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限制性股票解禁时缴纳个税,为什么要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下称461号文件),对股权激励所得项目和计税方法、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首次明确了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尤其引人瞩目。
1、限制性股票
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等文件已规定,对个人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按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具体计征方法迟迟未予明确,实际执行中出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难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不明确等问题,461号文件对此予以了明确。
2、限制性股票解禁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61号文件规定,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限制性股票纳税义务时间不同于股票增值权和股票期权。对于限制性股票,公司员工虽然在授予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但只能享受这些股票对应的投票权和收益分配权,由于存在限制条件,还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取得所得,员工实际并没有取得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同时,限制性股票还存在惩罚性条款规定,在解禁期内,如果不符合解禁条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还要被公司回购或注销。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只有在解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自由出售取得所得,员工此时才负有纳税义务。此外,由于企业授予员工的限制性股票通常不是一次解禁的,需要按时间和条件分批解禁,因此,纳税义务以每解禁批次为单位。
由于限制性股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股票解禁日,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管,无论在股票解禁日是否出售股票,均负有纳税义务。因此,一些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管在股票解禁后,为了缴纳个税,无论当时股票价格如何,纷纷出售股票也就不难理解了。
应纳税所得额依据股票登记日和解禁日的市价确定
461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在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股票登记日市价和解禁日的市价非常关键。
在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后,具体计算应纳税额时,限制性股票所得可按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在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最长为12个月)进行分解,确定适用的税率。经过分解,限制性股票所得缴纳的个税会大大降低。
❷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没有达到解禁要求的,怎么办,可以延续到下一年继续做吗
如果没有达到解禁要求的话,那么有可能会延续的,但是要看具体的操作规则了。
❸ 限制性股票解禁时要交多少税
二级市场抛售只要交交易税 ,其他不用。分红要交所得税。
❹ 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是利好还是利空
限制性股权激励其实就是公司董事会告诉公司高管,如果你完成了设定的经营成绩(即满足“限制性”条件),就可以以规定的价格(你的例子中是4.1元)购买公司股票。股权激励的效果与激励计划价格和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是密切相关的。
股权激励是要综合分析的,一般而言,市场对其的解读是中性偏利好(反正不是坏事),但具体反映在股价上,一般不会出现特别明显的暴涨暴跌。
❺ 员工可以主动放弃解锁限制性股票吗
一般可以,具体看合同。
❻ 限制性股票激励承诺的业绩未达标,上市公司还有其它办法让股票解禁吗
说的是股票吗,股票不是用来炒的吗,炒才是关键,至于说解禁,就玩个数据就可以了,股东想弄就玩,不想玩就歇几天
❼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什么意思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持有与出售作为激励工具的本公司股票等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是两个方面,1股票的获得条件(业绩条件),2股票的出售(限制期即禁售期,虽然持有但不得出售以解锁期也需要分期解锁等。)
激励对象在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时候,以折扣价支付现金(或者不支付现金),但他们在限制期内不得随意处置股票。
(7)员工限制性股票解禁扩展阅读:
解禁限售股影响:
1、对于个股而言,限售股解禁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分析股东是否会将解禁的股票套现,需要分析的因素颇多。如8月份解禁的中信证券,当时解禁的股份被47家股东持有,十分分散。解禁的股数占解禁前流通A股的233.73%。
2、市场普遍揣测该股会引发争相套现,但实际上在解禁日之后并未出现放量下跌,而且不久便跟随大盘持续走高。
再看10月份的情况。民生银行解禁额度达到100亿元以上,解禁的股数占解禁前的流通A股比例为49.75%,由48个股东持有,而解禁日之后该股在前期累计了较大升幅的情况下,依然维持强势,没有减持迹象。
3、科华生物是在10月限售股解禁的25家公司中颇受关注的一个,持有限售股解禁的股东有四十八个,共达7亿多元,解禁限售股占流通A股比例排第一名,达到110.79%。在解禁日当天,该股成交急剧放大,出现低开高走,日换手率创出近期新高达4.18%,但基本保持强势整理。
❽ 限制性股票解禁是需要缴纳个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下称461号文件),对股权激励所得项目和计税方法、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首次明确了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尤其引人瞩目。
1、限制性股票
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等文件已规定,对个人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按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具体计征方法迟迟未予明确,实际执行中出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难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不明确等问题,461号文件对此予以了明确。
2、限制性股票解禁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61号文件规定,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只有在解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自由出售取得所得,员工此时才负有纳税义务。此外,由于企业授予员工的限制性股票通常不是一次解禁的,需要按时间和条件分批解禁,因此,纳税义务以每解禁批次为单位。
应纳税所得额依据股票登记日和解禁日的市价确定
461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在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后,具体计算应纳税额时,限制性股票所得可按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在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最长为12个月)进行分解,确定适用的税率。经过分解,限制性股票所得缴纳的个税会大大降低。
❾ 限制性股票为什么规定禁售期
1、防止造假上市的一种措施。目前境内市场常规IPO,准备一年,排队一年多,市后三年,总计约五年时间。企业很难做到持续性造假,因为成本过高。
2、防止公司高管或者机构在刚开盘时就套现,严重影响股价。
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1年。
(9)员工限制性股票解禁扩展阅读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
因此,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实际解锁日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3、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
需要关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计算中的"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