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王明南的主要經歷
1974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龍口礦務局窪里礦調度室主任、副礦長、副書記、礦長;
龍口礦務局副局長兼安監局長、黨委常委;
2002年至2005年3月,擔任棗庄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常委;
2005年3月至2013年5月,擔任棗庄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3年5月,因嚴重瀆職腐敗違紀問題,被山東省檢察機關立案查辦。
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依法核准了原棗庄礦業集團總經理王明南貪污、受賄罪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判決。此前,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1月12日作出判決,認定王明南構成貪污、受賄罪,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30萬元。
② 棗礦集團王明南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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