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市股票如何交易
根据《公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将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公司仍未扭亏,交易所将作出对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反之,如果公司实现盈利,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恢复上市。
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由于退市公司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资格,退市公司的股东也就不能再利用原来的交易所系统转让手中的股票。根据规定,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
在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均可以受理并开立“股份转让账户”。目前,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有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湘财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等17家证券公司。
境内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交纳开户费用30元人民币。
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竞价方式:在股份转让日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交易单位: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报价单位:A股每股价格的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人民币0.01元;B股每股价格的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0.001美元。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
㈡ 手中股票退市了要怎样才能交易
1、退市股票看是怎么退,如果是退到三板需要开通三板交易,直接退市的就不能在网上交易了。如果该退市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由于退市公司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资格,退市公司的股东也就不能再利用原来的交易所系统转让手中的股票。根据规定,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
3、根据《公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将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公司仍未扭亏,交易所将作出对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反之,如果公司实现盈利,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恢复上市。
㈢ 退市的股票(600002),怎样能卖出
齐鲁退市第二期余股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石化于2006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余股收购安排的公告》,中国石化将于2006年6月1日起,通过上交所和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进行第二期余股收购,现将第二期余股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30日为齐鲁石化余股出售的第二个结算周期,该结算周期分为申报期间和登记结算期间,在申报期间内,接受余股出售申报但不进行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在登记结算期间内,进行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但不接受余股出售申报。
最迟于2006年6月30日,登记公司应中国石化的申请完成该结算周期已申报出售余股的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2006年6月30日之后,中国石化将依法办理有关齐鲁石化的后续事宜;余股股东将不再享受上交所和登记公司服务系统带来的便利性。
在上述余股出售申报期间内,齐鲁石化的余股股东可在上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5:00)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余股简称为"齐鲁收购",余股出售申报代码为"706001";申报价格为原要约价格,即10.18元;申报出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司法冻结的余股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司法冻结部分不得申报。出售申报在本结算周期的申报期间可以撤销.
㈣ 已经退市的股票如何出售
哈慈现在三板市场交易,代码400044,现价0.35元.
哈慈委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 持有哈慈投资者必须在申银万国所属营业部对其股份确权和转托管后10日方可进行股份转让。投资者(包括原股东)在对哈慈的上述股份进行转让之前,须到申银万国证券所属营业部开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和资金账户。
咨询电话:
申银万国:021-962505
哈慈股份:0451-5569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