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条件下股民能得到上市公司的分红
买入公布分红议案的上市公司股票,并持有到股票分红登记日之后,就可以得到分红了。有些人是在登记日当天买入股票的。不过除权是按照市值相等的原则,除权日价格是考虑分红后的价格。
B. 中国股票分红与配股的条件
配股的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第四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下列程序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 (一)收到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三)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C. 请问股票获得送股分红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只要你在除权前持有该股,然后在除权日之后抛出,都能有红股。
楼上说的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是行不通的,不可能出现某人在除权日之前抛出还能得到红股的
D. 股民是怎么参与公司分红的
除权与除息报价的具体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
除息报价。除息报价=股息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股息)
除权报价。
a送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率)
b配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配股率)
c送股与配股同时进行时的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
除权除息报价=(股权登记的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场的股价受市场供求本身影响较大,因而除权(息)报价仅作为除权(息)日市场开盘的参考价。
(4)股民股票分红的条件扩展阅读:
如何看待分红对股价的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后要除息、纳税,投资者有时会得不偿失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除权除息是境内外市场普遍存在的一种市场化机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投资者取得了现金红利,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相应减少,在短期内对公司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一种正常的市场反应。
另一方面,公司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对公司股价的影响也非决定性的,股票的价格最终仍取决于公司的质量特别是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除息后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下跌,也可能上涨。
就税收而言,监管部门对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做了优化调整。对持股一年以上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仅为5%,比之前降了一半。
E. 股票分红的时候,对于持有股票有什么条件吗
其实很多的股民对股票分红都存在误解,不仅不支持甚至还反对,究竟是为什么呢?
其实因为上市公司分红后,就会进行除息。公司把一部分利润以现金的方式分为股东,这部分权益需要从公司里减除,比如一家公司股价为30元,每股的分红大概是五毛钱的话,则股价在分红除息时就会变为29.5,股民们虽然账户上收到了现金分红,但是股价除权降低了,股民的总市值加现金是不变的。
而且若股民持股不满一年,分红是需要缴纳红利税的,持股在一个月或者一年内,需缴纳10%的红利税, 持股若不满一个月则需缴纳20%的红利税。那么很多做短线投资的股民,买进来之后,假设股价没有上涨,他的账户上现金加股票市值并没有改变,持有一两天卖出后,分红还要补扣20%的红利税,反而会造成亏钱。所以,很多人反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三、对于习惯做长期的有价值的投资者而言,分红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本身对他们而言就是一种长期投资者,持股都是超过一年的,那么他们分红则不需要缴纳红利税的,而每年持续不断的分红,则可以提高持续的现金流收入,让自己可以继续做价值投资。
所以说,大部分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都存在误解,仅仅是短期交易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实际上市公司分红具有非常重要且长远的意义。上市公司能做到分红则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很强,最重要的是可以做到真正让价值投资者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入。
F. 股票分红有什么条件
首先公司要赢利.比如每股收益达到了正数,如1元\2元等.
然后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就可以分红.
上市公司如果3年内不分红,就不准许他在融资了.
G. 股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分红
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1.基本条件: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规定实施司法救济。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1、缴纳税款;2、弥补亏损;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