制定法与判例法共同承担调整社会关系的任务,已经成为20世纪以来世界各大法系发展的一大趋势。
而且两高院也发布了一些指导性的案例提供参考。所以判例在未来的法律中会占有一定的地位。
⑻ 手机怎样查询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可以在手机上打开自带的浏览器,输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进入到其官方网站。然后点击案件查询并输入个人的相关身份信息以及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登录进入以后就可以查询对应的案件情况了。具体的以OPPO手机为例,查询方法如下:
1、在手机上点击自带的浏览器进入。
2、进入到网络搜索页面以后输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3、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点击案件查询。
4、在出现的登录界面中输入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5、此时页面跳转登录进入到该网站以后,点击我参与的案件,可以看到相关的案件,点击需要查看的案件进入。
6、在出现的页面中可以看到该被查询案件的收案信息。
7、继续下拉页面可以看到该案件的审理阶段信息。
8、继续下拉页面可以看到该案件当前的结案以及审判阶段信息内容
⑼ 中国法院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
“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执行中”是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9)中国司法案例网扩展阅读: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第十九条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⑽ 有没有专门看法律案例的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无讼http://www.its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