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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期限

發布時間: 2021-08-08 00:29:10

1. 增值稅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二十三條規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依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例第二十三條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僅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其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第四十七條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銀行、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信用社,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按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理簡並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號)規定:「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原則上實行按季申報。
納稅人要求不實行按季申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其應納稅額大小核定納稅期限。
......
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53號):「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文件規定,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納稅人,其取得的全部增值稅應稅收入、消費稅應稅收入,均可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
......
十、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2. 納稅期限和納稅申報期限的區別是什麼

1、代表時間的含義不同:納稅期限是指繳納稅款的周期,就是多長時間繳納1次。如增值稅按月申報納稅,那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是1個月,就是對於連續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必須每個月納稅1次。

納稅申報期限是指辦理納稅申報的時間要求,就是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申報納稅情況。如不考慮節假日的因素,增值稅的納稅申報期限是每個月的15日之前。

2、計算方法不同

納稅期限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納稅申報期限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確定依據不同

納稅申報期限是根據各個稅種的特點確定的,各個稅種的納稅期限因其徵收對象、計稅環節的不同而不盡相同,同一稅種也可以因為納稅人的經營情況不同、財務會計核算不同、應納稅額大小不等,申報期限也不一樣,可以分為按期申報納稅和按次申報納稅。

納稅期限的確定,實根據課稅對象和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經營的不同特點來決定。

4、未按期繳納的後果不同

按期納稅申報,是以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的一定期間為納稅申報期限,不能按期納稅申報的,實行按次申報納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如遇國家法定的公休假日,可以順延。公休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雙休日。

納稅期限是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最後時間限制。它是稅收強制性、固定性在時間上的體現。任何納稅人都必須如期納稅,否則就是違反稅法,受到法律制裁。

(2)納稅期限擴展閱讀:

納稅申報期限的法律規定:

1、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申報期限

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金融業營業稅的申報期限為1個季度。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個季度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新辦企業第一次納稅申報的所屬期為稅務登記辦理完畢的次月。

2、企業所得稅及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期限

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0日內申報並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45日內申報,4個月內匯算清繳。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季預繳。季度終了後10日內申報並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申報,5個月內匯算清繳。

3、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期限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繳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10日內申報並繳納。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月份終了後15日內申報並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按年計算,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申報納稅。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取得每次所得後的7日內申報並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申報納稅。

3. 什麼是納稅期限,確定納稅期限的依據和意

1、納稅期限:是納稅人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法定期限。它體現了稅收的固定性和強制性。
2、確定納稅期限的依據:
1)、根據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經營的不同特點和不同的征稅對象決定。
2)、根據納稅人繳納稅款數額的多少來決定。
3)、根據納稅行為發生的情況,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次數為納稅期限。
4)、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限止偷稅漏稅,在納稅行為發生前預先繳納稅款。
3、確定納稅期限的意義:
1)、確定結算應納稅款的期限。(一般分為1、3、5、10、15天、1個月一期等)
2)、確定繳納稅款的期限。

4. 納稅期限是什麼意思

納稅期限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繳納稅款的期限。
一、納稅期限是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最後時間限制。它是稅收強制性、固定性在時間上的體現。任何納稅人都必須如期納稅,否則就是違反稅法,受到法律制裁。
二、確定納稅期限,要根據課稅對象和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經營的不同特點來決定。如流轉課稅,當納稅人取得貨款後就應將稅款繳入國庫,但為了簡化手續,便於納稅人經營管理和繳納稅款(降低稅收徵收成本和納稅成本),可以根據情況將納稅期限確定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個月。
確定納稅期限,包含兩方面的含義:
一是確定結算應納稅款的期限,即多長時間納一次稅。一般有1天、3天、5天、10天、15天、一個月等幾種。
二是確定繳納稅款的期限,即納稅期滿後稅款多長時間必須入庫。

5. 增值稅納稅期限

一、增值稅納稅期限的規定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二、增值稅報繳稅款期限的規定
1、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提示: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僅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