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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才

发布时间: 2021-08-06 05:57:50

Ⅰ 黑龙江省人才市场的电话

黑龙江省人才市场
哈尔滨市长江路。公交车:7、27、71、72、74、82、86、112、204、205路省人才市场有站
0451-82609051 82805262

Ⅱ 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档案和户口挂靠事项。

1、严格来说,户口是不存在“挂靠”的说法,档案才真正是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所谓的“户口挂靠”就是将户口放在人才服务中心,就是集体户口,比如广州就放在南方人才市场档案挂靠中心。
2、户口挂靠的情形:
一、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二、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三、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3、户口挂靠的条件:
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二、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三、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4、需要材料:
一、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2)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3)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4)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5)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二、经批准同意接收、引进的招调人员、毕业生、各类人才,申请在亲友家中挂靠的,落户前应当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2)人事劳动部门的招调通知(或接收介绍信);(3)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4)本人及被挂靠人的户籍证明;(5)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6)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三、户口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集体户内的,凭人才中心等中介机构的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Ⅲ 黑龙江省人才档案去哪儿查

我怎么一查询就显示错误呢?求指导。

Ⅳ 把档案放在黑龙江省人才还是放哈尔滨市人才好

哈尔滨的人才市场 档案240/年 户口好像是120/年 档案和组织关系好像是一起的。需要派遣证(本科生是蓝色的报到证,研究生是粉色的报到证)、档案和钱,一般是一年一交。办理之后会给你一份委托合同书和收费票据。
如果你将来进的是国企,现在放哪里都一样,如果是私企,你想去哪里就业就放到哪里,因为保险是随着档案走的,而且私企同样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你的档案如果不在工作地,转正之后还会把档案签到你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这样方便公司给你帮保险和记工龄。

Ⅳ 黑龙江省人才市场档案调出

放那就不会丢 档案提走需要有你单位的接收函 如果单位没有保管档案的能力 想要放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的话 需要当地人才的接收函 拿着接收函 身份证 就可以办理 至于缴费 没关系的 提档案的时候欠多少补多少就行
至于您问的 户口所在地地址 还是先将档案的问题处理好再填写的好 省的以后麻烦 也可以打电话问问你放档案的地方

Ⅵ 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在哪

你说的是省人才还是市人才?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道里区地段街10号,和附近好像有2路和14路,21路,74路等等。坐车好像不能到门口,得有一段路,当时我去的时候是坐车坐到了儿童电影院走过去的,不远,就是不太好找。
黑龙江省人才中心,在龙塔附近,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里面,附近公交车有112路,205路,71,72路。稍微远点的有74路。

Ⅶ 黑龙江省省人才的咨询电话是多少号

服务热线:0451-8261001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党支部名称:中共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委员会

邮政编码:150090

网址:http://60.219.211.89:81

(7)黑龙江省人才扩展阅读:

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原名黑龙江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自1984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宗旨。

服务于人才强省和就业优先战略,大力为省非公经济企业和社会各类人才提供人事代理、流动党员管理、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招聘、人才测评等公益性服务。

为促进省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和充分信赖。

办理业务: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3、依据档案记载出具流动人员相关证明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

6、人才引进落户

7、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

8、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

9、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

1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

11、退休业务代办(个人缴纳社保)

12、病退代办(个人缴纳养老保险)

13、退休业务(单位缴纳社保)

14、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

15、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省人才服务局——联系我们

Ⅷ 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的户口和档案地址分别是什么就是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的那个,研究生考试报名要填写

你这个是户口和档案都放在人才了,对不?我在网上查询的黑龙江人才的地址可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98号电话:(0451)82609001至于长江路130号,可是写的中国龙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哦电话是0451-82610011.我觉得最好确定一下这个地址。我的档案是放在了市人才,也就是地段街8号
1.户口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就是你要咨询的了,户口和档案放的详细地址,鸿翔路98或者长江路130
3.档案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4.单位名称: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
5.单位地址:鸿翔路98或者长江路130
6.单位邮编:可以用哈尔滨统一150001,可以打电话的时候咨询一下

最后希望能帮到你,也希望你考试取得顺利哦
呵呵

Ⅸ 黑龙江省人才能否凭职称

一、 申报条件
根据黑人字〔1994〕8号文件规定,凡档案在省人才中心保管期限满一年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1、中专毕业生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生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两年专业技术工作,可确定助理
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申报材料(个人提交材料只需提供前两项即可)
1、《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或《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教师系列评审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证及复印件
4、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
5、在人才中心存档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存档人员合同书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在龙育公司存档人员需持龙育公司出具的评定初级职称介绍信;
三、注意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由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由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以其他形式后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填写;
2、会计、经济、审计、卫生、出版、翻译及计算机专业不参加评审;
3、参加高校教师专业评定的人员,需取得学士学位后一年见习期满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参加评审;
4、参加科学研究专业评定的人员,需取得学士学位后一年见习期满方可参加评审;
5、在龙育公司办理就业代理的人员不参加初级职称评审;
6、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审批表中专业岗位与拟定职称的内容,该内容将做为今后拟评定职称专业的依据;
7、今年参加初级职称评定并通过的人员,人才中心将评审人员提交的《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或《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存档,不再发放初级职称证书。
四、填写样表:
附件(一)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样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样表)
五、表格下载:
附件(一)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
(三)《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
六、其它事项
办理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其他详情:请查询龙江人才网www.rc.com.cn

Ⅹ 黑龙江省人才市场

亲测,我是2016年6月份去的,现在时间安排(电子屏上显示的,不是我胡说的):
周一到周五,每天的上午8点30到11点30上班;下午1点30到4点30上班。但是别赶人快下班才去,有可能人交班或者怎样的,不方便给你办理业务。
周六日休息,就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