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医闹的原因
医闹的原因有以下3点:
1、医学科学发展水平与人们预期希望值的冲突,当医疗结果达不到人们希望的结果时就产生了矛盾,而这种矛盾本可以通过正确法律程序解决,但有些人选择了非法的“医闹”,目的是多捞点钱。
2、社会对“医闹”态度暧昧,包括公安机关、舆论媒体、司法机关都认为患方是弱者、是令人同情的,所以造成舆论偏差,公安机关该打击的未打击,司法机关该法办的未法办,给专业“医闹”分子营造了生存空间。
3、目前医疗纠纷解决路径不畅,确实存在患者遇到医疗问题解决无门的现象,如果医方能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纠纷,就可以协商对话解决问题,关键是有些医疗部门对待患方蛮横,强词夺理,千方百计掩盖事实真相,造成医患信任危机,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患方就可能走向“医闹”。
Ⅱ 中国医闹的根本
制度不合理。医护车送人要钱,医生手术要钱,医生乱开药方,排队挂号好钱,领死人要钱等等
在国外,有几乎全额保险,医疗保险覆盖全民,而且可以报销的病种十分广泛,包括配眼镜、心脏移植等手术,都可以报销。他们的医疗保险分两种,一种是大众型,一种是私人型,也就是穷人与富人的医疗区别。只要凭借医疗卡,很多手术是免费的,前提是你必须保证缴纳足额税金。对于穷人的医疗保险来说,环境比不上富人,但需要昂贵药物的时候,还是可以使用的,如果是中国医生,不是叫你换医院就是不理不睬,没钱是死是活他们不管,只要别死在医院门口就好,这就是对于尊重生命的差别。医生乱开药、开错药是要吊销执照的,甚至会坐牢。而且在医疗过程中的其他费用,例如医护车接送、医生手术等是不需要花钱的,不过请教授执刀例外。国外的医疗费用基本是由国家税收支付的,很少再向人民伸手。
外国是合理收费,中国是乱收费,中国人想赚死人钱,墓地、领尸、捞尸、接送、灵车都要花钱,而且十分昂贵,因此医闹的事情很多。
Ⅲ 医闹的危害
医闹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是影响了医生的职业行为,使医务人员缺少安全感,在心里上形成负担和阴影。二是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三是败坏了社会风气,践踏了道德法律和社会文明。四是严重破坏了医患关系,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医闹加剧了医患关系紧张,导致部分医生选择性进行治疗,对于治疗风险大的病人“敬而远之”。医生见了稍微复杂点的病情,能躲则躲、能避则避,自身安全尚且难保,医学进步从何谈起,患者健康又如何保障?
无论对于医生,还是对于患者,这无疑是双输的结果。因此,长久来看,医闹最终伤害的还是社会,医闹最终会让全社会埋单。
医患双方有了纠纷,应用法律去解决,而不是给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再补上一刀。
Ⅳ 医闹的介绍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 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医闹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新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2006年7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医闹”行为发表评论说,“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Ⅳ 遇到医闹怎么办
既要引导患者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也要让违法者付出成本。正路畅通了,歪路堵上了,才能真正根治医闹
医疗纠纷顽疾,由来已久。病根儿不同,治法也不一样。
就像天津的刘文海,认为自己站着进医院,却要坐轮椅回家,凭什么呀,这属医闹的一部分。
治这种“赖床”,反求诸己,医方从自己做起,不失为正路:首先反思,正常的维权之路通不通?大路不通,人走歪路咱说起来也不硬气。
在国外,医疗事故的处理,通常会走法律、保险等途径。但在中国,患者总认为医院处于强势一方,维权渠道不畅通,维权成本太高,“告不如闹”成了老百姓的普遍心理预期。
一场官司下来,程序繁琐、周期漫长,得到的补偿也许还没有“闹”来得多。“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在繁文缛节和给钱了事之间,后者成为民间的一种常态选择。
从技术解决方案层面讲,可逐步建立权威的医疗调解和仲裁机构。两方博弈时,第三方的介入能给予较为公正的鉴定和判断,消除患者对“医医相护”的担忧,有利于患者维权。
在此前提下,就该想办法杜绝“大闹大得”的行为了。以闹求利,损害的是公共利益。对于这种医闹,应坚决制止。
整治医闹,可从法律制度设计入手,同时兼顾到医学科学局限性、医疗行业高风险性等行业特点,考虑建立医疗风险保险机制:医院给医生购买意外保险,如果出现医疗事故,保险公司根据责任程度对患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为了少付保单,一定会为厘清医患责任不遗余力。医生工作风险合理转嫁,患者也能得到切实补偿,一举两得。
总之,一方面要培养全社会尊重法律,依法维权的氛围,引导患者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坚决打击“大闹大得”的行为,让违法者付出违法成本,正路畅通了,违法之路堵上了,才能真正根治医闹。
Ⅵ 什么是医闹
医闹
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专门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和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人,然后采取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事成后与当事人分红。“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也是谋取不正当经济收益的手段。
Ⅶ 医闹是什么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
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医闹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新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
2006年7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医闹”行为发表评论说,“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