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爸爸是李剛」案件最後的結果是什麼
判交通肇事罪,考慮到逃逸情節和社會影響惡劣,從重處罰,並結合主動賠償,判處有期徒刑6年。
㈡ 我爸是李剛」案子的判決結果
我爸是李剛」的案子我本人認為並不是一個什麼特殊的案子。首先是基於一個事實,嫌疑人酒後駕車,造成一死一重傷,並事後逃逸,這是一個基本的例件事實。
根據這個確認的事實,責任方要負責重傷一方的治療費用,死者的喪葬費用,及家屬的賠償等;同時要承擔刑事責任。並不能因為是李剛的兒子就重判,也不能以這個原因來輕判。如果你是一個有心者,可以根據交法和保定市的收入水平計算一下應該賠償多少錢!
賠錢和解
判決如下: 李一帆案判決結果:李啟銘(又名: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監外執行。是監外!!賠償被害人家屬三十萬傷者五萬。李一帆被實習單位開除,李剛被調往其它分局做副局長。張晶晶已經給河北大學及保定**局北市區分局軟禁在醫院,禁止媒體記者采訪。同時河北大學已經將死者和傷者的同一宿舍室友女生(現大一)全部保研。
㈢ 簡述我爸是李剛危機事件的過程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輛黑色大眾邁騰轎車在河北大學校區內撞倒兩名女生,一死一傷,司機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送女友。返回途中被學生和保安攔下,該肇事者不但沒有關心傷者,甚至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
2010年10月18日,貓撲貼貼上,網友的一篇帖子引爆了網路,截至2010年10月18日傍晚,點擊量已達143萬。這篇帖子描述了該起校園車禍。
2010年10月21日下午,河北大學校園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啟銘(又名李一帆)的父親李剛接受央視獨家采訪,向受害人及家屬表示誠懇道歉,並深深鞠躬。采訪中李剛多次哽咽,不能自已。
2010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啟銘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在11月初,李啟銘家人和陳曉鳳父母已達成民事賠償協議,陳曉鳳父母已經拿到了協議中約定的46萬元賠償。
2011年1月30 日(農歷臘月27),河北保定李啟銘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李啟銘有期徒刑六年。
㈣ 我爸是李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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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6晚21時40分許,在河北大學新區超市前,一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將兩名女生撞出數米遠。被撞一陳姓女生於17日傍晚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女生重傷,經緊急治療後,方脫離生命危險,現已轉院治療。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啟銘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李啟銘被判6年。此後,這句話成為網友們嘲諷跋扈「官二代」的流行語。
㈤ 求「我爸叫李剛」事件後續!
從「李剛」看中國的法制。他的威力究竟多大?1、在出事後一小時內上中央台露面並道歉,恐怕保定市長也沒這本事。2、兒子在撞死人後本應拘押,但現在竟以精神鑒定及心理治療為由,在保定某醫院逍遙。3、死者哥哥拒絕接受封口費後,失蹤。至今下落不明。4、敢給死者辯護的律師幾天前在北京遭不明身份人員圍堵,差點丟了性命。5、李剛兒子一案判決結果,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監外執行。後面究竟是什麼力量呢?
這就是暫時的結尾
我們ZF太英明了啊
某黨也厲害啊
㈥ 「我爸是李剛」事件到底是什麼情況
有個大學生在學校裡面開車撞人了,他說沒事,因為他爸叫李剛
㈦ 我爸是李剛案最後是什麼結果
此案件將於1月26日保定市望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望都縣檢察院將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而非「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中的錯綜復雜的關系又豈是我等小人物能弄得明白的,哎,其實每個人心裡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