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要进行会计处理吗
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但不是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而是借银行存款(激励对象支付的授予价格),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⑵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通过董事会决议后什么时侯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股权激励过程中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日期,它关系到锁定期和解锁期的厘定,也会影响股权激励工具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激励成本的摊销。
从法律规制的角度,为使得限制性股权激励实施阶段各程序得以合法公平客观的展开,建议:把“授予—接受授予—过户登记—激励股份过户完成公告”这一确定双方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的确定日做为授予日,也就是“法律上所指的授予日应是实施股权(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公司依法完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日期,即授予限制性股票该等给付之债履行完备且予以公告之公告日”。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⑶ 限制性股票为什么规定禁售期
1、防止造假上市的一种措施。目前境内市场常规IPO,准备一年,排队一年多,市后三年,总计约五年时间。企业很难做到持续性造假,因为成本过高。
2、防止公司高管或者机构在刚开盘时就套现,严重影响股价。
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1年。
(3)授予日限制性股票扩展阅读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
因此,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实际解锁日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3、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
需要关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计算中的"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限制性股票
⑷ 预留限制性股票是什么意思的最新相关信息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限制性股票设计方案
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方案的设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得条件;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重点指向性很明确,是在第二个方面。并且方案都是依照各个公司实际情况来设计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m0
从获得条件来看,国外大多数公司是将一定的股份数量无偿或者收取象征性费用后授予激励对象,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这就意味着在设计方案时对获得条件的设计只能是局限于该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从禁售条件来看,国外的方案依拟实施激励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设定可售出股票市价条件、年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很少有独特的条款。而我国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应当设置禁售期限(规定很具体的禁售年限,但应该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设定其他的复合出售条件)。
相关会计处理和税收问题
授予限制性股票当期,如果是增资授予,按照授予日股票市价与收取的象征性价格之间的差额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按照股份面值总额增加股本,并按照两者差额增加资本公积;如果是大股东转让股份授予,不作处理。
由于限制性股票会在授予当期提高公司的成本费用,而按照税法原则,这部分费用不能用来抵税,在上市公司税收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前提下,对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因此当年该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净减少值应该与费用的增加值相当。
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在授予日,按照获得股票市价计量的总额与支出的象征性价格之间的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注:美国政府要求限制性股票所有者在股票限制取消后,即使他不出售股票也要缴纳所得税。而在他出售这些股票时,只要股价继续上涨,他还要缴纳另外的所得税。另外,他持有股票时间超过一年还要缴纳资本所得税。)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收益比较
两者对于管理层和员工而言哪个收益会更大,取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表现如何。如果公司股价上涨超过了一定价位,期权持有者就能比限制性股票持有人获得更多的收益。举个例子来说:
一家上市公司给一位管理层1万股股票期权,执行价格为每股30元。他的一位同事则获得3500股限制性股票。5年后,股票期权持有人可能会执行所有的期权买入股票,而他的同事也能够出售所有的限制性股票。如果5年后股票价格升至60元,股票期权持有人将获得30万元的税前收入,而他的同事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21万元的税前收入。如果股价5年后跌至15元,股权将不值得执行,而持有限制性股票的人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52500元的税前收入。比较税前收入,可以看出股票市价的变动直接决定了两者的收益。
可以看出,上面这个例子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上市公司授予管理层和员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存在很大差别,股票期权数量要远高于限制性股票,这也是国外的实际情况。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未对采用这两种方式实行激励所设计的标的股票总数分别加以限制,而只是设定了一个10%的限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毕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可以由上市公司自己定,那么对于一些民营企业和管理者缺位的国有企业,便隐含着很大的道德风险。
⑸ 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5元/股,授予日为2014年10月24日。当天股价19元谁来补差价
不需要补差价,员工获得的是股权激励,股票已经发行按普通原始股价格为平价,高出部分缴纳费用,税金,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5291万股本的增加可以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
如:盈余公积转增;
定向增发;
利润送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⑹ 何为“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专门为了某一特定计划而设计的激励机制。所谓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受到限制,亦即经营者对于股票的拥有权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说,限制期为三年)。经营者在得到限制性股票的时候,不需要付钱去购买,但他们在限制期内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如果在这个限制期内经营者辞职或被开除了,股票就会因此而被没收。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的目的是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
限制性股票设计方案
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方案的设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得条件;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重点指向性很明确,是在第二个方面。并且方案都是依照各个公司实际情况来设计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从获得条件来看,国外大多数公司是将一定的股份数量无偿或者收取象征性费用后授予激励对象,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这就意味着在设计方案时对获得条件的设计只能是局限于该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从禁售条件来看,国外的方案依拟实施激励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设定可售出股票市价条件、年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很少有独特的条款。而我国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应当设置禁售期限(规定很具体的禁售年限,但应该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设定其他的复合出售条件)。
相关会计处理和税收问题
授予限制性股票当期,如果是增资授予,按照授予日股票市价与收取的象征性价格之间的差额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按照股份面值总额增加股本,并按照两者差额增加资本公积;如果是大股东转让股份授予,不作处理。
由于限制性股票会在授予当期提高公司的成本费用,而按照税法原则,这部分费用不能用来抵税,在上市公司税收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前提下,对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因此当年该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净减少值应该与费用的增加值相当。
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在授予日,按照获得股票市价计量的总额与支出的象征性价格之间的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注:美国政府要求限制性股票所有者在股票限制取消后,即使他不出售股票也要缴纳所得税。而在他出售这些股票时,只要股价继续上涨,他还要缴纳另外的所得税。另外,他持有股票时间超过一年还要缴纳资本所得税。)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收益比较
两者对于管理层和员工而言哪个收益会更大,取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表现如何。如果公司股价上涨超过了一定价位,期权持有者就能比限制性股票持有人获得更多的收益。举个例子来说:
一家上市公司给一位管理层1万股股票期权,执行价格为每股30元。他的一位同事则获得3500股限制性股票。5年后,股票期权持有人可能会执行所有的期权买入股票,而他的同事也能够出售所有的限制性股票。如果5年后股票价格升至60元,股票期权持有人将获得30万元的税前收入,而他的同事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21万元的税前收入。如果股价5年后跌至15元,股权将不值得执行,而持有限制性股票的人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52500元的税前收入。比较税前收入,可以看出股票市价的变动直接决定了两者的收益。
可以看出,上面这个例子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上市公司授予管理层和员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存在很大差别,股票期权数量要远高于限制性股票,这也是国外的实际情况。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未对采用这两种方式实行激励所设计的标的股票总数分别加以限制,而只是设定了一个10%的限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毕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可以由上市公司自己定,那么对于一些民营企业和管理者缺位的国有企业,便隐含着很大的道德风险。
有时候关于港股/投资/A股的知识或者入门常识,易阔每日财经的投资者学堂有非常详细的解释
⑺ 限制性股票的规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对于限制性股票,征税时需要关注以下环节: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据其经过股东大会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在达到计划要求的授予条件时,实际授予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2.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1年。
3.解锁期。在禁售期结束后,进入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如果公司业绩满足计划规定的条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解锁后,员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出售。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因此,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实际解锁日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3.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关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计算中的"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限制性股票"规定月份数"的计算,应按如下方式确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应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期,截止日期应为员工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禁日。考虑到我国当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从授予日到禁售期结束不得少于1年。因此,在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时,"规定月份数"一般就是12个月。
⑻ 在股票增值权中什么是授予日和可行权日
所称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限制性股票是一种激励措施,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股票期权授权日是指买入期权获得交易权利的日期。
股指期货开户流程:
1、未开过股指期货的流程
准备好资料(身份证、五大行银行卡、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就近的营业网点地址、联系方式(遍布全国)——协商手续费——约定开户时间——签立合同——办理三方存管——存入资金开始商品期货交易——转入资金——申请交易编码——开始交易
2、已开过股指期货的流程
准备好身份证和银行卡——就近的营业网点地址、联系方式——签立合同——办理三方存管——申请编码——开始交易
⑼ CPA会计中股份支付章节关于限制性股份支付的题目,求指教
题目中未涉及预计离职人员和预计下年资产净利率、下年净利润,那么我们默认预计0人离职,预计下年业绩目标都可达成。将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元作为股权支付的结算的单位成本
授予日分录
借:银行存款 5400
贷:股本 9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500
借:库存股 5400
贷:其他应付款 5400
13年末
借:管理费用 2000(200*4+400*4*0.5+300*4*1/3)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0
14年末 应确认(200*4+400*4*1+300*4*2/3-2000)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
借:管理费用 1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00
15年末
借:管理费用 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0
最后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00
借:其他应付款 5400
贷:库存股 5400
这道题目没有涉及股利没有涉及离职,还是比较简单的,加入股利和离职以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付股利的当期发生额都要用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来进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