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債權轉讓通知書債務人拒收法院判決此案件有效嗎
有效,債權人原則上有權轉讓債權,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可,通知不需要債務人接受,只需要能讓債務人知悉即可,或者送達能讓債務人知悉的地點即可。因而,即使不接受,那麼債權人只要證明了是履行了通知程序,告訴了債務人這一情況的,那麼債權轉讓就對債務人發生了效力。當然,依照性質和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除外。
Ⅱ 債權轉讓通知書能否在開庭時當庭給對方送達
有一個律師向我咨詢說,有一次他在代理一個欠款糾紛的案件時,作為被告代理人當他在答辯對方債權轉讓未給被告送達時,原告的代理律師當庭說,如果被告代理人堅持稱被告未接到任何債權轉讓的材料,那麼我們現在通知被告債權轉讓的事實,當時向我咨詢的律師,因為開庭經驗少,被原告的律師給說住了,整個庭審顯得非常被動,更不幸的是法官當時也未做出正確的判斷。所以我在此對這個問題做個簡單的回答,首先答案是否定的,即債權轉讓通知書(或債權轉讓協議)不能當庭送達給被告的代理人(包括代理律師和自然人)。理由如下:第一,債權轉讓雖然只要求送達給被告,而不要求徵得被告的同意,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誰與債務人有直接的關系呢?是原債權人,所以說送達的主體應該是原債權人,即債權轉讓中的轉讓人,而不是受讓人;第二,受送達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本人,而不是其代理律師,因為律師只是接受了原告與被告案件的訴訟代理,被告並未對接受債權轉讓的通知等事項委託被告的代理律師。所以,以後我們律師在開庭時如遇到原告律師向你直接送達債權轉讓協議或通知書時,我們可以當即拒絕,並依法陳述自己的理由,從而把握庭審的過程,爭取得到法官的認同,順利完成代理工作。
Ⅲ 債權轉讓時怎樣通知才能讓債務人
債務轉讓的通知方式如下:1、口頭通知口頭通知是所有通知方式中風險最高的一個,但其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債權轉讓通知方式。2、書面送達書面通知是較為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一般適用於企業之間的債權轉讓通知。3、簡訊通知簡訊通知在一般人看來似乎不太「正規」,理由在於篇幅一般過於簡短、形式較隨意,且簡訊作為電子證據,其保留和固定比一般書面通知更復雜。4、郵件通知郵件送達也是較為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且用於公司之間交流較多,和簡訊相比,郵件具有容易保存的特點,且經過公證的郵件法律效力更高。5、公告送達公告通知在債權轉讓通知中適用得較少,一般適用於法律文書送達、證件遺失、票據事宜等。除非雙方主體或轉讓的債權具有特殊性,使用公告的方式送達債權轉讓通知主張債權的,法院一般不認為其履行了通知義務。6、訴訟通知最為特別的通知方式,大概是因為其通知時間和通知主體較為特殊:訴訟通知是在起訴時才通知對方債權轉讓事宜,且是通過法院通知對方履行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Ⅳ 債權轉讓通知書送達的必要性
債權轉讓的,必須書面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華債網上很清楚。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八十條,該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協議生效後,受讓人取得了債權,但是如果該轉讓未通知債務人,受讓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債務人有權予以拒絕。因此,轉讓債權的,有必要送達債權轉讓通知書,送達債權轉讓通知還可以防止債務人繼續向原債權人清償和原債權人「一債二賣」。回答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Ⅳ 債權轉讓通知書由受讓人遞發是否有效
轉讓債權,應當由債權人通知債務人。
見: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Ⅵ 債權轉讓通知書約定需要債務人回執,如果沒有回執,債權轉讓通知書有效嗎
有效,只要有證據證明債務人收到債權轉讓通知書就可以。債權讓與通知書必須實際送達債務人,必須確定債務人已經收到,否則債權讓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並無相關規定,但實踐中以已經公告送達為由,受讓人主張讓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法院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也可以採用公證郵寄的方式進行送達。
最高法(2003)民二他字第六號關於債權人在保證期間以特快專遞向保證人發出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但缺乏保證人對郵件簽收或拒收的證據能認定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請示的復函規定:「債權人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保證人發出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在債權人能夠提供特快專遞郵件存根及內容的情況下,除非保證人有相反證據推翻債權人所提供的證據,應當認定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了權利」。
Ⅶ 銀行未給債務人下達債權轉讓通知書就把債權轉讓給第三方是否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轉讓通知是債權轉讓的一個必備條件。因為沒有通知,原合同對方當事人無法知道轉讓人對合同權利義務進行轉讓。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