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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清理小产权房

发布时间: 2021-07-27 23:57:17

㈠ 国家现在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该怎么处理

2018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早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2《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3《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

5《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拓展资料: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产权解释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特征

从价格看,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或是没有物业管理等,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是出于投资的考虑。

业内人士傅硕指出,虽然表面看小产权项目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交易,但在实践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较活跃,此时一般采用的是双方当事人默认原则。只是这样一种交易缺乏法律上的公信力,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在寻求法律保护时会遇到更多障碍。

㈡ 小产权房国家会怎么清理

谁来拆我的小产权房,我就跟他拼了!

㈢ 小产权房清理这步棋该怎么走

一直以来,由于小产权房价格低廉,所以尽管其产权存在争议,但是仍然购买者众多,而由于小产权房的整治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治理办法。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将对小产权房动刀,其中,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该部已会同北京市国土管理局、怀柔区政府进行调查,并提出四点处理意见。

1、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2、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圈建的围墙,对2007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

3、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

4、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哪些小产权房会被拆除

一般认为,催生小产权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小产权房比较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价格。很多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而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却无法满足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全国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表示,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试点治理小产权房以及启动全面清理工作都在加紧进行,政策大致方向是先清理在建和未售的、侵占了耕地的,以杜绝小产权房的继续发展,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

随着小产权房的地价越涨越高,加上建筑成本和人工成本都在,而房价却持续低迷,小产权房的利润空间逐渐被摊薄,加上政策越来越严厉,甚至已经出现了小产权房开发商被送上法庭的事件,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正在退出小产权房开发。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子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风险,虽然价位比较低,吸引了更多的网友购买。在这里提醒买房子的网友们,还是尽量不要去购买小产权的房子,毕竟不受到法律保护。

㈣ 今年政策说要清理小产权房《具体是如何清理拆

今年中央政府说要试点清理小产权房。

㈤ 小产权房这几年会被国家拆掉吗

您好:
小产权房怎么处理
一直以来,由于小产权房价格低廉,所以尽管其产权存在争议,但是仍然购买者众多,而由于小产权房的整治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治理办法。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将对小产权房动刀,其中,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该部已会同北京市国土管理局、怀柔区政府进行调查,并提出四点处理意见。
1、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2、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圈建的围墙,对2007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
3、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
4、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哪些小产权房会被拆除
一般认为,催生小产权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小产权房比较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价格。很多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而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却无法满足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全国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表示,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试点治理小产权房以及启动全面清理工作都在加紧进行,政策大致方向是先清理在建和未售的、侵占了耕地的,以杜绝小产权房的继续发展,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
随着小产权房的地价越涨越高,加上建筑成本和人工成本都在,而房价却持续低迷,小产权房的利润空间逐渐被摊薄,加上政策越来越严厉,甚至已经出现了小产权房开发商被送上法庭的事件,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正在退出小产权房开发。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子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风险,虽然价位比较低,吸引了更多的网友购买。在这里提醒买房子的网友们,还是尽量不要去购买小产权的房子,毕竟不受到法律保护。

㈥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了,看了一些热点,北京作为清理小产权房的试点,北京市首次公布了清理出的79个在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在网上帮您找了一些关于小产权公务员的申论热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标准表述】
[现状分析]
近年来,小产权房的品种繁多,从普通毛坯房到精装修小户型,从海景别墅到田园地产,似乎应有尽有,并不亚于正规商品房项目。据了解,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仅“十一五”期间就达2.83亿平方米。同时,小产权房有从东部到中西部,从城郊向偏远乡村扩散之势。
[原因]
其一,房价上涨滋生了其产生的土壤。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早已是不争的事实,相对来说小产权房价格上的优势掩盖了其产生的风险,小产权房价格之所以如此之低,在于其省去了三部分费用:一是购地成本,二是各种税费,三是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制造成的巨额腐败成本。土地出让金、税费以及各种腐败成本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当然其也为小产权房提供生存土壤。
其二,地方政府的管理不到位促成其快速发展。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在没有经农村土地征用转化为国家土地所有权之后进行土地出让。作为乡镇政府,在全国各地大搞开发区的热潮中,进行土地违法买卖行为一方面是利益所致,另一方面也与土地管理部门的严重失职行为有关。
其三,新农村建设为其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乡镇政府由于资金窘迫,和开发商合作,将上级政府批准的,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宅基地同开发商搞合作开发,然后将一部分房子以低廉的价格卖给农民,另一部分房子便让开发商 给城市居民获取利润了。所以小产权房的开发其实是搭上了新农村建设的便车。
其四,市场需求提供了其发展的空间。当城市公共住宅无法满足民众需要时,市场注意力自然会流向既无费也无税的集体土地;乡镇基层单位为了创收以补贴财政,也需要城市购买力来填补农村的“消费空当”,农民也需要增加收益。城、乡都是基于各自公共产品提供不足而向外求解,这当然就造成了小产权房的市场空间。

㈦ 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方案的试点清理

随着国土资源部日前明确表示凡是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并宣布将要对小产权房问题突出的城市开展试点清理。这个困扰中国房地产市场,困扰中国社会多年的问题,似乎看到了解决的希望—无论这种“解决”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民众的利益,是否尊重民众特别是农民的合法权利。2012年2月日,国土部召开发布会,公布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表示,2012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 “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
目前,北京、上海作为两个试点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表示,目前国土部只批准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办法,还没有批准试点方案。“国土部要求试点封闭运营,结果可控。我们目前正在制订试点方案,完成以后要经过国土部的审批。”

㈧ 清理小产权房会不会造成社会动荡 会不会加深民怨

1、来自国土部的消息称,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正在研究中,目前这项试点的相关工作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2月22日《新京报》)。
2、所谓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占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因此,小产权房从一开始就处于灰色地带,并不具有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但近年来,由于小产权房在价格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再加上一些开发商蛊惑性的宣传,小产权房推出后销售形势很好,在普通购房者中颇有市场,结果导致小产权房四处开花、野蛮生长。据清华大学经济研究所蔡继明教授的一项研究显示,很多城市小产权房曾占到当地房地产市场的20%,有的甚至高达40%。
小产权房无序滋长蔓延,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及相关政策,也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此外,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大量小产权房的半公开的销售买卖,也给日后的处理带来麻烦,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无论从保护购房者利益、规避市场风险,还是从维护法律尊严、构建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考虑,当下,我们都应加大对小产权房的治理力度,对各地出现的小产权房依法严肃查处。
但如何终结小产权房乱象?仅仅依靠事后的查处是不行的,还须事先不断释放明确信号,趁早“封死”小产权房的前路。当前,一些地方小产权房为何发展成为一个难题,很大程度上缘于当地在处理小产权房问题时态度含糊不清、犹豫不决,甚至暗含几分暧昧心理。再加上一些专家学者的不当言论,更给人们以小产权房可能会“分类处理”等假象,凭空增添侥幸心理,并刺激更多的人加入到购买小产权房之列。
在整治小产权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国土部“小产权不得登记发证”这样的果断和坚决,就应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不给小产权开任何口子,不给开发商、购买者“小产权房转正合法”等任何幻想,趁早打消他们不切实际的一些想法和念头。唯有这样,小产权供需市场才会萎缩,生存的空间才会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