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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

發布時間: 2021-08-07 00:24:12

『壹』 汽車購置稅怎麼計算

汽車購置稅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

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1)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度。

第五條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第六條 免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其免稅條件消失的,納稅人應在免稅條件消失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納稅。

免稅車輛發生轉讓,但仍屬於免稅范圍的,受讓方應當自購買或取得車輛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免稅。

『貳』 車輛購置稅怎麼算

1、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2、10月1日以後購買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
根據財稅〔2015〕104號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叄』 汽車購置稅計算公式

汽車購置稅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

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3)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為更好發揮稅收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能作用,幫助納稅人繳費人准確掌握和及時適用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發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出。

針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黨中央、國務院陸續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主要聚焦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減輕企業社保費負擔、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穩外貿擴內需四個方面。其中,在穩外貿擴內需方面。

將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征增值稅、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促進汽車消費。此外,《指引》還明確提出,對所有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對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對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肆』 車輛購置稅怎麼計算

車輛購置稅=車輛不含稅價格*車輛購置稅稅率,現在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3%。具體計算公式:車輛購置稅稅額=車輛含稅價格/1.13*10%。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車輛購置稅特點:

1、徵收范圍單一

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而不是對所有的財產或消費財產征稅,范圍窄,是一種特種財產稅。

2、徵收環節單一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課征制,它不是在生產、經營和消費的每一環節實行道道徵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進入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徵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購置稅

『伍』 買新車購置稅怎麼算

買新車購置稅是按照車價的10%來計算征繳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5)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十條車輛購置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第十一條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二條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陸』 汽車車輛購置稅是怎麼計算的

車輛購置稅的計算公式為:車輛購置稅額=車輛計稅價格×適用稅率(10%)。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柒』 求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

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此外,《辦法》對現行的做法進行了修改,對留學人員購置的、來華專家進口自用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事宜,無需再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辦法》中還明確了港、澳留學人員可比照回國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

《辦法》規定,對已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發生退車的以及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准予納稅人申請退稅。

(7)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管理方法: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復印件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統一發票)報稅聯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其他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退還納稅人。

一、車主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提供內地《居民身份證》(含居住、暫住證明)或《居民戶口簿》或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3.外國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4.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二、車輛價格證明:

1.境內購置車輛,提供統一發票(發票聯和報稅聯)或有效憑證;

2.進口自用車輛,提供《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海關《征免稅證明》。

三、車輛合格證明:

1.國產車輛,提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以下簡稱合格證);

2.進口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車輛購置稅

『捌』 請問車輛購置稅是怎麼算的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

自用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 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 關稅 消費稅計稅價格×10%;

購置稅額是徵收汽車售價(不含稅價)的10%,公式為:

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10%。



(8)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一、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下列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一)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