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炒股的实质是什么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出具的股份凭证。
它有以下特征:
一,不可偿还性。
二,参与性。
三,收益性。
四,流通性。
五,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⑵ 股票的本质是什么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2)股票实质代表了股东扩展阅读:
每个板块的龙头股票:
1、大盘指标股:中国石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石化、中国银行、中国神华、招商银行、中国铝业、中国远洋、宝钢股份、中国国航、大秦铁路、中国联通、长江电力
2、金融、证券、保险: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深发展A、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证券、宏源证券、陕国投A、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平安、中国人寿
3、地产:万科A、金地集团、招商地产、保利地产、泛海建设、华侨城A、金融街、中华企业
⑶ 股票的实质是什么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出具的股份凭证。
它有以下特征:
一,不可偿还性。
二,参与性。
三,收益性。
四,流通性。
五,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股票投资的收入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股息或红利收入;另一部分收入来源于股价上升带来的差价。这种定义只是说明了股票的外表,而股票的实质是什么呢?很多书籍都讳言。笔者认为股票实质上就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是上市公司储存在股市这一虚拟金融市场里的无形货币,是上市公司通过股市这一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的得力工具。上市企业把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子公司)折合成若干股股份,并以每股多少价格在一级市场上发行,以募集或曰扩充企业所需的资本,(实际上就是所谓的融资,就是圈钱)。在一级市场上已得到融资目的的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又利用人们对股价的上涨的预期心理,操作股价上下波动,并在股价的波动中获取差价,从而长久地得到进一步圈钱的目的。当上市公司缺钱的时候,或预计二级市场有很大风险,持股不如持币时,或以备未来某时需要时,它会以“艺术”的方式,抛售大量的股票以兑换现金。
这样做至少有几点好处:
一,避险。
二,为实业经济准备资本。
三,保值增值。
四,不必从银行贷款和支付利息。
因此,可以说股票是上市公司的私家货币,而股市就等同于上市公司的私家银行。在这个银行里存钱买股票的人就是广大的投资者,投资者中,除了境内外大机构.大投行.公募和私募基金外,就是广大的散户,犹以中小散户居多。
⑷ 股票的实质是什么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⑸ 股东关系的实质是什么
占股权是一种违法行为;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⑹ 公司法中关于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的详细解释。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
实践中,某些公司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但为了通过投资享受公司经营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义冠名于公司,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是实际股东,另一人则为名义股东。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资人的姓名和名称并不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必须的明示条件,故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公司设立登记具有创设公司法人资格的功能,但就股东资格而言,工商登记并非设权程序,只具有对善意第三人的证权功能,因而是宣示性登记。
因此,审判实践中,在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并存的情况下,对股东资格的认定既要坚持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又要考虑具体的事实情形,综合分析,形式与实质兼顾。
也就是说,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并存时,在有第三人存在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采用形式主义规则,以体现股东姓名或名称的宣示性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但是,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由外部行为表示和内部行为意思构成,当外部表示与内部意思不一致时,则要以“真意主义”来考量,因此,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为了追求真实,实现权利义务平衡,应当采用实质主义规则。
(6)股票实质代表了股东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⑺ 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什么
正确答案是“所有权”。而给出的答案C选项“物权”是错误的。本人刚才也在做这道题,结果在教材股票这一章节的第一页就有原文。祝考试通过!
⑻ 股市的实质是什么
1。散户的收益来自于买股票的上涨。上市公司通过股市融资当然要比找银行贷款划算~~
2。股价是市场决定的,每个人对股票的价值认同不一样,就会出现涨跌
3。股价其实就是对上市公司业绩的一种评价,上市公司业绩越好,股价越高,当然还有许多综合因素,如上市公司的行业前景,本身的治理能力等,都会对股价产生影响。
4。牛市里,股市整体市值是随着股价上涨而增加的,比如总市值从1万亿涨到3万亿,那么其中2万亿的增加值就是被大家赚了,但是这2万亿不是大锅饭,而是有人多赚有人少赚,就像你上班的公司一样,老板赚得最多,经理这些高管次之,普通员工最少。而那些亏损的,你可以想象成你们公司那些水平不行,被辞退的员工~~。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问我
免费解答
~~我也不太会自己生成问题~~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