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日正式建交是哪一年
中日正式建交是1972年。
1972年9月29日,中日雙方簽署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實現邦交正常化。
1978年8月12日,雙方於北京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雙方於日本東京互換批准書,條約正式生效。此後,雙方先後於1998年11月和2008年5月發表《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系的聯合宣言》和《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系的聯合聲明》。
中日兩國老一輩領導人締結和平友好條約,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兩國持久和平友好大方向,為雙方開展互利合作、謀求共同發展以及妥善處理歷史、台灣等敏感問題提供了堅實遵循和保障。
(1)中日建交擴展閱讀:
2015年5月23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日本各界3000人訪華團同中方共同舉行的中日友好交流大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2018年5月8日至1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赴日出席第七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並正式訪問日本。
2018年10月25日至27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國家主席習近平、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分別同其舉行會見、會談。
2018年11月3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二十國集團(G20)布宜諾斯艾利斯峰會期間會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❷ 中日建交的原因
兩國邦交正常化,發展兩國的睦鄰友好關系,是符合兩國人民利益的。
中日兩國盡管社會制度不同,應該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關系。兩國邦交正常化,發展兩國的睦鄰友好關系,是符合兩國人民利益的,也是對緩和亞洲緊張局勢和維護世界和平的貢獻。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提出的「復交三原則」的立場上,謀求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這一見解。中國方面對此表示歡迎。
(2)中日建交擴展閱讀:
中日建交的相關情況:
1、在貿易、投資、信息通訊技術、金融、食品及產品安全、知識產權保護、商務環境、農林水產業、交通運輸及旅遊、水、醫療等廣泛領域開展互利合作,擴大共同利益。
2、建立兩國領導人定期互訪機制,原則上隔年互訪,在多邊場合頻繁舉行會晤。加強政府、議會、政黨間的交流和戰略對話機制,就雙邊關系和各自內外政策及國際形勢加強溝通,努力提高政策透明度。
3、雙方確認,兩國互為合作夥伴,互不構成威脅。雙方重申,相互支持對方的和平發展。雙方確信,堅持和平發展的中國和日本將給亞洲和世界帶來巨大機遇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