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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利普通股股数

发布时间: 2021-04-19 06:25:56

A. 某公司年初流通在外普通股500000股,4月1日发放股票股利使得普通股股数增加100000股,9月

每股收益=300000/(500000+100000*9/12+200000*4/12)=0.47
即,每股收益为0.47元

B. 每股股利=股利总额/普通股股数 请问普通股股数,和股利总额在哪里可以看到!

任意一个行情软件中的f10中都有的,股利总额一般就是我们说的净利润,普通股股数一般就是总股本

C.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计算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2006)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其根本原因在于“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所以,虽然题中派发股票股利36万股(120 * 0.3)是在2005年7月1日实际派发的,但在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时,应当视为年初已经发行。由此,该股数的适用权数应当为1,即:2005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0 + 20 + 36) * (12 / 12) = 156万股。

D. 计算派发股票股利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时为什么不考虑时间权数

不需要考虑,视同在年初发生。理由如下:
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起的在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的变化,应假设该变化发生在报告期期初,即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不考虑时间权数。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在某个时点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基础上计算增加的股数,它依赖于基础普通股股数的存在,所以增加的股数直接用基础普通股股数乘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不再乘以时间权数。

E. 确定分派股票股利时为什么是以加权平均数为基础

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起的在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的变化,应假设该变化发生在报告期期初,即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不考虑时间权数。

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在某个时点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基础上计算增加的股数,它依赖于基础普通股股数的存在,所以增加的股数直接用基础普通股股数乘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不再乘以时间权数。

(5)股票股利普通股股数扩展阅读

若计算结果有不满一股的,可将零股折成现金分派给股东,或将零股集中起来出售,所得金额在各零股股东间进行分配。采用股票股利发放形式应具备的条件: 公司必须有待分配的盈利,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符合新股发行的有关规定。

由于股票交易价格通常在面值以上,所以,对于股东来说,派发股票股利,可能得到比现金股利更多的投资收益; 但股票股利派发过多,将增大股份总额,影响公司日后的每股股利水平和股票市价,不利于公司的市场形象提高和增加营运资金。

F. 发放股票股利为什么会增加普通股平均股数

股票股利的含义 就是用公积金或本年和累积利润 以股票的方式 发下去的
自然增加股份 股份多了 价格下来了

G. 计算普通股股数时为什么股票股利按年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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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股票股利计算普通股加权平均

股利指股份公司按发行的股份分配给股东的利润。股息、红利亦合称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

股利的分配原则:

1)制度原则:公司分派股利应遵循利润分配的基本程序和制度,一般不允许发生下列情况:未扣除税金而分派股利;未弥补亏损而分派股利;未提存公积而分派股利;无盈余而分派股利。
2)股权平等原则:股利分派时,对分派日期、分派金额等要素,在各股东之间不得有判别。
3)基准原则:对认股时股款的预缴或迟缴、股票转让的过户交割等影响股东持股比例的因素,应该确立一个基准,以便具体规定和限制。
4)例外原则:对于发行特别股的公司,如章程规定特别股有先行分派股利的权利,或其所受分派率高于普通股,则依章程规定行事。对新建企业无盈利而发放建业股利,可以不受上述某些原则的限制。

1、股票股利的核算公式:

每股股利计算公式,每股股利=股利总额/普通股股数=(现金股利总额-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股利总额是用于对普通股进行分配的现金股利的总额,普通股股数是企业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不是加权平均数)。

2、会计处理:

1)上市公司(即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该方案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增资手续后,按实际发放的股票面值,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股本”。

2)投资企业(即上市公司股东)

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方不做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也就是说,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原因是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在股票未出售前,未实现增值,因此除权日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