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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債務危機

發布時間: 2021-08-04 05:14:28

『壹』 溫州債務危機的處理

這個政府會聯合銀行 還有企業主 一起 解決的

『貳』 最近那些上市公司爆發了債務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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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溫州經濟跟金融危機的關聯

經濟危機指的是一個或多個國民經濟或整個世界經濟在一段比較長的時間內不斷收縮(負的經濟增長率)。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過程中周期爆發的生產過剩的危機 。是經濟周期中的決定性階段。自1825年英國第一次爆發普遍的經濟危機以來,資本主義經濟從未擺脫過經濟危機的沖擊。 經濟危機是資本主義體制的必然結果。由於資本主義的特性,其爆發也是存在一定的規律。
經濟危機是指經濟系統沒有產生足夠的消費價值。也就是生產能力過剩的危機。有的學者把經濟危機分為被動型危機與主動型危機兩種類型。
所謂被動型經濟危機是指該國宏觀經濟管理當局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出現經濟的嚴重衰退或大幅度的貨幣貶值從而引發金融危機進而演化為經濟危機的情況。如果危機的性質屬於這種被動型的,很難認為這種貨幣在危機之後還會回升,危機過程實際上是對該國貨幣價值重新尋求和確認的過程。
主動型危機是指宏觀經濟管理當局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採取的政策行為的結果。危機的產生完全在管理當局的預料之中,危機或經濟衰退可以視作為改革的機會成本。

金融危機又稱金融風暴,是指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與地區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標(如:短期利率、貨幣資產、證券、房地產、土地價格、商業破產數和金融機構倒閉數)的急劇、短暫和超周期的惡化.
金融危機可以分為貨幣危機、債務危機、銀行危機等類型。近年來的金融危機越來越呈現出某種混合形式的危機。

『肆』 哪些地方政府有債務危機

國務院有,在網上和電視中看到的

『伍』 政府地方債務嚇死人 為何還未爆發債務危機

中國政府不是為了消費而發債,而是一般都用於投資,債務最終都轉化成了資產。如果把這些負債和對應的資產聯系起來看,那麼有相當多的負債是還得起的。但是,我們必須針對地方債進行體制機制和監管框架方面的調整 不少經濟學家認為,地方債是當前中國經濟面臨的大挑戰。而且,國外也非常關注我國會不會發生債務危機。近期,審計署開始對地方債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這有助於了解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系統性風險和結構性風險,非常符合社會期待。 雖然中國地方債務規模還有待於進一步摸查。但可以預見的是,中國現在沒有爆發債務危機的可能性。 近年來,多國爆發出地方債務危機或者主權債務危機,使得國際上對於債務問題格外敏感。但是,我們要清楚,中國的地方債和國外的政府債務的確有所區別。 區別在於中國政府不是為了消費而發債。很多發生政府債務危機的國家,他們發債多數是為了支付公務員工資、養老金等開支,錢借來就花掉,不產生經濟效益,屬於消費型債務。 目前中國政府發債,一般都用於投資,屬於建設型債務,比如修高鐵、高速公路、水利設施,債務最終都轉化成了資產。如果把中國這些負債和對應的資產聯系起來看,那麼有相當多的負債是還得起的。 建設型的債務和消費型的債務不可同日而語,由此可見,中國現在沒有爆發債務危機的可能性。 但是,地方債問題的確是很大的挑戰。如果任其泛濫發展,也有可能釀成大禍。我們必須針對地方債進行體制機制和監管框架方面的調整。 當前地方債涉及幾個大問題。第一是經濟發展過程中,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沒有劃清。地方債發行屢禁不止,就是因為地方政府角色越位,政府做了一些本不屬於政府乾的事。 第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的責任對應關系失衡。地方政府乾的事多,收的錢少,這當中就存在巨大的缺口。地方政府要麼能把事權放掉,要麼在財權分配上獲得更多傾斜,否則很難抑制地方政府通過各種形式發債的沖動。 第三是金融功能和財政功能沒有分清。地方上,財政的事情和金融的事情,常常混雜在一起。其實,必須要區別開來,該財政的事,用財政的錢,該金融的事,用金融的錢。

『陸』 地方政府為什麼會爆發債務危機

A 償債壓力重,地方政府會爆發債務危機嗎?

今年是地方政府償債壓力最重的一年,再次引發社會各界對地方債務風險的擔憂。

一、規模有多大?

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7.89萬億元,其中直接負有還本付息責任的債務10.89萬億元!

錢不夠花!長期以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事權劃分不清,地方政府支出責任往往超出其可用財力,只能通過舉債來解決。個別地方為了政績更突出,主動舉債來擴大投資、加快發展。

多年來,不少地方政府成立投資公司、路橋公司、城建公司等法人實體,通過這些融資平台向社會發行項目債、公司債,變相發行地方公債和市政債,並向銀行舉借大量貸款等。

根據審計署第三次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審計結果,2013年6月底地方債務余額比2010年底增長67.3%,在17.89萬億元地方債務余額中,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9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7萬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3萬億元。

二、風險有多高?

在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地方政府舉債是極為普遍的現象。比如在美國、日本、法國、德國、英國等,我國地方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不會出現中國式債務危機。

首先,地方債務規模位於警戒線以下。衡量債務風險是件復雜的事,目前國際上比較認可的是比照歐盟簽訂《歐洲聯盟條約》時劃出的警戒線,即債務規模不超過GDP的60%。2012年地方政府總負債率為39.43%,低於60%的警戒線。

其次,我國政府的「家底」較厚。雖然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有所放緩,但從全世界范圍看,一季度7.4%的增速仍是比較高的速度,平穩較快的經濟增長將為債務償還提供根本保障。

此外,與一些國家的政府債務主要用於消費性支出、缺乏自償性的特點不同,我國的地方政府債務主要用於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條件改善相關的項目建設,多數為交通運輸、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能形成大量可產生現金流的優質資產,為償債提供了一定保障。但在政府財政收入增速放緩、支出仍在剛性增長的背景下,對部分地區的債務風險不能掉以輕心。

三、難題如何解?

根本出路在於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當前,地方債務最大的風險在於其不透明性。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陽光化」地方債務,還應建立地方債務的預警防控機制,包括建立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償債基金,當出現局部性、區域性風險時,能及時應對,防止風險擴散。

從長期看,解決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這就需要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在實施了「營改增」等結構性減稅的基礎上,應逐步推進完善資源稅、財產稅等地方稅種,積極推進省以下分稅制財政體制在深化改革中貫徹落實,加上完善的轉移支付機制,可以緩解現實中基層財政困難、「土地財政」和隱性負債等方面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