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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訴求

發布時間: 2021-08-06 14:14:16

1. 工會應當如何引導職工理性地表達利益訴求

職工應當如何理性表達個人利益訴求?工會怎樣發揮群眾組織的優勢、努力化解矛盾和引導職工合理訴求?我們必須認真的思考並作出自己的正確判斷。在當前社會轉型及社會利益格局調整的背景下,我們應當如何理性地認識利益訴求的多元化?隨著改革不斷向前推進,我們迎來了一個社會轉型的時代。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不僅帶來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而且導致社會階層深刻分化,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利益訴求日趨多元,帶來了越來越多的矛盾和問題,不要說是整個社會群體,即使在一個家庭里,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的利益訴求也很可能大不同。因此,利益訴求多元是現代社會的正常特徵,表達不同的利益訴求是公民的權力,關切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不僅是黨和政府的職責,也是企業等基層單位組織的職責。以我們六十所為例,我們所在關注各個層面群體的利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與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收入調整,多年來我們堅持在總額范圍內向科研傾斜、向低收入群體傾斜的政策。因為我們是自負盈虧企業,要靠高科技產品研發和自主市場開發為企業提供積累和可分配收入,收入只有市場化才能引進相應的人才,提供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同時在工資總額控制的前提下,我們堅持採取向低收入傾斜的政策,逐步改進完善現有的薪資體系,努力解決由於復雜的歷史原因造成的、客觀存在的在崗與內退、新職工與老職工、長期與短期合同等錯綜復雜的矛盾,既尊重歷史成因,又要統籌兼顧考慮到各個不同層面的利益,這些做法得到了絕大多數職工的肯定。我們應當怎樣文明地反映或表達個人訴求?在表達自己利益訴求之前,首先我們一定要清醒、客觀地判斷一下,自己的利益訴求是否真的合理,合理的成分有多大。在表達自己利益訴求過程中,我們還應當清醒地意識到,表達訴求需要合乎法律法規,不能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此外,作為一個國防科研單位的職工,應該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我們在表達自己利益訴求時需要合乎所里的規章制度,要考慮所里的實際情況,把個人的利益與所里的全局利益結合起來考慮問題,不能只考慮個人的利益訴求而置其他職工的利益於不顧。現在各單位的管理制度日趨完善,涉及到全體職工切身利益的崗位、工資、工時定額、困難補助、勞動紀律、待崗轉崗、福利、獎懲等都有相關的程序和審批手續,不可能再由本部門主管或職能部門主管或所領導一人說了算,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也在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所有的管理都要合符程序和規范,要按相關程序執行和辦理,把領導個人的主觀因素降到了最低,以期實現公平公正,這也是為了為更廣大的勤勤懇懇默默無聞的職工負責。當然,如果有人一意孤行地用非理性方式表達個人利益訴求,非但無助於訴求的解決,而且只要違反了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就一定會得到相應的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或將訴諸司法程序。第二,我們要通過合理的方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實現研究所快速和諧發展是每個職工熱切期盼的,公平公正是一切和諧事務的前提和基礎。要想構建和維護和諧研究所,就必須維護研究所政策的嚴肅性。如果一味地放任自流,就會帶來許多負面影響。我們應當通過合法的途徑、以理性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訴求,自覺維護研究所和諧發展的大好局面。千萬不要錯誤地以為把事情鬧大了就可以解決問題。我們所有位職工通過正常的渠道訴求解決他本人的工資待遇問題,部門給予了相應的解釋和解答。眼看自己的訴求無法實現,這位職工極不冷靜地拉下了車間的電閘。由於影響了軍工生產導致公安介入,最後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並罰款為代價來為自己的沖動買單,小問題最終釀成大問題,事後他自己也追悔莫及。怎樣的訴求表達才是合理的呢?我們應當看到這樣的事實,當今世界還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能夠同時滿足所有利益群體的所有訴求,更何況是一家企業一個單位。因為滿足利益訴求不僅受經濟發展的制約,也受其他利益群體的制約,受到國家、社會給予的條件的制約。再說利益訴求本身也是動態發展的。經濟社會越發展,利益訴求的內涵與外延的變化就越迅速,而訴求的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也相應地增加了有效滿足的難度,因而「合理性」就成為表達訴求的必然要求。首先,利益訴求不等於表達什麼就能得到什麼。利益訴求有一個「度」的問題,包括對合理性的掂量和正確對待利益訴求的滿足。打個最簡單的比方,隨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大家不再滿足於「蝸居」,紛紛要求改善居住條件,但我們現有資源不可能完全滿足每個職工的住房需求,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解決所有職工的這種「度」的要求。其次,利益訴求表達不等於想怎樣表達就怎樣表達,表達合理的訴求也有一個「度」和「方式」問題。「度」是一個合理的、有可能實現的期望值,「方式」要基於溝通、理解和換位思考,而且要有利於與他人、與社會的和諧。其實,個人利益訴求有很多解決方式和渠道。現今社會,人才是不會被埋沒的,報紙、網站、招聘會充斥了大量的招聘廣告和機會,崗位的招聘和應聘都是雙向選擇的。就我們所的一些崗位而言,一方面為人才流失而惋惜,另一方面又為招不到合適的人員而著急。所里在大量引進外部人才的同時,為照顧內部職工的職業選擇,也有相應的崗位首先滿足內部招聘調配,個人完全可以通過所內應聘或者參加社會應聘,去獲取一份自己認為理想的工作和理想的收益。 再次,利益從來不是孤立的、單向的。在我們這個社會中,每個個人和群體都是人民整體中的一員;任何個人和群體的權利,都是以他人或其他群體負擔的義務為必要條件的。因此,在伸張自身權利的同時,必須顧及他人、集體乃至國家的利益。政策和規定面向全體職工,你若超出規定伸張的是你個人利益,主管或職能部門維護的是群體利益。假設通過鬧訪纏訪等方式獲得了個人利益,那麼對其他兢兢業業忘我勞動的職工就是一種不尊重和不公平,這不符合和諧社會建設的要求。組織只有在均衡利益的前提下,有條件地逐步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不可能一味偏袒一方,否則一定會發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糾紛和矛盾。所以訴求者應當了解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在了解情況、顧全大局的前提下,合情、合理、合法地表達利益訴求是一種理性的利益表達,只有理性的表達才是有效的表達,並等待機會成熟,才有利於雙贏、多贏局面的形成。工會組織應當從哪些方面加強對職工的情緒疏導和素質教育?合理的利益訴求表達,需要合理的利益訴求渠道和機制相配套。這不僅是職工利益訴求表達所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級領導了解民意、滿足民願的內在要求。我們所職工的訴求渠道始終是暢通的,比如我們設有領導方法接待日,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所黨委書記或工會主席都會在工會接待室熱情接待職工的訴求。再比如我們有比較完善的職代會議事制度和巡訪制度,所工會通過職代會和定期到車間、班組、科研室進行巡訪等形式,了解和收集職工包括訴求在內的各種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和參考。難能可貴的是,我們的所領導堅持把關心民生問題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他們認真傾聽職工的意見和要求,每年都大幅度地增加職工收入和其它福利待遇。即便如此,我們仍應清醒地認識到,雖然理性地表達利益訴求是職工最基本的行為准則,但路漫漫兮修遠,我們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要動員各級工會組織和全體職工,共謀經濟發展,共享發展成果,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滿足職工越來越多的訴求,這就要求我們做到:一是加強職工思想政治教育,確保信息暢通。要教育職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對自己的社會價值有清醒認識和准確的判斷。加強對職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樹立愛崗敬業、奉獻社會的良好風尚,增強構建和諧社會的責任意識。特別指出的是需要保持信息的透明和暢通,職工對所里一些重大決策和政策制度缺乏詳盡的了解,容易造成許多的誤解誤傳。在信息的上傳下達過程中,工會組織責無旁貸,不僅要對相關政策制度有全面的理解和深刻的解讀,還要把文件精髓准確傳遞給職工,只有如此才能規范、暢通職工的利益表達方式和渠道,才能增進理解,減少化解矛盾。二是工會幹部要勇於承擔責任。工會是企業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工會幹部常常處於各種矛盾的風口浪尖上,這就要求我們的工會幹部要具有承受壓力和承擔責任的堅定勇氣,善於發現並准確把握職工的思想脈搏,引導職工在反映自身利益過程中不能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同時要竭力維護公平正義,敢於抵制歪風邪氣,切實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三是建立訴求表達制度,規范職工訴求行為。我們要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訴求表達制度,尤其是信訪接待回復制度,以此進一步規范信訪工作程序和職工訴求行為。工作實踐證明,做好信訪接待具有處理和化解各類矛盾的重要功能,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道堅固的防火牆。我們要在現有信訪接待格局的基礎上,認真落實信訪接待責任制,建立完善的信訪接待回復工作流程和工作規范,做到責任部門、管理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僅認真接待還要有書面回復,做好解釋和信息披露傳遞工作,努力化解矛盾,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四是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我們各級工會組織要用不同形式收集各方意見,了解掌握職工思想狀況,發現苗頭及時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疏導和教育,把問題和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受理職工訴求工作既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遵循為職工釋疑解惑、排憂解難的原則,尊重、理解、關心職工,對來訪職工做到耐心細致、熱情周到,做到情理交融,親切可信,讓來訪人員在寬松的環境中,理性地表達訴求,接訪人員又要不斷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掌握政策執行政策的水平。

2. 公民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表達利益訴求

控告,申訴,行政復議,訴訟等

3. 黨員如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

利益表達渠道是利益表達主體向政府、執政黨或者其他社會組織表達自身利益訴求的途徑和中介物。在我國,利益表達渠道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利益組織化表達,另一種是公開輿論表達。利益組織化表達又可以分為行政組織和社團組織。行政組織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以及信訪機構等,但是我們必須承認這些制度本身還有很多不足之處,特別是在實現社會利益表達方面,它的有效性還亟待提高。許多的群體性事件表明,在這些事情未發生之前,有的群眾向政府及其代表機構表達了自身訴求,有的甚至經過了艱難、漫長的信訪,但是問題很少能夠解決,反而積聚了更多的爆發力量。而社團組織由於自身的組織程度低,又帶有很大的自發性和依附性,導致在利益表達方面軟弱無力,很難達到預期效果。公開輿論表達主要是指通過電視、網路、報紙、電台等各種傳播媒介表達利益的一種渠道。隨著改革和民主化進程的加快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希望通過公開輿論表達來表達自身的訴求,以期給社會造成強大的壓力。但是目前這兩種利益表達渠道並沒有得到有效的暢通,以至於政府在很多情況下,沒有能夠及時全面准確地搜集、分析群眾的思想動態、心理情緒、意願訴求等而作出錯誤的決策。由此可見,利益表達渠道的狹窄,阻礙了利益表達信息的傳遞和處理。因此,要大力拓寬利益表達渠道,清除利益表達障礙,理順不同渠道和不同環節的關系,讓利益表達主體,特別是弱勢群體,享有足夠的利益表達空間。

4. 如何化解矛盾隱患,解決群眾利益訴求

俗話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基層,成效也最終體現在基層。只有切實提高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構建和諧社會才會有可靠的群眾基礎和安定的發展環境。
一、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提高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能力的意義。

沒有責任,就沒有目標;沒有目標,能力提高就沒有奮斗的方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基層幹部面臨的新課題,是時代賦予基層幹部的新使命。務必要把提高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放到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中去認識,去提高,以實實在在的行動推動和諧社會建設。
1、提高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是鞏固黨的群眾基礎的必然要求。和諧的黨群關系是和諧社會的基礎。「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我們黨成立、發展、壯大的過程,黨領導的事業不斷取得勝利的過程,是密切聯系群眾,不斷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過程。基層幹部與群眾聯系最緊密、最直接,在凝聚民心方面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群眾看我們的黨是否先進,是否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往往通過基層幹部的一言一行。只有提高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化解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問題,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群眾才會切身感受到黨的溫暖,自覺服從黨的領導,黨才會有堅實的群眾基礎。否則,就得不到群眾的支持與擁護,構建和諧社會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末。
2、提高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是保持社會安定有序的內在要求。社會安定有序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社會的安定,就沒有和諧的社會局面。基層幹部處於維護社會安定的第一線,對本地區的社會情況最為熟悉,在維護社會穩定中承擔著重要的責任。當前是經濟快速發展的時期,也是矛盾多發的時期,如招商引資與征地拆遷的矛盾、保護環境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先富群眾與貧困群眾之間的矛盾、投資商與打工者之間的矛盾等等。只有妥善處理好這些矛盾,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才能確保社會安定有序,才能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推動和諧社會建設。
3、提高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是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要求。發展是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取決於發展的協調性。而提高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正是調動人這個社會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的需要,正是解決發展協調性問題的需要,正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的能力提高了,群眾的利益才能得到較好地維護,自覺地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聚精會神抓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基層幹部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提高了,才能從容應對、妥善化解各種不穩定性問題,保護群眾利益,鞏固發展成果,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支撐。
二、增強服務意識,努力強化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舉措。

基層幹部的態度決定了其能力為誰服務、對誰負責。方法和舉措則是其能力的表現。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強不強,關鍵是看他們的出發點是否為民,方法是否正確,舉措是否得力。基層幹部是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最終落實者,必須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把服務貫穿到工作的全過程,創新工作方法,強化工作舉措,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1、變「管理」為「服務」,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公僕意識。定位決定態度,什麼樣的定位決定了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對什麼樣的人負責。「管理者」的定位決定了為官從政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不怕下面不滿意,就怕領導不高興;而「公僕」的定位決定了為官從政要發展一地經濟,穩定一塊天地,造福一方百姓。群眾利益矛盾和突發性事件之所以發生甚至激化,說到底與基層幹部定位不準確,服務意識不強,漠視群眾利益有很大的關系。以人為本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基層幹部應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公僕意識,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基本准則,努力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努力打造一支服務型基層幹部隊伍。
2、改「上訪」為「下訪」,全面准確了解群眾的思想動態。矛盾的發生都有一個醞釀、萌芽、升級、激化的漸近式過程,群眾利益性矛盾和突發事件的發生也不例外。「上訪」與「下訪」,雖是一字之差,但形式、內容、性質和效果則完全不同。改「上訪」為「下訪」,是基層幹部化被動為主動,疏通民意表達渠道,傾聽群眾訴求,主動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好舉措,是基層幹部密切聯系群眾,全面准確掌握群眾思想動態的好途徑。基層幹部應堅持勤下訪,深入田頭了解群眾的生產發展情況,深入農戶家中了解群眾的生活困難,真正走進群眾心中,與群眾打成一遍。只有這樣,才能較好地發現苗頭,尋找對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視「小事」為「大事」,竭盡所能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九層之台,起於壘土。」大事是由小事集合而成的,小事是構成大事的材料。謀大事是成事之基,辦小事是成事之始。反觀近年來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大多是由於一些損害群眾利益的小事沒有得到及時解決造成的。如永州的群體性事件起因於中巴車亂收費,小事釀成大禍。劉備臨終前告誡其兒子劉禪:「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基層幹部更應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群眾的事情再小,想到了就要真心實意地去辦,並且辦就要辦好,從吃穿住行等具體問題入手來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實踐為民真情,樹立良好形象,把每一件小事辦成凝聚群眾的民心工程和惠及群眾的利民工程。
三、增強學習意識,切實提高基層幹部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能力來源於學習。一些基層幹部不善於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究其原因主要是履行職責的本領不夠強、依法辦事的水平不夠高、處理問題的技巧不夠精。解決的辦法就是要增強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努力把自己培養成能辦事、會依法辦事、辦得了事的全面發展的幹部。
1、認真鑽研業務,增強履行職責的本領。「上面千根線,下面一口針。」基層工作點多、線長、面廣,抓各項工作落實的任務十分繁重。基層幹部作為穩固政權的骨幹,其履行職責的本領發揮好了,群眾才會滿意,發揮不好,群眾不會滿意,就會增加社會的不和諧因素。基層幹部要緊密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多學一點政策知識,想一想自己的工作與上級的要求相比還存在那些差距,以提高把握形勢、善抓機遇的能力;多學一點業務知識,想一想自己的工作潛能是否得到了最大的發揮,以提高高效工作、服務群眾的能力。只有這樣想得更多一點,學得更深一點,把本領提高得更快一點、更強一點,才能准確把握和化解群眾利益矛盾,積極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盡最大努力增加和諧因素。
2、樹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辦事的水平。和諧社會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任何利益矛盾的化解和突發事件的平息,都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框架內來解決。如果基層幹部法律意識淡泊、有法不依、濫用法律,即使有「好心」,也難以辦成好事。如有的基層幹部在處理一些群眾利益矛盾的工作中,可謂是盡心盡力,但得到的效果是群眾不領情,認為政府的處理有失公正,甚至造成政府當被告、敗官司的現象。因此,基層幹部務必要把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作為必修的第一課程,把依法辦事作為開展工作的第一準則,運用法律法規來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防止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以自身的行動推動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社會。
3、創新工作方法,講究處理問題的技巧。好的方法是成功的一半。照抄照搬的本本主義不可能應對瞬息萬變的實際情況。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必須因人制宜,因事而異,採取靈活的方式來化解。基層幹部應換位思考,多站在群眾的角度來看待問題,摸透群眾的所思所慮,集合群眾的智慧來解決群眾的問題;調查研究,深入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抓住問題的關鍵,切忌妄加推測,隨意下結論;謹言慎行,刺激群眾情緒的話不要說,欺騙群眾的態不要表,傷害群眾利益的事不要干。只有這樣化解群眾利益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才能取信於民、造福於民,才能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共同建立和諧社會。

5. 如何應對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

1、拓寬訴求表達渠道
要保證不同階層、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訴求及時表達出來,並為決策者所知道,最重要的就是要確保信息暢通。如前所述,目前我國農村的訴求表達渠道主要有投票、選舉、村民自治、信訪等,疏通訴求表達渠道,確保信息暢通,主要是清除影響這些渠道發揮作用的障礙,讓這些渠道真正起到表達民意、上傳民意、了解民意的作用。經過調查走訪了解到,影響這些渠道發揮作用的最大障礙是農村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滯後。因為投票、選舉、村民自治等無一不是基層民主政治的范圍,因此,只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搞好了,這些渠道才能不流於形式,各階層、各群體才能通過這些形式將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充分表達出來。也只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搞好了,農村的各級領導幹部才能深入實際、深入群眾,了解群眾呼聲,決策才能具有針對性。因此,搞好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是疏通訴求表達渠道、確保信息暢通的關鍵。
要改革調整綜合受理、轉達、處理、匯總民意訴求表達的部門和機構的職能、設置和運作機制。工作方式改被動接受民意訴求為主,為主動了解民意訴求為主;工作重點從受理、救急,轉到徵求、採集、分析、預警;從只開設民意訴求受理窗口,轉變為充當轄區內民意訴求表達總乾渠和調控監測站的角色。同時,要明晰、理清、解決有關民意訴求的職責,強化公務員崗位責任制、首問責任制;聽取群眾、專家意見,修訂、整合辦事指南,以各種形式發布統一的、經論證推演的各類民意訴求表達路線圖,讓民意訴求表達渠道的更加順暢,流向更加明確、有序、到位。
2、增設訴求表達渠道
現有的訴求表達渠道遠遠不能適應農村階層分化、不同利益群體出現而導致的訴求表達多樣化的要求。要想改變這一現狀,除了疏通現有的訴求表達渠道外,當務之急是增設新的渠道。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農村階層分化的速度雖然會放慢,但分化的步伐不會停止,多種利益群體仍會處在不斷的分化和組合中,新的階層和新的利益群體還會出現,這就要求我們在完善和健全農村訴求表達機制的時候,必須充分考慮不斷出現的新階層、新群體的利益訴求,及時將他們的各種訴求納入整個訴求表達機制中通盤考慮,為這些新的階層和利益群體提供充足的訴求表達渠道,以便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能夠及時表達出來。
3、簡化訴求表達環節
農村階層分化、不同利益群體的形成都是在市場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實現的,因而,他們的訴求大多數和市場經濟活動有關。市場經濟是講求時間、效率和效益的經濟,市場經濟的這些特點決定了訴求方的意見和建議一旦表達出來,應對方必須及時做出回應,迅速處理,只有這樣才能符合市場經濟的特點和要求,確保訴求方的利益不受損失,更好地維護訴求方的利益。要做到這一點,從訴求方看,必須通過正常、合法的渠道進行訴求表達,有問題及時反映,逐級反映,以便使應對方能了解實際情況,為解決問題打好基礎。從應對方看,必須切實轉變觀念,真正想人民群眾所想,急人民群眾所急,樹立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只有這樣,才能減少訴求的環節和層次,縮短訴求周期,使得各種訴求能夠獲得及時圓滿的解決,避免做無用功。
4、規范完善信訪制度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信訪工作責任機制。首先,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成立了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副書記任副組長,信訪辦、紀檢、組織、經管、司法、民政、派出所,負責同志任成員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有關事宜。其次,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部門。規定信訪、紀檢、司法部門是信訪工作第一責任部門,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分管的副書記是直接責任人,包村幹部是具體責任人,真正做到信訪工作具體抓、抓具體。第三,強化第一道防線。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作為村級信訪工作責任主體,採取聯系困難戶、聯系離任幹部和老黨員等辦法,及時了解和掌握村內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保障工作落實,建立信訪工作督查機制。為了保證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我們建立了兩項督查制度。一是信訪例會制度。鄉黨委每周召開一次信訪工作例會,每半月召開一次民情分析會,針對農村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分析排查,並對信訪案件進行調度,分析原因,制定解決措施。二是領導包案制度。即對重點信訪案件或問題,由黨委書記簽發包案責任書,確定解決問題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期限,信訪辦督辦調度包案情況。今年以來,黨政班子成員親自督辦、包辦信訪案件11件,使3件久拖不決的信訪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
調動幹部積極性,建立信訪工作激勵機制。年初,鄉黨委、政府與各村各部門單位簽定了《信訪工作責任書》,印發了《信訪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將矛盾排查、問題調處、信訪量、重信重訪率、結案率、越級訪、信息反饋等列為信訪考核內容。由信訪辦負責考核,堅持月通報、季總結、半年初評、年終總評,隨時掌握目標運行情況。在獎懲兌現上,實行「三掛鉤」,即信訪工作實績與物質獎懲掛鉤、與政治榮譽掛鉤、與職務升降掛鉤。鄉黨委規定,對工作考核不達標的包村幹部、村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不得評為先進;對抓信訪工作不得力的包村幹部,年度內不予提拔使用。
創新服務平台,提高工作質量。信訪電話由專人負責接聽、記錄,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反饋群眾,充分發揮群眾及時就地反映訴求、便捷高效受理辦理的作用,保證信訪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規范辦信程序,定崗、定人、定責,堅持對每件信訪案件建立台賬,跟蹤進展情況,對已經案結事了的信訪案件整理歸檔保存。保持信訪信息通暢。繼續完善按問題分類受理辦理信訪事項的工作機制,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在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背景下,在農村階層分化加劇,多個利益群體出現,訴求表達變得異常復雜的新形勢下,完善訴求表達機制,應對訴求表達新變化的根本出路還在於建立、健全訴求表達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法律和制度來規范農村各階層、各利益群體、基層黨組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的訴求行為,逐步將各種訴求表達引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確保訴求表達規范有序地進行。

6. 解決 利益訴求 的做法

解決利益訴求的做法。立有利益訴求的做法是尋求政府機關的幫助,或者就起訴到法院。

7. 簡述企業和渠道商的不同利益訴求

四、利益的分類
首先,從利益存在的不同領域來分類。利益可以分為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分別是人類歷史活動的物質動力和精神動力。物質利益又可稱之為經濟利益,它是社會經濟關系的體現,即「每一個社會的經濟關系首先是作為利益表現出來的」。[20]階級斗爭「首先是為了經濟利益而進行的,政治權力不過是用來實現經濟利益的手段。」[21]
其次,從利益范圍來看,利益可以分為如下幾類:(1)根據利益的時間范圍,可分為長遠利益、短期利益和當下利益。(2)根據利益的空間范圍,利益可以分為整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個別利益。(3)根據利益的主體范圍,可以將利益分為多數人的利益和少數人的利益。(4)根據國家結構的標准,可以將利益分為中央利益和地方利益。[22]
再次,從利益主體的角度,可以將利益分為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有一些學者認為,國家利益與社會利益不容混淆,社會利益應是一種獨立的利益形態,社會利益的主體應當是公眾即公共社會,這種利益並不是國家利益能夠替代的。但是另一些學者認為,這種將國家利益與社會利益兩分的做法並不符合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國家在對市場進行管理、維持市場秩序以及裁決市場參與者之間的爭議時,是以公權者的國家身份出現的,而作為財產集合體的國家,可以直接從事市場經濟活動,與其他市場主體處於平等的法律地位,同樣地遵守法律法規。當國家以公權者的身份出現時,它就是社會利益的代表。若把國家利益與社會利益兩分,那麼社會利益的主體究竟是誰呢?在訴訟活動中,誰又是社會利益的代表呢?解決不了這些問題,社會利益主體就只能是一個理論的假設。[23]
最後,從利益內容的實現角度來看,可以將利益分為既得利益和將來利益;從利益內容的合法性角度,可以將利益分為合法利益與非法利益。合法利益即是法律所承認和保護的利益。非法利益,即是法律所反對和否認的利益或是法律不加過問或法律地位不明確的利益;從其對主體生存的重要性來說,可以將利益分為基本利益和非基本利益。基本利益是指維持生命,保持主體生存的利益。非基本利益是指基本利益的補充和發展;從利益是否具有現實性來看,可以將利益分為現實的利益和非現實的利益。現實利益是指在目前具備條件,能夠實現的利益。非現實利益是指暫時不具備條件,還未能實現的利益等等。[24]

8. 什麼是利益訴求

利益訴求是指利益表達的方式和途徑,它包括個體利益訴求和群體利益訴求兩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