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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建交

发布时间: 2021-08-13 12:53:45

❶ 中日正式建交是哪一年

中日正式建交是1972年。

1972年9月29日,中日双方签署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实现邦交正常化。

1978年8月12日,双方于北京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双方于日本东京互换批准书,条约正式生效。此后,双方先后于1998年11月和2008年5月发表《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和《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两国持久和平友好大方向,为双方开展互利合作、谋求共同发展以及妥善处理历史、台湾等敏感问题提供了坚实遵循和保障。


(1)中日建交扩展阅读:

2015年5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日本各界3000人访华团同中方共同举行的中日友好交流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2018年5月8日至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赴日出席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正式访问日本。

2018年10月25日至27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分别同其举行会见、会谈。

2018年11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G20)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期间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❷ 中日建交的原因

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2)中日建交扩展阅读:

中日建交的相关情况:

1、在贸易、投资、信息通讯技术、金融、食品及产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商务环境、农林水产业、交通运输及旅游、水、医疗等广泛领域开展互利合作,扩大共同利益。

2、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互访机制,原则上隔年互访,在多边场合频繁举行会晤。加强政府、议会、政党间的交流和战略对话机制,就双边关系和各自内外政策及国际形势加强沟通,努力提高政策透明度。

3、双方确认,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双方重申,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双方确信,坚持和平发展的中国和日本将给亚洲和世界带来巨大机遇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