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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驗收

發布時間: 2021-08-07 10:22:54

1. 消防驗收需要幾個步驟

三個步驟:備齊資料,申請驗收,驗收達標。

1、所需資料

原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所有《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提供經公安消防部門批準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圖紙、竣工圖紙;

提供建築消防設施(消防產品)、防火材料、電氣檢測等合格證明,包括產品合格證、認證證書、檢測報告等;

2、提供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證明;

提供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限於含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

提供電氣設施消防安全檢測報告(限於裝飾裝修工程);

經建設單位責任人簽字認可的施工安裝單位對隱蔽工程、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

防排煙系統的安裝、調試、開通記錄;

本單位或工程的各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應急方案、防火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名單。

3、驗收程序

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在接到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請時,應當查驗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等消防驗收申報材料,材料齊全後,應當在10日之內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驗收並在消防驗收後7日之內簽發《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消防工程的驗收條件

1、技術資料應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應嚴格按照現行的有關規程和規范施工。應具備設備布置平面圖、施工詳圖、系統圖、設計說明及設備隨機文件,並應嚴格按照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規定的工作量和變更增減的工作量,具備分部工程的竣工驗收條件。

3、單位工程或與消防工程相關的分部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或已進行驗收。

4、施工安裝單位已經委託具備資格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單位進行技術測試,並已取得檢測資料。

5、施工單位應提交:竣工圖、設備開箱記錄、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和驗收記錄)、實際變更文字記錄、調試報告竣工報告。

6、建設單位應正式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提交申請驗收報告並送交有關技術資料。

2. 消防驗收的內容是什麼

消防驗收內容有哪些?

A:


根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GA836-2016)規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內容包括資料審查、現場抽樣檢查及功能測試。

審查資料包括: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以及相關隱蔽工程施工和驗收資料;

3、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4、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監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6、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設計文件專家評審意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意見和消防設計變更情況。

現場抽樣檢查及功能測試內容包括:

1、對建築防(滅)火設施的外觀進行現場抽樣查看;

2、通過專業儀器設備對涉及距離、高度、寬度、長度、面積、厚度等可測量的指標進行現場抽樣測量;

3、對消防設施的功能進行抽查測試;

4、對消防產品進行抽查,核對其市場准入證明文件;

5、對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項目進行抽查、測試。

消防驗收常見問題有哪些?

A:

1、總平面布局方面有防火間距不足、救援操作場地尺寸不足、消防撲救面有高大樹木或有進深大於4米的障礙物等。

2、消防供水及供電方面有未設置兩路消防供水、未開通正式用電、變電所內未設置滅火系統等。

3、消防設施及消防產品方面有現場選用的消防設施、消防產品與產品名錄不符或者無國家強制性認證,現場選用的消防設施或消防產品與無法滿足設計需要,屋頂測試消火栓試壓無法啟泵或壓力不足,機械排煙口風壓不足等。

4、建築防火方面有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玻璃幕牆與樓板隔牆處的縫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實、人密場所房間疏散門寬度不足0.9米等。

3. 消防驗收內容有哪些,消防驗收內容有哪些知識

消防工程驗收主要內容及驗收控制要點有哪些?
建築防火防煙分區和建築構造,安全疏散和消防電梯,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消防電源及其配電,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建築內部裝修,建築滅火器配置等。
消防工程驗收是在施工質量得到有效監控的前提下,通過整個消防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消防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電梯、防火卷簾等的調試和觀感質量檢查,將質量合格的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的驗收過程
消防工程驗收分解為事前(施工價格和施工過程)、事中(過程式控制制及過程檢驗)、事後(分項調試、綜合調試及內檢、外檢和驗收等)三大步驟。對此每步驟再從專業特點分解為若干工序。針對以上分解和組合,將採用全程消防工程計算機和輔助設計及管理,明確其驗收合格的措施及要求。
檢查竣工驗收資料: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和竣工圖;主要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和儀表出廠合格證及進場檢驗報告;各種試驗記錄;調試記錄;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觀感質量檢查:管道和設備安裝應位置正確,排列合理整齊,坡度、坡向、減震、伸縮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含設備基礎)的構造型式、規格尺寸、間距、位置符合有關規范、規程和設計要求,安裝固定牢固、平整、與支承物或墊層接觸緊密、平穩,不得與管道直接焊接,防腐處理良好。
其中消防噴淋系統管理檢查控制要點為:供水水源、管網、噴頭布置以及功能等進行檢查和試驗。室內消火栓系統管理檢查控制要點為:安裝完成後應取屋頂層(或水箱間內)試驗消火栓和首層取二處消火栓做試射試驗,試驗結果達到設計要求為合格。

4. 消防驗收流程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程序
1、建築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機構受理案件後,驗收具體經辦人應查驗資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應及時告知申辦單位補齊,並在驗收前1-2日通知建設單位做好驗收前相關准備。
3、按消防工程驗收程序的規定由不少於二人的消防監督員到現場進行驗收,參加驗收的消防監督員應著制式警服,佩帶《公安消防監督檢查證》,具體驗收程序如下:
(1)參加驗收的各單位介紹情況。建設單位介紹工程概況和自檢情況,設計單位介紹消防工程設計情況,施工單位介紹工程施工和調試情況,監理單位介紹工程監理情況,檢測單位介紹檢測情況。
(2)分組現場檢查驗收。驗收人員應邊檢查,邊測試,並如實填寫消防驗收記錄表。
(3)匯總驗收情況。各小組分別對驗收情況作匯報,根據總隊制定的《廣東省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試行)》,按子項、單項、綜合的程序進行評定、評定結論在驗收記錄表中如實記載,並將初步意見向建設、施工、設計等參加驗收單位提出,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要及時向建築單位提出整改意見。
4、參加驗收的建設、施工及設計單位發表意見或提出問題時,消防機構驗收參加人員應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給予解釋。
5、消防工程驗收或復查合格後,各單位參加驗收人員和消防機構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申報表上簽名。
6、工程驗收承辦人應及時填寫驗收意見書,行文呈批表,並整理驗收檔案送領導審批。
7、建設單位到窗口,出具回執取回驗收意見書;
8、驗收和復查不合格時,建設單位應組織各有關單位按《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向公案消防機構申請復驗,復驗程序與申請驗收程序相同。
9、建築工程驗收不合格的,申報資料將不予退還。申請復驗時,申報資料與正常申報驗收資料相同。
註:建築工程消防監督驗收時限
公安消防機構在接到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請時,應當查驗消防驗收申報資料。資料齊全後,應當在10日之內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驗收,並在消防驗收後7日之內簽發《建築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驗收意見書》。
復查驗收與正常驗收辦理時限相同。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的主要內容及重點
主要內容:
1、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
2、建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3、建築防火防煙分區和建築構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電梯;
5、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
6、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
7、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8、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志;
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築內部裝修;
11、建築滅火器配置;
12、國家工程建設標准中有關消防安全的其他內容;
13、查驗消防產品有效文件和供貨證明。
驗收重點
1、檢查竣工圖紙、資料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的內容及與消防機構審核意見是否與工程一致;
2、檢查《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中提出的消防問題,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檢查各類消防設施、設備的施工安裝質量及性能。
4、抽查測試消防設施功能及聯動情況。

5. 消防驗收主要是驗收什麼

重點檢查逃生通道,各系統設備的聯通和單項使用功能。消火栓試射,水泵接合器灌水。現場各手報是否正常。就是按下手報,各系統是否聯動正常。抽檢正壓送風、排煙的風壓風量。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的功能情況。還要對著上報的產品資料來現場檢測個消防產品材料的質量、標識。對於消防檢測報告上的問題,重點檢查。

拓展資料:

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消防局進行安全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文件,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國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並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網路——消防驗收

6. 關於消防驗收

這個不行的,報審可以一塊,但是資料必須是按照獨立的建築做,出具驗收證明的也是以獨立的建築出具的備案證明和驗收證明,不能合並只要一份資料,可以合並的知識申請表、監理單位資質、施工單位資質等,其他的不能合並申報

7.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需要哪些手續

簡單,先去消防檢測公司辦理消防檢測。拿到了檢測報告後,去消防支隊遞交消防驗收申請表。他們會安排時間對你項目進行消防驗收。

8. 消防驗收注意事項

一、消防檢測前需完成的工作:
1、依據山東省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安裝質量檢測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完整加蓋公章, 後附消防局審批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1份;報警產品合格證書等提前一周上報協會,並與消防協會簽訂檢測協議書交付檢測定金。
2、報警、噴淋、消火栓、排煙、強電等圖紙准備到位(備查)。
3、消防報警控制主機所控制的所有設備必須顯示正常,按要求檢測前穩定工作一周;感煙、感溫、氣體報警及手報、消防栓按鈕等報警正常,編號准確,電話通話正常。
4、消防泵、噴淋泵、排煙風機及送風機除消防自動控制能聯動外,應在消防控制室有手動控制功能,能用220V電源啟、停,電源信號顯示;
5、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必須注滿水,管路閥門開通;
6、消火栓、噴淋系統注滿水,壓力保持正常;末端放水、信號閥顯示、消防泵、配電櫃、箱編號掛牌;
7、消防箱內水帶、水槍、介面必須齊全,頂層試驗消火栓達到設計壓力(准備好水帶、水槍做試驗用,其他水帶、水槍可集中存放於庫內備查);
8、消防管道、噴淋管道標志顯示明顯(做色環);
9、室外水泵接合器安裝到位,標志明顯,距地面不大於40公分;
10、電梯、風機、防火卷簾必須通電,工作正常,聯動全額抽檢,電梯必須具備歸底功能;
11、應急照明、疏散指示安裝正確無損到位,通電工作正常;
12、因在自動消防設施檢測的同時還需做消防電氣檢測,因此所有強電配電室配電箱、櫃、盒、開關等必須全部安裝完畢,通電工作;
13、氣體滅火裝置嚴格按圖紙施工、運作正常。
二、消防驗收前需准備的工作:
除以上內容完成取得「消防檢測報告」和「電氣消防檢測報告」後,必須保證所檢測的設備正常工作,另外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1、填寫防火技術檔案及驗收申請報表,附消防檢測報告、電器檢測報告、山東省消防產品抽檢合格報告,提前報消防局申請驗收。
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一份)、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工程建設領域選用消防產品質量抽檢報告」消防局現場抽檢(包括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塗料、消火栓箱、消防應急燈具、滅火器、報警線、噴淋頭、卡箍件、裝修、防火材料等);
4、場區內消防通道開通;
5、室外消火栓有水;
6、各處的防火門有合格證,有閉門器;
7、各處疏散指示安裝就位,布置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