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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工資國家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4-20 04:14:40

『壹』 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工齡工資管理規定(一)
1 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 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製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 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 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設備科管理人員)
2.1.1 在職工作不滿 3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 10 元;在職工作滿 3 年,不滿 5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 15 元;在職工作滿 5 年及以上的,工 齡工資為每滿 1 年加 20 元.
2.1.2 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 240 元.
2.2 生產人員
2.1.1 在職工作不滿 3 年的, 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 5 元; 在職工作滿 3 年, 不滿 5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 10 元;在職工作滿 5 年及以上的,工齡工 資為每滿 1 年加 15 元.
2.1.2 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 200 元.
2.4 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 1 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 1 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 重新滿 1 年後計算.
2.5 舉例:某員工從 2000 年 1 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01 年 1 月晉升為車 間統計員,那麼,在 2002 年 1 月的工齡工資應為 15 元;2003 年 1 月的工齡工 資應為 25 元;2004 年 1 月的工齡工資應為 35 元.2005 年 1 月,因事離開公司 8 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 2006 年 8 月開始續接,為 45 元.
2.6 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 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 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准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齡工資管理規定(二)
1 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 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製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 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 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設備科管理人員) :在職工作不滿 3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10 元;在職工作滿 3 年,不滿 5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30 元;在職工作滿 5 年,不滿 8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50 元;在職工作滿 8 年, 不滿 10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100 元;在職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200 元.
2.2 生產人員:在職工作不滿 3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5 元;在職工作滿 3 年,不滿 5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15 元;在職工作滿 5 年,不滿 8 年的,工齡 工資為每月 40 元;在職工作滿 8 年,不滿 10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70 元;在 職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150 元.
2.4 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 1 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 1 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 重新滿 1 年後計算.
2.5 舉例:某員工從 2000 年 1 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04 年 1 月晉升為車 間統計員,那麼,其 2004 年的工齡工資為 5 元;2005 年 1 月其工齡工資按管理 人員計算應為 30 元;2006 年 1 月,因事離開公司 8 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 2007 年 8 月開始續接,為 100 元.
2.6 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 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 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准實施,修改時亦同.

以上僅供參考!

『貳』 工齡工資是國家規定還是公司規定

企業工齡工資是公司自主規定。

企業執行工齡工資的政策各不相同。少數企業覺得工齡工資所佔比例小、意義不大,乾脆不設置這項政策;多數企業的工齡工資政策呈「線型」,即確定X元/年的標准,員工實際所得工齡工資為工作年限×分配標准;有的企業還規定了工齡工資的起拿年限,即工作滿幾年起計發。

(2)工齡工資國家規定擴展閱讀;

工齡工資國家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5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於「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三)因用人單位合並、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叄』 國家規定工齡工資封頂的規定是什麼

國家現有的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工齡工資封頂的。

但是,在一些企業或者崗位上,也存在著工資封頂的可能,按照各企業的需要實施。如:

  1. 國辦發[1993]85號文件規定,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連續三年優秀的,在本職務對應級別內晉升一級"、
    "工作人員級別變動時,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級別變動當年起重新計算"。遼人發[1996]55號文件對此又進一步做了詳細地說明,即"根據上述精神,機關工作人員凡確定(晉升)級別工資後,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優秀的,可在本人現任職務對應的級別內晉升一級級別工資,級別工資已達到本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的,不再晉升級別工資。"

  2. 某中字頭央企去年定了工齡工資標准,工作不滿10年的標准10元/年,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標准20元/年,工作滿20年以上的標准30元/年。
    最近,該央企對這工齡工資標准又做了調整,統一標准30元/年,同時對工齡工資總額做了封頂限制,不得超過1000元。


『肆』 工齡工資規定,工齡工資計算標准,工齡怎麼算

國家工資制度,現在沒有具體規定,由用人單位具體規定辦法,國家只規定了最低工資標准,只要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就是合法的,至於單位有沒有工齡工資,是單位內部的規定,很多單位有工齡工資,很多單位沒有工齡工資,標准也是單位內部確定,至於工齡如何計算,現在國家實行的是繳納養老保險制度,繳費一年計算一年,不繳費不計算,沒有工齡的說法。和你單位實行的工齡工資是兩回事,

『伍』 工齡津貼發放標准

工齡對於每位勞動者來說很重要要,從長遠看它會影響勞動者退休金領取,從短期來看它影響勞動者工齡工資的高低。工齡越長者,其所能領取到的工齡工資也就越多。有不少的公司企業都會設置工齡工資這一獎勵制度,那麼工齡工資國家規定是怎樣的呢?下面就由小編為您簡要介紹。

一、工齡工資標准

1、員工工齡工資標准

連續工作滿一年 50元/月;

連續工作滿二年 100元/月;

連續工作滿三年 150元/月;

連續工作滿四年 180元/月;

工作每增加一年 工齡工資增加30元/月,十年封頂。

2、管理人員工齡工資標准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辦公室人員 100元/月;

連續工作滿一年b級以上管理人員 100元/月;

連續工作滿一年a級以上管理人員 150元/月 ;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助理人員 200元/月 ;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項目經理級人員 250元/月;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 300元/月。

二、工齡工資補發規定

1、按繳費年限補發養老金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月的養老金;繳費不滿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繳費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按絕對額補發養老金

月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養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於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養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於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養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退休工齡工資規定

退休人員可領取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工作工資、特優津貼等。

15年以下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 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

工齡工資 30元/年 工作工資 按照實際勞動分發 績效工資 按工資的10%分發 特優津貼 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可獲得。

影響工齡工資的因素有許多,如工齡的長短、單位的實際效益及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所以上述的工齡工資國家規定僅供各位勞動者參考,具體的工齡工資發放標准請以所在單位為准。如果用人單位有拖欠員工工齡工資的話,可以搜集證據後申請勞動仲裁。

『陸』 國家是否有工齡工資的規定

沒有硬性的規定,以用工單位的工資制度,簽訂的用工合同為准。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wage for
seniority,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工齡工資是企業分配製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雖然金額不是很高,但工齡工資的作用不可小瞧。

『柒』 工齡工資國家規定標準是多少

工齡的定義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工齡計算的定義
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1.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
2.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工齡計算方法
計算工齡的方法大概可以分為3種: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捌』 國家規定工齡工資一年多少錢

國家並不規定工資的構成,也不規定工齡工資,全部是企業自主決定,國家只是控制為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准,至於怎麼發。那是企業自己的事情。

『玖』 勞動法對工齡工資的規定

對於工齡工資多少一年問題,《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並沒有進行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是否實行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准等問題需由公司或用人單位根據簽訂的具體勞動合同確定。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計算;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計算;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均沒有約定的,按照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進行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