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融资融券的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融资融券的交易规则:
1、证券资格认定:
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信用交易证券选择的主要标准是股价波动性较小、流动性较好,因此应选择主营业务稳定、行业波动性较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流通股本较大的股票。
在实际操作上,我国可以上证50或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必要调整来确定信用交易股票,开由交易所定期公布。
2、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影响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用扩张程度最为重要的参数,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例和维持保证金比例。美国规定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为50%,融资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25%,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则根据融券的股价而有所不同。
3、对融资融券的限额管理:
规定券商对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总额不应该超过净资本的一定限度,规定券商在单个证券上的融资和融券额度与其净资本的比率,规定券商对单个客户的融资和融券额度与其净资本的比率。
我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个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分别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4、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制度:
对个股的信用额度管理是为了防止股票被过度融资融券而导致风险增加或被操纵。参照海外市场的经验,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其流通股本25%时,交易所应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20%以下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超过融资额时,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
(1)股票融资卖出限制扩展阅读:
融资融券的注意事项:
1、投融券卖空所造成的股价回调速度和程度可能引发恐慌,导致市场跟风抛售,这将使得投资者出于平仓的压力而非自愿减仓。因此,投资者应该尽可能避免大规模的融券卖空,特别是在市场低迷时尤其要谨慎。
2、散户的资金和持券量都比较小,因此,一般情况下基于做空动机的融券卖空只适合于机构投资者;散户投资者只有在坚持长期看空某只股票,或跟风大盘下行时才融券做空,但必须要看准个股与大势,否则风险将更大。
3、在股价下跌过程中,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往往被深套后,却缺少资金进行补仓以拉低持有成本。
4、融资融券交易的数据信息能为市场提供最新动向的风向标。
5、当经纪行强行平仓或关闭投资者信用账户时,投资者就丧失了在市场回暖时重新盈利挽回损失的机会。
❷ 股票融资买入有什么限制
自己算,融资多少,利息多少,加上买入卖出的交易费用。
❸ 融资买入的股票最长持有多长时间必须卖出
你好,融资融券的期限是6个月,但如果快到期的话,用户可以申请展期。
❹ 融资的股票可以随时卖出吗
当然可以。但融资是有利息的,所以要在合适的价格卖出,千万不能贪心。
❺ 关于融资融券的 融券卖出以及融资买入申报价格的限制另外是不是时时成交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市价委托卖出。
❻ 融资融券交易规模的限制有哪些
为了防范市场过度波动的风险,《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作出以下限制: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当其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人。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当其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集合竞价是指交易所对所有股票买卖委托进行集中处理,将每日9:15--9:25分期间接受的委托,按照哪个价位的成交量最大,就确定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
❼ 融资融券买入额有上限吗
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者的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相应的前端控制,详细信息可咨询相应券商。
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❽ 融资买入股票为什么会 强制平仓卖出
强行平仓也叫强制平仓,又称被斩仓/被砍仓/爆仓。依据强行平仓实施的主体不同,可将强行平仓分为交易所强行平仓和经纪公司强行平仓。在现货黄金、期货交易中经常使用。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会出现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
(3)因违规受到中金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中金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根据强行平仓原因的不同,可将强行平仓分为以下几类:
1.因未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而强行平仓。根据交易所规则,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每一笔交易均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当市场发生不利变化,也就是说,市场发生行情逆转,朝相反方向变化时,以及进入交割月时,会员或客户还应根据交易规则和合约的约定,存入追加保证金。如果会员或客户未在被要求的时间内履行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交易所就有权对会员,经纪公司就有权对客户所持有的仓位实施强行平仓。
2.因违规行为被强行平仓。会员或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有权依交易规则的规定,对其违规持仓部分实施强行平仓。主要包括:违反头寸限制超仓;违反大户报告制度未作报告,或报告不实;为市场禁入者进行期货业务;经纪公司从事自营业务;联手操纵市场;以及其他须强行平仓的违规行为。
3.因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变化而强行平仓。在前几年,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交易规则也经常因政策或监管部门的临时规定而修改,或临时不能正常执行。
交易所强行平仓权,是指当客户所持未平仓合约与当日交易结算价的价差亏损超过一定比率后,客户又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追加保证金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将客户在手合约强行平仓,以降低保证金水平和减小风险,保证客户免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强制平仓的后果由客户来承担。
期货公司对客户的强行平仓是指客户资金不足、超仓等被强行平仓。
❾ 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上限是多少百分比
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的规定: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因此,可融资融券标的总A股流通市值的25%构成了融资余额的一个上限。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