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发布拟减持公告,散户该不该立即卖出该股票为什么
大家对于大股东减持,肯定是恨之入骨,往往感觉大股东高位套现坑害散户投资者,市场把大股东减持称为市场利空,那么上市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后,散户该不该立马卖出股票呢,下面说说我的观点。
感觉写的好的点个赞呀,欢迎大家关注。
『贰』 股东公告减持次日股票一定要跌么
不一定。一般来说,大股东减持股票对二级市场的股价是利空,但也不一定都会导致减持公告第二天股价一定会跌。原因很简单:
一、减持的时间是之前的事了;
二、如果股票已经被控盘,那么减持消息往往会促使主力借机吸筹;
三、如果减持的时候股价在低位,而目前股价处于上涨过程中,则很难再跌。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由于大小非持有的股份几乎为零成本,而流通股的二级市场价格已炒到很高,一旦股市逆转,大小非们便会不择手段止盈。因此,在新的政策和措施出台之前,中小散户应研究大小非减持的新特点。
上市公司主要流通股股东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股票卖出行为,并及时做出信息披露。普通投资者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股市或中国股市一般指中国大陆在“改革开放”后的股市,有时包含香港联交所的股市。
(2)大股东卖出股票压低股价再买回要发公告扩展阅读:
操作流程
一、坚决回避基金重仓的高价股。
股价越高,大小非减持欲望越强。譬如减持压力较大的浦发等银行股遭基金疯狂“空袭”,中小散户应躲进“防空洞”,买入一季报大幅预增的低价股。这类股票业绩刚刚走出低谷,大小非不仅不会抛,可能还会逢低买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独立行情。
二、买入已经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减持的早已在6000点高位抛光了,更多的是考虑在低位回补。当然,前提是上市公司业绩呈增长势态。
三、买入脱胎换骨的重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没有大小非减持之虞,重组时,股权刚刚经过了置换,大股东不会再去减持;ST公司股改较晚,离减持时日尚早;ST股价低,大多跌破了发行价、配股价和增发价,在大股东成本之下,大股东想减持都下不了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减持
『叁』 大股东买入卖出股票是否要公告
必须的!
大股东买卖股份须知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对于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有关规则作了最严格的限定,即: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六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六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短线交易违规案例:A公司大股东在股份获得流通权后,于2007年3-4月间陆续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但4月末又买入本公司股份100万股。尽管公司声称上述行为系经手人员误操作所致,但此行为已经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须知
(一)持股申报及股份转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此类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1.个人信息申报
有关规则规定,此类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
(1)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2)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4)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2.可转让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
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转让本公司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X25%。
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有关规则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转让,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的股份,有关规则规定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计算举例:B公司某高管2006年末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2007年1月新增买入本公司股票10000股,根据规定,其2007年可转让本公司股票为(50000+10000)X25%=15000股;假设该高管在2007年末卖出本公司股票5000股,则2008年可转让股份数量为(60000-5000)X25%=13750股。
超卖股份违规案例:C公司高管于2006年8月上任,未向交易所及结算公司申报个人资料,未申请将其所持本公司20000股股份进行锁定,2007年5月该高管将股份全部出售,此行为属于超卖行为,其转让股份超过了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
(二)短线交易的规定
《证券法》第47条规定,此类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短线交易违规案例:D公司高管,于2006年10月―2007年3月间分次买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于2007年6月1日卖出5000股,此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因为其最后一次买入时间2007年3月,至卖出时间2007年6月不足六个月,所得收益应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对交易禁止期的规定
为避免此类人员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牟取不当利益,有关规则明确设定了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禁止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禁止期交易违规案例:E公司2007年3月23日刊登了重大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拟投资2亿元参股某券商,监察信息显示,该公司某董事于3月21日买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此行为属于禁止期交易,涉嫌内幕交易。
(四)其他转让股票受限的情形
除了任期内减持比例、短线交易和交易禁止期的限制外,有关法规还规定了以下情形此类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间内的;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管理层亲属持股的披露问题
有关规则还要求此类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4)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应在买卖行为发生的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如何避免违规买卖股份行为的发生
首先,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各种规则、指引中关于此类投资者股份持有及转让的规定,避免发生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应避免误操作行为的发生。
其次,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委托公司及时向深交所和结算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申请锁定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超卖行为的发生。
再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避免发生禁止期交易的行为。
最后,董秘应牵头做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大股东股份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醒本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知法、守法,规范交易;同时还应负责做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的申报工作。
『肆』 大股东回购股票,价格低于现价,股价会跌回去么
大股东回购股票是利好。如果基本面良好,股价合理,不会跌。祝好运!
『伍』 如果在股利派发公告前一天购入股票, 在股东登记结束后卖出股票,假设持有股票的这1~2天股价变动很
是。确实可以这样操作,进行分红套利;这是所谓的股票除权,会有两种个情况发生:
1、股票除权后,股票现有价值肯定会小于除权前的价值,市场会做出相应的反映,股价在除权后会下跌,恢复股票的应有的价值,即除权后的股价+分红=除权前的价格;从这个角度讲,是没有分红套利可言的;
2、公司业绩很好,股票除权后自动填权,弥补因股票分红而损失的股票价值,基本恢复除权前的股票价格,或者高于股票价格;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分红套利的。
『陆』 上市公司大股东发布拟减持公告,散户该立即卖出该股票吗
这个问题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发布减持公告,散户该不该立即卖出股票?我认为散户不应该立即卖出股票,应该要学会冷静分析,分析大股东为何减持自己股份的原因,再来决定卖与不卖的操作决定。
通过以上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发布拟减持公告,遇到这事散户应该要冷静分析,不应该盲目的立即卖出股票,而且选择冷静分析以后再作出决定时候该卖出。因为大股东发布拟减持公告又不是马上减持,而是在公告之后减持,所以散户不能当一看到减持公告就盲目的卖出股票,这种情况是错误的。
『柒』 什么情况致导致股票大单低价减持
只要是在股市经历过牛熊的老股民都会发现,很多股票的大股东在股价低位的时候,纷纷发出减持公告,使得原来就比较低价的股票变得更惨。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就两个原因,第一点就是大股东急需钱,当大股东发现有其他地方的投资远胜于目前的股价收益,或者急需一笔资金的话,他们可能会出现低位公告减持的计划,这是一种合情合理的局面,并且对于个股来说没有什么太大影响。
第二个原因就是有可能在帮助庄家做盘,因为根据目前的交易规则,大股东买卖股份需要提前公告,并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才能减持,所以许多大股东想要进行减持,必须优先提出公告。而在真正的低位进行减持公告很有可能是为了配合主力进行打压,故意打压股价,使得股价下跌,再配合大股东减持的消息使得市场恐慌,进行诱空。然后为了以后拉升做准备,因为减持需要公告,并且时间很长,所以为了将来能顺利获利了结,就需要提前公告减持。
『捌』 增发前为什么要压低股价
压住股价的目的是压低增发价,也就是说股价变动不仅随经济周期的变化而变化,同时也能预示经济周期的变化。实证研究显示,股价的波动超前于经济波动。
往往在经济还没有走出谷底时,股价已经开始回升,这主要是由于投资者对经济周期的一致判断所引起的。我们通常称股市是虚拟经济,称与之相对的现实经济为实物经济,两者的关系可以说是如影随形”,彼此都能对对方有所反映。
(8)大股东卖出股票压低股价再买回要发公告扩展阅读
当社会需求随着人口增加、消费增加等因素而不断上升的时候,产品价格、工人工资、资本所有者的投资冲动都会增加,连带出现的情况是投资需求增加,市场资金价格(即利率)上涨。工资的增加又使得个人消费再度增加。
企业投资的增加和个人可支配收人增加,使实物经济质量不断提高,企业效益不断上升,经济发展得到进一步刺激。当经济上升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消费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产品供过于求,企业开始缩小生产规模,社会上对资金需求减少,产品价格回落,经济进入低迷状态。
『玖』 定向增发,大股东为什么要压低自己股价来拿筹码。股价低了,他自己也有损失。
可能会先打压,压低股价,大股东参与增发,发行价低,可以低价拿股。发行后,股价拉升,大股东卖掉以前的存量股份。赚价差。赚死了。套利交易。
『拾』 为什么大股东老卖股票导致股价下降
大股东卖股票有两层含义,首先就是对自己公司长期持续增长缺乏信心,甚至暗示公司可能已经出现严重经营问题,需要乘机套现,其次公司缺少现金流,需要通过减持股票套现补充资金,这种情况也有,但也同样是比较严重的利空。遇到这种情况,大方向上建议短期回避,确实看好,可以继续跟踪,等水落石出,出现大股东增持或其他大股东介入时再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