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持股机构持股数量占流通比会超过100%
是正常,通过公开信息制度,股市每天都公布当日涨跌幅超过7%的个股的成交信息,主要是前五个成交金额最大的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和成交金额数,如果某股出现放量上涨,则公布的大都是集中购买者。
如果放量下跌,则公布大都是集中抛售者。这些资料可在电脑里查到,或于报上见到。假如这些营业部席位的成交金额也占到总成交金额的40%,即可判断有庄进出。
(1)为什么股票持仓比例扩展阅读
如果某只股票在一两周内突然放量上行,累计换手率超过100%,则大多是庄家拉高建仓,对新股来说,如果上市首日换手率超过70%或第一周成交量超过100%,则一般都有新庄入驻。
如果某只股票长时间低位徘徊,成交量不断放大,或间断性放量,而且底部被不断抬高,则可判断庄家已逐步将筹码在低位收集。应注意的是,徘徊的时间越长越好,这说明庄家将来可赢利的筹码越多,其志在长远。
㈡ (股票)机构持仓比重多少比例才叫高有好处么
前十大流通股东机构至少要15%以上流通盘才算是比较高
30%以上是高度控盘
不过少数大盘蓝筹股不这么算
㈢ 股票中机构持仓比例高了好还是低了好
个人意见如果股票基本面都差不多的情况下,你持有机构重仓的股票相对好一点,当然不会100%准确,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你不能分析上市公司具体情况,毕竟很多机构是有专业人员分析后才买进去的。
㈣ 基金持有股票比例问题
股票型基金其股票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60%,也就是说最低必须是60%,至于上限并没有规定。至于检查主要通过电子记录,没有固定检查时间。
㈤ 散户和主力的持仓在什么比例时股票最容易拉升
判断一支股票主力的持仓成本,首先要看这支股票流通盘的大小,如果是小盘股的话主力控盘只要达到30%-40%完全可以拉动这支股票,如果要是大盘的话比例就相对要高一些至少要在50%-60%主力才能去拉动这支股票。而散户的持仓比例不是最重要的,主要的是去看主力的持仓。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㈥ 为什么上市后,很多股票中的持股比例个人占股都很少 这是什么原因呢
也不尽然,你可以去看看创业板的股票(3开头的),其大股东大都是个人。
主板与中小板的股票大股东也有个人,不过很多大部分是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当股票上市时,这些机构投资者的股份被限受,一般至少要1年才可能卖出,因此这些机构是不能在短期内卖出的。另外,当新股发行时会进行网下申购,有些机构买入要锁3个月。你想想看,一只股票大部分是机构限受的,那在少量的流通股中,个人占股自然就很少了。
㈦ 基金一只股票的持股股票比例是多少
一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该基金总资产的10%;一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该股票流通股的10%。这两个10%是明文规定的限制公募基金投资股票是一定要将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即便再看好一家上市公司,也不能有重仓持股的赌博行为。
这就与私募基金有很大差异,私募基金不会有这种规定,所以相比公募基金,如果是同种类别投资方向的,都是投资股票的,则在风险上私募基金要更高,潜在收益会更大。同时,公募基金由于这个规定,导致股票新基金持股少则十几只,多则几十只,一只股票变现不佳或者一只股票表现极好也不会对整体基金有决定性的影响,降低了个股非系统性风险,也降低了或得更高收益的可能性。
基金都有季报,可以通过季报的查看获得一部分基金持股的信息,包括股票名称和持股比例等。季报会在一个季度过后的20天左右公布。可以在基金公司官方渠道查询到。
㈧ 机构持仓比重和机构持有比例是什么意思
机构持仓比重:是机构持有股票市值与总资金的比例
机构持有比例:是某一种股票机构持有数与散户持有数的比例
12步价值评估;行业评级 成长质量评级 预测评级 投资评级
㈨ 为什么有的股票 流通比例 为74%而流通股本和总股本的比例却是100%啊
自由流通比例=自由流通量/总股本
自由流通量
为反映市场中实际可交易股份的股价变动情况,沪深300指数剔除了上市公司股本中的不流通股份,以及由于战略持股性质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剩下的股本部分称为自由流通股本,也即自由流通量。
公司发行在外的A股总股本中,限售期内的限售股份和以下六类股份属于基本不流通的股份:
(1)公司创建者、家族、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
(2)国有股
(3)战略投资者持股
(4)冻结股份
(5)受限的员工持股
(6)交叉持股
上市公司公告明确的限售股份和上述六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过5%的股份,都被视为非自由流通股本。
在以往的指数计算中,只要是在交易所有权利进行场内流通的股票均算作流通股,这样无论是公司发起人、国有股还是战略投资者的股份,一旦获得流通权,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但是最新公布的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案中对自由流通股作出了定义: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总股本中剔除以下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①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 ②国有股;③战略投资者持股;④冻结股份;⑤受限的员工持股;⑥交叉持股等。
根据上述定义,国有股、发起人股等许多股份即使在获得流通权以后仍然不计入指数,这样在股改基本完成和新股发行全流通的背景下,这一规定对未来的指数计算将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对宝钢股份(600019),在2008 年8 月19 日以后,目前宝钢集团持有的137.2 亿股股份(目前宝钢股份的流通股份为47.3 亿股)将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这部分股份将计入指数,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这部分股份将不计入指数。再如中国银行(601988)在上市三年后,目前中央汇金持有的1713.25 亿股股份(目前中国银行的流通股份为43.31 亿股)将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这部分股份将计入指数,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这部分股份将不计入指数。很显然,对于流通股的不同定义,在许多原来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相继可以上市的情况下,对其在指数中的权重的影响极大。
按照原有的处理方法,成份股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后,其权重会有较大变化,而超级大盘股的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后,其对指数的影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将减小这种变化。
问题在于如果有权流通的国有股、创始人股在市场上抛售时是否对成份股的权重进行修正等没有明确的说法。此外指数编制方案对于交叉持股没有给出明确定义(按一般理解,是指上市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因此很可能意味着今后中证指数公司对于部分股票在指数中的权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