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卖股票手续费怎么算
你好,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分成三大部分:
一、印花税
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税已由双边征收改为向卖方单边征收,收取成交金额的0.1%,由券商代扣,交易所统一代缴,支付给财税部门。印花税只有卖股票时才会收取,买股票不会收取,买卖场内基金、债券等交易都不收印花税。
二、券商佣金
根据监管规定,券商股票交易佣金最高为成交金额的0.3%,每笔交易佣金最低5元起,买股票和卖股票都要交费。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大部分券商针对个人客户的佣金通常在万2到万3左右,有的小券商可以免除股票最低5元限制。
三、其他杂费
其他杂费包括证券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监管费一般是成交金额的0.002%,证券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087%,两者合计可以看成是万分之0.2左右。
总的来说,股票交易大头是印花税和佣金。以买卖5万元股票为例,假如佣金水平为万3,那么交易佣金总计30元(最低5元),印花税50元,其他杂费1元,总花费81元左右。
⑵ 股票卖出手续费是怎么计算的
A股交易费用一般包括:佣金、印花税。
(1)佣金:不超过成交额的3‰(含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起点5元,买卖双向收取。其中,经手费为成交额的0.0487‰,证管费为成交额的0.02‰,过户费为成交额的0.02‰。
(2)印花税:成交额的1‰,卖方单边缴纳。
成交额=成交股数*成交价格。
⑶ 股票卖出与买入的手续费怎样收取
股票交易手续费包括三部分:
1、券商交易佣金:不同的券商规定也不一样,而且资金量不同也不一样,国家规定不得超过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每次不低于5块)。一般来说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不等。
2、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卖出股票时才收取,买入股票不需要收取印花税。
2.过户费(仅沪市股票收取):每一千股收取1元,不足一千股按1元收取。
异地通讯费:由各券商自行决定收不收。
过户费的收取极低,通常交易金额接近10万元,才收取1元。可忽略不计。(编者注:目前沪市有过户费而深市没有)
还是举例说明一下比较通俗易懂点:
假设股民老张看好了某支股票,想在10元的价位买入1000股,那么买入股票的手续费如下:
券商交易佣金(这里按千分之三计算):(1000*10)*0.3%=30
过户费:按1元算
所以股民老张总共需要支付31元的买入手续费。
买入股票之后股票经过拉升上涨至20元,股民老张想获利止盈,那么卖出股票的手续费如下:
券商交易佣金(这里按千分之三计算):(1000*20)*0.3%=60
印花税:(1000*20)*0.1%=20
过户费:按1元算
所以股民老张总共需要支付81元的卖出手续费。
股民知道了如何计算股票手续费之后也可以在券商软件当中也可以找到“成交明细”,它会列出来比较详细的清单。
⑷ 企业购买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怎么做分录
如果是溢价发行股票,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无溢价发行股票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应将不足抵扣的部分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而对于企业发行股票支付手续费,应当从股票溢价中扣除,溢价不足抵扣的部分,冲减资本公积。手续费和佣金不计入成本。
具体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股本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
(4)卖出股票的手续费如何入账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四、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五、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六、小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