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山西纪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报道网中国
Ⅱ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
期刊名录查询----详细信息
期刊名称 新教育
期刊CN号 46-1069/G4
主管单位 海南师范学院
主办单位 海南师范学院
文种
发行范围 公开
出版状态
是国家正规期刊,我刚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到的。
Ⅲ 文化部 新闻出版总署 广播广电总局 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文化交流工作,拟定对外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指导驻外使(领)馆文化机构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文化机构的工作。
(九)按照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文物局。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
(一) 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制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
(三) 审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的类似机构。
(四) 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
(五) 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六) 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 拟定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八) 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九) 负责全国印刷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的监督管理。
(十) 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十一) 管理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代表国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组织参加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和国内履约活动。
(十二) 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贸易;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十三) 负责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四) 编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十五) 编制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评奖和表彰活动。
(十六)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广电总局的介绍:广电总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原为广电部。主要职能是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广播电视媒体。广电总局由中宣部和国务院领导。
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能有: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宣部是什么关系呀是上下级关系吗谁管谁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的直属机构。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介绍
(一)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
(七)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拟订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国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负责国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宣部代表中央指导新闻出版总署开展工作。新闻出版总署服从和服务于中央大局。
Ⅳ 新闻出版总署责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出版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职责中有如下的条款同互联网出版工作有关;一是审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的类似机构。二是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三是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四是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五是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条款中涉及互联网的基本内容就是这些。仅供参考。
Ⅵ 新闻出版总署的记者证怎么考取
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方为有效。
所以是新闻机构的从业人员就可以申请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正规新闻单位,并且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必须取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采编人员上岗资格证,新闻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然后由你单位通过加密终端向总署提交电子申请,并同时由你单位通过所在地新闻出版局向省新闻出版局递交书面材料两份。
通过总署和国家局审核通过之后,才能由省局向你单位发放一张未激活的记者证。在你单位加密终端通过总署激活之后,你才算领到了一张记者证。
Ⅶ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
大学学报
《成都医学院学报》 《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 《海南医学院学报》 ……
《航空航天医药杂志》 《中华现代临床医学杂志》 《中华临床医学杂志》……
基础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
《四川生理科学杂志》 《细胞学杂志》 《分析化学》 ……
医药科学综合
《中国社区医师》 《中华医学研究杂志》 《黑龙江医药》 ……
外科学
《局解手术学杂志》 《中国矫形外科杂志》 《现代泌尿外科杂志》……
内科学
《心脑血管病防治》 《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 《高血压》……
护理学与医疗保健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 《全科护理》 《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
中国医学
《内蒙古中医药》 《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时珍国医国药》……
中西医结合
《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 《中西医结合学报》 《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
妇产科学与儿科学
《中国生育健康杂志》 《中国中西医结合儿科学》 《中华现代儿科学杂志》 ……
医院管理与预防医学、卫生学
《中国公共卫生》 《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中国学校卫生》……
肿瘤学
《中国肺癌杂志》 《肿瘤防治研究》 《肿瘤学杂志》……
影像学与特种医学
《上海医学影像》 《中华现代影像学杂志》 《西南军医》 ……
药学
《数理医药学杂志》 《儿科药学杂志》 《中国抗生素杂志》 ……
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 《临床神经病学杂志》 《中国微侵袭神经外科杂志》 ……
五官科学
《华西口腔医学杂志》 《中华现代眼耳鼻喉科杂志》 《山东大学耳鼻喉眼学报》……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性传输感染医学期刊》 《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 《皮肤病在线杂志》 ……
推荐与其他
《科学公立图书馆医学》……
Ⅷ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到的是不是正规期刊怎么判断期刊的正
一、看刊号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
看刊物有没有国内统一刊号(CN刊号)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刊号),两者都有才是正规期刊.如果只有ISSN号,没有CN号,即可认定其为非法出版物.
国内统一刊号的格式为:CNXX(2位数字)-XXXX(4位数字)/X(大写英文字母)例:CN11-5640/N。
国际标准刊号的格式为:ISSNXXXX(4位数字)-XXXX(4位数字或3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例:ISSN1673-9795;ISSN1674-098X
二、查询刊号真伪
登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查证其刊号是否已登记,查询方法如下: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主页右侧下方有新闻机构查询栏,媒体名称输入要查询期刊刊名,媒体类别选择:期刊。点搜索即可。如是正规期刊则可以显示其国内统一刊号(CN刊号),显示不出国内统一刊号(CN刊号)则为非法出版物。
三、邮发代号
问询该刊物是否有邮发代号,正规期刊可以通过邮局按邮发代号订阅.非法期刊一般不在邮局发行,也没有邮发代号。邮发代号的格式为XX(1或2位数字)-XXX(3位数字).
四、区分增刊,专刊与杂志正刊的差别.
从刊名可以判断,正刊的刊名只有一个,并且这个刊名按“查询刊号真伪”的方法可以查询到其国内统一刊号。增,专刊是个别杂志社为了提高自身经济效益,而出的增刊,专刊。属于非法出版物。其刊名多为《XX》杂志"教研版"或"学术版"或"理论版"等或《XX-XX》杂志或《XX•XX》,这种某杂志某版或刊名带破折号或刊名带点的均为增刊或专刊.按“查询刊号真伪”的方法查询不到期国内统一刊号。
以上几点为本人工作经验总结所得,以上四点互相验证,既可鉴别期刊的真伪。以其能够为广大的教育工作者,研究生,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等需要晋升职称或需要发表论文的研究生有所帮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Ⅸ 新闻出版署制定的稿酬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闻出版署合同样本
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
(国家版权局1999年3月 修订)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品署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汉文、×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 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四)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 泄露国家机密;
(六)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例要求: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 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 %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 % 交付对方。
第九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样。甲方应在 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 %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十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 % 。
或
(二)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三)版税: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印数。#
第十二条 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或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向甲方交稿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
或
以版税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 %( 元)。*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 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 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 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 日内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账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 % 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 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乙方应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 元;如有遗失,赔偿 元。
第十九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并以 折价售予甲方图书 册。每次再版向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
第二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 %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电子版的,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第二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行使 (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 使用上述作品的权利,其使用所得报酬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 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带 * 的为选择性内容。
注2:第七条的(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 %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这一段一般指出版社组织或约作者撰写的专有文稿,如不出版也要付酬和赔偿。
注3:第十一条的按版税付酬,现在很多出版社出版文艺类书多采取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实际销售数。
(其实这样做也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造成的,出版社现在出文艺类书多按版税付酬,而签约时作者一般又希望出版社能多印,即可多挣版税银子又可把自己的书铺满全国各个角落,当然这也是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信心。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并不如人意,多印的书销不出去,被书店退回来积压在出版社的库房,造成出版社不小的损失,所以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当的原则,按实际销售的数量付作者版税。在这一方式上,还要请作者多体谅一下出版社的难处。)
注4:第十二条当版税按印数付酬改成按实际销售数付酬后,版税付酬时间被改成每半年付一次。
(另: 此合同为新闻出版署制定的合同样本,各出版社具体操作时,往往根据不同内容的书稿做不同的删减戓增加。)
Ⅹ 新闻出版总署分几司
总署分以下几个部门:办公厅,财务司、法规司、综合业务司、出版产业发展司、新闻报刊司、出版管理司、印刷发行管理司、科技与技术出版司,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版权管理司、对外交流与管理司、人事司、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