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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期间买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8-02 10:13:40

A. 什么是除斥期间法定除斥期间多长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解答如下:
一、 具体解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二个月就是除斥期间。
此外关于除斥期间的具体规定还有很多。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73条第2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
(2)《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3)《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4)《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
(5)《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
(6)《合同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
(7)《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
(8)《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
(9)《合同法》第193条第2款规定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6个月期限。
(10)《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千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的,房屋典权关系中出典人回赎权行使的10年或30年的期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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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除斥期间有哪些

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主要有:(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73条第2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对此问题,《合同法》第55条规定,对可撤销合同,具体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二者的文字表述存在明显的不同。笔者认为,由于《民法通则意见》是针对一般民事行为的撤销所作的规定,而《合同法》第55条是针对民事行为中的合同行为所作的特殊规定,《合同法》作为特别法,应优先于《民法通则意见》的适用几。(2)《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3)《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4)《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5)《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6)《合同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7)《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8)《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9)《合同法》第193条第2款规定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0个月期限。(10)《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千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的,房屋典权关系中出典人回赎权行使的10年或30年的期限等等。

C. 股东大会召开表决程序违反法律规定股东可以在6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0天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是除斥期间,因其对应的是撤销权而不是请求权,该期间经过并非抗辩发生而是权利消灭,法院主动查明后无须被告提出即可不受理起诉。

D. 什么是除斥期间法定除斥期间多长如题 谢谢了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解答如下: 一、 具体解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二个月就是除斥期间。 此外关于除斥期间的具体规定还有很多。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73条第2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 (2)《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3)《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4)《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 (5)《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 (6)《合同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 (7)《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 (8)《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 (9)《合同法》第193条第2款规定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6个月期限。 (10)《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千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的,房屋典权关系中出典人回赎权行使的10年或30年的期限等等。 法制网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官方网站,有法律问题上“法制网”的法律问答栏目咨询,资深律师为您在线提供专业权威的免费解答!

E. 除斥期间的理解。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总结
除斥期间:
(1)、撤消权经过除斥期间消灭。
(2)、解除权经过除斥期间消灭。
(3)、追认权经过除斥期间消灭。
(4)、提存财产受领权经过除斥期间消灭。
《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常用的除斥期间:
期间出处
6个月合同法193条
1年合同法55条、192条、74条
5年合同法104条
5年合同法75条
备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零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法解释73条第一款: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消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另外《物权法》一章中: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斥期间不止这些,保证期间也是除斥期间,婚姻法等法中也有涉及。

F. 哪些权利期间有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仅适用于形成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

形成权概念的建立,是法学上的一项重大发现,它由德国学者赛克尔(Secke·D于1903年正式指出。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各国民法对许多形成权均设有预定期间的限制,一经届满,这些形成权即告消灭。但并非所有形成

权都设有除斥期间限制,法律对形成权是否设定除斥期间以及期间的长短,通常以立法上的利益衡量而定。

(6)除权期间买股票扩展阅读: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也适用于支配权和请求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的期间就是除斥期间)。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该期间经过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发生消灭。

G. 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期间为多久法律学科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

常用的几种除斥期间:

1、六个月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2、一年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民通意见》第七十三条第1款;《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五条;《婚姻法》第十一条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变更权;对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撤销权;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受胁迫一方的婚姻撤销权。

3、五年

《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领取提存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七十五条保全撤销权。

(7)除权期间买股票扩展阅读:

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

例如,中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解除可以由法律规定除斥期间,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约定除斥期间,并允许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时由对方催告确定合理期间。

除斥期间特点是:

1、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参考资料:

网络—除斥期间

H. 什么是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特点:
1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392540.html?wt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