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背書人和被背書人以及背書是什麼意思
背書人,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轉讓的一種重要方式。背書是由持票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並將匯票交付給受讓人的行為。這里的持票人稱為背書人,受讓人稱為被背書人。通過背書方式轉讓匯票的主要目的是要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建立起權利義務關系。作為轉讓人的背書人一旦在匯票上簽名,他就要承擔以下兩項業務:
1、須對包括被背書人在內的所有後來取得該匯票的人保證該匯票必將得到承兌或付款。
2、須保證在他以前曾在該匯票上簽名的一切前手的簽字的真實性和背書的連續性。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中,轉讓匯票的背書人與受讓匯票的被背書人在匯票上的簽章依次前後銜接。
㈡ 背書是什麼意思
含義
1、背誦念過的書:過去上私塾每天早晨要~,背不出書要挨罰。
2、背誦需要牢記的書本內容:在生活中需要牢記於心的知識點,由書本知識轉換為心知的內容。
3、生活中、工作中需要下功夫熟練掌握的知識和流程;為生活中、工作中某一重大活動做准備的基礎。
4、在票據或單證的背面簽名。表示該票據或單證的權利,由背書者轉讓給被背書者。
5、在政治上,背書一詞用來表示為某人或某事允諾保證,藉此提高事物的可信度。
(2)替人背書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背書的三種方式
1、限定背書
有些限定背書規定匯票只交付一次,受讓人只能自行使用匯票而無再次轉讓的權利。如背書人在匯票背面簽字,寫明「僅付×××(被背書人名稱)」或「付給×××(被背書人名稱),不得轉讓」。有些則給出某些附屬條件,「當xxx時,付給xxx(背書人名稱),當條件滿足時,該背書才成立。
2、 空白背書
又稱不記名背書,即背書人在匯票上只有簽名,不寫付給某人,即沒有被背書人。空白背書的匯票憑交付而轉讓。即空白背書的第一出讓人背書簽字後,可多次在市場上流通,直到最後一個受益人,而勿須在匯票背面註明流通過程中的其他出讓人和受讓人。
3.、記名背書
記名背書必須以銀行或公司為背書人,記名背書大都給開證行。記名背書在日常業務中較少使用。保險單據做成記名背書意味著保險單據的受讓人在被保貨物出險後享有向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索賠的權利。
如果保險單據的被保險人是托運人即我國外貿進出口公司或企業,根據信用證的不同規定,有時可做成空白背書,有時也可做成記名背書。
㈢ 「代人背書」是什麼意思
1.背書
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並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1)匯票以背書轉讓或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個人須記本名,單位須記注冊全稱。只有在少數情況下,如繼承、企業合並、破產受償等情況可以是無記名匯票。
(2)票據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於票據憑證之上。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匯票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粘章上的記載事項與匯票上的記載事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單上第一記載人沒有在粘接處簽章的,粘單上記載的事項無效。
2.背書轉讓的方式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並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並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3.背書轉讓的法律效力
(1)背書轉讓無須經票債務人同意。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背書轉讓後,轉讓人並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並承擔但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3)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票據法設計了一系列特別的制度來保障票據受讓人的權利,首先,受讓人只需以背書連續的票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合法權利人身份,而無須提供其他證明。其次,受讓人可以對票據債務人主張前手對人抗辯的切斷,從而使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受票據債務人與前手背書人之間抗辯事由的影響;再次,受讓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
4.轉讓限制
(1)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後手在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匯票須完整轉讓,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3)背書不得附有條件,票據法規定,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
(4)背書記載「委託收款」字樣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託的匯票權利。
(5)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
5.匯票擔保
票據法第35條第2款規定,匯票可以設定質押,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被背書人依法實現質權時,可以行使匯票權利。
㈣ 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到底是什麼意思
背書人是被背書人的債務人,被背書人是背書人的債權人
一、背書人
1.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轉讓的一種重要方式。背書是由持票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並將匯票交付給受讓人的行為。這里的持票人稱為背書人,受讓人稱為被背書人。
2.通過背書方式轉讓匯票的主要目的是要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建立起權利義務關系。作為轉讓人的背書人一旦在匯票上簽名,他就要承擔以下兩項業務:
(1) 須對包括被背書人在內的所有後來取得該匯票的人保證該匯票必將得到承兌或付款。
(2)須保證在他以前曾在該匯票上簽名的一切前手的簽字的真實性和背書的連續性。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中,轉讓匯票的背書人與受讓匯票的被背書人在匯票上的簽章依次前後銜接。
3.被背書人是匯票的受讓人,他有權取得背書人對票據的一切權利。表現為:
(1)被背書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向付款人要求承兌、付款,也可以將匯票再經背書轉讓他人。
(2)當匯票遭到拒付時,被背書人有權向其直接的背書人以及曾在匯票上簽名的其他背書人直至出票人進行追索。
二、被背書人
1.被背書人是指在背書活動過程中,接受背書票據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
2.對於被背書人而言,所有背書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都有保證票據付款人到期付款或承兌的責任。
三、承兌人
票據是遠期票據時,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該付款人就是承兌人。
四、保證人
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對票據付款加以保證的人。
(4)替人背書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別人給我一張轉賬支票,我去銀行入支票時,被背書人應該寫什麼啊?
在背書人欄里填你公司開戶行的名字如「XX銀行XX分行」在下方蓋印鑒 的大格內填「委託收款」即可。
注意:委託收款的字不要與印鑒重疊。印鑒要清晰明了。
背書人,和被背書人
A公司給B公司轉賬支票,B公司再轉給C公司支票,背面B公司就是被背書人,C公司就是被書人,C公司轉給D公司,那麼C公司就是被背書人,D公司就是背書人是這樣的嗎?匯票是不是也是這樣的?
如果光是A公司轉給B公司,B公司去銀行取款的時候背後就不用蓋章的吧?
樓主表述有誤。「A公司給B公司轉賬支票,B公司再轉給C公司支票」,明顯的B是C的前手,B做成背書轉讓票據給C,B為背書人,而作為B後手的C是被背書人。
匯票的背書也是如此。
如果A開票給B,B獲得票款的方式有兩種(假設A、B不在同一家銀行開戶):
1、B持票到A的開戶銀行提示付款;
2、B持票到B的任意一家開戶銀行向A的開戶銀行發起委託收款,由A開戶行收到票據後付款,在這種情況下,B要在票據背面做成委託收款背書,加蓋B印章。
註:開出轉賬支票的叫開票人;第一收款人叫背書人;如此張支票由第一收款人轉給其它收款人,則其它收款人叫被背書人,以此類推就有第一被背書人,第二被背書人等
㈤ 哪位高人幫我將背書人和被背書人以及背書 做個通俗的解釋啊
背書也就是我把這張票據的權利轉讓給別人的行為,所以兩個人要先在票據上背書,也就等於簽個證明把這票據轉讓給誰。
背書人就是票據的持有人,也是轉讓這票據的權利人。被背書人就是接受轉讓的人。
這樣給你解釋能容易理解點吧,希望能給你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