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是怎麼改革的
一、是將分設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統一為初、中、高級。
二、是修訂評價標准,注重師德、實績和實踐經歷,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傾向,並對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評價機制,並公示結果、接受監督。
四、是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B. 中小學教師職稱改了多少
(一)中小學正高級職稱的設置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是教育事業一項重大舉措,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社會影響也非常大。
2011年國家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2016年北京市啟動中小學職稱改革工作,將原中學和小學兩個職稱系列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並新增設正高職稱,放寬評審條件。
職稱5個等級: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相當於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當年有18位中小學教師成為首批正高級教師,從此「教授」開始在中小學教師中出現了。
人社部發【2015】79號文件《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對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進行了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中小學開始設置正高級職稱,不僅統一了中、小學教師職稱體系,而且出台了各級職稱的評價基本標准。
文件強調,這次改革要堅持以人為本,遵循中小學教師成長規律和職業特點,本著有利於提高中小學教師職業地位,促進中小學教師全面發展為原則,堅持統一制度、分類管理,建立統一的制度體系,要體現中學和小學的不同特點,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堅持「四個重」即: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以更好的激勵中小學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同時要求堅持與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積極穩妥、協同推進,妥善處
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不僅要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准及創新評價機制,而且要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有效銜接,做到平穩過渡,穩慎實施。
(二)正高級職稱實行總量控制
2017年,人社部、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各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指標數由國家實行總量控制,在人力社保部、教育部核定數量後,各省具體組織評審。
對於職稱的評價標准,《意見》指出,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向農村教師適當進行傾斜。這對於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能夠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的老師是一個好消息。
同時,人力社保部也強調了各地評價標准可適當提高。中小學教師可跨校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表現優秀並符合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進行評聘,防止在有評審通過人選的情況下出現「有崗不聘」的現象。
對改革前已經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未被聘用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原有資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應崗位時不再需要經過評委會評審。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辦法,對這部分人員擇優聘用時給予適當傾斜。
中小學教師是推動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力量,如何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是《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總體要求。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是建國以來第一個由中共中央下發的文件,由此可見,黨中央對教師隊伍建設問題所重視的程度和高度,這也就預示著教育的春天到來了!
C. 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與工資改革
教師還想高工資,別想了。國家發工資的行業就屬教師最差了,明白嗎?權在誰手裡,誰就自己佔用資源。教育優先是空話
D. 國務院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改革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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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1]98號文件)精神,現將2015年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主要內容概述如下:
一、健全制度體系
遵循中小學教師成長規律和職業特點,將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統一後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為: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
E. 2019年教師職稱改革
長期以來,在基層一線從教的中小學教師,整天「圍著學生轉」,工作操心多壓力大,但事業上升通道相對狹窄。很多地方的中小學教師,最高職稱只能評到「副高」,職業發展面臨「天花板」。為解決這一問題,今年8月2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這項改革正式在全國全面推開。
在教師節前夕,中央出台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文件,在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改變從前片面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更加註重師德、實績和實踐經歷,對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進行傾斜。也就是說,小學老師有機會評上「教授級」職稱,從而拓展中小學教師的職業發展空間,提升職業地位。
F.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終於改革了:看看都有哪些變
進行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打破了小學職稱比中學「矮一截」的狀態,拓展了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空間,吸引優秀人才終身從教。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對於優化配置資源、加強基礎教育師資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改革前,教師職稱問題堪稱老大難。很多教師教了一輩子書,也評不上小學高級教師,這打擊了部分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小學教師最高職稱就是小學高級,只相當於中學初級職稱,這是對教師待遇不公平的表現;評上小學高級教師的一般年齡也不小了,不能有效的發揮其才能;優秀小學跳槽到初中、高中任教,導致小學優質教師的流失,不利於小學教育質量的提高。
改革後,中小學教師職稱統一,並且新增正高級相當於大學教授,這體現對中小學教師的公平性,也激發教師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學業務水平,也有利於中小學教師地位的提升。進一步規范評價程序,提高職稱評價的公正力和公信力;一定程度上推進了城鄉之間、各個學段之間師資的均衡配置。
為了更好的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開。一、修訂評價標准,注重師德、實績和實踐經歷,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傾向,並對農村和邊遠地區教師傾斜。二、是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評價機制,並公示結果、接受監督。三、是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G.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有哪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26日表示,明年人社部將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據了解,我國從2009年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2011年起試點范圍開始擴大。這項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職稱等級上,設置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並完善與之相配套的評價標准和辦法。
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負責人指出,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學教師職業地位,鼓勵更多高學歷、高素質人才從事中小學教育的重要舉措。
尹蔚民還表示,明年將推進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帶來了什麼
——小學「教授」姜言邦親歷職稱變遷20年
· 編者按 ·
「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我們常常這樣形容教師職業。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整個社會賦予了教師群體精神崇高的符號特徵,但卻往往無法在社會地位與收入水平上給教師以更好的保障,其中以小學教師最為典型。在這樣的現實下,我們常常被山村教師拿著微薄的薪酬,數十年如一日堅守鄉村講台的故事所感動。感動之餘,我們不禁要問,如何不再讓教師職業的光芒僅僅依靠個體的品質與情懷支撐,而是用制度去呵護這份職業的神聖?
帶著這樣的思考,我們關注與中小學教師地位及待遇緊密相關的職稱制度,以山東濰坊進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為切口,以全國第一位小學「教授」姜言邦親歷的職稱評定為線索,一探20多年來我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變遷,以期對這一關繫到中小學教師切身利益以及教育未來的改革進行深層次思考。
H. 中小學教師的職稱,改革後有什麼變化
你好
改革前中小學的教師職稱是相互獨立的,分別有三個;改革後的中小學老師職稱統一後,共有五個職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分別對應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
已經有在職的老師們,想要評定職稱,首先得知道評審的方式,其次要知道自己現階段的任教年限是否符合評審要求。
評審流程
1.個人申報:按規定程序向聘用學校提出申報(評定標准條件請看下文)
2.考核推薦:學校根據競聘老師任職來的考核情況,推薦擬聘人參加評審
3.專家評審:專家評委會對學校推薦的擬聘人進行專業水平測試,公示結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
4.學校聘用:學校將評審通過的老師聘用到相應崗位
評定標准條件
基本條件
合格的國家公民,遵守憲法和法律,符合新課改下的教師觀,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身心健康。在此基礎上還需要具備以下任教年限。
崗位任教年限
三級教師:大專畢業或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在中(初中)小學崗位教育教學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二級教師:碩士,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需要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試合格;專科學歷需要在中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中等師范需要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一級教師:博士學位或碩士需要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需要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專科學歷需要在中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中等師范需要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級教師:博士學位需要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碩士學位、學士學位或本科學歷需要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滿意請採納
I. 面對中小學職稱的不公平 怎麼改革
職稱評定在我國實行多年,有多種經驗值得總結。 各行各業,職稱評定標准不一,各有千秋。但有一條卻被各行業採納,即:評聘分開。 由於職稱與工資待遇,福利待遇,和學術待遇等,有直接的甚至密切的關系,人們自然對職稱評定十分關注。但各單位的與職稱相關崗位有限,已有職稱之人不能盡數聘用,形成問題和矛盾。為此,便形成了職稱評聘分開之做法。既有利於解決職稱待遇問題,又有利於工作崗位安排。對已評有職稱之人,待有機會,再行聘用。
J.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原來的一級屬於中級嗎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4.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