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醫鬧的原因
醫鬧的原因有以下3點:
1、醫學科學發展水平與人們預期希望值的沖突,當醫療結果達不到人們希望的結果時就產生了矛盾,而這種矛盾本可以通過正確法律程序解決,但有些人選擇了非法的「醫鬧」,目的是多撈點錢。
2、社會對「醫鬧」態度曖昧,包括公安機關、輿論媒體、司法機關都認為患方是弱者、是令人同情的,所以造成輿論偏差,公安機關該打擊的未打擊,司法機關該法辦的未法辦,給專業「醫鬧」分子營造了生存空間。
3、目前醫療糾紛解決路徑不暢,確實存在患者遇到醫療問題解決無門的現象,如果醫方能夠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待糾紛,就可以協商對話解決問題,關鍵是有些醫療部門對待患方蠻橫,強詞奪理,千方百計掩蓋事實真相,造成醫患信任危機,在求告無門的情況下患方就可能走向「醫鬧」。
Ⅱ 中國醫鬧的根本
制度不合理。醫護車送人要錢,醫生手術要錢,醫生亂開葯方,排隊掛號好錢,領死人要錢等等
在國外,有幾乎全額保險,醫療保險覆蓋全民,而且可以報銷的病種十分廣泛,包括配眼鏡、心臟移植等手術,都可以報銷。他們的醫療保險分兩種,一種是大眾型,一種是私人型,也就是窮人與富人的醫療區別。只要憑借醫療卡,很多手術是免費的,前提是你必須保證繳納足額稅金。對於窮人的醫療保險來說,環境比不上富人,但需要昂貴葯物的時候,還是可以使用的,如果是中國醫生,不是叫你換醫院就是不理不睬,沒錢是死是活他們不管,只要別死在醫院門口就好,這就是對於尊重生命的差別。醫生亂開葯、開錯葯是要吊銷執照的,甚至會坐牢。而且在醫療過程中的其他費用,例如醫護車接送、醫生手術等是不需要花錢的,不過請教授執刀例外。國外的醫療費用基本是由國家稅收支付的,很少再向人民伸手。
外國是合理收費,中國是亂收費,中國人想賺死人錢,墓地、領屍、撈屍、接送、靈車都要花錢,而且十分昂貴,因此醫鬧的事情很多。
Ⅲ 醫鬧的危害
醫鬧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是影響了醫生的職業行為,使醫務人員缺少安全感,在心裡上形成負擔和陰影。二是干擾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從另一個角度講也是侵犯公眾利益的行為。三是敗壞了社會風氣,踐踏了道德法律和社會文明。四是嚴重破壞了醫患關系,進而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醫鬧加劇了醫患關系緊張,導致部分醫生選擇性進行治療,對於治療風險大的病人「敬而遠之」。醫生見了稍微復雜點的病情,能躲則躲、能避則避,自身安全尚且難保,醫學進步從何談起,患者健康又如何保障?
無論對於醫生,還是對於患者,這無疑是雙輸的結果。因此,長久來看,醫鬧最終傷害的還是社會,醫鬧最終會讓全社會埋單。
醫患雙方有了糾紛,應用法律去解決,而不是給本就脆弱的醫患關系再補上一刀。
Ⅳ 醫鬧的介紹
醫鬧是指受雇於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採取各種途徑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從中牟利的行為。醫鬧採取在醫院設靈堂、打砸財物、設置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或者毆打醫務人員、跟隨 醫務人員,或者在診室、醫師辦公室、領導辦公室內滯留等等。醫鬧是一個特殊的人群,他們每天穿梭於各大醫院之間努力尋找「商機」,採取夥同患者家屬擾亂醫院就診次序的方式,向醫院索取高額賠償,這就是新出現的職業「醫鬧一族」。2006年7月10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就「醫鬧」行為發表評論說,「醫鬧」是一種違法行為。2012年4月30日,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出《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明確警方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醫鬧等予以處罰,乃至追究刑責。
Ⅳ 遇到醫鬧怎麼辦
既要引導患者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也要讓違法者付出成本。正路暢通了,歪路堵上了,才能真正根治醫鬧
醫療糾紛頑疾,由來已久。病根兒不同,治法也不一樣。
就像天津的劉文海,認為自己站著進醫院,卻要坐輪椅回家,憑什麼呀,這屬醫鬧的一部分。
治這種「賴床」,反求諸己,醫方從自己做起,不失為正路:首先反思,正常的維權之路通不通?大路不通,人走歪路咱說起來也不硬氣。
在國外,醫療事故的處理,通常會走法律、保險等途徑。但在中國,患者總認為醫院處於強勢一方,維權渠道不暢通,維權成本太高,「告不如鬧」成了老百姓的普遍心理預期。
一場官司下來,程序繁瑣、周期漫長,得到的補償也許還沒有「鬧」來得多。「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在繁文縟節和給錢了事之間,後者成為民間的一種常態選擇。
從技術解決方案層面講,可逐步建立權威的醫療調解和仲裁機構。兩方博弈時,第三方的介入能給予較為公正的鑒定和判斷,消除患者對「醫醫相護」的擔憂,有利於患者維權。
在此前提下,就該想辦法杜絕「大鬧大得」的行為了。以鬧求利,損害的是公共利益。對於這種醫鬧,應堅決制止。
整治醫鬧,可從法律制度設計入手,同時兼顧到醫學科學局限性、醫療行業高風險性等行業特點,考慮建立醫療風險保險機制:醫院給醫生購買意外保險,如果出現醫療事故,保險公司根據責任程度對患者進行賠償。保險公司為了少付保單,一定會為釐清醫患責任不遺餘力。醫生工作風險合理轉嫁,患者也能得到切實補償,一舉兩得。
總之,一方面要培養全社會尊重法律,依法維權的氛圍,引導患者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另一方面,堅決打擊「大鬧大得」的行為,讓違法者付出違法成本,正路暢通了,違法之路堵上了,才能真正根治醫鬧。
Ⅵ 什麼是醫鬧
醫鬧
是一個特殊的人群,專門找一些發生醫療糾紛和可能發生醫療事故的人,然後採取擾亂醫院就診次序的方式向醫院索取高額賠償,事成後與當事人分紅。「醫鬧」是一種違法行為,它嚴重擾亂了正常醫療秩序,也是謀取不正當經濟收益的手段。
Ⅶ 醫鬧是什麼
醫鬧是指受雇於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採取各種途徑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從中牟利的行為。醫鬧採取在醫院設靈堂、打砸財物、設置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或者毆打醫務人員、跟隨
醫務人員,或者在診室、醫師辦公室、領導辦公室內滯留等等。醫鬧是一個特殊的人群,他們每天穿梭於各大醫院之間努力尋找「商機」,採取夥同患者家屬擾亂醫院就診次序的方式,向醫院索取高額賠償,這就是新出現的職業「醫鬧一族」。
2006年7月10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就「醫鬧」行為發表評論說,「醫鬧」是一種違法行為。2012年4月30日,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出《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明確警方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醫鬧等予以處罰,乃至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