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車和租車有什麼不同呢差別在哪裡呢
使用成本有區別
隨著燃油費的飆升和各種稅費的增加,養一輛車並非易事,有人算過,一年用車的費用至少相當於車價的十分之一。
以10萬元的1.6L私家車為例,第一年共行駛1.5萬公里,養車費用清單如下:燃油費5115元、保險2789元、洗車裝潢2301元、養路費加路橋通行費1525元、停車費703元、維修保養664元、交通罰款200元……雜七雜八加起來約有1.3萬元,月均千元以上。
此外,從長期看,隨著燃油的緊缺、車位的緊張以及車子自身老化,用車開支必定會不斷上漲。
不僅如此,汽車從買回家的第一天起就開始貶值,所以我們還要把車子的折舊率計算到使用成本當中。
按照10萬元私家車使用10年來計算,每年折舊1萬元,加上1.3萬元的日常使用成本,即小編的車子連買帶養每年需要花費2.3萬元。以一年跑1.5萬公里來計算,得出每開1公里的成本是1.53元。
所以,租車還是比買車合算,以上就是買車和租車的差別。
② 汽車租賃是什麼意思
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行為。租賃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節稅;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不確定性。
租賃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
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為其所獲得的使用權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費用(租金)。
(2)車租賃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據此規定,我國租賃合同的形式為:
1、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下的,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形式。無論採用書面形式還是口頭形式,都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未採用書面形式的,不論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是否做了約定,都視為不定期租賃。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
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須經出租人同意。轉租與債的轉移不同。轉租期間,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人不履行對租賃物妥善保管義務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負賠償責任。承租人未經同意而轉租的,出租人可終止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據此,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租賃物因買賣、繼承等使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
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權人不履行租賃義務時,承租人得以租賃權對抗新所有權人,這在學理上稱之為「買賣不破租賃」。
③ 私家車閑置,能租給汽車租賃公司嗎
國內的大型租車公司已經使用信用卡擔保了,使得不但是本地租車,外地人來當地租車,也可以使用信用卡結算,先是租車時,刷取一定額度的預授權,還車時再結算。由於信用卡的高信用度和廣泛使用,使得租賃公司有了一個質的飛躍。
故障處理:
承租人在租車期內,發現車輛異常或故障時應馬上停止駕駛,並通知租賃公司。同時,還應遵從租賃公司的指示。
由於不可抗拒的災害而造成租賃車輛的損失,承租人則應馬上通知租賃公司並將汽車送到指定修理廠修理。
④ 如何計算租賃車輛的成本
融資成本的計算應該將各種情況都考慮進去計算凈現金流,再根據凈現金流測算IRR和XIRR。需要考慮的包括:租賃利率、保證金、保證金退換機制、手續費、銀承比例、銀承開具成本、結構性存款收益、留購價款、租金支付方式(等額本息、本金、等比本息和本金、等差、不規則、期初、期末等等)、稅費的抵扣…… 不要看花活挺多,其實你只要把握一點就是凈現金流即可,即你當期收到的金額減去支付的金額後的差額,然後用這個計算IRR。
把幾台車的折舊費用、車輛保險費用、車船使用稅、車輛年檢費用、租金收入涉及的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所得稅)等加總合計,然後,計算出每台車的平均成本。這里涉及到兩項業務
1.購入車輛,將將車輛租給客戶使用,客戶支付的服務費性質其實是租賃費,適用16%的稅率,這里您將車輛作為自己的固定資產核算,提取折舊作為成本核算,取得客戶的租金作為租金收入。
2.公司在中間為客戶取得的銀行貸款,只是客戶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如果您在中間未取得任何收入,沒有發生相應的成本,則不用進行任何處理,如果取得了服務收入,而作為服務收入核算,對應的成本計入服務成本,增值稅適用稅率16%。
⑤ 如何把自己私家車租出去
想把車租出去,找各種的租車平台,相比之下,選擇一個靠譜的租車平台,然後在上面租車。
(5)車租賃擴展閱讀:
私人將自己的車輛以租賃的方式租給租車公司是合法的。該負責人說,掛靠在租賃公司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租賃公司是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過、有正式營業執照的正規公司,只是計程車輛不是出租司機。
租賃公司也是有規定的,只能出租12座以下的車型,超過12座以上就不可以了。所以,不是什麼車都可以隨便出租給租車公司。另外,私人將自己的閑置車租給私人,如果不帶司機,那麼就不在交通部門范圍內,因為私人只是將汽車當做一個物品一樣出租給別人,交通局不可能連別人出租物品都去管理。
⑥ 我的個人閑置汽車 可以租給汽車租賃公司嗎
可以。
風險如下:
1、車輛的法人兼所有人,那麼對於車輛造成的事故以及行為都是第一責任人,還有就是車輛的損耗。
2、具體這個可以和汽車租賃公司協商,簽訂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比如車子在轉租前,其行駛里程是多少,車況如何,性能以及各配件 配置實用狀況。還有作為出租方,不具備監管責任,需租賃公司監督租車人資格以及審查。
3、最後就是有關保險的問題,都是協商著來辦。如果保險是買的,那麼車的租價肯定也會相應的提高。
如果車子不錯最好是租給婚慶公司,車子一般的話只要合同手續沒問題,租出去也無大礙,畢竟車子每天都在折損掉價。
(6)車租賃擴展閱讀
在簽定租賃合同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發生事故時如何處理。發生事故時,不要私自處理,要等待交警前來勘驗現場認定責任,並及時與租賃公司聯系。
《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可見,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是劃分租賃公司和承租人責任的主要依據。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事故,承租人負責賠償;如果是汽車本身不符合相應的技術標准,租賃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故障處理:
承租人在租車期內,發現車輛異常或故障時應馬上停止駕駛,並通知租賃公司。同時,還應遵從租賃公司的指示。
由於不可抗拒的災害而造成租賃車輛的損失,承租人則應馬上通知租賃公司並將汽車送到指定修理廠修理。
所需證件:
對於不同性質的企業或個人,需要的證件有所區別,一般分為以下幾種:
企事業單位:
1.營業執照副本、企業信息卡
2.單位介紹信
3.合同章或公章
4、承租方經辦人身份證、駕駛證
私營、集體企業:
1、營業執照副本、企業信息卡
2、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
3、單位介紹信
4、合同章或公章
5、承租方經辦人戶口簿、身份證及駕駛證
港、澳、台同胞及海內外賓客:
1.還鄉證或護照
2.國際駕駛執照
3.需擔保人,且擔保人必須有正當職業
居民:
1. 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及駕駛執照
2. 擔保人戶口簿、身份證
3.市居民及其擔保人必須有正當職業,擔保人必須是非直系親屬。
註:國內的大型租車公司已經使用信用卡擔保了,使得不但是本地租車,外地人來當地租車,也可以使用信用卡結算,先是租車時,刷取一定額度的預授權,還車時再結算。由於信用卡的高信用度和廣泛使用,使得租賃公司有了一個質的飛躍。
⑦ 什麼是汽車租賃
汽車租賃業被稱為交通運輸服務行,它因為無須辦理保險、無須年檢維修、車型可隨意更換等優點,以租車代替買車來控制企業成本,這種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國內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用戶的青睞。
汽車租賃是指將汽車的資產使用權從擁有權中分開,出租人具有資產所有權,承租人擁有資產使用權,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以交換使用權利的一種交易形式。
中文名:汽車租賃
外文名:automobile rental
類別:交易形式
行業:交通運輸
定義:
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包括載貨汽車和載客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汽車租賃的實質是在將汽車的產權與使用權分開的基礎上,通過出租汽車的使用權而獲取收益的一種經營行為,其出租標的除了實物汽車以外,還包含保證該車輛正常、合法上路行駛的所有手續與相關價值。不同於一般汽車出租業務的是,在租賃期間,承租人自行承擔駕駛職責。汽車租賃業的核心思想是資源共享,服務社會。
⑧ 汽車租賃公司怎麼租
汽車租賃有很多種租車方法~有年租-有季度租-有月租-有周租-這些是比較正規化的有的小型的還有用小時租車的!在租車時需要帶上身份證駕駛證【有效期內的】到你想租車的店面去選車就行了!很多種車押金也不一樣-按車的好壞來排列的!租車時租賃公司會為你租的車檢查有多少傷痕有多少油行駛路程是多少!這些自己也對照一下免得等還車的時候遇到麻煩了!還有租完車在還車的時間內還車-可以提前還車不能超時還車這樣也是一個麻煩~一般超過3小時或4小時就算租半天的費用了!在這我給你推薦兩個比較大型的租車公司~已個是【一嗨汽車租賃連鎖】另一個是【神州租賃連鎖】這兩個在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有大大小小的連鎖門店!價格比一些不怎麼正規的租車公司便宜!好了祝你租車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