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足球比賽規則
越位位置
隊員處於越位位置本身並不是犯規。
隊員處於越位位置:
·隊員較球和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
隊員不處於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場內;
·他齊平於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
·他齊平於最後兩名對方隊員。
犯規
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在同隊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瞬間,裁判員認為其就下列情況而言「捲入」了現實比賽中時才被判為越位犯規;
·干擾比賽;
·干擾對方隊員;
·利用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沒有犯規
如果隊員直接從下列情況下接到球,則沒有越位犯規:
·球門球;
·擲界外球;
·角球。
違規/判罰
對於任何越位犯規,裁判員應判給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犯規與不正當行為
下列情況將被判罰犯規或不正當行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員認為,如果隊員草率地、魯莽地或使用過分的力量違反下列六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判給對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圖踢對方隊員;
·絆摔或企圖絆摔對方隊員;
·跳向對方隊員;
·沖撞對方隊員;
·打或企圖打對方隊員;
·推對方隊員;
如果隊員違反下列四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也判給對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對方隊員;
·向對方隊員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
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罰球點球
在比賽進行中無論球在什麼位置,如果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違反了上述十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應被判罰球點球。
間接任意球
如果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違反下列四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判給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後在發出球之前持球超過6秒;
·在發出球之後未經其他隊員觸及,再次用手觸球;
·用手觸及同隊隊員故意踢給他的球;
·用手觸及同隊隊員直接擲入的界外球。
裁判員認為,隊員在出現下列情況時,也將判給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動作具有危險性;
·阻擋對方隊員;
·阻擋對方守門員從其手中發球;
·違反規則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規,而停止比賽被警告或罰令出場。
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紀律制裁
只有對場上人員、替補隊員或是被替換下場的隊員,才能出示紅黃牌。
可警告的犯規
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1. 犯有非體育道德行為;
2. 以語言或行動表示異議;
3. 持續違反規則;
4. 延誤比賽重新開始;
5. 當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時,不退出規定的距離;
6. 未得到裁判員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7. 未得到裁判員許可故意離開比賽場地。
罰令出場的犯規
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被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
1. 嚴重犯規;
2. 暴力行為;
3. 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
5. 用可判為任意球或球點球的犯規破壞對方向本方球門移動著的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
6. 使用無禮的、侮辱的或辱罵性的語言及動作;
7. 在同一場比賽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罰令出場的隊員必須立即離開比賽場地附近和技術區域內。
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
·決議一
隊員無論是在比賽場內或場外,無論是直接對對方隊員、同隊隊員、裁判員、助理裁判員或其他人犯有應被警告或罰令出場的行為,都將根據犯規性質進行處罰。
·決議二
當守門員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觸球後,便可認為是已經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門員故意地用手臂擋球,但不包括裁判員認為該球是意外地從守門員手臂彈回,例如守門員撲救球後。
·決議三
根據規則第十二章的條款,隊員可以用頭部、胸部和膝蓋等傳球給守門員。然而,如果裁判員認為,在比賽進行中,該隊員是利用規則而故意設置騙局,則是犯有非體育道德行為,他將被警告,並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當踢任意球時,隊員利用規則而故意設置騙局,則將因非體育道德行為而被警告並出示黃牌,該任意球重踢。
此種情況下,與守門員隨後是否用手觸球無關,主要是因該隊員企圖利用規則第十二章的條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規。
·決議四
從後面搶截而又危及對方安全的動作應被視為嚴重犯規。
·決議五
在場地的任何地點試圖欺騙裁判員的佯裝行為,必須作為非體育道德行為而進行制裁。
任意球
任意球的種類
任意球分為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兩種。
無論是直接任意球還是間接任意球,踢球時必須將球放定,踢球隊員在球未經其他隊員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直接任意球·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對方球門,判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門,判給對方踢角球 。
間接任意球
信號
當裁判員判間接任意球時,應單臂上舉過頭,並保持這種姿勢直到球踢出後被其他隊員觸及或成死球為止。
球進門
只有當球進門前觸及到另一名隊員才可得分。
·如果間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對方球門,判為球門球;
·如果間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門,判給對方踢角球。
任意球的位置
在罰球區內的任意球
屬於守方的直接或間接任意球:
·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5米(10碼);
·所有對方隊員應站在罰球區外直到比賽進行;
·當球被直接踢出罰球區比賽即為進行;
·可以在球門區內任何一點踢任意球。
屬於攻方的間接任意球
·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5米(10碼)直到比賽進行,除非他們已站在本方球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
·當球被踢並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在對方球門區內踢間接任意球時,應在距犯規發生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執行。
在罰球區外的任意球
·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5米(10碼)直到比賽進行;
·當球被踢並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在犯規發生地點踢任意球。
違規/判罰
當踢任意球時,對方隊員比規定距離更接近於球:
·應重踢。
當守方在本方罰球區內踢任意球時,球未被直接踢出罰球區:
·應重踢。
由除守門員外的隊員踢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踢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踢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踢球隊員本方罰球區內,將判罰球點球。
由守門員踢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外,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內,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罰球點球
當比賽進行中,一個隊在本方罰球區內由於違反了可判為直接任意球的十種犯規之一而被判罰的任意球,應執行罰球點球。
罰球點球可以直接進球得分。
在每半場比賽或決勝期上下半場結束時,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完罰球點球。
球和隊員的位置
球:
·放定在罰球點上。
主罰球點球的隊員:
·確認由其主罰。
防守方守門員:
·留在本方球門柱間的球門線上,面對主罰隊員,直至球被踢出。
除主罰隊員外的隊員應處於:
·比賽場地內;
·罰球區外;
·罰球點後;
·距罰球點至少9.15米(10碼)。
裁判員
·應在隊員處於規則規定的位置上後發出執行罰球點球的信號;
·作出罰球點球完成後的決定。
程序
·主罰隊員向前踢出球點球 ;
·在其他隊員觸球前主罰隊員不得再次觸球;
·當球被踢並向前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在比賽進行當中,以及在上半場或全部比賽結束而延長時間執行或重新執行罰球點球時,如果球在越過球門柱間和橫梁下之前遇到下列情況,應判定得分:
·該球觸及任何一個或連續觸及兩個球門柱、橫梁、守門員。
違規/判罰
如果裁判員發出執行罰球點球信號後,球進入比賽之前發生下列情況:
主罰隊員在踢球點球時違反競賽規則: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如果球進進球門,應重踢。
·如果球未進進球門,不應重踢。
守門員違反競賽規則: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如果球進進球門,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進進球門,應重踢。
主罰隊員的同隊隊員進入罰球區,或在罰球點前,或距罰球點少於9.15米(10碼):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如果球進進球門,應重踢;
·如果球未進進球門,不應重踢;
·如果該隊員觸及了從守門員、橫梁或門柱彈回的球,裁判員將停止比賽,由防守方以間接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
守門員的同隊隊員進入罰球區,或在罰球點前,或距罰球點少於9.15米(10碼):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如果球進進球門,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進進球門,應重踢。
攻守雙方隊員都違反競賽規則:
·應重踢。
如果球點球踢出之後:
主罰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
主罰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球被外來因素觸及而影響了其向前移動:
·應重踢。
球從守門員、橫梁或球門柱彈回比賽場地內,接著被外來因素觸及:
·裁判員停比賽;
·在被外來因素觸及的地點墜球重新開始比賽
擲界外球
擲界外球是重新開始比賽的一種方法。
擲界外球不能直接進球得分。
判為擲界外球:
·當球的整體不論從地面或空中越過邊線時;
·從球越出邊線處擲界外球;
·判給最後觸球隊員的對方。
程序
在擲出球的一瞬間,擲球者應:
·面向比賽場地;
·任何一隻腳的部分站在邊線上或站在邊線外的地上;
·使用雙手;
·將球從頭後經頭上擲出。
擲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不得再次觸球。
球一進入比賽場地,比賽即為進行。
違規/判罰
由除守門員外的隊員擲界外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擲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擲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擲球隊員本方罰球區內,則判罰球點球。
由守門員擲界外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外,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內,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對方隊員不正當地阻礙擲球隊員或分散其注意力:
·他將因非體育道德行為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對於任何其他違反此規則的:
·由對方擲界外球。
球門球
球門球是重新開始比賽的一種方法。
球門球可以直接射入對方球門而得分。
判為球門球:
·當球的整體不論從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線,而最後觸球者為攻方隊員,且根據規則第十章不是進球得分時。
B. 足球比賽規則是什麼
每隊必須有一名守門員。
3.每隊在比賽時可有1-2名替補隊員,如果是「友誼比賽」,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補隊員。
4.在經裁判員同意後,在比賽暫停時,替補隊員可替換隊員。
5.只有在被替補隊員下場後,替補隊員才能上場。
6.未經裁判員同意,任何隊員不得上場或下場。
第四章 隊員裝備
1.上場隊員必需的裝備是:運動上衣、短褲、護襪、護腿板和足球鞋,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運動員的任何物件。
2.護腿板必須由護襪全部包住,而且應是由適當的材料製成(橡膠、塑料、聚氨脂或其它類似的材料)。
3.守門員的服裝顏色必須有別於其他上場隊員和裁判替補守門員或其他任何隊員時,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替補前應先通知裁判員。
b.替補隊員在被替補隊員離場,並得到裁判員許可後,方可進入比賽場地。
c.替補隊員應在比賽成死球時從中線處進場。
d.被替補下場的隊員不得再次參加該場比賽。
e.替補隊員無論上場與否,裁判員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
4.替補隊員進入比賽場地,即成為場上隊員,同時被替換出場的隊員不再是場上隊員,至此替補結束。
罰則:
a.對於違反本章第(4)條規定者,比賽不應暫停,應在比賽成死球時立即警告各有關隊員。
b.如替補隊員未經裁判員許可擅自進場,則應停止比賽,並視情節對該替補隊員予以警告,令其離場或罰令出場,然後由裁判員在比賽暫停時球所在地點執行墜球恢復比賽。除非當時球在球門區內,如遇這種情況,則應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墜球。
c.對違反本章任何其它規則的有關隊員,均應警告。如果裁判員暫停比賽執行警告,則應由對方隊員在比賽暫停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門區內罰任意球,則可在其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執行;如果在對方的球門區內罰任意球,則應在比賽暫停時球所在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執行。
d.如競賽規程要求在比賽前將替補隊員名單交給裁判
罰則:場上隊員違反本章規定時,除非在成死球前,該隊員已經調整好裝備,否則在成死球後,該隊員應離場調整或換取裝備。離場調整和換取裝備的隊員在回場前,必須先報告裁判員,經裁判員檢查符合規定後,只有在比賽成死球時方可進場比賽。場上隊員違反了本章規定時,不要立即停止比賽。
第五章 裁判員
每場比賽應委派一名裁判員執行裁判任務。在他進入比賽場地時,即開始行使規則賦予他的職權。 在比賽暫停或比賽成死球時出現的犯規,裁判員均有判罰權。裁判員在比賽進行中,根據比賽實際情況,諸如比賽結果等所作的判決,應為最後判決。他應當:
a.執行規則
b.避免作出對犯規隊有利的判罰。
c.記錄比賽成績和比賽時間,使比賽賽足規定的時間或雙方同意的時間,並補足由於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損耗的時間。
d.因違反規則、遇風雨、觀眾或外界人員干擾及其它原因妨礙比賽進行時,裁判員有權暫停、推遲或終止比賽。事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有關要求將具體情況書面報告主辦機構。書面報告在規定的時間內一經投郵即為合乎手續。
e.裁判員從進入比賽場地起,對犯有不端和不正當行為的隊員應給予警告並出示黃牌。事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有關要求將該隊員的姓名和具體情況書面報告主辦機構。
f.除參加比賽的隊員及巡邊員外,未經裁判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g.如裁判員認為隊員受傷嚴重時,應立即停止比賽,須將受傷隊員盡可能迅速地移至場外,並立即恢復比賽。如隊員受輕傷,則比賽不應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隊員能自己走到邊線或球門線接受任何護理者,不得在場內護理。
h.裁判員對於場上隊員的暴力行為、嚴重犯規、使用污言穢語或辱罵性語言,以及經警告後仍犯有不正當行為者,應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
i.在每次比賽暫停後,以信號指示恢復比賽。
第六章 巡邊員
每場比賽應委派兩名巡邊員,他們的職責(由裁判員決定)應為示意:
1.何時球出界成死球;
2.應由哪一隊踢角球、球門球或擲界外球;
3.當要求替補時。 他們還應協助裁判員按照規則控制比賽。巡邊員如有不正當行為或不適當地干擾比賽,裁判員則應免除其職務並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員應將此情況上報主辦機構)。巡邊員使用的手旗,應由比賽場地所屬的俱樂部提供。
第七章 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應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場,每半場45分鍾。特殊情況雙方同意另定除外,並按下列規定執行:
a.在每半場中由於替補、處理傷員、延誤時間及其它原因損失的時間均應補足,這段時間的多少由裁判員決定。
b.在每半場時間終了時或全場比賽結束後,如執行罰球點球,則應延長時間至罰完為止。 除經裁判員同意外,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5分鍾。
第八章 比賽開始
a.比賽開始前,應用投市方式選定開球或場地,先挑的一方應有開球或場地的選擇權。比賽應在裁判員發出信號後,由開球隊的一名 隊員將球踢入(即踢動放走在比賽場地中央的球)對方半場開始。在球被踢出前,每個隊員都應在本方半場內,開球隊的對方隊員還應當保持距球不少於9.15米;球被踢出後,須滾動到它自己的圓周距離時,才應認為比賽開始,開球隊員在球經其他隊員觸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b.在進一球後,應由負方一名隊員以同樣方式,重新開球繼續比賽。
c.下半場開始時,兩隊應互換場地,並由上半場開球隊的對方開球。
罰則:
a.任何違反本章規則的開球都應重開。如開球隊員在球經其他隊員觸或踢及前再次觸球,則應由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
b.踢間接任意球。如隊員在對方球門區內犯規,則這個任意球可以在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執行。
c.開球不得直接射門得分。
d.比賽如因本規則未規定的原因暫停時,球並未越出邊線或球門線,則恢復比賽時,裁判員應在暫停時球所在的位置墜球,球著地即恢復比賽,如果比賽暫停時球在球門區內,則應在比賽暫停時球所在位置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墜球,墜球時在球落地之前,隊員不得觸球,否則應由裁判員重新墜球。
第九章 比賽進行及死球
下列情況成死球:
1.當球不論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過球門線或邊線時.
2.當比賽已被裁判員停止時。
自比賽開始至比賽終了時,比賽均應在進行中,包括:
a.球從球門柱、橫木或角旗桿彈回場內。
b.球從場上的裁判員或巡邊員身上彈落於場內。
c.場上隊員犯規而裁判員並未判罰。
第十章 計勝方法
除規則另有規定外,凡球的整體從門柱間及橫木下越過球門線,而並非攻方隊員用手擲入、帶入,故意用手或臂推進球門(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除外),均為攻方勝一球。
在比賽中,勝球較多的一隊為得勝隊,如雙方均未勝球或勝球數目相等,則這場比賽應為「平局」。
第十一章 越位
1.凡進攻隊員較球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者,即為處於越位位置。下列情況除外:
a.該隊員在本方半場內。
b.至少有對方隊員兩人比該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的球門線。
2.當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瞬間,同隊隊員處於越位位置時,裁判員認為該隊員有下列行為,則應判為越位:
a.在干擾比賽或干擾對方;
b.企圖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3.下列情況,隊員不應被判為越位:
a.隊員僅僅處在越位位置;
b.隊員直接接得球門球、角球或界外擲球。
4.隊員被判罰越位,裁判員應判由對方隊員在越位地點踢間接任意球。如果該隊員在對方球門區內越位,那麼這個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時所在球門區內任何地點執行。
第十二章 犯規與不當行為
隊員故意違反下列九項中的任何一項者,即:
a.踢或企圖踢對方隊員。
b.絆摔對方隊員,即在對方身後或身前,伸腿或屈體絆摔或企圖絆摔對方.
c.跳向對方隊員。
d.猛烈地或帶有危險性地沖撞對方隊員。
e.除對方正在阻擋外,從背後沖撞對方隊員。
f.打准企圖打對方隊員准向對方吐唾沫。
g.拉扯對方隊員。
h.推對方隊員。
i.用手觸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攜帶、推擊球(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除外)。
以上情況都應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規地點在對方球門區內,該任意球可以在球門區內任何地點執行。如果守方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故意違反上述九項中的任何一項者,應判罰球點球。 在比賽進行中,如守方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故意違反上述九項中任何一項時,則不論當時球在什麼位置,都應判罰球點球。
隊員犯有下列五項犯規中的任何一項者,即:
1.裁判員認為其動作帶有危險性,例如:企圖去踢守門員已接住的球。
.比賽中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時:
a.以手控制球後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拋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進入比賽狀態。
b.持球後在行走4步過程中及其前後,雖已使球進入比賽狀態,但未經罰球區外的同隊隊員或罰球區內外的對方隊員觸球前,根據第5(c)條的情況自己再次用手觸球。
c.同隊隊員故意將球踢給守門員後,守門員用手觸球。
d.裁判員認為由於戰術上的目的,有意停頓比賽,延誤)比賽時間而使本隊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以上情況都應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e.隊員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f.比賽開始後,隊員進場或重新進場加入比賽或在比賽進行中離場:意外事故除外),不論哪一種情況,事先未經裁判員示意允許者。
g.如果裁判員暫停比賽執行警告,則由對方在暫停比賽時球的所在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
h.如犯規隊員另有更嚴重的犯規情節時,則應按規則的有關規定判罰。
i.隊員連續違反規則。
j.用言語或行動對裁判員的判決表示不滿者。
k.有不正當行為者。
除發生更嚴重的犯規外,隊員的行為屬上述最後三項中的任何一項者,應給予黃牌警告,並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
6.裁判員認為隊員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罰令其出場並出示紅牌:
a.犯有暴力行為。 b.嚴重犯規。 c.用污言穢語或進行辱罵。 d.經黃牌警告後,因犯規又被給予第二次黃牌警告。 因罰令隊員出場使比賽暫停,如該隊員並未違反其它規則時,則應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分兩種:直接任意球(這個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規隊球門得分)及間接任意球(踢球隊員不得直接射門得分,除非球在進進球門以前曾被其他隊員踢或觸及)。
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踢直接或間接任意球時,在球被踢出罰球區前,所有對方隊員都應站在該罰球區外,並須至少距球9; 15米。當球滾至球的圓周距離,並出罰球區後比賽即為恢復。守門員不得將球接入手中後再踢出進入比賽,如球未 被直接踢出罰球區,則應令重踢。
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外踢直接或間接任意球時,所有對方隊員在球被踢出前應至少距球9. 15米,除非他們已站在自己的球門線上,當球滾動至球的圓周距離時,比賽即為恢復。
如果對方隊員在任意球踢出前,進入罰球區或距球少於9. 15米,裁判員應令其退到規定的位置後,方可執行罰球。
踢任意球時,須將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隊員將球踢出後,在球經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盡管本規則的其它條款對踢任意球的地點已作出規定:
1.守方在本方球門區內踢任意球時,可以在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執行。
2.凡攻方在對方球門區內踢間接任意球時,應在距犯規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執行。
罰則:如踢任意球的隊員在球被踢出後,經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再次觸球,則應判由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如隊員在對方球門區內犯規,則這個任意球可以在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執行。
第十四章 罰球點球
罰球點球應從罰球點上踢出,必須明確主罰隊員。踢球時除主罰隊員和對方守門員外,其他隊員均應在該罰球區外及比賽場內,並至少距罰球點9.15米處。對方守門員在球被踢出前,必須站在兩門柱間的球門線上(兩腳不得移動)。主罰隊員必須將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當球滾動至球的圓周距離時,比賽即為恢復。罰球點球可直接射門得分。當比賽進行中執行罰球點球,以及在上半場准全場比賽終了而延長時間執行或重踢罰球點球時,如踢出的球觸及任何一個門柱或兩個門柱;或觸及橫木;或觸及守門員;或連續觸及門柱、橫木或守門員而進進球門,只要沒有犯規現象發生,均應判為勝一球。
罰則: 對違反本章任何規定者,應作如下處理:
a.如守方隊員犯規,則球未罰中應重罰。
b.如踢罰球點球隊員以外的攻方隊員犯規,則球罰中無效,應重罰。
c.如踢罰球點球隊員在比賽恢復後犯規,則應由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
第十五章 擲界外球
當球的整體不論在地面或空中越出邊線時,應由出界前最後觸球隊員的對方隊員,在球出界處擲向場內任何方向。 擲球時,擲球隊員必須面向球場,兩腳均應有一部分站立在邊線上或邊線外,不得全部離地,用雙手將球從頭後經頭頂擲入場內。球一進場內比賽立即恢復。擲球隊員在球被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擲界外球不得直接擲進球門得分。
罰則:
a.如球不按規定的方法擲入場內,應由對方隊員在原處擲界外球。
b.如擲球隊員擲球入場後在球被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再次觸球時,應由對方隊員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如 隊員在對方球門區內犯規或在本方球門區內犯規,則應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 球門球
當球的整體不論在空中或地面從球門外越出球門線,而最後踢或觸球者為攻方隊員時,由守方隊員在球門區內任何 地點直接踢出罰球區恢復比賽。守門員不得將球接入手中後再踢出進入比賽。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罰球區,即未進入比賽, 應令重踢。踢球門球的隊員在球被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踢球門球不得直接射門得分,踢球門球時,對方隊 員在球被踢出罰球區前都應站在罰球區外。 罰則:
踢球門球的隊員將球踢出罰球區後,在球被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再次觸球,應判由對方隊員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 任意球。如隊員在球門區內犯規,則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執行。
第十七章 角球
當球的整體不論在空中或地面從球門外越出球門線,而最後踢或觸球者為守方隊員時,由攻方隊員將球的整體放走。在離球出界處較近的角球區內踢角球。 踢角球時,不得移動角旗桿。角球可直接勝一球。踢角球隊員的對方隊員在球未進 入比賽時,即球未滾動至球的圓周距離時,不得進入距球9.15米以內。踢角球隊員在球被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罰則:
a.踢角球的隊員,在球被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再次觸球時,裁判員應判由對方隊員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如隊員在球門區內犯規,則根據規則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執行。
b.如有任何其它犯規,角球均應重踢。
C. 比賽規則怎麼寫
1.章程(略)
2.乒乓球競賽規則
2.1 球台
2.1.1球台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檯面,應為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離地面高76厘米。
2.1.2比賽檯面不包括與球台檯面垂直的側面。
2.1.3比賽檯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准球從離檯面30厘米高處落至檯面時,彈起高度應約為23厘米。
2.1.4比賽檯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檯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的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檯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的白色端線。
2.1.5比賽檯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2.1.6雙打時,各台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2.2 球網裝置
2.2.1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台上的夾鉗部分。
2.2.2球網應懸掛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為15.25厘米。
2.2.3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檯面15.25厘米.
2.2.4整個球網的底邊應盡量貼近比賽檯面,其兩端應盡量貼近網柱。
2.3 球
2.3.1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40毫米。
2.3.2球重2.7克。
2.3.3球應用賽璐珞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2.4 球拍
2.4.1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2.4.2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2.4.3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2.4.3.1」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厘米不少於10顆、不多於50顆的平均密度分布整個表面。
2.4.3.2"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通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2.4.4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2.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以及用來擊球一面的任何覆蓋物及粘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
2.4.6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為鮮紅色,另一面為黑色。
2.4.7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均可允許使用。
2.4.8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D. CS比賽規則
比賽規則:
1、比賽中只有隊長可以使用公共通信模式(message1,也就是用"Y"鍵通訊了),其他隊員則只能使用隊內通訊模式(message2,也就是用"U"鍵通訊了)。這條規定在隊長死亡後依然有效。如果累計違反3次,該回合即被判負。
2、任何游戲中死亡的隊員禁止的說話。當全部隊員都死亡時可以相互進行口頭交流。如果違反,累計三次,判負一局,累計五次,判該隊棄權。
4、比賽中選手只允許使用默認的skin和model,任何隊員使用加強顏色或非默認的skin和model及地圖材質,所在隊將被判負。這條規定使用於人物及槍械,手雷,炸彈等所有游戲中的物品器械。
5、比賽中禁止使用任何的作弊程序,否則取消所在隊伍的比賽資格。
6、禁止使用游戲本身存在的bug牟利,否則取消所在隊伍比賽資格。
7、禁止使用consloe控制台,如果要錄制個人Demo的,必須在裁判監督下使用控制台,
不得使用任何腳本,包括一鍵買槍腳本。
8、任何選手的故意掉線都將被視做棄權。
9、如果發生意外的斷線情況,如果是第一回合之中,裁判將終止比賽,等斷線隊員上線
後從新開始比賽。如果是第一回合之後,裁判將暫停比賽,等斷線隊員上線後繼續比賽,保證下一回合不會少人。
10、選手在比賽中不得噴圖,累計三次判輸一局,向對方屍體噴圖的判當局輸,鞭屍者
判當局輸,以上兩點累記三次判該隊棄權。
11、選手可以自帶滑鼠、鍵盤和耳機。(如果需要安裝的驅動程序的事先應向裁判提供驅動程序)
(4)比賽規則擴展閱讀:
1、定位:定位模擬戰場體驗,是對真實戰場環境下作戰的高度模擬。
2、目標:通過對抗游戲讓學員感受快樂,讓學員能體驗真實戰場環境下才能激發出來的勇氣、信念、謀略、戰友情。
3、流程:除了作戰對抗環節外,還有軍隊戰術攻略的完全講解,以及對裝備的實操訓練,體驗時間最少為一天。
4、戰役:真人CS戰役主要是攻防戰、大逃殺等游戲任務或者根據標准軍隊分隊演習戰役想定。5、戰場:叢林、平原、廢墟、爛尾樓、或者實戰地形。
6、教官:教官都是特種部隊退役士兵,有大量教學技能和演習經驗。
E. 比賽規則
我猜你需要的應該是比賽過程細則吧!
給你個標準的吧。我們比賽剛用過的。
單打比賽:
1. 比賽開始前雙方猜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比賽結束前發球場地固定不變;
2. 每一區比賽決出一名優勝者之前採取三局兩勝11分制,優勝者之間得比賽採取五局三勝11分制;
3. 發球為兩球換發制,當比分達到10:10時採用一球換發制,直至拉開兩分得差距決出勝負;
4. 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5. 發球時不得遮擋,並將球拋起;
6. 發球時,乒乓球應先接觸發球方桌面,後接觸接發球方桌面,未接觸桌面者為死球,接發球方得一分;
7. 發球時,乒乓球觸網並落在接發球方桌面,發球無效,雙方不得分,重新發球;
8. 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9.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10.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球架,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1.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後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2. 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3. 比賽之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台使球台移動,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4. 當比賽雙方達到1:1或者2:2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到5分雙方交換場地;
15. 每局比賽結束之後休息時間為一分鍾;
16. 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17. 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
至於混和雙打比賽,限於篇幅給你個網址上面也寫的很清楚。
希望對你有幫助。
F. 知識競賽規則
我來分享一個知識競賽規則,實現此競賽規則,要配套天縱知識競賽軟體。詳細如下:
第五屆中國國際美容時尚周
尹姬杯·2006全國科技美容知識電視競賽規則
一、時間:選拔賽:8月8日19:00—22:30
決 賽:以四川衛視《中國美》頻道現場錄制並全程轉播
8月9日14:30—17:00
二、規則:參加預賽(選拔賽)全國共27個代表隊,每個代表隊設領隊一名,隊員四名。分六組進行選拔賽,8月8日下午1:00所有領隊與隊員在報告廳開預備會議,通報預、決賽規則,並分組抽簽。
預賽:分6個組進行。1、3、5組為每組4個代表隊,2、4、6組為每組5個代表隊。每組只有一個隊勝出,即每組第1名進入決賽。
決賽:預賽產生的六個隊進行決賽,按分數高低,產生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三名。
三、方式:1、第一輪為必答題。每個隊員自選試題一個進行答題,限時30秒,超時不給分。此輪為選擇題。公共題為單項選擇題,專業題為多項選擇題。
2、第二輪為團隊必答題,題型為判斷題。每個隊員推薦隊員一名自選試題一題進行答題。限時30秒。
3、第三輪為快速搶答題,題型為選擇題或判斷題。每組6個試題。待主持人讀題宣布完畢後開始搶答。答題時間30秒,可以任意一名隊員回答。
4、第四輪為風險題。每隊只選一個題,限時30秒,可以任意一名隊員回答。
5、決賽時增加一輪,即美容院實操情景題。一分鍾看完錄像,尋找美容師操作錯誤之處,有多處。請參賽隊將找出的錯誤寫在題板上。
6、回答試題在30秒之內完成,每個隊員要說回答完畢才可計分,如沒有闡述回答完畢,到30秒時,即自動計分。
四、計分:1、每個隊員配送基礎分100分;
2、必答題答對一題加30分,答錯不扣分;
3、搶答題答對一題加20分,答錯不扣分,違規一次,以停一次不準搶答作為處罰;
4、風險題答對一題加80分,答錯倒扣分;
5、實操情景題,完整分為100分,只找對其中1處並指出錯誤給20分,2處50分。
五、加時賽:同一組如有2個以上的隊分數相同,則加2道搶答題,直至決出勝負。
六、著裝:參加決賽的代表隊,著六種不同顏色的文化衫,與會代表也著六種顏色安排座位。
七、獎勵:獎勵分獎杯、獎金、證書。決賽設獎金人民幣15.5萬元,其中:一等獎一名,每人獎金1萬元,共5萬元整;二等獎二名,獎金每人6仟元,共6萬元整;三等獎三名,獎金每人3仟元,共4.5萬元。獎杯屬各省區代理公司,獎金、證書歸隊員所有。
八、評委與監審、公證:1、評委:張曉梅、於西蔓、子旋、程文平、張 延、黃冰娜;
2、監審:江 平、楊藝凡;
3、公證:昆明市公證處2人。
九、其他:以上為大賽初步方案,如有微調,將另行通知。
G. F1的比賽規則
1.總章
F1大獎賽是由FIA(國際汽聯)領導的國際性的比賽。由FIA、各車隊和各站大獎賽組成。宗旨皆在提高賽車水平和汽車技術的發展。
2.車隊及車手
參加比賽的車隊和車手必須持有FIA認可的執照。每個車隊要有兩輛車參加比賽,並指定賽車手代表車隊駕車出賽。當賽車手出意外時,可以另外指定車手參賽。但任何車手和車隊不可以隨意缺賽。
3.排位賽
排位賽是決定正式大獎賽的出發時的排位順序。在正式比賽的前一天,在指定的一個小時中,每個車隊的車手要在賽道上競速,以單圈的最快成績來排順序,決定次日的出發排位順序。這是十分科學的。排位賽持續一小時,每輛車最多允許跑12圈,賽車手在期間盡量跑出單圈最好成績。
4.起跑
當比賽時間到時,首先開始暖胎圈,是為了確保車手的安全。如果此時車手的賽車熄火,則將在出發時排在最後;如果車手的賽車還在Pit中,那車手將在Pit的入口處出發。這些車手原來的車位空缺。暖胎後,各車回到發車位,5盞發令燈一盞一盞的亮,全亮後當5盞一起熄滅時,方可起跑。如此時賽車還是熄火不能發動,將退出比賽。
5.比賽中
比賽中車手的賽車如果發生意外,輕度可以重新回到比賽,嚴重的退出。如賽車熄火,車手能在10秒內重新發動,還可以繼續比賽。當賽會認為事故或環境引起危險時,會舞動黃旗,此時一般不許超車。如果賽會認為事故或環境使不能正常比賽時,會出動Safty Car(SC),由SC來領跑,知道賽會認為可以恢復比賽(允許由SC領跑到比賽結束)。 若賽會認為比賽實在是無法進行下去,可以宣布停止比賽,延遲再賽。當領先的賽車返超慢車時,賽會會舞動藍旗,示意 慢車趕快讓路。
6.在Pit中
賽車在比賽中途可以進Pit換胎,加油或維修。進Pit的時間算入比賽時間。當進Pit後,為了保證工作人員安全,車速必須低於100km/h,否則將被處罰。每輛車都將進入自己的車隊的Pit中,在Pit內不得超速, 車手不得出賽車。
7.終點
車手的最後成績以賽車最先觸到Finish line的垂直平面的時間。此時賽會舞動方格旗,過終點後可以繞場慶賀一圈。
8.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可以對自己車隊的車手發出指示和提示,但不可干擾其他車隊的車手比賽。
9.處罰
在Pit中超速,將被罰進Pit停10秒;如果阻擋反超的領先車,將被罰進Pit停10秒。
10.比賽結果
根據比賽的名次,得取積分,具體如下:
第一名---------------------10分
第二名---------------------08分
第三名---------------------06分
第四名---------------------05分
第五名---------------------04分
第八名---------------------01分
取得以上名次的車手可以在個人積分上加上相應的分數,他所代表的車隊也將獲得相應的積分。
11.頒獎
奏冠軍的國歌和車隊的國歌,然後由承辦賽事者頒獎,然後就是開香檳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