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10·11北京喜隆多购物广场大火的案件开庭审理
据媒体报道,14日上午9点半,石景山法院第一法庭内座无虚席。除了5位公诉人员和5名被告人的7位辩护律师出庭参与庭审外,旁听席上也坐满了人。审判长宣布开庭后,5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
这5名被告人分别是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杨庄餐厅总经理李晓燕、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杨庄餐厅生产运营经理陈衍杰、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齐新、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夜值经理陶张明以及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消防中控员刘波。其中,年龄最小的陈衍杰仅25岁。5名被告人均被指控犯重大责任事故罪,除刘波外,另外四人均于今年1月份被取保候审。
② 列举十条火灾的例子
1 广西融安一宾馆因乱扔烟头引起火灾
1月16日下午,融安一宾馆店主的儿子吸烟后乱扔烟头,不慎引燃一客房,幸而被服务员及时发现,马上通知店主家人及消防队奋力扑救,方未酿成更大惨祸。当天下午4时40分,大队值班室接到电话报警,称位于融安县城河东繁华地段中心宾馆四楼客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大队迅速出动2台消防车及12名官兵赶赴火灾现场。到场时,宾馆四楼疏散走道已浓烟弥漫。大队指挥员通过火情侦察,起火部位是位于走道中部413房间,客人均已安全离开,没有被困人员。仅十多分钟,大火就被扑灭,但是房内的彩电、空调、音响等物品全部被毁。
2 1998年5月5日 17时48分,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发生火灾。大火烧毁家具城23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及348个厂家的展销家具,直接经济损失20877710元。火灾原因为电铃线圈过热引燃线圈外部的牛皮纸、塑料布及后盖、底座后,落在下部的沙发上蔓延成灾。
3 1998年10月27日 19时28分,北京居然之家家居广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000平方米,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这起火灾是因为北京黎航装饰公司负责人张某在明知河南来京务工人员梁某、马某没有电(气)焊工本的情况下,还强令梁某违章冒险进行电焊施工,导致焊接过程中炽热的熔珠引燃周围的布料,造成严重的后果。
4 1999年2月12日 6时47分,北京市通州区会友轩酒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平方米,死亡3人。火灾系饭店走道东部排风扇电源短路打火引燃堆放在此的可燃物所致,死亡的3人均是由于缺乏基本的自救逃生知识,系一氧化碳中毒。
5 1999年6月25日 22时许,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烧毁电视机7台,计算机、冰箱各2台,录像机1台,家庭影院1套及衣物、日用品等,直接财产损失115920元。经查:河南平舆县建筑公司张勇在为宿舍楼做防水时,因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致使汽油喷灯烤燃木质房顶起火致灾。
6 1999年12月7日 13时14分,丰台区永外海户屯199号北京市苗岭大酒店南配楼二层东侧“温州洗浴中心”发生重大火灾,过火面积15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5307元,洗浴中心的7名工作人员(四男三女,均为外地来京人员)在火灾中丧生。火灾原因是:该洗浴中心勤杂工张海中在使用电动吸尘器进行保洁时,因吸尘器被杂物阻塞,在用手清除无效的情况下便在杂物桶处用打火机点火烧,引燃旁边的窗帘。
7 2000年7月23日 17时44分,宣武区南菜园65号宣武菜蔬冷库发生火灾。火灾原因是:河北保定6名来京施工人员在拆除冷库内设备时,违章使用电焊引着可燃物,因自救不利,火势迅速蔓延致灾。火灾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过火面积1000平方米。
8 2000年10月26日 9时45分,北京协和医院北楼工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00平方米,烧毁保温喷图机1台、被子6套及保温材料,直接财产损失5000元,火灾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火灾原因是:焊工在焊接暖气管支架时,没有按操作规定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电焊火花落到地下一层保温材料(聚氨酯可燃物)上引发火灾。
9 2001年1月8日 19时10分,朝阳区高碑店二队双龙苑家具厂油漆车间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经查:张吉友(男22岁,安徽人)和戴小林(男26岁,四川人)在给收来的家具加工时违章使用酒精,遇明火发生爆燃。烧毁家具等物品,张某被烧死,戴某被烧成重伤,直接财产损失1000元。
10 2001年1月17日 3时10分,石景山区八宝山沙石厂南北京思露德公司1号库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0平方米,烧毁电暖器、消毒柜、电磁炉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130000元。经查:因电暖器长时间通电短路引着可燃物蔓延致灾。
2001年3月1日 15时40分,大兴县长子营镇河津营村光大福利化工厂发生火灾。经查:该化工厂职工姚风义(男 30岁)违章操作,使反应釜内的可燃气体沸溢遇明火发生爆炸,姚某被烧死,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00元。
2001年3月11日 14时43分,丰台区正阳小区北里6号楼王某家发生火灾。烧毁空调、电脑、冰箱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77291元。经查:火灾原因是王某(男 38岁)在做饭时因油锅起火处理不当将客厅沙发引燃蔓延致灾,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
2001年4月12日 6时55分,海淀区建设部大院测绘楼宿舍王某家发生火灾,19户受灾,烧毁冰箱、音响、电视机、家具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154000元,并烧伤3人。火灾原因为:外地民工赵某在给王某家厨房装修刷漆时,使用打火机烧粘在油漆刷子的塑料袋,因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燃起火致灾。
2001年6月2日 11时05分,西城区阜内大街188号绿缘酒楼发生火灾。餐厅屋顶完全塌落,其余房间均遭到不同程度毁坏,7户受灾,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3765元。火灾原因是:该酒楼员工胡维生使用液化石油气罐时违章操作,在不关总开关的情况下,直接拧下气罐减压阀,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引起爆燃。
2001年6月18日 14时22分,平谷县城关镇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库房发生火灾。烧毁面积4000平方米及库房内存放的成品及原料,直接财产损失171308元。火灾原因是:电工张继军违章在库房墙壁电焊作业,电焊火花溅到泡沫保温层上引发火灾。
2001年7月29日 上午9时19分,丰台区水口子村33号的章丘大厦附属配楼一房间(正在施工装修)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3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火灾原因是隋园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的施工人员为房间做防水施工时,因违反操作规定使用防火涂料发生爆燃。
2001年11月22日 门头沟区滨河德露苑小区12号楼5单元102室厨房发生爆燃,波及12户,过火面积15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2人烧伤,直接财产损失996658元。火灾原因系厨房液化石油气泄漏遇电火花引起爆燃。
2001年12月28日 凌晨2时23分,宣武区红莲南里甲16号(红莲天陶农副产品市场服装厅)发生火灾,该服装厅值班室南侧的14个摊位及其内部物品烧毁,损失89375元。火灾原因:电缆线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
2002年1月5日 14时许,丰台区南苑乡大红门东后街69号大红门村村民孙宝恩(男,77岁)家院内出租房屋(可燃材料简易房)发生重大火灾。过火面积100平方米,烧毁民房4间及缝纫机、服装、生活用品等,直接财产损失5万余元,5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死亡。火灾原因是用火不慎引燃蜂窝煤炉旁可燃物所致。
2002年1月7日 11时35分,朝阳区太阳宫乡麦子店西路9号牧马人酒吧发生重大火灾。过火面积1000平方米(牧马人酒吧750平方米、莱泰花卉市场250平方米),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69万余元。火灾原因:凉菜间的液化石油气泄漏遇电火花爆燃起火。
③ 北京喜隆多大火赔偿责任结果出来了吗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2013年10月11日,石景山区喜隆多购物广场发生大火,后经调查起火原因为麦当劳公司内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此后有351个喜隆多购物广场的小商户获得了赔偿,如今火灾已经过去4年多,事故责任方的麦当劳公司、喜隆多公司和农工商公司发生纠纷,三责任方对此前法院确定的民事赔偿比例未达成一致。
11月20日上午,这一案件的二审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法院当日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麦当劳公司、喜隆多公司、农工商公司分别承担45%、45%和10%的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大火烧了8个多小时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的一个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导致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大火持续了8个多小时,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万元,灭火过程中2名消防警官牺牲。
事故发生后,为妥善解决小商户的赔偿工作,麦当劳公司先行垫付各种费用。
据了解,火灾事故发生后,石景山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方式共处理351起喜隆多购物广场的小商户起诉麦当劳公司、喜隆多公司、农工商公司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其中确定三方共同担责的有298件,共计赔偿金额为1464万余元,而这部分钱为麦当劳公司先行垫付,还有51件为麦当劳公司和喜隆多公司共同承担的责任,麦当劳公司也已经垫付了赔偿金473万余元,还有2件为麦当劳公司和喜隆多公司共同承担的责任,农工商公司自己承担的责任,其中麦当劳公司和喜隆多公司各支付了26万余元,此外还有诉讼费、评估费等等,麦当劳公司一共先行垫付了2187万元。
火灾发生四年后再追偿
先行垫付钱后,在火灾发生后的四年后,麦当劳公司将喜隆多公司和将购物中心的经营者喜隆多公司、所有权人农工商公司、租赁方北京日东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日东升公司)诉至石景山法院。
麦当劳公司认为以上三方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均有一定责任,应该对麦当劳公司垫付的赔偿款、评估费、诉讼费等款项,共计2187多万元承担责任。
石景山法院结合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以及部分生效裁判文书,认定麦当劳公司、喜隆多公司各承担45%的责任,农工商公司承担10%的责任。因《通报》并未认定日东升公司对火灾事故负有责任,故麦当劳公司对其的追偿,法院未予支持。
2017年8月17日,石景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喜隆多公司和农工商公司分别支付麦当劳公司990多万元,161多万元。
一审宣判后,喜隆多公司和农工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现场:上诉人称不应该根据《通报》定责任
11月20日上午9点半,二审案件在一中院开庭。据悉,该起重大火灾事故民事赔偿之后的追偿,属于这起大火引发的系列诉讼的尾声,也是这次火灾引发的系列诉讼中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喜隆多公司、农工商公司提出上诉,认为事故赔偿责任比例划分不合理,且不应依据《通报》作为本案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麦当劳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法庭上喜隆多公司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不论是消防还是安监部门,认定火灾的直接原因是麦当劳餐厅内蓄电池发生电气故障所致,在火灾初期和火灾蔓延扩大过程中,麦当劳相关人员的处置,以及其自行设置的灯箱、广告牌,都与火灾事故有着直接关系。
另外,喜隆多公司认为,“对于这场大火,喜隆多公司仅有间接和次要责任,承当45%的责任太重,麦当劳公司负主要责任。”
农工商公司认为,自己并不负任何责任,“我方是产权人,购物中心的消防安全应该由实际的租赁方、经营者具体负责,行政机关做出的《通报》不应作为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
被上诉人麦当劳和日东升公司认为一审判决正确,请求法院维持原判。
法庭辩论后,审判长询问上述四方是否同意调解,四方皆同意,然后在随后的调解时,四方分歧太大,不能达成一致,法官宣布不再调解。
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在休庭十五分钟后,上午11点,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认为,喜隆多公司和农工商公司提出一审判决对责任人的责任划分不妥当, 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对责任的认定并无不当,即麦当劳公司和喜隆多公司各承担45%的责任,农工商公司承担10%的责任,应予维持。
此外,对于喜隆多公司和农工商公司提出一审程序有问题,他们提出的反诉法院即未予认定,也未予驳回。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时喜隆多公司和农工商公司提出的反诉涉及利息等等,与本案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不属于受理范围,因此一审法院不存在程序问题。
综上,喜隆多公司和农工商公司上诉请求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④ 北京大雨石景山死了两个人的那次是什么时候
2011年6月23日,北京入汛以来最大降雨,城区部分路段出现拥堵,首都机场全部航班取消。
在苹果园南路苹果园办事处东50米左右,一辆汽车因路面积水熄火,两名推车的青年男子不慎掉进排水井被冲走。至今天凌晨3点多,这两名男子仍未被找到。好吧,水没排空,人先给冲走了
6月25日消息:今天上午9时30分,经过消防、市政和蓝天救援队的数十名搜救人员的拉网式排查,在排水井主管线出口处沉沙区的淤泥中,搜救人员发现了一名坠井男子的尸体。至此,两名坠井男子全部被找到。此前,昨天下午3时,在距离事发点3公里的雨水管道中,另一名男子的尸体已经被发现。
前天下午5时,在苹果园南路苹果园街道办事处东50米处,两名来自河北南皮的年轻男子试图将一辆熄火的轿车推离积水。可是,由于瞬时雨量过大导致井盖发生反涌,两名男子落入了水流湍急的排水井中。事发后,消防、市政和蓝天救援队的数十名搜救人员,在雨水管线内部和出口处的沉沙池中连续搜寻40多个小时。
⑤ 2013年石景山那会哪个商场着火了
北京石景山苹果园喜隆多商场发生火灾,据称大火至少从凌晨2时开始燃烧。记者五时许到现场时只有商场西侧冒浓烟,六时十分左右,中间开始出现明火,随后向东侧蔓延。消防人员将商场中央的玻璃幕墙击碎,试图扩大施救范围。 北京消防的消息:11日02点59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石景山苹果园东口喜隆多商场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相继调派15个中队,49辆消防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无人员伤亡。
⑥ 10·11北京喜隆多购物广场大火的救援经过
火灾发生后,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市政府秘书长李伟及公安部消防局、市公安局和石景山区等相关领导先后赶到现场,指挥灭火救援工作。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指示,要求迅速扑灭火灾,并查明原因。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59分63辆消防车紧急出发
昨天清晨,北京消防发微博称,昨日凌晨2时59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石景山苹果园东口喜隆多商场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相继调派15个中队的49辆消防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2013年10月11日8时大火突然向东边蔓延
早高峰期间,由于火情影响,道路从苹果园地铁站开始严重拥堵,经过喜隆多商场的公交车全部甩站绕行。北京青年报记者早晨8时许赶到现场看到,喜隆多大厦西侧基本已经烧成铁架,已经看不出一楼的麦当劳,只能在西侧楼体上看到被烧黑的M大字。早8时许,大火突然从西侧向东蔓延,先是冒出浓烟,然后逐渐烧起了明火,明火最先从4层开始烧,并逐渐向下烧到3层和2层。在大火的炙烤下3层和2层楼板先后坍塌。
商场内很多店铺经营服装纺织等易燃商品。早8时许,消防官兵已经进入商场内部进行内部攻坚灭火,并在西侧、东侧设置力量,防止火势向西侧毗邻住宅和东侧毗邻市场蔓延。
2013年10月11日9时内部攻坚灭火
将近9时,火情已被控制,15个消防攻坚组进入商场内部进行内攻灭火。火势未蔓延到该商场周围毗邻建筑。现场仍是全面封路,社会车辆和途经喜隆多商场的公交车全部绕行。
2013年10月11日11时许,火被扑灭 过火面积约1500平米
11时许,大火被扑灭。据统计,指挥中心共计调派了15个消防中队的63辆消防车、300余名官兵进行灭火,商场过火面积约1500平米,火灾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013年10月11日17时确认两名消防员牺牲
经确认,在火灾扑救中,石景山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刘洪坤(少校)、八大处中队副中队长刘洪魁(中尉)壮烈牺牲
⑦ 当年的石景山喜隆多大火的地方是现在的喜隆多新国际购物中心吗
不是,现在的喜隆多新国际中心在苹果园地铁的西边,而原来着大火的喜隆多在苹果园地铁的东边,两者相差好几站地呢
⑧ 10·11北京喜隆多购物广场大火的善后处理
2013年 10月11日晚,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副市长戴均良连夜看望慰问了在扑救火灾工作中壮烈牺牲的石景山消防支队两名消防员的家属。两名牺牲的消防员分别是石景山消防支队参谋长刘洪坤和八大处中队副中队长刘洪魁,他们在11日凌晨扑救石景山区喜隆多商场火灾中壮烈牺牲。
傅政华、戴均良一行先后看望慰问了刘洪坤同志的妻子石丽、刘洪魁同志的妻子门樾等家属。傅政华满怀深情地说,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火灾中,两名同志舍生忘死,不怕牺牲,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我们不会忘记他们,党和人民不会忘记他们。傅政华嘱咐英雄的妻子及亲属们要保重身体,表示组织上一定会关心和照顾好他们的生活。傅政华要求,要全力做好各项善后抚恤工作,大力弘扬英雄事迹,用实际行动告慰英雄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