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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利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

发布时间: 2021-08-12 15:59:33

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能不能列出计算公式,具体解释各代表什么谢谢啦!)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计算公式:
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例如:上市公司有1亿股,去年净利润1000万。每股收益0.1元。

今年分红方案为:10送10,就会增加股数,变为2亿股,每股收益就变为0.05元了,这就叫稀释每股收益。

(1)股票股利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扩展阅读: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1、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金融工具,仅需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

2、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潜在普通股的条件确定。当存在不止一种转换基础时,应当假定会采取从潜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转换率或执行价格。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其发行在外时间进行加权平均。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当期发行在外的时间加权平均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当期被转换或行权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从当期期初至转换日(或行权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从转换日(或行权日)起所转换的普通股则计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参考资料:稀释每股收益_网络

⑵ 每股收益是怎么算出来的

每股收益即每股盈利(EPS),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是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

一、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二、每股收益增长率指标使用方法:

1)该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长率和整个市场的比较;

2)和同一行业其他公司的比较;

3)和公司本身历史每股收益增长率的比较;

4)以每股收益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的比较,衡量公司未来的成长潜力。

三、传统的每股收益指标计算公式为:

每股收益=(本期毛利润- 优先股股利)/期末总股本

并不是每股盈利越高越好,因为每股有股价。

(2)股票股利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扩展阅读

每股收益计算

计算公式

1、普通股每股利润=(税后利润-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平均股数。

2、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Primary Earnings Per Share)。

3、收益公式∪基本每股收益 = 净利润/总股本

4、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1)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稀释每股收益(Fully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计算公式解释

1、从公式中可以看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关键是要确定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在计算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时,应当考虑公司是否存在优先股。

2、如果不存在优先股,那么公司当期净利润就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如果存在优先股,在优先股是非累积优先股的情况下,应从公司当期净利润中扣除当期已支付或宣告的优先股股利。

3、在优先股是累积优先股的情况下,公司净利润中应扣除至本期止应支付的股利。在我国,公司暂不存在优先股,所以公司当期净利润就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⑶ 计算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利时,是否需要使用加权平均数

计算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净利润是一年中取得的,是期间数据,与此相对应,分母要使用加权平均股数,这样,可以保持分子和分母口径一致。

这里要注意的就是,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并不是所有的股数都使用加权平均股数,如果增加的股票是由于送红股造成的,是将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为普通股,转化与否都一直作为资本使用,因此新增的股份数不需要按照实际增加的月份加权计算,直接计入分母即可,转增股本也是如此;

而公司发行新股,则这部分股份是由于在某月增加,对全年的利润贡献只有发行后的月份,因此应按照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对于配股增加的股数,同样也是如此。

计算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利时,都是按照年末股数计算的。每股净资产的分子是时点数据,因此分母相应地使用该时点的股数计算;

由于股利是按照年末股数发放的,按法律规定,同股同权,即无论是原股票,还是本年中新增加的股票,不论是发放股利、转增股本,还是新发行的股票或配股增加的股票,其在分配股利的权利上是相同的,有一股就算一股,因此每股股利的分母使用年末股数进行计算。

(3)股票股利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扩展阅读:

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每股收益增长率指标使用方法

1)该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长率和整个市场的比较;

2)和同一行业其他公司的比较;

3)和公司本身历史每股收益增长率的比较;

4)以每股收益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的比较,衡量公司未来的成长潜力。

传统计算

传统的每股收益指标计算公式为:

每股收益=(本期毛利润- 优先股股利)/期末总股本并不是每股盈利越高越好,因为每股有股价

实例说明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以某公司2008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为例:

该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2006年年末的股本为8000万股,2007年2月8日,以截至2006年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送10股,总股本变为16000万股。2007年11月29日再发行新股6000万股。

按照新会计准则计算该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25000÷(8000+8000×1+6000×1/12)=1.52元/股

上述案例如果按照旧会计准则的全面摊薄法计算,则其每股收益为25000÷( 8000+8000+6000)=1.14元/股

从以上案例数据来看,在净利润指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新会计准则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较旧会计准则计算的每股收益高出33%。

稀释

实践中,上市公司常常存在一些潜在的可能转化成上市公司股权的工具,如可转债、认股期权或股票期权等,这些工具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时点转化成普通股,从而减少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即假设公司存在的上述可能转化为上市公司股权的工具都在当期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份后计算的每股收益。相对于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充分考虑了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稀释作用,以反映公司在未来股本结构下的资本盈利水平。

例子

某上市公司200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10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

2008年1月1日,公司按面值发行20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放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

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0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33%。

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分上的分析,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2008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20000/10000=2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20000×2%×(1-33%)=268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0000/10=2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68/2000=0.134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每股收益=(20000+268)/(10000+2000)=1.689元

⑷ 计算 稀释的每股收益

分配前总股本1000万股
分配前每股收益:2000/1000=2元
10股送2股后,股本变为1200万股
因此分配后每股收益:2000//1200=1.67元

⑸ 每股收益怎么算

每股收益=净利益/总股本

⑹ 关于稀释每股收益的问题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本题中: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净利润的增加=4 000×4%×(1-25%)=120(万元);

转换增加的普通股数=4 000/100×90=3 600(万股)

转换后,债券的利息没有变成股利,而是增加了企业利润和净利润。因为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是有前提假设的。
也正是因此,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就是这股票的股利这句话不能成立,因该说成是增加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就是企业的普通股股东收益。再除以股数后就是每股收益。

另外,股利是指企业取得收益后支付给股东的红利,理论上应等于每股收益*股利支付率。当股利支付率为100%是即收益全部支付时,每股股利=每股收益。

⑺ 关于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时间权重问题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为什么分母是发行在外股数的加权平均数,而且计算加权平均...现在先看一下另一个问题:假设你在炒股.2010年1月1日你投资5w本钱,2010年...

⑻ 为什么配股不会稀释每股收益明明股数增多了怎么不会稀释呢求大神解释

配股影响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配股不属于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所谓稀释性是指一种潜在影响,而配股的影响直接发生在当期,所以不具有稀释性;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是到期行权后,才会影响其每股收益,但是站在当期来看,这种影响是以后潜在的影响,所以具有稀释性。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目前常见的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票)期权等。

配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比较特殊,因为它是向全部现有股东以低于当前股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混合体。也就是说,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具有与股票股利相同的效果,导致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的同时,却没有相应的经济资源流入。因此,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配股中的送股因素,将这部分无对价的送股(注意不是全部配发的普通股)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并据以调整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配股的通俗理解

⑼ 每股收益和股息有什么联系或是怎么换算的

每股收益不是股息。每股收益是指公司税后利润和总股本的比率,也称每股税后利润。可以表示普通股股东持有每股能享受或者承担,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或者净亏损。而股息是指股份公司从提取了公积金、公益金的税后利润中按照股息率派发给股东的收益,也称为股票的利息。

每股收益通常可以看出公司的经营情况,可以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和投资的风险。对公司未来的成长、盈利能力做出预判。每股收益一般分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就是指被稀释掉的基本每股收益,也称潜在的每股收益。如果股票出现增发或者公司可转债转换成普通股,就会出现稀释每股收益。

如果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同比增加而总股本没有改变,表示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有所增加,公司利润增加会使上市公司的股票受到投资者的关注,股票基本面较好,股价上升概率较大。

股息率是我选股中最看重的指标之一。股息率和分红率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密切相关,股息率等于分红率除以市盈率,很多人把这两个概念混淆了,以为分红率很高的股票股息率也一定很高,其实这是不一定的,只有分红率高同时市盈率低的股票股息率才很高,见如下计算公式。所以,只有低估值的高分红个股的股息率才会很高。比如贵州茅台的分红率达52%,远高于银行股,但股息率按现价仅为1.2%,却比大多数银行股低,原因就是贵州茅台的市盈率更高。所以我们作为投资者,不仅应看分红率,更应关注股息率。

股息率 =每股股利 / 股价 =(每股收益*分红率)/ 股价 =分红率 / 市盈率

长期以来股市对股票现金分红颇有异议,认为分红分的是自己的钱,同时派息除权也降低了公司的股价,股民承担个税,你的资产反而减少了。我认为现金分红很有必要,并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把股息率当做重要选股指标之一。原因如下:

1. 稳定的高分红率代表公司有实际支付的能力,真金白银说明业绩相对可靠。

2. 不派发股息的公司有把大笔资金浪费在一系列愚蠢的多元化并购上的可能性。

3. 每年的股息会给持股股东稳定的现金流,用于股价低迷时的日常开销,利于长期持股。

4. 分红资金的再投入能产生复利并对股价有支撑或助涨作用。

5. 历史数据说明,高股息率股票更具有相对抗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