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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大股东减持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7-25 16:04:12

❶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最新规定为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❷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是什么意思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的意思 有三点:一是大股东要减持股票;二是减持时间的起点是本公告三个交易日之后算起始日;三是减持结束日是起算日之后的六个月之内。6个月之后就不再减持。

❸ 如何查看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了多少股票

会出公告的,说明在什么时间段会减持多少,价格在一个什么区间之内。

❹ 减持新规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不是重大利好,其实盘面已经告诉我们了。

周五大盘走势来看,市场并没有认为“修改大股东减持”是什么大利好,否则创业板不会收跌1%,尾盘也没有拉升动作。

当然也没见得多利空。

有的公众号说了:

“将修改,那就是还没修改,也就是说,在相关规定修改完毕前,可能会引发大股东解禁股抛售潮啊,大股东们要比赛了,看谁现在跑得快,跑得多。老揭我很担心短期会出现抛售高峰,这绝对是利空啊。”

其实目前的规定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也就是说,如果大股东要要赶在新规定出来之前,提前抛售,也必须提前15天披露。

目前场内减持规模已经不大了,2017年1月1日至5月22日,A股上市公司合计被重要股东减持了49.08亿股,合计减持金额为750.96亿元。预计全年加起来也不过2000亿了,肯定赶不上新股融资规模。

说白了,大股东要减持,也是高位减持,现在,假使你是公司董事长,自己看着股价都拦腰斩断了,还舍得卖自己公司的股票么?

大股东减持不了多少了。

❺ 上市公司减持另一家上市公司股份时,应该在哪个公司公告

在被减持的公司公告

❻ 证监会怎么严打上市公司大股东清仓式减持行为

在证监会昨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常德鹏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法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及相关违反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重拳治乱,严厉打击。


8家律所被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昨天通报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从事IPO法律业务的专项检查情况,由北京、上海、江苏、湖南、深圳等八家证监局等进行,共抽查21家律所47个IPO项目。常德鹏指出,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行的问题,证监会对8家律所10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3名律师采取监管谈话,对1家律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

严厉打击违规操作,保证证券市场正常化。

❼ 大股东减持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是好事。

大股东减持一直被投资者看作利空。每当出现大股东减持的消息,不仅个股会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挫,如果减持比较集中,还会对整个股市产生冲击和影响。大股东、董监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给其他投资者带来伤害。

大股东减持、特别是大规模减持是对企业前景不看好的表现。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上市公司,多数的大股东减持不是为了投资更好的产业、更好的项目,而是将资金转移或圈钱走人。

(7)2017大股东减持股票扩展阅读:

证监会2016年1月7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这项规定是对去年证监会发布的18号公告的补充和衔接。

18号公告明确提出,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也正是因为这份公告,才有了今年1月8日可能会出现大股东减持潮的传言,且减持额度高达万亿以上。

从总体上讲,对大股东以及董监高等的减持行为是一种约束,对可能出现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大规模减持是一种规范。特别在股市尚处于不太稳定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约束是完全符合实际的。但是,这样的方式,也是不利于股市的健康有序发展的。

❽ 为什么控股大股东减持没有公告

闪牛分析:曾今“三友化工”出现过一次,具体原因如下:
经核实,今年一季度公司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减持的1953万股公司股票系其2015年7月公司股票价格非理性下跌时,为维护公司股价,响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号召,碱业集团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碱业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不适用2017年5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减持新规要求。增持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7月11日、2015年9月2日公告。碱业集团减持系其出于自身资金需求,目前没有新的减持计划。

❾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立案调查,大股东能不能减持

可以,但有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文明确规定:
1、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立案调查或立案侦察期间;
2、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过去6个月内被行政处罚、刑事判决;
3、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在过去3个月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过;
当上述违规主体为大股东或上市公司,大股东将被限制减持;当上述违规主体为董监高,董监高将被限制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❿ 持股百分之五股东减持需公告吗 最新,证监会对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