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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委员长

发布时间: 2021-08-15 17:13:52

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由什么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意思分解】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知识点,应掌握:1、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四类人员组成(第1款),委员长会议由三类人组成(第68条第2款)。2、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1)全国人大选举、罢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第3款);(2)前者向后者负责并报告工作(第69条);(3)二者每届任期相同(第66条第1款)。3、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任职资格限制(第4款)与连续任职限制(第66条第2款)。4、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调查委员会与人大常委会的关系(第70、71条)。5、第67条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其地位非常重要:(1)第(一)、(四)项是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都是独有的;(2)第(二)、(三)两项是立法权,请注意其范围;(3)第(六)项、第(七)项和第(八)项是监督权,对后两项内容应予高度重视;(4)第(九)~(十三)项是人事权,注意与第62条相关内容的比较;(5)第(五)项、第(十四)~(二十)项是重大事务决定权,其中第(二十)项比较重要,请比较第89条第(十六)项的内容。【不要混淆】1、全国人大与人大常委会都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但修改宪法权专属于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宪法。2、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补充基本法律和解释法律。3、注意第67条第(十一)与(十二)项之区别。4、第65条第4款禁止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的三类职务是指任何级别的职务,而不仅仅指中央国家机关职务。5、第66条第2款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的人员不包括秘书长和委员。

⑵ 全国人大现任委员长是谁

w吴邦国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安徽肥东人,196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电真空器件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

1960—1967年 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电真空器件专业学习

1967—1976年 上海电子管三厂工人、技术员,技术科副科长、科长

1976—1978年 上海电子管三厂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副厂长、厂党委副书记、厂长

1978—1979年 上海市电子元件工业公司副经理

1979—1981年 上海市电真空器件公司副经理

1981—1983年 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3—1985年 上海市委常委兼市委科技工作党委书记

1985—1991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

1991—1992年 上海市委书记

1992—1994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1994—1995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5—199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1998—1999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大型企业工委书记

1999—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书记

2002—200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书记

2003—200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

2008— 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四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名单】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当选为副委员长。

⑷ 历届人大委员长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3月至今 )
委员长:吴邦国(2003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3月—2003年3月)
委员长:李鹏(1998年3月1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年3月—1998年3月)
委员长:乔石(1993年3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8年4月—1993年3月)
委员长:万里(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3年6月—1988年4月)
委员长:彭真(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78年3月—1983年6月)
委员长:叶剑英(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75年1月—1978年3月)
委员长:朱德(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65年1月—1975年1月)
委员长:朱德(1965年1月3日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
委员长:朱德(1959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4年9月—1959年4月)
委员长:刘少奇(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⑸ 全国人大委员长和政法委书记谁大

行政官员,没有超过人大委员长的。可惜,只有他才是个有名无实的小脚媳妇。

⑹ 现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是谁

现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张德江

⑺ 全国人大委员长怎么选举产生的

由于现在中国党管干部,全国人大委员长产生,基本上可以从每届中央委员会选政治局常委后就可以确定,因为国务院总理人大委员长在常委会排名根据他们的任职经历不是第二就是第三,之后,党中央代表新的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全国人大委员长,副委员长,常务委员名单,主席团通过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并进行公告,全国人大委员长也就产生了。
根据我们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还有就是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都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务院的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然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任命,国务院的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席、审计长、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来提名,然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任命,然后中央军委的副主席由中央军委的主席提名,然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今天举产生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也选举产生国家主席,产生了中央军委主席,在这个基础上面,将由国家主席来提名总理的人选,因为中央军委主席来提名中央军委副主席和中央军委委员的人选,然后再由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会议再来决定任命。关于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我们宪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为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我们之间的关系是这样子。这里有个核心问题就是我们国家是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之下,才是各个国家机构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划分明确的职责,包括国务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有它自己的职责。

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谁

现在是张德江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54年9月~1959年4月)
委员长刘少奇
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59年4月~1965年1月)
委员长 朱德
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65年1月~1975年1月)
委员长 朱德
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75年1月~1978年3月)
委员长 朱德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78年3月~1983年6月)
委员长 叶剑英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3年6月~1988年4月)
委员长 彭真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8年4月~1993年3月)
委员长 万里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年3月~1998年3月)
委员长 乔石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年3月~2003年3月)
委员长 李鹏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年3月~2008年3月)
委员长 吴邦国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8年3月~2013年3月)
委员长 吴邦国[2]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3年3月~ )
委员长 张德江

⑼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管什么的

简言之,负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以下21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⑽ 人大委员长是谁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54年9月~1959年4月)
委员长 刘少 奇


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59年4月~1965年1月)
委员长 朱 德


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65年1月~1975年1月)
委员长 朱 德


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75年1月~1978年3月)
委员长 朱 德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78年3月~1983年6月)
委员长 叶剑英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3年6月~1988年4月)
委员长 彭 真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8年4月~1993年3月)
委员长 万 里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年3月~1998年3月)
委员长 乔 石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年3月~2003年3月)
委员长 李 鹏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年3月~2008年3月)
委员长 吴邦 国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8年3月~2013年3月)
委员长 吴邦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