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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劃分

發布時間: 2021-04-20 13:13:42

Ⅰ 中國地理的區域劃分以及所屬省份

中國一般分為七大地理地區:

1、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2、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台灣省);

3、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

4、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6、西南(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

7、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地區劃分擴展閱讀

中國地理區劃可以認為是國家地理區域劃分的簡稱。地理區域劃分首先是把全國國土作為一個整體。就是把一個國家的全部國土區域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塊,以便進行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由於中國疆域的寬廣,從地形、氣候、人文、經濟和政治各個角度分析,有各種類型的地理區域,各種地理區域類型可以劃分為自然帶、亞地帶、自然大區、自然區等等亞區。

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