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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室

发布时间: 2021-07-20 11:34:16

A. 怎样才能算非法入室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刑法第245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
“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人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
按照刑法第24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B. 非法入室打人属什么罪

非法入室打人涉及两个行为:

1、非法侵入住宅;

2、故意伤害。

非法侵入住宅是进行故意伤害的一个过程,因此被故意伤害的行为吸收不另行构成犯罪,综上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打人没有造成轻伤或者重伤,那么警察会处以治安处罚,但对方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非法入室扩展阅读:

案例: 李迎春非法侵入住宅一审刑事判决书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迎春因不满自已的丈夫与她人有男女关系。于2015年6月13日晚,李迎春强行闯入李某2家,对李某2实施辱骂、殴打行为,造成李某2身上多处受伤。经鉴定,李某2的伤情程度属轻微伤。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迎春非法侵入她人住宅,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迎春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迎春案发后赔偿对方损失已履行完毕,取得对方的谅解,又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辩护人及被告人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对被告人李迎春适用缓刑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故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迎春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C. 非法入室会拘留多少天

非法入室看发没发生盗窃和伤害等界定。如果只是入室什么都没做的话,大概拘留月把的,如果发生盗窃和伤害1-3年和3-10年不等了,如果入室杀人,基本就是死刑。

D. 非法强行入室打砸该怎么定罪

如果所谓“入室”并非进入他人住宅,而是进入单位或者他人的商店等经营性场所,那么不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关于打砸的问题,也叫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所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会被按照刑法275条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所造成的损失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责任。
希望能帮到你!

E. 非法入室罪如何上告

非法闯入可以立案,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所罪是违反住所成员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所,或者经请求进入住所后拒不退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住所,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非法入室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盗之后要保护现场。单位职工,居民发现本单位,住家被盗后要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痕迹、物证。还要积极提供可疑线索,提供侦查方向,以便及时破案。

F. 非法入室罪量刑标准2015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相关问题

关于许诺进入住宅的例外情形

在得到住宅内成员或看守者的许诺后进入住宅的,因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迫他人同意的,就违背了居住者、看守者的真实意志,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

在许诺时,如设定可进入的范围,行为侵入了超出范围的住宅或房间,也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

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内涵不同。非法搜查罪是以侵害他人人身权利为目的,侵害的对象包括他人身体和住宅还有拥有权力的特定空间,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只是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为目的。

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相同之处是,行为人违背了权利人的意愿,只是非法搜查罪所包含的内容要丰富得多,而非法侵入住宅罪则简单得多,就是侵犯了权利人住宅的安宁权。

非法侵入住宅罪既可由积极侵入的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拒不退出”的不作为的形式构成,无论“侵入”还是“拒不退出”均构成本罪。非法搜查罪则是指行为人未经同意或无法律授权,强行进行“搜查”的行为,不单指住宅。

按照刑法第24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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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罪与非罪

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