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验收需要几个步骤
三个步骤:备齐资料,申请验收,验收达标。
1、所需资料
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提供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电气检测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
2、提供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
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限于含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
提供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限于装饰装修工程);
经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记录;
本单位或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方案、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
3、验收程序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工程的验收条件
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和规范施工。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施工详图、系统图、设计说明及设备随机文件,并应严格按照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和变更增减的工作量,具备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3、单位工程或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
4、施工安装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取得检测资料。
5、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和验收记录)、实际变更文字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
6、建设单位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
2. 消防验收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验收内容有哪些?
A: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审查资料包括: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以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
3、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1、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2、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3、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4、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5、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有哪些?
A:
1、总平面布局方面有防火间距不足、救援操作场地尺寸不足、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进深大于4米的障碍物等。
2、消防供水及供电方面有未设置两路消防供水、未开通正式用电、变电所内未设置灭火系统等。
3、消防设施及消防产品方面有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与产品名录不符或者无国家强制性认证,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或消防产品与无法满足设计需要,屋顶测试消火栓试压无法启泵或压力不足,机械排烟口风压不足等。
4、建筑防火方面有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人密场所房间疏散门宽度不足0.9米等。
3. 消防验收内容有哪些,消防验收内容有哪些知识
消防工程验收主要内容及验收控制要点有哪些?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内部装修,建筑灭火器配置等。
消防工程验收是在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通过整个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的调试和观感质量检查,将质量合格的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的验收过程
消防工程验收分解为事前(施工价格和施工过程)、事中(过程控制及过程检验)、事后(分项调试、综合调试及内检、外检和验收等)三大步骤。对此每步骤再从专业特点分解为若干工序。针对以上分解和组合,将采用全程消防工程计算机和辅助设计及管理,明确其验收合格的措施及要求。
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竣工图;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各种试验记录;调试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含设备基础)的构造型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
其中消防喷淋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试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4. 消防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验收重点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的消防问题,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5. 消防验收主要是验收什么
重点检查逃生通道,各系统设备的联通和单项使用功能。消火栓试射,水泵接合器灌水。现场各手报是否正常。就是按下手报,各系统是否联动正常。抽检正压送风、排烟的风压风量。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的功能情况。还要对着上报的产品资料来现场检测个消防产品材料的质量、标识。对于消防检测报告上的问题,重点检查。
拓展资料: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网络——消防验收
6. 关于消防验收
这个不行的,报审可以一块,但是资料必须是按照独立的建筑做,出具验收证明的也是以独立的建筑出具的备案证明和验收证明,不能合并只要一份资料,可以合并的知识申请表、监理单位资质、施工单位资质等,其他的不能合并申报
7.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需要哪些手续
简单,先去消防检测公司办理消防检测。拿到了检测报告后,去消防支队递交消防验收申请表。他们会安排时间对你项目进行消防验收。
8. 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一、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1、依据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后附消防局审批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报警产品合格证书等提前一周上报协会,并与消防协会签订检测协议书交付检测定金。
2、报警、喷淋、消火栓、排烟、强电等图纸准备到位(备查)。
3、消防报警控制主机所控制的所有设备必须显示正常,按要求检测前稳定工作一周;感烟、感温、气体报警及手报、消防栓按钮等报警正常,编号准确,电话通话正常。
4、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及送风机除消防自动控制能联动外,应在消防控制室有手动控制功能,能用220V电源启、停,电源信号显示;
5、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必须注满水,管路阀门开通;
6、消火栓、喷淋系统注满水,压力保持正常;末端放水、信号阀显示、消防泵、配电柜、箱编号挂牌;
7、消防箱内水带、水枪、接口必须齐全,顶层试验消火栓达到设计压力(准备好水带、水枪做试验用,其他水带、水枪可集中存放于库内备查);
8、消防管道、喷淋管道标志显示明显(做色环);
9、室外水泵接合器安装到位,标志明显,距地面不大于40公分;
10、电梯、风机、防火卷帘必须通电,工作正常,联动全额抽检,电梯必须具备归底功能;
11、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安装正确无损到位,通电工作正常;
12、因在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的同时还需做消防电气检测,因此所有强电配电室配电箱、柜、盒、开关等必须全部安装完毕,通电工作;
13、气体灭火装置严格按图纸施工、运作正常。
二、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除以上内容完成取得“消防检测报告”和“电气消防检测报告”后,必须保证所检测的设备正常工作,另外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填写防火技术档案及验收申请报表,附消防检测报告、电器检测报告、山东省消防产品抽检合格报告,提前报消防局申请验收。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抽检报告”消防局现场抽检(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消火栓箱、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报警线、喷淋头、卡箍件、装修、防火材料等);
4、场区内消防通道开通;
5、室外消火栓有水;
6、各处的防火门有合格证,有闭门器;
7、各处疏散指示安装就位,布置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