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pad商標侵權案的事件影響
「ipad」「iWacth」商標被搶注 蘋果不得不改名根據蘋果產品的命名習慣,這就是最直接的影響。
你一定很好奇,為什麼Apple
精彩內容,盡在網路攻略:http://gl..com,蘋果沒有iPhone、iPad、iMac一樣,被稱之為「iWacth」。事實上,並非蘋果不想,而是出於不得已的原因:iWatch商標已被其他商業公司搶先注冊。2012年9月,OMG Electronics公司搶先注冊了「iWatch」為商標,並試圖在Indiegogo眾籌網站上進行集資(目標10萬美元、最終僅籌得1434美元)。但即便產品失敗,該公司也沒有出售「iWatch」商標。
2. ipad商標侵權案的介紹
「iPad商標侵權案」指的美國蘋果公司和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簡稱IP公司)起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簡稱唯冠科技或唯冠深圳),不履行IPAD轉讓商標義務。該案件經過三次開庭,最終判定蘋果敗訴。2012年2月,唯冠要求在上海地區禁售iPad的聽證會結束,蘋果提請駁回禁售令。2012年6月,廣東省高院通報,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IPAD商標糾紛。
3. 唯冠與蘋果關於ipad商標侵權案,蘋果一審敗訴,唯冠要求禁售ipad,請談談你們的想法
說實話 我覺得這不是什麼好事 其他的先不說 請注意 如果蘋果公司應為這件事情而放棄在中國的工廠的話 給中國帶來的回事將近百萬人口的失業 別看這百萬人口對於中國來說不算多 可是這件事情所引起的鏈鎖反映是不可預計的 比如說其他國家對在中國投資的信心 以及怎麼來安排這些將近百萬人的工作 對於國家和政府來說都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不過這些只是我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呵呵
4. ipad商標侵權是怎麼回事
iPad商標門始末
2月24日,美國蘋果公司、IPADL()公司起訴深圳唯冠iPad案在深圳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當天深圳中院第十五庭座無虛席。
這場糾紛緣起一份授權委託書。2009年12月23日,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唯冠」)授權該公司法律顧問麥先生簽署協議,將八項 i-Pad商標一並轉讓給IPADL。本報獲悉的授權委託書中顯示,授權方為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並有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和負責人楊榮山的蓋章。
IPADL於2010年將其持有的全部iPad商標轉讓給了蘋果。
雙方的爭議在於,授權方的台灣唯冠是否有權代表深圳唯冠處理iPad在大陸的商標。蘋果方面向深圳中院提交的證據認為,在簽署委託書的兩個月之前,電子郵件署名為JonathanHargreaves的IPADL代表與台灣唯冠法務部電子郵件署名為HuiYuan的代表,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展開談判,談判提及台灣唯冠是否能代表深圳唯冠的細節。郵件中,HuiYuan告知I-PADL,台灣唯冠方簽約代表由麥先生擔任,協議在台灣簽署。
公開信息顯示,台灣唯冠和深圳唯冠都是唯冠國際(00334.hk)的子公司,但雙方股權沒有交叉關系。深圳唯冠的另一位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這個案件其實是台灣唯冠無權代表,因為它沒有iPad商標在內地的所有權。而根據內地的公司法,雖然台灣唯冠和深圳唯冠都是唯冠國際的子公司,唯冠集團依然無權處分深圳唯冠的資產,更何況深圳唯冠的法人並非楊榮山。
而深圳唯冠認為,台灣唯冠與I-PADL公司2009年12月23日簽訂的協議第11條明確約定,往來郵件均已被書面正式協議取代,不作為任何依據。
「這其實是個荒唐的鬧劇,蘋果發現iPad大陸商標的擁有人不屬於台灣唯冠而是深圳唯冠後,開始著急了並先聲奪人。」肖才元表示。
事實上,兩個戲劇性的因素讓該案更顯得撲朔迷離。
蘋果在香港法院提起的訴訟案件中,所提交的材料顯示,IPADL公司實為蘋果公司律師操作下成立的具有特殊目的的,旨在用於收購唯冠手中i-Pad商標權的公司。
2010年4月3日,iPad產品在美國開始向公眾銷售。2010年4月7日,IPADL以10英鎊的價格向蘋果轉讓了其全部的iPad商標。
一家大型企業的代工人士稱,蘋果以IPADL名義向唯冠洽購iPad商標,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自己來頭太大對方漫天要價,而且注冊公司縮寫為IPADL也好解釋收購的商標的原因,但糾紛發生後,蘋果律師的疏忽就要讓蘋果公司付出代價了。
肖才元認為,深圳唯冠本來是和I-PADL之間的糾紛,蘋果就這樣強勢插入了進來,IPADL的疏忽顯而易見,根據相關規定,蘋果的代理根本不成立。
更為戲劇性的是,IPADL公司授權代表郵箱標明的主人——onathanHargreaves可能根本不存在。肖才元稱,他從蘋果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的材料中得知的,根本不存在此自然人。由此斷定,原告在申請辦理公證時,對公證機構隱瞞了這一事實。
商標門困局
在商標門尚未有結果之前,從2010年9月份開始,蘋果已經將iPad送進了大大小小的咖啡館和時尚人士的工作包。
而iPad商標在2010年3月22日,已被深圳唯冠的八家債權銀行給查封。蘋果提交給深圳中院的 《起訴狀》稱,IPADL於2010年4月7日將iPad商標轉讓給了蘋果公司。
「蘋果公司和IPADL將已被依法查封的商標簽署轉讓協議,純屬鬧劇。而且該協議是在明知IPADL不可能受讓我方iPad商標之後簽署的,顯然不產生任何效力,並且是惡意的。」肖才元表示。
在蘋果將iPad在內地尚有爭議的商標做成既成事實後。現實狀況是,深圳唯冠卻無力反擊。
按照相關規定,如果深圳唯冠要起訴蘋果,需要巨額的財產擔保。而深圳唯冠這家曾是中國外貿出口百強的企業目前幾近破產。而蘋果需要面對的問題是,如果敗訴,其iPad商標怎麼辦?
上述代工業人士稱,蘋果肯定不允許這個商標流失,如果敗訴了也只能和解,這也是深圳唯冠為什麼在幾近破產的情況下要將這宗官司打到底的原因。
謝律師說,蘋果公司對深圳唯冠造成的損失是無法計算的。根據我國法律,若無法計算受損方的損失,可以獲利方的盈利作為計算標准。對於這一說法,和君創業的媒體負責人黃一丁認為,因為蘋果在內地有很多加工代工廠,在內地生產拿到海外去銷售,這一部分損失需要通過海關進行計算,因此非常復雜。據了解,和君創業是唯冠電子全權委託處理這起商標糾紛案件的公司。
本報多次聯系過蘋果中國的工作人員,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而負責蘋果的公關公司人士表示已經被更換。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蘋果的iPhone在進入內地市場時,也是先進入中國然後和解轉讓的。
根據漢王招股意向書披露的信息,2009年7月18日,漢王與蘋果簽訂了365萬美元的iPhone商標和解及轉讓協議。而在此之前,iPhone已經在內地開始發售。
回答者:yahen 要做就做最好!
5. ipad商標權之爭
無商不奸,商業競爭沒有好壞之分,能生產出讓客戶滿意的產品,才是一家好公司。只可惜唯冠跟蘋果差得太遠了。還是一家快破產的公司。
6. ipad商標侵權案
蘋果公司好不容易開發出IPAD,出了幾代了,唯冠因為面臨破產,趁虛而入,告蘋果公司侵權,唯冠可能會贏這場官司,但蘋果未必會輸。。人心啊人心!
7. ipad商標侵權案的事件簡介
2010年,蘋果向法院請求判決「iPad」商標權的所有權,並向深圳唯冠索賠相關費用。該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並於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並由蘋果方承擔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56萬元。2012年2月29日,iPad商標權權屬糾紛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中雙方言辭犀利對抗激烈,庭審結束後,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8. iPad商標侵權案是怎麼回事
對於這個案子,我覺得去中國法院網上去看看吧,那裡幾乎包括了所有的中國所發生的案件。。。畢竟作為中國最大的法院網,它還是比較理性的,相比較網上其他言論而言還是比較公正的。。以下摘自中國法院網
iPad是美國蘋果公司推出的平板電腦,所到之處無不引發搶購風潮,在中國大陸平板電腦市場上,更是佔領了銷售份額的70%以上。然而,蘋果公司可能做夢也沒想到,其會因商標問題與一家中國公司鬧到短兵相接的地步。一邊是富可敵國的全球最大上市公司,一邊是名不見經傳甚至瀕臨破產的深圳唯冠,這場「大象」與「螞蟻」的較量,究竟是怎麼發生的?又該何去何從?能給人什麼啟示?
庭上的激辯
應該說,蘋果公司在中國推出iPad之時,已經知道該商標權還在深圳唯冠手中,它向中國商標局、深圳唯冠申請轉讓商標未果,2010年4月,就聯合英國IP公司將深圳唯冠告上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iPad商標的專用權歸原告所有,並賠償其經濟損失400萬元。
法庭上,雙方展開了激烈的爭辯。
原告稱,2009年,蘋果公司與唯冠達成一項協議,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的價格轉讓給IP公司,其中包括在中國注冊的兩個商標。因此,被告應履行將涉案商標轉讓給原告的義務。
深圳唯冠卻認為,唯冠國際系香港上市公司,有7個子公司。台灣唯冠在歐盟、韓國等國家共獲得8個iPad注冊商標專用權。中國大陸的iPad商標則由深圳唯冠擁有。
深圳唯冠認為,蘋果公司是從台灣唯冠手中購買的iPad商標專用權,當時具體處理交易的員工麥士宏,其授權書的內容和簽名蓋章均是台灣唯冠。而深圳唯冠和台灣唯冠雖然同屬於唯冠國際的子公司,但二者並不是隸屬關系,股權也沒有交叉關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民事主體,因此,這一合同對深圳唯冠不具有約束力,蘋果公司購買的iPad商標專用權,並不包含中國內地。
蘋果公司辯稱,台灣唯冠即使沒有對大陸iPad商標的處置權,但由於台灣唯冠負責人楊榮山同時也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 從法律上來說,這足以構成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是指雖無代理權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為有代理權而須由本人承擔法律後果的代理。
對此,深圳唯冠認為,其從未授權過任何人轉讓iPad商標專用權,更沒有提供法律規定的合同、公章、印鑒等形成表見代理的要素,因此,表見代理根本不成立。
2011年12月,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商標轉讓合同系原告IP公司與台灣唯冠簽訂,被告深圳唯冠沒有參與談判,也沒有授權他人處分其商標及訂立商標轉讓合同,且商標轉讓合同簽訂人與被告之間的表見代理亦不成立,涉案的商標轉讓合同對被告無約束力。法院遂判決駁回了兩原告的訴訟請求。
兩原告不服,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據悉,二審將於2月29日開庭。
與此同時,深圳唯冠也向蘋果公司發起了訴訟反擊,主要針對蘋果在華的經銷商:在深圳起訴順電,在惠州起訴國美,在上海起訴蘋果的經貿公司。
庭外的較量
訴訟之外,蘋果公司和深圳唯冠也展開了一系列輿論攻防戰。
深圳唯冠利用一切機會為自己辯護,2月17日更是高調召開媒體發布會,唯冠國際創始人楊榮山自侵權案以來首次現身,深圳唯冠債務重組代理公司和君創業主席李肅及代理律師馬東曉等,悉數到場。
楊榮山回憶說,唯冠1998年下半年開始設計名為iPad的產品,2000年在香港做了iPad的上市發布會。由於推出的時機過早,並且採用CRT顯示的觸摸屏非常容易出現誤操作,雖然產品已經賣到了世界各地,但並沒有在市場上引起太大的反響。
楊榮山說,當時的唯冠發展勢頭一片大好,曾位列全球前五大顯示器製造商。他們開始研製下一代iPad產品,希望在未來幾年內將唯冠的產值做到300億港幣以上。然而,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導致唯冠國際最大客戶寶麗來破產,欠款無法收回,公司經營由盛轉衰。
2009年,英國名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的公司找到台北唯冠稱,iPad商標與其公司名縮寫相近,希望能購買該商標,並多次承諾不與唯冠進行同業競爭。
由於當時唯冠正面臨財務危機,計劃進行收縮,本已准備出讓商標,但由於IP公司出的價格太低,唯冠並沒有同意。「可IP當時威脅唯冠,如果不出售,就會在海外起訴唯冠,當時陷入經濟困境的唯冠,只好低價出售,該交易本來就有失公平。」
令楊榮山沒有想到的是,隨後不久,IP公司就以10英鎊的象徵性價格,將iPad商標轉讓給了蘋果公司。而當時IP公司派來與唯冠談判的律師,也被證實用的是假名字。楊榮山這才明白,IP公司是蘋果公司通過「精心設計」成立的。
李肅指出:「蘋果手中的iPad商標是用不正當的欺詐手段取得的,我們正在委託美國公司訴蘋果公司。」
楊榮山表示,台北唯冠只擁有iPad海外商標權,iPad大陸商標權在深圳唯冠手裡。對此蘋果也是認可的,所以2010年蘋果曾以正在和唯冠洽談購買iPad商標為由,要求香港法院對唯冠發放禁制令。後來八家銀行查封唯冠後,蘋果也分別同這八家銀行商討購買iPad商標權。
馬東曉在發布會上也表示,先避開台灣唯冠有無權利出售深圳唯冠所持有的iPad商標問題不談,iPad大陸地區的商標注冊是深圳唯冠在國家商標局注冊的,合法轉讓的手續並未完成。
據馬東曉介紹,IP公司曾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撤銷深圳唯冠iPad商標專用權的請求,深圳唯冠向商標局提供了2008年、2009年、2010年這三年內生產的iPad商標產品,才得以保住iPad商標專用權。
楊榮山表示,外界說唯冠要索賠100億元,其實唯冠並沒有提出具體賠償額。唯冠與蘋果之間是一場商戰,他希望外界不要用道德的標准來評價。
楊榮山和李肅都認為,目前,和解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蘋果並沒有談判的誠意。
面對深圳唯冠的高調發布,一向緘默的蘋果公司也沉不住氣了。20日晚,蘋果公司通過律師函作出最新聲明,稱深圳唯冠全程參與了iPad商標的轉讓交易,深圳唯冠在做「不實陳述」。
對此,和君創業副總裁黃一丁表示,蘋果的最新回應並沒有拿出有力的證據,僅憑一些來往郵件的細節難以服眾。最終的iPad商標轉讓合同上,並沒有加蓋深圳唯冠的公章。
iPad商標何去何從
一審判決之後,深圳唯冠向全國多地工商機關投訴蘋果公司侵權。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門已經將蘋果iPad下架,一些網上商店也採取了下架措施。
深圳唯冠還向海關申請了禁令,希望禁止iPad產品進出口。該申請一旦被批准,對於蘋果的打擊將更為嚴重,甚至會影響iPad3上市。
業內人士認為,如果二審敗訴,蘋果將面臨兩種選擇:交付罰金,並支付商標使用費用,或者交付罰金,後續產品更名上市。即使勝訴,蘋果也要為過去兩年的侵權行為買單。
也就是說,不管勝訴還是敗訴,蘋果都會付出代價。有媒體預測罰款最高將超過300億元,其法律依據是:我國法律法規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而賠償額可以是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而2010年9月17日iPad在中國大陸上市以來,銷售額已經超過百億元。
也有人認為,天價罰款不大可能,因為iPad商標之所以價值連城,主要是蘋果公司努力開發產品和經營市場的結果,而其使用iPad商標亦非故意侵權。
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蘋果產品在中國市場的銷售增速較高,蘋果不存在放棄中國市場的選擇。蘋果的i系列產品已經深入人心,iPad已經成為全球品牌,較為重視品牌形象的蘋果更名的可能性不會很大。
業內人士猜測,蘋果、唯冠雙方可能都不想要一個判決,此案最終的解決方案可能是和解,唯冠把商標作價賣給蘋果。
來源:人民法院報
■事件回顧■
2000年,台灣唯冠注冊iPad電腦等多種電子產品的歐洲與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標。
2001年,深圳唯冠申請注冊兩項iPad中國商標。
2006年,蘋果策劃推出iPad平板電腦。
2009年,蘋果以3.5萬英鎊從台灣唯冠手中購得iPad全球商標使用權。
2010年,iPad進入中國市場,深圳唯冠向蘋果表示,iPad中國內地的商標權的轉讓並沒有包含在3.5萬英鎊的轉讓協議中,要求蘋果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
2010年4月19日,蘋果與英國IP公司將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iPad商標為蘋果所有。
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兩公司的訴訟請求。深圳唯冠勝訴。
2012年2月10日,深圳唯冠起訴蘋果iPad商標侵權案一審宣判:蘋果公司敗訴,法院頒布蘋果iPad2禁售令。
2012年2月17日,惠州中院判定蘋果一家經銷商禁止銷售蘋果iPad相關產品。這是iPad商標糾紛以來,第一家被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
2012年2月23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就深圳唯冠起訴蘋果商標侵權案作出裁定,駁回深圳唯冠提出的「iPad」禁售申請,中止訴訟。
■庭審焦點■
該案二審庭審爭議的焦點依然是上訴人IP公司購買的到底包不包括中國大陸的商標,以及台灣唯冠到底能不能出售深圳唯冠的商標。
據悉,唯冠所擁有的關於iPad的10個商標中,有8項在台灣唯冠名下,有2項歸深圳唯冠所有。蘋果公司方面在法庭辯論中提出的核心是,台灣唯冠與深圳唯冠的法人代表及實際控制人都是楊榮山,所以台灣唯冠簽署的協議同樣有效。
深圳唯冠的委託代理人認為,轉讓協議的授權書簽字人並不是楊榮山,而是台灣唯冠的法務部處長。更沒有提供法律規定的合同、公章、印鑒等形成表見代理的要素,因此,表見代理根本不成立。另外,即使是楊榮山也不能隨意處置深圳唯冠的資產,尤其是這么重要的資產。
從庭審辯論、質證等階段看來,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咬定iPad在中國的銷售不合法。因為依照中國的法律,iPad商標至今還在深圳唯冠手中,並沒有完成轉讓。
「蘋果確實把iPad這個產品做到了盡善盡美,所以受到全球廣大用戶的喜好。但是這個成功,並不能成為它在未取得iPad商標的時候就大舉進入中國市場的理由。」深圳唯冠的委託代理人認為,現在深圳唯冠所做的一切,僅僅是維護自己的權益,「希望得到公平的待遇」。
不過,蘋果公司方面顯然不認同這樣的說法。
「多年前,我們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10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香港法院已支持蘋果公司。我們在中國大陸的訴訟也必將得到法院的支持。」蘋果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反復這樣強調。
9. ipad商標侵權案的事件結果
ipad商標侵權案的事件結果:
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標爭奪一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以獲得iPad在中國內地的商標使用權。
唯冠蘋果iPad糾紛大事記:
2000年,唯冠集團注冊了iPad在歐洲與世界其他地區商標。次年,唯冠大陸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冊了iPad中國商標。
2009年12月,蘋果通過旗下英國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5萬英鎊從唯冠台灣子公司唯冠國際手中買下了iPad全球商標權。
2010年1月,蘋果正式發布iPad。2月,蘋果以深圳唯冠連續3年停止使用iPad商標為由要求中國商標局撤銷1090557號商標。
2010年4月,蘋果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認為基於之前轉讓協議,自己持有iPad商標在大陸的所有權。但深圳法院駁回了這一訴求,認為蘋果是與唯冠國際達成協議,並未與深圳唯冠簽署合約,而也沒有證據表明深圳唯冠批准了這一協議。
2011年,唯冠在深圳與惠州兩地起訴蘋果經銷商,要求禁售iPad。2月,蘋果在深圳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要求深圳唯冠進行賠償並確認蘋果在大陸擁有iPad商標權,這是雙方首次正面交鋒。3月,深圳唯冠向北京工商局投訴,要求對商標侵權的蘋果實施罰款。12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蘋果敗訴,其賠償與商標要求均被駁回。
2012年2月22日,深圳唯冠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起訴蘋果總經銷商侵權,但法院未宣判。2月29日,蘋果在深圳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獲得iPad在大陸商標權的二審在廣東高等人民法院開庭。
2012年4月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富邦公司(唯冠科技債權人之一)申請唯冠破產清算要求遭拒。
2012年5月9日,美國加州高級法院法官馬克·皮爾斯5月4日應蘋果的請求,駁回了唯冠起訴蘋果iPad商標侵權一案。
2012年7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宣布,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權問題達成和解,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和解費用。
10. 蘋果ipad商標侵權案二審在哪裡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