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國投資移民新政什麼時候頒布實施
您好,現在要等到2017年9月30日,業內人士預測,9月30日美國投資移民會漲價
㈡ 美國投資移民有什麼政策啊
我正在追一個有
㈢ 投資移民美國的條件有哪些,(最新政策)
太平洋加達移民為您解答: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1
、申請人必須年滿
21
歲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2
、申請人不必有任何學歷,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3
、申請人必須擁有一百萬/五十萬(特區移民方案)美金的資產證明(不須由申請人本身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4
、申請人必須已經或正積極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5
、此投資可直接/間接(特區移民方案)創造十個工作機會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6
、投資資金來源之說明,須證明投資款是取自正當來源,此可包括房產銷售,債券股票,企業盈餘,商業買賣,贈與和繼承等。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7
、主申請人前五年之所得稅單(英文版本)
㈣ 美國投資移民新政策是怎樣的
美國移民申請條件:
(1) 投資人必須年滿 21 歲
(2) 投資人不必有任何學歷,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3) 投資人必須擁有50萬美金的資產證明(不須由申請人本身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4) 投資人必須已經或正積極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
(5) 投資人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投資移民須知:
(1) 通常的投資金額為一百萬美元,在高失業地區投資金額為五十萬美元。
(2) 投資必須到位。
(3) 投資的資金必須來自合法渠道。
(4) 投資的商業和公司必須有益於美國經濟並在通常情況下創造不少於十個全職職位。
(5) 投資和申請人必須進行日常的管理工作。
美國投資移民政策要求相對其它國家來說比較寬松,在各國移民齊漲價的大環境下,美國投資移民更是優勢明顯。現在是投資移民美國的最佳時機,太平洋加達移民建議申請人應當欲辦從速。
㈤ 美國投資移民都有什麼政策
二十一周歲以上
資金來源清楚
沒有犯罪記錄
就行啦
投資五十萬,國家指定的貧困地區的扶貧項目
投資這類,做好血本無歸的准備(中介們可是吹乎的天花亂墜)
投資一百萬,你自己選地點,選你感興趣的項目
但是沒有個老美國的親戚朋友幫著你,想成功也很難!
㈥ 美國投資移民有什麼條件和規定
投資移民 (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簡稱為EB-5)。美國為增加國內就業機會、刺激經濟發展,規定在美國境內投資達一定標准以上者可申請移民美國,依不同的投資方式及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規定,如下所示。
設立新公司
區域中心:投資金額分為90萬和180萬美元
一般地區(傳統型):投資金額分為90萬和180萬美元
投資現有公司
1.1990年11月29日後設立,或
2. 1990 年11月29日前設立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購買後進行重組;
(2) 增加公司凈值或員工人數比率達40%以上;
(3)仍須符合在區域中心投資金額美元90萬元以上,一般地區達美元180萬元以上。
除了投資達一定金額以上,另該投資項目尚須能夠直接或間接增加或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是指透過投資問題企業(亦即在進行投資前虧損二年以上,且累計虧損達其虧損前凈值的20%以上之企業)後,為該企業美國籍員工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者。符合規定者可取得有期限的臨時綠卡暫時在美國居住,二年後移民局會審核其當初的投資是否屬實且符合相關規定,若能通過審核便可將當初取得的臨時綠卡轉為一般正式的綠卡,取得永久居留權。
隨著移民美國人數逐年上升,加上投資移民項目層出不窮的投資糾紛,美國移民局可能針對EB-5投資移民項目的批准採取更嚴格的審核。這一年已經有不少投資項目無法達到規定,使得投資人無法將臨時綠卡轉換成正式綠卡,造成在美國就學的子女可能被迫休學。因此移民投資項目的選擇會影響是否可以順利取得美國身分,不可不慎。
投資移民和其它方式比較
除具備特定技能的專業人士外,一般人會採取投資移民或親屬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國,相較之下,採取投資移民美國有其優缺點。優點概述如下:
一、對申請人的條件規定較為寬松:一般而言若能證明其資金來源合法,通常不會被拒絕。尤其是在美國政府認定的區域投資移民中心的投資申請,只要能通過認定資金來源合法,很容易得到核准。
二、入境美國較為便捷:在持有臨時綠卡或正式綠卡的期間,入境美國時視為美國居民,移民審查官便不會以觀光客的審核標准來多所懷疑。
三、可全家移民:投資人及其配偶或未滿二十一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移民。
投資移民有上述好處,但是欲採取此方式移民的人士需要考慮以下條件:
一、所需資金龐大:一般可分為二類──第一類、一般地區(即傳統型EB-5)投資額為180萬美元,若為高失業地區(TEA)則是90萬美元;第二類、美國政府認定的高失業率的區域投資移民中心投資額為90萬美元,但若該區域未來發生變化,新投資人若想再投資同一區域中心,投資門坎可能會調整到180萬美元。未來投資金額門坎將根據通脹每五年調整一次,詳細金額以實際公布法令為主。
二、投資移民須符合的附加條件:直接或間接在美國創造至少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
三、投資可能虧損的風險:在美國投資的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四、投資移民所取得的是為期二年的臨時綠卡,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取得臨時綠卡後第二十一個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核准後才能取得永久綠卡。
由於以EB-5投資移民方式申請美國移民看起來最為便利,且又以投資移民項目中心最省時省力,但整個移民辦下來,除投資資金90萬美元外,可能還需項目發行費、基金管理費、申請費、律師費、房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他項費用約10萬美元,整體花費達100萬美元。而依據美國移民局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截至2019年11月
4日總共批准了 811 個區域中心,各種移民項目五花八門,移民者該如何規避投資風險,以避免綠卡拿不到,投資資金又損失,筆者認為可由下列四個方向評估:
一、EB-5投資人應仔細篩選投資移民區域中心,並確認經營專業團隊背景,包括公司負責人信用記錄、項目主導人的信用資料、公司資產研究(有無虛增資產市值)、公司背景調查以及犯罪記錄等,並確認有無EB-5項目的成功案例。
二、投資人本身應了解美國EB-5的基本法律要求,不可盲目聽從區域中心及移民中介公司的宣傳數據,若稱已取得與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的所謂「特許經營協議」,或稱取得「項目開工建設的批准和許可」應追根究柢,了解文件真實性;又有所謂「政府保證」、「政府支持」、「政府參與」通常可能性非常低。
三、直接到美國移民局的官網上公布的區域中心進行確認是否有該移民項目的存在。
四、必要時委託有經驗的美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
KEDP安致勤資
㈦ 美國投資移民新政策是什麼是不是要漲價了
目前的政策是50萬美金 投 資到美國區域中心的項目里並創造10個 就 業, 就 可以拿到美國綠卡,這個政策將在2016年12月11日到期,延不延期,誰也說不準,所以要盡快辦 理 ,說不定那天 就 要漲價, 我 推 薦 你 去兆龍, 他 家 背景是個美國律所, 投 資過程中需要涉及到一些美國法律知識,不注意真不行。010-65226899
㈧ 現在美國移民的政策是什麼
投資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政府審核區域中心的合法性,但並不對投資的損益做擔保。
從理論上講美國投資移民在綠卡條件消除和投資本金回收存在不確定性(即風險),美國移民政策要求海外投資移民申請人的投資必須是at risk,即有風險的投資,所以申請美國投資移民一定要正視這個特點。
申請人應理性選擇 適當的項目,並委託經驗豐富的專業機構辦理移民申請,以便在任何復雜的情況下都能得到專業的服務和幫助。
㈨ 美國移民政策是什麼
①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共劃分為兩類:
不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即直系親屬:美國公民的配偶;美國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美國公民的父母。這個劃歸為直系親屬,隨到隨辦。
2.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按優先順序劃分為四個等級:
(1)美國公民的成年子女(21歲以上)及其他們的子女。
(2)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們的子女。
(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論年齡)及其他們的子女。
(4)年滿或超過21歲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職業移民
職業又稱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種職業方面的優勢為基礎,通過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國的一種途徑。職業移民對於那些不符合親屬移民條件,而又具有某些專長,希望移居美國的人士,無疑是一條重要的道路。
根據移民法規定,每年以職業方式移民美國的人數總共為14萬個配額,又根據不同的職業和個人具備的條件劃分為五大優先類別:
優先勞工 。
2.具有高等學位的特殊技能專業人士。
3.技術勞工、專業人員和其他勞工 。
4.特殊移民 。
5.投資移民 。
(9)美國投資移民新政策擴展閱讀:
職業移民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定義。
在加拿大,自雇職業的意思是申請人有能力在到達加拿大後,不會佔去加拿大勞工市場的工作機會,而是能夠自行以個人的才能及專業技術為自己創造工作。
《移民法》對自雇移民定義如:
例:自雇職業移民必須在加拿大創立或購買一項生意以使自己受僱用,並為加拿大經濟、文化或藝術做出顯著貢獻。(例如:職業運動員,藝術家,演員,農場主和作家)。
加拿大自雇職業移民的特點:
1、沒有其他限制條件;
2、自雇移民無需為他人創造就業機會;
3、必須提供文件以證明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一項生意,為加拿大經濟、藝術或文化做出顯著的貢獻;
4、自雇移民必須擁有一定的資金,用於在加拿大創立或購買一項生意及安家之費用;
5、一旦成功,馬上可享受各種福利:
英國對自雇移民的定義是:
國自雇移民作為英國HSMP計劃支持的另一主打項目,是英國移民簽證率最高的形式之一,申請者須基本符合以下條件:
在一個新的英國業務或企業中投資20萬英鎊
為至少2個歐洲經濟區的國民提供崗位
只能在自己投資的企業工作
在生意盈利之前,有足夠的資金在英國居住和生活
擁有投資企業的控股權
對公司運營承擔責任
能夠執行一項完整的、可行的業務計劃
香港目前沒有以上這種形式的移民服務。只有一種叫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法令。投資移民者必須符合以下准則,才有資格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
(a)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b)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港幣650萬元的凈資產;
(c)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把不少於港幣65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房地產和金融資產)。
參考資料:
親屬移民政策-美國移民局
移民政策-美國移民局
結婚移民_網路
職業移民_網路
㈩ 美國有沒有移民新政策
有移民政策的,也是當下主流的移民國家。主流的移民方式如下:
結婚移民:
根據大部分移民申請人的習慣,有限考慮的就是結婚移民,結婚移民屬於美國移民法的一種,原則上在費用方面對比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更經濟,但僅適合真實、並且單身的申請人,從時間上來看,該項選擇並不是最優質選擇,如果跟美國綠卡結婚需要的時間更久。
EB-1A傑出人才:
該項目是美國移民當中的第一類優先類別,是美國最緊缺的人才移民方式,因為申請速度很快,但遞交後,如果能達到美國傑出人才移民要求的條件,則可以在4-6個月獲批I-140,然後即可安排廣領館簽證面談,無需僱主。這是目前最好最快的移民美國的途徑,適合商業、教育、科研、體育、藝術五大類。美捷達移民專業辦理EB-1A傑出人才,有意的申請者可以具體咨詢。
EB-2移民、EB-3職業移民
美國EB-2移民分兩類,一類是跟EB-3一樣需要勞工證的移民申請,但這一類申請勞工證申請是非常麻煩的。那麼也可以選擇無需勞工證的美國國家利益人才移民簡稱NIW,屬於職業移民第二優先中的一個特例。美國政府基於美國國家利益的考慮,優先照顧對美國利益有貢獻的外籍人士,使得符合特定條件的外籍人士,通過國家利益這一渠道,在無需僱主以及勞工證的情況下可以直接申請並獲得綠卡。
EB-5投資移民:
美國EB-5投資移民要求申請人投資50萬美元,只需要有「財」並且能夠證明這50萬美元的合法來源, 並通過該項目創造10個就業機會,之後申請人即可獲得兩年期的條件式綠卡。兩年後,若投資行為仍存在,即獲永久綠卡。目前因為該申請項目對申請人個人條件要求簡單,所以申請近幾年每年的配額都屬於排期狀態,適合孩子年齡較小,不著急拿到身份去登陸的移民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