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稅局公務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國稅局主要職能:
1、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
2、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3、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4、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5、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注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1)國稅局擴展閱讀:
國稅局招人的專業主要是財政、稅務、會計、審計和計算機專業。
國稅招人不是內部招,公務員都是考試才能任職工作的。
公務員法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按照上述規定,是否屬於公務員,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一、依法履行公職。
二、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三、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Ⅱ 國稅局有哪些職務
國家稅務總局的領導職務有黨組書記、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審計師。
還有下設機構的各個正司長及副司長,如下:
1、辦公廳;
2、政策法規司;
3、貨物和勞務稅司;
4、所得稅司;
5、財產和行為稅司;
6、國際稅務司;
7、收入規劃核算司;
8、納稅服務司;
9、征管和科技發展司;
10、大企業稅收管理司;
11、稽查局;
12、財務管理司;
13、督察內審司;
14、人事司;
15、機關黨委;
16、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17、監察局;
18、巡視工作辦公室。
每個司局下面還設有多個處室,每個處室均有處長、副處長、科長、副科長、科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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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業務
(一)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二)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注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八)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系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十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Ⅲ 國稅局忙嗎
目前國地稅機構改革進行到省市縣鄉掛牌的這一步了。因「三定方案」尚未出台,目前這四級稅務部門處於簡單疊加的狀態,僅有少數幾個重要內設部門合署辦公。這一提問其實就是推測「三定方案」。
一是根據以往歷次機構改革和銀保監會的三定方案,會在四級按年紀實行「實改非」。很有可能是58555250。超過年紀的一律改非。
二是因社保和非稅等新業務的劃入成立相應內設部門。
三是實行「一級稽查」,取消所有的縣級稽查局,實行由市局稽查局垂直管理的跨區域的稽查分局。加大稽查力量,解決過去稽查是養老局的問題。加強同公安部門的協作,使稅警聯絡機制真正落到實處,有大機率在未來幾年成立隸屬於稅務局的稅收違法案件調查局,真正成為打擊違法犯罪的中堅力量。
四是有門路的改投地方其他部門任職。但是這樣的人極其稀少。畢竟此次機構改革改革涉及的部門很多,人員過多是個通病。
因為新業務和加強稽查,合並之後的人員並不會有太多富餘,加上實改非,能做事肯做事的雖然總量上升,仍屬於少數派。最後願此次國地稅合並能夠順利完成。
國企的改革重組已經不是什麼稀奇事了,國稅和地稅合並之後,剩餘的工作人員有兩條路可以選擇。
第一條,還是到國企,往其他相關的單位裡面插一點人,應該不算是特別難的事兒吧!不過這顯然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畢竟需求小,算是硬擠出來的。
第二條,國企之所以改革重組,為什麼,因為經營不善唄,人多了,效益低了,養不起這么多人,所以,相信那些工作人員中還是有一些有真本事的人才的,去私企,民營企業未必就不是一條出路,政府出面協調,我覺得問題應該不是很大。
當然,對於一些什麼本事沒有,純粹睡覺領工資的人,有關系應該也不會愁什麼出路了吧!只要你能做事,還怕沒地方要你嗎?
Ⅳ 國稅局是干什麼的啊
國稅局是國家的稅收徵收機關。
國國稅局徵收范圍
1.增值稅;
2.消費稅;
3.進口產品增值稅、消費稅、直接對台貿易調節稅(委託海關代征);
4.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5.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等(不含海關代征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政策和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
6.中央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後新辦理工商登記、領取許可證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7.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8.證券交易稅(未開征前先徵收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稅);
9.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10.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
11.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
12.車輛購置稅;
13.燃油稅;
14.中央稅、共享稅的滯、補、罰收入;
15.國家稅務總局明確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的其他有關稅費
Ⅳ 國家公務員:為什麼國稅局招這么多人
國稅是國家直屬單位。只有國考的時候會招人,地方上沒有招人的權利,所以國稅局的崗位特別多。
國家稅務局是行政單位,不是事業單位(國家稅務局下設的學校、培訓中心等才是事業單位)。 國家稅務局實行中央、省、市縣的垂直領導體制。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時,將原來的稅務局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民間有要求將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合並的呼聲。國家稅務局主要負責徵收中央稅以及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等稅收,地方稅務局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等(詳細分工略)。國家稅務局與北京的國家稅務總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Ⅵ 國稅局公務員前景如何
從工作職能來看:
1、總局:頂層制度設計,制定稅收政策。
2、省局:上傳下達,執行總局的政策,結合本省省情謀劃具體工作的開展。
3、市局:市局並不是基層,而是夾在省局與縣區局中間,職能與省局類似,即上傳下達,關於省局的政策,市局會根據本市區的情況傳達給縣區局,縣區局對於政策的完成情況通過市局匯總再匯報給省局,不直接開展稅收工作。
4、縣/區局:基層工作,落實上級安排的各項工作、各項政策,組織做好一線稅收工作,屬於一線執法部門,工作量較大。
稅務局有特色的地方在於:無論是總局、省局、市局,或是縣區局,其內部分工是基本一致的、對應的,例如總局下屬納稅服務司,因此省局有納稅服務處,市局有納稅服務科,縣區局有納稅服務股。總體而言,職能分工一脈相承、一一對應。
橫向來看:分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