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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兩融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8-16 18:25:16

㈠ 融資融券開通條件

融資融券開通條件?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設定開通條件,不過大致相同:一、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允許從事證券交易的個人和機構。個人客戶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要求普通證券賬戶在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少於6個月,即開戶交易滿6個月。二、以證券資產不少於50萬為基本門檻,作為驗資用途,50萬指20個交易日,每日持有股票市值,證券資產包括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債券、資產管理計劃等。三、在2年內,客戶風險評估問卷要求為C4和C5,具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風險承受能力或C1不允許開通。四、信譽良好且不在公司信貸業務"黑名單"庫內的個人或機構。五、非本公司的股東和關聯人。六、按照公司適當管理的規定,沒有不適合進行融資融券業務的情況。

㈡ 融資融券開通條件

辦理融資融券的條件由證券公司各自製定具體標准。一般為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過半年,交易結算資金納入第三方存管,有證券投資經驗,具有風險承擔能力等。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辦理客戶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對未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在本公司及與本公司具有控制關系的其他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計算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客戶,以及本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

(2)股票上兩融條件擴展閱讀:

對證券公司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美國的規定比較寬松,只要持有客戶有價證券的證券公司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有關凈資本的規定,則具有辦理信用交易的資格。而非持有客戶有價證券的證券公司,只能以持有客戶賬戶證券商的名義,收受客戶款項和證券,所以也被稱為引介證券商。

而對客戶的資格限制來說,美國並不要求開立信用賬戶的投資者具備特殊資格,對客戶資格的規范僅限於資金和程序層面。其中,資金層面一般由各交易所自行規定,以紐約交易所為例,投資者開立信用賬戶要在其賬戶中維持2000美元以上的凈值。

㈢ 辦理融資融券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融資融券的條件由證券公司各自製定具體標准。一般為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過半年,交易結算資金納入第三方存管,有證券投資經驗,具有風險承擔能力等。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辦理客戶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對未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在本公司及與本公司具有控制關系的其他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計算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客戶,以及本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

前款所稱股東,不包括上市證券公司僅持有5%以下上市流通股份的股東。

證券公司應當制定符合本條第二款規定的選擇客戶的具體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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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流程

第一步:投資者需確定擬開戶的證券公司及營業部是否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質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必須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客戶融資、融券,也不得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而且,證券公司對其下屬營業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也有資格規定,不一定所有營業部都可辦理融資融券業務。

第二步:投資者需確定自身是否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客戶條件

融資融券業務對投資者的資產狀況、專業水平和投資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證券公司出於適當性管理的原則,將對申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初步選擇。

投資者在辦理融資融券業務開戶手續前,需評估、確定自身是否滿足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客戶選擇標准。

第三步:投資者需通過證券公司總部的徵信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將對申請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證券公司將根據投資者提交的申請材料、資信狀況、擔保物價值、履約情況、市場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投資者的信用額度。

第四步:投資者需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風險揭示書等文件

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前,應當認真聽取證券公司相關人員講解業務規則、合同內容,了解融資融券業務規則和風險,並在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書上簽字確認。投資者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向其融入資金和證券。

第五步:投資者在開戶營業部開立信用證券賬戶與信用資金賬戶

股票融資融券條件和規則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如果你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證券公司就不能也不會向你融資、融券。也就是說,炒股不到半年的新股民首先被取消了資格,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股民也沒資格。由於券商也擔心風險,在制定條款時可能對客戶的資金量有最低門檻的要求,這樣資金量太小的股民可能就不能參與融資融券。
《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客戶融資買入證券的,應當以賣券還款或者直接還款的方式償還向證券公司融入的資金。客戶融券賣出的,應當以買券還券或者直接還券的方式償還向證券公司融入的證券。
借錢還錢,借股票還股票。這意味著融資買入的證券下跌時,你需要追加資金以還款,融券賣出的股票上漲時,你也需要增加資金來買入同樣數量的股票才能平倉。
《管理辦法》給出了申請試點券商應滿足的7項條件,其中,「已被中國證券業協會評審為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和「最近6個月凈資本均在12億元以上」是兩個較硬的條件。
融資融卷是指證券公司向投資者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出借證券供其賣出的經營活動。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借入證券賣出的交易活動,則稱為融資融券交易,又稱信用交易。

㈤ 可以融資融券的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5)股票上兩融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五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已滿3年;

(二)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

(三)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的情形;

(四)財務狀況良好。

(五)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實施,客戶資料完整真實;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能夠及時、妥善處理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七)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1年未發生因公司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事故,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組織的測試;

(八)有擬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適當數量的專業人員,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

(九)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向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同時抄報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

(一)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

(二)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決議;

(三)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內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制定的選擇客戶的標准;

(四)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的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五)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專業評價的證明文件;

(六)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測試的證明文件;

(七)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在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上簽字,承諾申請材料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並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四)、(五)、(六)項規定以及其信息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核查,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書面意見。

證監會依照法定程序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八條 獲得批準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業務范圍的變更登記,向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取得證監會換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後,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㈥ 列入融資融券的股票有什麼條件

列入融資融券的股票有在該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開戶6個月以上、資產是在20萬元以上、一定的風險承擔能力等條件要求。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如果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證券公司就不能也不會融資、融券。也就是說,炒股不到半年的新股民首先被取消了資格,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股民也沒資格。由於券商也擔心風險,在制定條款時可能對客戶的資金量有最低門檻的要求,這樣資金量太小的股民可能就不能參與融資融券。

㈦ 股市中融資融券的條件是什麼

股市中融資融券的條件是:1.從事證券交易滿半年;2.最近20個交易日的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含50萬);證券類資產包含普通帳戶的現金、股票、債券、基金以及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如監管有另行規定,按監管規定為准);3.風險測評結果須為積極型/進取型,且測評時間在兩年以內;4.非本公司的股東和關聯人。(不包括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東);5.不在公司信用業務「黑名單」庫內的個人或機構;6.不為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個人或機構;7.未有其他不適合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情況。8.本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准入條件以證監會要求為准,若最新監管要求有更新,以監管公布條件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