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網站
山西紀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紀檢監察報道網中國
Ⅱ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期刊查詢
期刊名錄查詢----詳細信息
期刊名稱 新教育
期刊CN號 46-1069/G4
主管單位 海南師范學院
主辦單位 海南師范學院
文種
發行范圍 公開
出版狀態
是國家正規期刊,我剛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查詢到的。
Ⅲ 文化部 新聞出版總署 廣播廣電總局 它們之間是什麼關系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國務院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三)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擬定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五)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准化、現代化建設。
(八)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文化交流工作,擬定對外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文化交流政策、法規;代表國家簽訂中外文化合作協定、年度執行計劃和文化交流項目計劃;指導駐外使(領)館文化機構及駐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文化機構的工作。
(九)按照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文物局。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主要職責
(一) 起草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擬定新聞出版業的方針政策;制訂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規章和重要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 制定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宏觀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國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新聞出版業的經濟政策和有關的經濟性宏觀調控措施;指導、推進新聞出版業的改革。
(三) 審批新建出版單位(包括圖書出版社、報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下同)總發行單位;審批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審批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核准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及其在境外設立的類似機構。
(四) 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進出口貿易等)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或組織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進出口單位的違規活動。
(五) 審核互聯網從事出版信息服務的申請,對互聯網出版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
(六) 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劃並指導實施;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七) 擬定出版物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八) 負責音像製品出版、復制管理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復制、發行管理。
(九) 負責全國印刷業(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的監督管理。
(十) 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以及教科書和其他重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
(十一) 管理著作權工作,查處或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代表國家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組織參加著作權的雙邊或多邊條約、協議的談判、簽約和國內履約活動。
(十二) 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承辦政府間文化協定中有關新聞出版、著作權項目的執行工作;管理、協調圖書、報紙、期刊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口貿易;組織、推動出版物的出國(境)展覽、展銷和出口貿易。
(十三) 負責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
(十四) 編制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和信息化、網路化、標准化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
(十五) 編制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工作全國性評獎和表彰活動。
(十六) 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廣電總局的介紹:廣電總局,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原為廣電部。主要職能是監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廣播電視媒體。廣電總局由中宣部和國務院領導。
廣電總局的主要職能有:研究並擬定廣播電視宣傳和影視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研究並起草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規章和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並負責內容審核。
審批縣級以上(含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發放和吊銷電影攝制、公映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發行許可證。
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制訂有關技術政策和標准,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應用;研究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
按照國家的統籌規劃、宏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並管理;制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和技術標准,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產業部委託,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訂國家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對其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
研究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管理並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新聞出版總署和中宣部是什麼關系呀是上下級關系嗎誰管誰
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的直屬機構。
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主要職責介紹
(一)起草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新聞出版業的方針政策,制定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國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監管出版活動,組織查處嚴重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四)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制定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對互聯網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批和監管。
(七)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八)擬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全國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制管理,負責國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負責印刷業的監管。
(十一)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十二)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三)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宣部代表中央指導新聞出版總署開展工作。新聞出版總署服從和服務於中央大局。
Ⅳ 新聞出版總署責監督管理全國互聯網出版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的職責中有如下的條款同互聯網出版工作有關;一是審批新建出版單位(包括圖書出版社、報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下同)總發行單位;審批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審批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核准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及其在境外設立的類似機構。二是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進出口貿易等)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或組織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進出口單位的違規活動。三是審核互聯網從事出版信息服務的申請,對互聯網出版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四是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劃並指導實施,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五是負責音像製品出版、復制管理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復制、發行管理。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職責條款中涉及互聯網的基本內容就是這些。僅供參考。
Ⅵ 新聞出版總署的記者證怎麼考取
記者證是我國新聞機構的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采訪活動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證件,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製並核發,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編號,並加蓋新聞出版總署印章、新聞記者證核發專用章、新聞記者證年度審核專用章和本新聞機構鋼印方為有效。
所以是新聞機構的從業人員就可以申請的。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在正規新聞單位,並且從事新聞采編工作,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必須取得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新聞采編人員上崗資格證,新聞系列初級以上職稱,
然後由你單位通過加密終端向總署提交電子申請,並同時由你單位通過所在地新聞出版局向省新聞出版局遞交書面材料兩份。
通過總署和國家局審核通過之後,才能由省局向你單位發放一張未激活的記者證。在你單位加密終端通過總署激活之後,你才算領到了一張記者證。
Ⅶ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
大學學報
《成都醫學院學報》 《右江民族醫學院學報》 《海南醫學院學報》 ……
《航空航天醫葯雜志》 《中華現代臨床醫學雜志》 《中華臨床醫學雜志》……
基礎醫學與生物醫學工程
《四川生理科學雜志》 《細胞學雜志》 《分析化學》 ……
醫葯科學綜合
《中國社區醫師》 《中華醫學研究雜志》 《黑龍江醫葯》 ……
外科學
《局解手術學雜志》 《中國矯形外科雜志》 《現代泌尿外科雜志》……
內科學
《心腦血管病防治》 《心血管康復醫學雜志》 《高血壓》……
護理學與醫療保健
《中國老年保健醫學》 《全科護理》 《中華現代護理學雜志》 ……
中國醫學
《內蒙古中醫葯》 《中國中醫葯信息雜志》 《時珍國醫國葯》……
中西醫結合
《浙江中西醫結合雜志》 《中西醫結合學報》 《深圳中西醫結合雜志》……
婦產科學與兒科學
《中國生育健康雜志》 《中國中西醫結合兒科學》 《中華現代兒科學雜志》 ……
醫院管理與預防醫學、衛生學
《中國公共衛生》 《中華現代醫院管理雜志》 《中國學校衛生》……
腫瘤學
《中國肺癌雜志》 《腫瘤防治研究》 《腫瘤學雜志》……
影像學與特種醫學
《上海醫學影像》 《中華現代影像學雜志》 《西南軍醫》 ……
葯學
《數理醫葯學雜志》 《兒科葯學雜志》 《中國抗生素雜志》 ……
神經病學與精神病學
《中國實用神經疾病雜志》 《臨床神經病學雜志》 《中國微侵襲神經外科雜志》 ……
五官科學
《華西口腔醫學雜志》 《中華現代眼耳鼻喉科雜志》 《山東大學耳鼻喉眼學報》……
皮膚病學與性病學
《性傳輸感染醫學期刊》 《中國皮膚性病學雜志》 《皮膚病在線雜志》 ……
推薦與其他
《科學公立圖書館醫學》……
Ⅷ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期刊查詢到的是不是正規期刊怎麼判斷期刊的正
一、看刊號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
看刊物有沒有國內統一刊號(CN刊號)和國際標准刊號(ISSN刊號),兩者都有才是正規期刊.如果只有ISSN號,沒有CN號,即可認定其為非法出版物.
國內統一刊號的格式為:CNXX(2位數字)-XXXX(4位數字)/X(大寫英文字母)例:CN11-5640/N。
國際標准刊號的格式為:ISSNXXXX(4位數字)-XXXX(4位數字或3位數字最後一位為X)例:ISSN1673-9795;ISSN1674-098X
二、查詢刊號真偽
登陸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官方網站查證其刊號是否已登記,查詢方法如下:
登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官方網站,主頁右側下方有新聞機構查詢欄,媒體名稱輸入要查詢期刊刊名,媒體類別選擇:期刊。點搜索即可。如是正規期刊則可以顯示其國內統一刊號(CN刊號),顯示不出國內統一刊號(CN刊號)則為非法出版物。
三、郵發代號
問詢該刊物是否有郵發代號,正規期刊可以通過郵局按郵發代號訂閱.非法期刊一般不在郵局發行,也沒有郵發代號。郵發代號的格式為XX(1或2位數字)-XXX(3位數字).
四、區分增刊,專刊與雜志正刊的差別.
從刊名可以判斷,正刊的刊名只有一個,並且這個刊名按「查詢刊號真偽」的方法可以查詢到其國內統一刊號。增,專刊是個別雜志社為了提高自身經濟效益,而出的增刊,專刊。屬於非法出版物。其刊名多為《XX》雜志"教研版"或"學術版"或"理論版"等或《XX-XX》雜志或《XX•XX》,這種某雜志某版或刊名帶破折號或刊名帶點的均為增刊或專刊.按「查詢刊號真偽」的方法查詢不到期國內統一刊號。
以上幾點為本人工作經驗總結所得,以上四點互相驗證,既可鑒別期刊的真偽。以其能夠為廣大的教育工作者,研究生,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等需要晉升職稱或需要發表論文的研究生有所幫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Ⅸ 新聞出版署制定的稿酬標準是怎麼樣的
新聞出版署合同樣本
圖書出版合同(標准樣式)
(國家版權局1999年3月 修訂)
甲方(著作權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稱:
作品署名: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台灣、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全世界)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漢文、×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 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 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 危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四) 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 泄露國家機密;
(六) 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 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例要求:
第六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 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並按該報酬的 % 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 % 交付對方。
第九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應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十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甲方審樣。甲方應在 日內簽字後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並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 %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採用下列方式及標准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十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 % 。
或
(二)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三)版稅: 元(圖書定價)× %(版稅率)×印數。#
第十二條 以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報酬,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或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向甲方交稿後 日內向甲方付清。
或
以版稅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後 日內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簽字後 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 %( 元)。*
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返還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 向甲方支付酬金,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 年後,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於收到通知後 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條 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並在重印、再版 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 % 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後 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上述作品出版後 日內乙方應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 元;如有遺失,賠償 元。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 冊,並以 折價售予甲方圖書 冊。每次再版向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 冊。
第二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標准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 %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第二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 (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 使用上述作品的權利,其使用所得報酬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 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帶 * 的為選擇性內容。
注2:第七條的(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並按該報酬的 % 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這一段一般指出版社組織或約作者撰寫的專有文稿,如不出版也要付酬和賠償。
注3:第十一條的按版稅付酬,現在很多出版社出版文藝類書多採取 元(圖書定價)× %(版稅率)×實際銷售數。
(其實這樣做也是根據市場實際情況造成的,出版社現在出文藝類書多按版稅付酬,而簽約時作者一般又希望出版社能多印,即可多掙版稅銀子又可把自己的書鋪滿全國各個角落,當然這也是作者對自己的作品充滿信心。但實際情況往往是並不如人意,多印的書銷不出去,被書店退回來積壓在出版社的庫房,造成出版社不小的損失,所以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當的原則,按實際銷售的數量付作者版稅。在這一方式上,還要請作者多體諒一下出版社的難處。)
注4:第十二條當版稅按印數付酬改成按實際銷售數付酬後,版稅付酬時間被改成每半年付一次。
(另: 此合同為新聞出版署制定的合同樣本,各出版社具體操作時,往往根據不同內容的書稿做不同的刪減戓增加。)
Ⅹ 新聞出版總署分幾司
總署分以下幾個部門:辦公廳,財務司、法規司、綜合業務司、出版產業發展司、新聞報刊司、出版管理司、印刷發行管理司、科技與技術出版司,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司,版權管理司、對外交流與管理司、人事司、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