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午中醫院幾點上班
根據區域和門診部門不同,每個地方的中醫院中午上班時間也不同,一般的門診下午上班大致區間在1點至2點半。急診則一直有人。
公立醫院正常情況下是沒有下班的規定,全體24小時都有人上班,但針對一些不是急救的科室就會有規定時間上下班。急疹是全天24小時都有的,如果是普通的門診,一般是早上8點開始開診。
(1)廖新波擴展閱讀:
醫護人員健康再次引發了社會關注。調查顯示,中國醫護人員普遍存在工作時間長、工作強度大、休息時間少等問題。專家認為,提升基層醫療水平,推行分級診療,讓患者就近就醫,不往大醫院擠,給醫生「減負」,是解決當前醫生超負荷工作這一問題的關鍵出路。
工作強度大的問題在急診科、兒科尤為突出。以兒科醫院為例,廣東入夏以來,天氣多變,兒科疾病多發,近期1.5萬人次的門診量已成廣州市婦兒中心的常態,6月3日該院門診量更是創歷史新高,達到了15743人次。與此同時,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兒科日門診量上周已突破3000人次,一名醫生最高一天接診了198名患兒。
廣東省衛計委巡視員廖新波頗為感慨:「我們無奈地看到,醫師健康狀況不佳、超負荷狀態比比皆是,我們似乎正在以犧牲醫務人員的健康甚至生命作為代價,來保障民眾的健康。」他希望社會各界能充分、客觀、真實地了解醫師執業狀況,從而關注並理解醫師這一特殊群體。
2. 廣東省衛生廳廳長是誰
我只查到了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 廖新波
3. 錄音門的醫患暗戰
2011年9月20日,,山東人徐先生四十歲才生下兒子小涵發燒,診斷為手足口病,9月22日被送到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可是「一入院就被送進ICU(重症醫療監護中心),還要做腰穿(腰椎穿刺術),媽媽都嚇癱了,說等我回來,不要做腰穿」。當晚,徐先生從新疆飛到廣州。「上午還活蹦亂跳的孩子,怎麼突然就進了ICU?」小涵的父親徐先生說,這是他最不能理解和接受的地方。他介紹稱,醫生說兒子肺部出現紋理,非常危險。該院兒科主任王波則表示,當時孩子右上肢肌無力,持物不穩,對於1歲半的孩子而言,這可能出現高危情況。可徐先生稱,他復印了病歷給廣州其他兒科醫生看,也找北京的專家咨詢,被問到的醫生專家都說病情沒那麼嚴重。
他還保留了兩段錄音。據說,他問入院處工作人員,是不是手足口病患兒都要進ICU。對方稱不管多重都要進ICU,因為病情發展很難說。省婦幼保健院副院長、兒科主任醫師陳運彬表示,患兒需不需要進ICU,應由當事醫生做判斷,因為他有第一手資料,能做准確判斷。院外醫生沒有看過病人,判斷不一定準確。此外,入院處工作人員不代表醫生,無權說進不進ICU。
孩子病情有所好轉。醫院認為小涵已達到治癒出院標准,建議出院繼續康復治療。但徐先生未辦理出院手續,因為,他認為,孩子還不能出院,先回家休養更好。
10月8日小涵又發燒了,第二天返回醫院救治。醫生說,,希望給孩子做胸透等檢查,卻遭到徐先生的拒絕,只同意做手指血,他們感到很為難。可徐先生說「前有車後有轍」。這次孩子住院,他和妻子非常謹慎,孩子每天的體溫、喝水情況、咳嗽、小便、吃水果情況,從10月14日-28日全程記錄。這期間,醫院為小涵會診,徐先生要求參加。會診時,他詳細地做筆記、和醫生的通話也都錄音。他表示,醫生知道他在錄音。「醫生若是讓我不要錄,我也會停止」。
雙方的不信任達到了頂峰。當日,醫院搞錯了小涵的用葯的知情同意書。這讓徐先生更生氣。廣東省婦幼兒科主任王波表示,這是由於工作人員疏忽,使用了舊版模板所致。 廣東省婦幼保健院主動約見媒體,介紹小涵的最新病情,並就小涵父母對醫院的一些疑問作出回復。當日小涵仍在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兒科ICU病房接受救治,醫生表示他的病情已經達到「極其危重」的地步,而小涵的父親則顯得十分疲憊,在兒科病房的病床上堆滿他復印的孩子病例、病情記錄、檢查資料、寫給醫院的控訴書……
該院兒科主任王波介紹,「現在孩子的病情雖然與前幾天相比稍微穩定了一些,但仍極其危重,病情進展十分凶險」王波表示,經過來自中山二院、珠江醫院、廣醫一院、市婦女兒童醫學中心、市八醫院專家的會診,小涵被診斷為患有「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綜合征」、「噬血細胞綜合征」,同時還有「全身炎性反應綜合征」、「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及肺部感染。 此前,醫生在讓小涵父母簽用葯的知情同意書時,曾錯用了舊版模板,裡面有「巨細胞病毒陽性」的字樣,讓小涵父親誤認為孩子患了巨細胞病毒感染。醫院工作人員發現後進行了更正,而這件事情也讓小涵父親更加不信任醫生。31日,王波在解釋這件事情時表示,當時是工作人員疏忽,列印了電腦系統中一個舊的模板,但這件事並沒有對小涵的治療造成影響。
讓小涵父母產生不信任的還有另一件事:他們在ICU探視孩子時,發現孩子的尿布上竟有血跡。對此,昨日王波解釋說,「經過反復檢查,系搶救時導尿管擦傷尿道口所致,調整導尿管並加強護理後未再出現類似情況」。 該院副院長陳運彬表示,家長錄音醫生們都知道,但「說句老實話,這給醫生的壓力非常大」。他還認為,診療要簽名是醫院常規辦法,並非每一步都要簽名,只是貴重的葯品、風險大的診療是要家長知情同意的。王波說:「我是不是看上去很殘,從接觸這個事情,我已經40天沒有睡好覺了。」陳運彬說:「家屬抱怨醫生都不理他,都躲著他,其實醫生也是人啊,我們是為你服務的,我們知道你對我們錄音,對我們不信任,怎麼可能不害怕呢。」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在微博上談及這一事件時表示:「為什麼醫患要『戰』呢?誰是誰的敵人呢?患者一開始就想到醫生要斂財,醫生一開始就想到患者要鬧事,這樣的『病』如何治呢?希望矛盾惡化的初期,大家共同關注,大家一起討論,在醫學的問題上,並沒有誰贏,也不知道誰輸!」「醫學是一門不確定科學,誰也不能保證每個病人在穿刺的過程中百分百不出現不可預料的意外,這種意外誰的錯?誰來承擔後果?醫師是應該有一顆對生命敬畏的心,但不應該是揣著如何不被患者訛的心態工作。醫患關系日益惡化誰之過?醫師?醫師難道不是受害者?」
此次「錄音門」事件也讓不少醫務工作者感到壓力和懼怕。「如果你幹活時旁邊有人在錄像,你能安心幹活嗎?」一位學醫的網友昨日在網路上坦言「每次看到這些事,對以後投入這個行業很害怕呢……」另一位護士則表示:「在這樣的環境下上班,我真想不幹了!」而某醫院的一位副院長昨日更是直接對記者表示,他已經告訴自己的兒子,「以後做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要當醫生。」
一位中醫師則在網上表示:「現在,有些患者實在令醫生頭痛。認為患者是醫生的上帝,治好了是醫生應該做的,療效不佳就無理糾纏。小時候我的父親行醫時從來沒有這種現象,患者都十分敬重醫生,治好了就是救命恩人!感恩一生。療效不理想就如實反饋情況,請醫生分析調整處方。從來就沒有『醫鬧』」。
2歲女孩蕊蕊的媽媽王女士說,她雖然不能完全接受小涵父親的做法,但她很理解小涵父親的心情,「做父母的看到孩子要接受這樣那樣的檢查,真的很希望孩子能少受罪」。她表示,希望醫生能多一點耐心,如今一些醫生在給孩子看病、開檢查單時實在沒有什麼耐心,「常常是直接拿來一張知情書,我還沒來得及看一眼,就催我在上面簽字,哪怕他們能稍微解釋幾句,做父母的也會安心很多」。
4. 廖新波的介紹
1廖新波,男,1956年8月生,廣東台山人,漢族。199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學歷醫學本科、管理學碩士。曾任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14年4月,被免去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2,改任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巡視員3。
5. 扶起老人卻致老人死亡的案例
律師說話和放屁差不多,我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為了以後佐證自己的清白,找個旁觀者,再拍個照,或者錄像。為了扶個人還得考慮這么多,說明社會已經慢慢完蛋
6. 從社會上角度看為什麼醫患關系緊張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迅速,社會和諧穩定,但由於醫療體制改革相對滯後,醫療投入不夠等諸多因素導致醫療糾紛急劇增加。不少醫患糾紛演變成惡性事件,直接導致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脅。有報道,「醫患糾紛數量每年以20%到30%的速度遞增」。「中華醫院管理學會對全國270家醫院的調查顯示:73.33%的醫院發生過病人及家屬毆打、威脅、辱罵醫務人員;76.67%的醫院發生過患者及家屬在診療結束後拒絕出院且不交納住院費用」。
醫療糾紛不僅會嚴重挫傷醫務人員為患者服務的信念,也會嚴重影響醫療部門的正常工作秩序。矛盾尖銳的醫患關系將會嚴重阻礙醫學科學的發展,削弱人類與疾病作斗爭的力量,使醫患雙方都成為受害者。調查表明,「日趨緊張的醫患關系嚴重沖擊醫療服務市場,醫護人員流失現象越來越嚴重,轉行的逐年增多」。
1 造成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
醫患關系緊張是當前社會的熱點問題,其對社會產生的不良影響不容忽視,其成因是復雜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 產權制度不完善導致公益性質弱化 目前我國公立醫療機構產權性質是國有資產,投資方是國家,其佔有的資源占絕對主導地位,經濟性質是具有一定福利性質的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然而,「目前,政府投入一般只佔公立醫院總收入的6%~8%,僅靠這些投入,無法保證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公立醫療機構的管理者對國有資產擁有管理權和經營權,這種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模式,在理論上可以擴大經營自主權,使得政府投入取得的社會效益最大化。但作為醫療機構的舉辦者和投資者的政府對醫療機構所行使的權力和承擔的責任則出現不平衡。財政不足部分則通過向社會提供有償醫療服務以及收取葯品批零差價等方式進行補充。因此,醫療機構的權利義務出現不平衡,承擔的醫療風險與獲得的回報之間存在著極大落差。為解決本單位的實際問題,醫療機構的管理者們必然想方設法規避風險,增加收入,其結果必然是導致醫務人員想盡一切辦法避免風險、讓患者多做沒有必要的檢查、開大處方等方式增加收入。實踐證明,這種產權制度造成的最終結果就是公立醫療機構與人民群眾在經濟上的對立,運行機制出現市場化傾向,公益性質淡化。政府舉辦醫療機構的根本目的是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可靠、收費低廉的基本醫療服務,但結果卻事與願違,損害了群眾利益,是造成醫患關系不和諧的重要原因。
1.2 政府對醫療事業投入不足 政府對醫療事業投入不足會對醫患關系產生嚴重影響。「世界衛生組織認為,一國衛生總費佔GDP的最低標準是5%。2010年,中國的比例是4.3%,衛生總費中,中國政府投入只佔25%,而世界衛生組織在2005年的統計表明,世界各國政府投入占衛生總費的比例是33%」。
「政府醫療衛生支出佔GDP的比重,發達國家一般佔5%~7%,美國2003年為16%。2002年中國衛生總費用(包含政府支出、企業支出和個人支出)雖已達到GDP的5.42%,但中央財政投入的衛生經費和公費醫療僅占衛生總費用的15.2%,社會衛生支出佔26.5%;居民個人衛生支出佔58.3%」。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有國家衛生經費佔GDP的比值,「世界衛生組織的官方網站顯示,日本是8.1%、德國是10.4%、法國是11.1%、英國是9%、澳大利亞是8.8%、瑞典是9.1%、美國是16.1%。而2010年中國是4.3%」。
「國際社會提出,要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衛生體系,衛生支出應最少佔政府總支出的15%。據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數據,2009年,中國的比例是10.3%,人均政府衛生支出是89美元,大大低於同收入組國家的平均值(312美元)。這種投入規模和中國經濟高速發展是不相稱的。在盧安達,人均收入只有500美元,政府卻能將總開支的17%投入衛生部門」。
我國人口佔全世界的22%,而衛生總費用僅佔世界衛生總費用的2%,政府投入占整個社會醫療衛生支出的百分比遠遠低於發達國家,甚至低於很多發展中國家。醫療機構收支難以平衡,創收的重要手段就是賣高價葯物和高檔儀器檢查,這就造成了「看病貴」的情況。醫療費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由醫生控制,醫療費用的高低又直接或間接與醫生的收入和其他利益掛鉤,其結果必然導致醫患間的利益沖突。
1.3 市場化的經營模式 公立醫療機構市場化使得醫療服務對於患者而言成為一種沉重的經濟負擔,是導致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原因。醫療機構盈利色彩越來越濃烈的一個直接原因是由於政府對醫療機構的主導及投入少,醫療機構在短缺經濟條件下失去宏觀調控,其結果就是為了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人民群眾對醫療衛生的基本需求。由於醫療資源的相對不足,為了自身的生存發展,醫療機構的管理者通常會採取一些以科室為單位的經濟承包、核算以及通過不斷提高醫葯和醫療服務價格,銷售環節暗箱操作等方式創收。從而把醫療行為變成商業行為。一個國產的心臟支架,出廠價不過3000元,可到了醫院便成了2.7萬元;一個進口的心臟支架,到岸價不過6000元,到了醫院便成了3.8萬元。而在假牙的安裝上,「在烤瓷牙中,鎳鉻合金的最便宜,平均為400~700元左右,鈷鉻合金的平均為1500元左右,純鈦的2500元左右,含有黃金等貴金屬的平均為3500~6800元。全瓷牙中,二氧化鋯全瓷冠又因種類不同,價格從2500元~1萬元一顆不等……一家位於北京市大興區的義齒加工有限公司發來的報價單讓人瞠目結舌。在「義齒製作價目表」中,二氧化鋯全瓷牙不含稅的價格為200元一顆,鎳鉻合金烤瓷牙的價格為40元1顆,鈷鉻合金烤瓷牙的價格為70元一顆,鈦合金烤瓷牙的價格為60元一顆,純鈦烤瓷牙的價格為160元一顆。公司還表示,如果長期合作肯定還會給最優惠的價格。這些假牙的價格和記者了解到的市場價格平均都相差了10倍以上。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舉例說,與香港醫院相比,在內地醫院的收入中,技術性收費只佔很小的比例,主要是通過加價賣葯、過度醫療和過度檢查來體現其「價值」。這些行為在醫療過程中造成過度醫療行為使患者經濟負擔加重,甚至因支付不起昂貴的醫療費而放棄治療,造成對醫院不滿而尋找醫療過失、過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和心理上的平衡。
1.4 醫患雙方自身及其他因素 醫療機構自身原因有:醫務人員在醫療過程中未尊重漢字的知情權,未向患者說明情況,醫療過失,醫療意外,醫療資料記錄不全、遺失,醫療葯品、器械存在質量問題,醫療服務不到位,醫療機構內部不協調,服務態度不好,患者享受醫療服務的公平性差,醫療資源分布的不合理等原因都會使患者產生不滿情緒。「全國5省市30所醫院隨機調查顯示,患者對醫院整體服務質量滿意度為51.3%,對治療效果的滿意度為56.92%,對醫務人員服務態度滿意度為44.76%,由此可見有一半左右的患者在就醫過程中有不滿情緒」。
來源於患方的主要原因有:患者對醫學常識缺乏,對醫學技術的期望值太高,超出醫學科技的現狀,患者身體基礎條件不良,患者就診時隱瞞實情。患者在就醫過程中不遵醫囑,違反醫院的管理規定甚至無理取鬧,更有甚者是出於經濟動機。還有就是「醫鬧」,他們名義上打著患者家屬、朋友的幌子,以聚眾鬧事的手段達到從醫院獲得經濟賠償的目的,並從中抽取提成或拿到「報酬」,這種行為嚴重妨礙了醫院正常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除上述因素外,造成醫患關系緊張的因素還包括:醫療和葯品廣告的誤導、人民法院對個別案件的誤判以及不當行政干預等,加之輿論媒體過度傾向弱勢群體,報道醫療事故及獲得醫院巨額賠償的事例較多,宣傳救死扶傷及醫務人員奉獻精神較少,使不少人對醫療行業失去信任感,即便出現正常的醫療並發症也往往會被患方誤認為是醫療差錯或事故要求索賠。
2 破解醫患關系困局的對策
2.1 完善醫療機構產權制度,改革醫療管理體制 「一個有效的、能夠平衡各方利益關系的、代表社會發展方向的制度對於引領社會和諧發展是至關重要的」。醫療機構產權制度或產權結構的調整,已經成為深化衛生改革和貫徹衛生改革政策不可迴避的問題。推進醫療體制改革是我國深化改革進程中的一個重點,而醫療機構產權改革更是醫改的重中之重。現有的醫院體制已經被實踐證明是造成看病貴、看病難這一社會問題的重要原因。醫院必須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和配套的治理結構改革,建立起不同產權形式的醫院和完善的醫院體系,讓公立醫院、私立非營利性醫院和私立營利性醫院各司其職,給不同需求的患者以合適自己的選擇。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有必要將現有國家財力無法支撐的公立醫院進行改制,通過合適的途徑轉變為私立非營利性醫院和私立營利性醫院,同時建立起與各自產權模式相適應的治理結構。
2.2 加大政府對醫療機構的投入降低個人醫療費用 只有政府加大投入力度,醫務人員能不用通過收費來增加收入,實現醫療服務的公益性,這樣才能真正減少患者的醫療費用。政府增進和保障公共利益的基本職責以及保證醫療衛生事業「社會福利性」的特徵都決定了政府必須加大對醫療機構的財政投入。參照其他國家投入醫療事業的比例,在我國經濟快速增長、財政收入大幅提高的現在,我國應該考慮將政府投入增加到占整個社會醫療衛生支出的34%,以後再逐步增加,至少增加到大於同樣發展水平的國家的平均值。在降低個人醫療費用方面,十二五期間的目標是,平均個人支付比例要一步降低,達到30%左右甚至以下,這樣才能讓人民群眾滿意,讓他們享受更多實惠。
2.3 建立健全醫患關系第三方管理模式 「多數被調查者認為,引起醫患關系不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60.29%被調查的醫生和28.57%的患者認為,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醫患糾紛解決機制不健全」。目前,我國醫療機構開始推行一種解決醫患關系的新做法,即「醫患關系第三方管理」。「醫患關系第三方管理,是指由獨立於醫患雙方的健康管理組織或保險代理公司,隸屬於衛生行政部門以外的機構管理。運用醫學、法學、保險等手段,以醫療責任保險為載體,對醫療行為風險實施的一種事先預防、事中調解、事後補償的新型保險服務、保障機制。這是對醫療風險實施一種『事前預防、事中干預、事後補償』的新型醫患關系管理系統」。建立醫患關系第三方管理模式非常必要,比如,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應該和其他行業一樣由保險公司出面調解並承擔賠償。有了保險公司的介入,當醫療糾紛產生時,患者及其家屬不會直接找醫療機構或醫生個人,他們只需要和保險公司交涉即可,這就有效減少了醫患雙方直接產生沖突的可能性,醫療機構也可以無干擾地投入到對疾病的研究和治療中去。而且由於「醫療質量和收費與醫療保險公司的利益密切相關,保險公司會僱傭專業人士對醫療衛生行為中的質量問題和收費問題進行有效的監管」。目前,全國許多醫療機構都已經在進行卓有成效的研究探索和嘗試,甚至外資公司也在對中國醫療保險第三方管理業務進行介入,衛生部也已在全國推行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2.4 醫療機構要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提升從業水平 醫學界前輩吳階平教授在總結從醫經驗時說,做一名好醫生,一須有高尚的醫德,二須有精湛的醫術,三須有服務的藝術。要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一是要提高醫務工作者的醫學倫理道德水準。醫務工作者要以維護患者利益為最高准則,自覺提高為患者服務的職業道德水平,端正服務態度,及時與患者和家屬溝通,取得理解,減少誤解。醫療機構要加強正面教育,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要堅決杜絕「吃請」、「紅包」和「葯品回扣」等不良現象,努力打造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良好形象。二是醫療機構應加大對醫務工作者的教育培訓力度以提高其綜合素質。選派優秀人才去國內外進修深造,提高專業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關於如何有效預防和處理誤診漏診,醫療糾紛等各類專題講座。組織本單位醫務工作者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經驗交流,互通有無。三是醫療機構要規范自己的醫療行為。如:醫療費用要公開透明,合情合理,病案書寫要規范等。病案管理對防範和妥善解決醫療糾紛具有重要意義,病歷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是處理醫療糾紛時重要的舉證資料,病案等醫療文件的法律地位更加重要,由於病歷及其他醫療文件的書寫不合格而導致的醫療糾紛發生的事例已不在少數。
2.5 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近年來,不難看出新聞媒體在醫患關系中的一邊倒立場,無論是個案報道,還是綜合評論,「弱者」傾向明顯,感情色彩比較濃厚,為醫患關系的緊張化推波助瀾。「有統計機構曾對涉及醫療機構的報道進行了統計,在47篇涉及醫院的報道中,45篇是負面報道」。這些報道的消息來源大致是這3個渠道:媒體工作人員主動采訪、患者及其家屬投訴和人民法院的承辦庭室。消息來源於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的不多見。由於部分媒體往往沒有向醫療機構核實求證這些消息來源,加之缺乏專業背景,很容易在報道中造成情節失實或誇大其辭,結果這些報道的矛頭往往直指醫療機構或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挑起醫患雙方對立情緒。作為負社會責任的媒體,應該客觀中立地報道社會事件,尤其是在對待類似醫患關系等敏感問題時,必須以事實本身的是非曲直作為報道取向的依據,不能人為地偏向於任何一方。報道務必要做到准確、全面、客觀,不去刻意誇大,誇大問題的嚴重性也會讓公眾產生認識偏差,甚至激化醫患矛盾。媒體理應成為社會和諧的穩壓器,成為醫患溝通的橋梁。
7. 肇慶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地址及電話,聯系人等
11月28日,廣東肇慶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下稱肇慶市醫調委)成立暨揭牌儀式在肇慶市舉行。省司法廳副廳長梁震,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肇慶市政府市長助理、市衛生局長張玉潤,市委政法委副秘書長孫桂濤,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劉慶良等領導出席了揭牌儀式;參加揭牌儀式有市直相關單位領導,市、縣(市、區)司法局和衛生局的分管領導、業務股室負責人,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分管領導、醫務科負責人;揭牌儀式由省醫調委主任周繼華主持。
揭牌儀式後,肇慶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吳華欽同志在市衛生局、市司法局及省醫調委領導陪同下,參觀了肇慶市醫調委,隨行的還有參加揭牌儀式各單位領導。
肇慶市醫調委是全省第一個對以市場化模式成立的地市級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下設調解室、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檔案室,專職調解肇慶市轄區內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的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省司法廳、省衛生廳和市領導在熱烈祝賀肇慶市醫調委揭牌成立的同時,要求相關職能部門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與醫療責任保險相結合模式的探索與推廣,加強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努力搭建一個公正、中立的醫患溝通協商平台,妥善化解醫患糾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希望肇慶市醫調委不斷加強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平化解醫療糾紛,提高人民調解成功率和人民調解協議的履約率,增強人民調解的公信力,為推進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起到模範作用。
8.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志願書》一定要家屬同意嗎
一、不強制需要家人同意。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獻活體器官,捐獻前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捐獻人捐獻活體器官,應當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二、捐贈條件
自然人願意死亡後捐獻器官的,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只有同意捐獻的口頭意思表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二)沒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三)沒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親屬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四)沒有任何近親屬的,有其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員會、養老機構等組織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三、捐贈流程
所在地地方紅十字會登記。設區市、縣(市、區)紅十字會應當將登記情況在三日內報送省紅十字會。地方紅十字會可以委託醫療機構進行登記,醫療機構應當將登記情況在三日內報送所委託的紅十字會。
(8)廖新波擴展閱讀
經濟補償
2012年11月22日,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廣州表示,中國正在創建符合中國國情的器官捐獻和移植體系,並擺脫對死刑犯器官捐獻的依賴,中國的器官捐獻體系將考慮納入一定的刺激機制,給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經濟補償。
器官捐獻的登記、分配、保存、器官的獲取等都會涉及必要的經費需求,考慮到器官捐獻者在醫院治療過程中的醫療費用負擔和捐贈者的困難。
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經濟補償,比如住院醫療費用的減免、捐贈者家庭的醫療保險、困難救助、學費優惠、稅收減免,包括殮葬費用等都可以納入考慮。
9. 文中回顧了很多過去的事件,有必要麼為什麼
著名醫史學家亨利·西格里斯曾經說過,每一個醫學行動始終涉及兩類當事人:醫師和病員,醫學無非是這兩群人之間的多方面關系。從行為學上來說,無論是「醫」還是「患」,其出發點都只有一個——讓病人康復起來。這本該是一對互相協作、目標統一的「利益共同體」,也是最應該互相信任的兩個群體,為何卻表現出了勢如水火的對立?醫患關系僵局如何破冰,僅靠內心的自覺去重建信任夠不夠?
一、上海新華醫院醫生被刺事件
新華醫院醫生被刺事件發生後,上海市衛生局最初將該事件定性為「極為惡劣的嚴重傷害無辜醫務人員的事件」。隨著案情的進一步披露,人們開始質疑其中的一些細節問題。在媒體的再三追問下,上海市公安局針對公眾及醫務人員的質疑發出了三個「明確答復」,答復內容與上海市衛生局最初發布的新聞通稿內容有很大出入。
如果患方採取非正常途徑解決醫療糾紛,醫院通常的做法是報警,以保障醫院的正常秩序和醫務人員的安全,而無論事情的起因和原由是什麼,醫患雙方基本的人身安全應該得到保障,在***在場的情況下仍然出現傷害事件,實在讓人費解。公安回復公眾質疑時表示,出***「沒有採取非常激烈的強制措施」是「有原因」的。那麼「有原因」是否可以成為傷人的合法理由?而「沒有醫鬧,那些人都是家屬」是否就意味著家屬無論採取何種非法手段都不能稱之為「醫鬧」?
醫務人員的3個質疑:
案發頭兩天醫院已報警,案發*********醫院,為何還是發生這樣的傷人事件?是否有「職業醫鬧」參與?20多個家屬參與,為什麼只抓了6個人?
上海公安的三個「明確答復」:
第一,沒有醫鬧,那些人都是家屬。
第二,警方接到報警之後,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在了解情況之後,並沒有採取非常激烈的強制措施,是因為我們發現這裡面是有原因的。一開始我們起到的作用也只能勸阻、調解。家屬不是「無緣無故」地去鬧,他們也是老百姓,我們得考慮雙方的立場,人性化執法。
第三,到底造成什麼樣的傷害結果?最簡單的,可以去看我們的驗傷記錄。根本沒有像外界傳的那樣嚴重。
公安局新聞辦一位警官說:「可能我這話說得不太客氣,新華醫院應該從自身找原因。為什麼家屬會做這么極端的事情?如果你真的是一個白衣天使的話,別人感謝你都來不及,為什麼會這樣做呢?家屬有他極端的情緒在裡面,做這個事情不太理性,但是,這背後的原因又是什麼呢?」他透露:「……我不知道新華醫院有沒有介紹過,為什麼這些家屬會鬧。是因為新華醫院單方停葯停了兩天,因為患方錢不夠。」
帶著這些問題,《醫師報》采訪了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就這三個答復中的法律問題進行探究。
任何情況下不能傷害醫務人員
《醫師報》:「醫鬧」特指一種行為還是一類人?參與鬧事的家屬可不可以稱為「醫鬧」?
鄧利強:目前對「醫鬧」的定義仍有爭議,但普遍理解認為,「醫鬧」是指發生醫療糾紛後,不採取正常的途徑進行合法維權,在醫院用各種手段鬧事就叫「醫鬧」。而如果有人以此為生,挑撥醫患關系就稱之為「職業醫鬧」。在答復中,認為參與鬧事的人是家屬,而非「醫鬧」的說法是混淆了概念。
無論是不是「醫鬧」,也無論是家屬還是社會人員,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造成人員傷害。
警***作為造成「眼皮下」的暴力
《醫師報》:醫療糾紛發生時,公安機關是否有權利介入?雖然是以「醫療糾紛」為前提,但因此發生暴力事件,公安機關是否有責任制止?
鄧利強:醫療糾紛發生後,醫患雙方有合法的途徑和渠道主張權利。醫療糾紛的原因可以通過鑒定等方式,得出合法且有證據效力的結論,用合法的方式主張權利是維護法律尊嚴的必然要求。不採取合法的途徑本身並不應該給予同情,而對非法行為的縱容是「醫鬧」愈演愈烈的原因之一。
答復中,警方表示「他們也是老百姓,我們得考慮雙方的立場,人性化執法。」但問題是家屬進行「醫鬧」本身已經屬於非法行為,作為掌握公權力的司法機構,出現了危害公共秩序和威脅人身安全的事件後,理應履行自己的職責,不能放任傷害事件的發生。如果傷害事件與警方的不作為或措施不到位有關聯,則應該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的責任。
事件中,醫院在傷害事件發生前兩天***警,***出警後發生傷害事件本身性質就非常嚴重,更不能以醫務人員受傷害的程度輕作為沒有盡到職***托詞***察的職責是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事件發生前報警***事發*****察在場的情況下,仍有人被傷害,這本身就說明了事件的嚴重性。對此警方不應反思嗎?
認識錯誤是警方失職的根本原因
《醫師報》:暴力事件中,「有原因」及一方受傷害的輕重是否可以作為「未採取強制措施」的理由?醫院暴力事件中,警方應擔負哪些職責?
鄧利強:正如答復中所說「新華醫院應該從自身找原因」,事實上,任何醫療糾紛的發生,院方都應該找原因,以杜絕類似的醫療糾紛發生。但作為一個司法機構,阻止暴力事件的發生,查找暴力事件的原因是其應盡的職責。答復中,如果「為什麼這些家屬會鬧,是因為新華醫院單方停葯停了兩天,因為錢不夠」是警方「人性化執法」的理由,那麼是不是說只要是有原因、有理由的暴力就應該被允許?顯然這個邏輯不可能成立。這樣的不當言論是對醫生尊嚴的損害,也是對公權力職責的極大諷刺。
2007年,公安部、衛生部就提出了平安醫院的建設,2009年又進一步強化,而效果如何?在建設平安醫院的浪潮中仍然出現了新華醫院這樣的傷害事件。警方如果仍以「家屬不是『無緣無故』地去鬧」的思路認識問題,平安醫院又談何「平安」。公安出警後,如果有強有力的作為,就會打擊「醫鬧」的氣焰,維護法律的秩序和尊嚴。而消極作為,恰恰會助長「醫鬧」的氣焰。
醫患關系緊張的態勢持續了很長時間,經過平安醫院建設,及《侵權責任法》、《人民調解法》的實施,在各方綜合作用下,各地分別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對醫療糾紛的解決和暴力事件的解決還是有契機的。但制度的明朗仍有待執行的嚴謹來試驗,正如諺語「徒法不足以自行」所說,法律無法自己執行,執行法律的人必須履行職責,才能讓法律得以實施。這才應是公權力機關對法律精神的理解,忠實於職責的體現,同時也是對醫患雙方利益的恰當平衡。
二、「八毛門」事件以道歉收場 醫患言和
事件回顧:
在龍崗開牙醫診所的陳先生最近喜得貴子,可是兒子降生以後,發現肚子有點鼓,深圳市兒童醫院給孩子拍了十幾張X光片後,要求給降生僅6天的新生兒做一場大手術。手術費用可能超過10萬。然而學醫的陳先生隱約覺得有蹊蹺,他拒絕了手術,並帶孩子到廣州治療,結果僅用8毛錢的葯治好了孩子的病。9月5日,陳先生一家來到深圳市兒童醫院討說法。
媒體跟進:
2011年9月5日 下午,深圳新聞網記者和深圳電視台公共頻道記者前往兒童醫院采訪了報料的陳先生和兒童醫院醫務科劉醫生。當晚18:49分深圳新聞網首次報道了「醫院要動十幾萬元的手術 最終8毛錢治癒」一文,引起廣泛關注。
9月5日 深圳電視台公共頻道18點新聞報道「8毛錢的病要動10萬的「刀」」。
9月7日 傍晚,深圳市兒童醫院召開了新聞通氣會,向媒體通報了醫院調查的結果。深圳新聞網22:37記者發稿「深圳市兒童醫院:本院診斷正確拒絕賠償」。
9月12日 晶報報道「嬰兒腹脹再次入院洗腸」。
9月15日 晶報報道「深圳兒童醫院發邀請"八毛門患兒"家長不買賬」。
10月20日 晶報報道「八毛錢治癒患兒」在武漢接受手術,患兒在武漢同濟醫院小兒外科被證實患先天性巨結腸。
10月28日 深圳新聞網頭條報道患者父親向深圳兒童醫院道歉。
10月31日 深圳新聞網公開信:八毛門,我們的錯和愛。
各方評論:
「八毛門」里的真相焦慮和糾結
■ 熱點透視
「新生兒小強(化名)遭遇腹脹,深圳兒童醫院建議做10萬元的手術,而廣州兒童醫院的醫生李成昌僅用8毛錢的葯治好了孩子的病。」小強的父親陳先生5日趕到深圳市兒童醫院討說法,向深圳兒童醫院提出了10萬元的賠償。
當前醫患關系緊張,醫療糾紛頻發的現狀,向來為輿論矚目;醫院里的怨氣苦情,當然也是老百姓目光關注的焦點。事件中「10萬元與0.8元」的巨大反差,無疑是極具戲劇性的情節,於是將積蓄已久的情緒點燃。而「波子哥」(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在網路上的昵稱)的微博介入,則使得局勢進一步地變化。
在廖新波就此事發表的博客文章《如何將10萬:08的真相告訴大家》里,他坦承最初的判斷是「就媒體報道而推論,這是一件技術誤診的事件」,但後來隨著他關注的事態發展,想法又發生了轉變,他認為「後來蒙在事實真相上偽裝紙一層層地剝開,讓真相顯露在大家的眼前」。
那麼,真相究竟是什麼?廖新波只是「提醒有關部門抓緊調查。把事實真相告訴媒體。」由此公眾就將疑團拋給了正處風口浪尖的院方。深圳兒童醫院表示,經過醫院專家組調查,陳先生意見嚴重歪曲事實,對於小強的病情處置完全符合規范,他們不會賠償,歡迎輿論以及衛生監管部門來監督。如此針鋒相對的態度,反映事件仍在真相掘進與官方撇清的拉鋸中糾結。對這樁全國熱議的重大事件,公眾自然期待新公布的事實能給出一個相對更可以接受的交代。
就事論事的話,所涉及的院方處置和診療環節上是否妥當的問題,需要專業而有公信力的判斷。而對此類糾紛的調查主體構成和方式,卻往往擺脫不了「自家人關起門來調查」的質疑。專業判斷和公眾知情之間的鴻溝怎樣填平,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跳出事件本身,這不僅是簡單的醫患話題,背後傳遞出異常豐富的信息。公眾對其背後若隱若現(或者說到目前為止尚不明朗)的「過度醫療」疑點充滿憂慮,進而將一些表述當成唯一可以抓得住的事實抒發感慨,加之醫患溝通長期以來不暢乃至處於情緒對立狀態,多種因素的復雜作用才最終導引出醫院方面動輒得咎的尷尬。而「八毛門究竟是醫術問題還是醫德問題」這類言論,其實也正是這種焦慮的出氣口。
另一方面,事實向來都是滾動而出,「真相」(或最接近真相的信息)的發掘總需要一個過程。就目前的事態進展而言,也許不少人相信「廣州八毛搞掂」等表述過於武斷,而通過更全面的信息發掘和參照相關的新聞報道,或許會改寫他們對這一個案的觀感:具體事件當中,醫患強弱關系並非一邊倒,因而也不再主題鮮明地構成對院方的控訴。
公眾情緒的緩解和回歸理性思考,醫療機構負面形象的改善,都有賴於更及時到位的調查介入、信息發布;而媒體挖掘追逐的熱點題材,為什麼中間甚至必需具有一些誇張煽情的因素?這一類話題,很有可能成為後續思考的新角度。(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林哲)
「八毛門」醫患言和,還缺媒體道歉
備受媒體關注的深圳「八毛門」事件,近來以讓媒體難堪的方式關上了大門。新生兒生病,家長帶患兒到深圳兒童醫院就醫,醫生診斷稱需花數萬元做手術,家長拒絕後將孩子轉到另一家醫院,聲稱花八毛錢就治好了病。醫院一時成為眾矢之的。可不久後孩子病情再惡化,家長將孩子帶到武漢的醫院,診斷結果與深圳兒童醫院完全一致,處置方法也基本相同。家長因此向此前受到輿論沖擊的醫院公開道歉。
雖經過波折,可結局看起來還算不錯:孩子在及時接受手術後已恢復健康,家長真誠道歉了,醫院也接受了,稱「理解家長愛子心切和當時的焦急心情」——沖突化解、醫患握手言和的場景很是動人,可由此事件折射出的醫患間的極不信任,以及在先前的沖突中撕開的醫患裂痕,不是這種隔空的諒解可以彌合的。醫患握手,媒體無法迴避在此前報道中扮演的難堪角色:無疑,在這起醫患沖突中,媒體帶有偏見的報道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家長陳剛在公開道歉中說:因為自己對專業知識的無知和一時沖動,使得深圳兒童醫院受到社會輿論的沖擊——確實如此,問題首先出在家長的「無知」和「沖動」上,對事實的無知描述,誤導了媒體,使媒體先入為主地將這一事件當成了「醫院以高收費盤剝患者」的典型。
可是,在這件事上,媒體無法將自己假扮成一個無辜的受害者、受騙者。患者因無知和沖動,錯怪了醫院,可作為媒體,應該是醫患間中立的第三方,一個客觀的記錄者和公正的旁觀者,在醫患發生沖突時站在不偏不倚的公允立場,用扎實的調查而不是想像的新聞去報道沖突雙方的聲音,而不能被某一方牽著鼻子走,先入為主地選擇站在某一方利益的立場上。問題就在這里,在這起沖突中,不少媒體基本是被聲稱「八毛錢治好10萬元病」的陳剛牽著鼻子走的,缺乏專業的報道和獨立的判斷:本能地相信他是一個受害者,而醫院是亂診斷亂收費,輕易被「八毛錢治好10萬元病」這個爆炸性的、對新聞人極具誘惑力的不實信息所俘虜,帶著「抨擊醫療亂象」的狂熱,完成了一次對醫院的「施暴」。
如果對患者誇張的描述保持一點兒警惕,多聽聽醫院的聲音,就孩子的病情多采訪相關專家,多聽聽專業人士的判斷,新聞就不至於如此被操縱了。可「八毛錢治好10萬元病」的沖突是那麼誘人,那麼符合報道者對「醫療亂象」的想像,那麼適合做大新聞,於是,急於消費公眾情緒的報道者便在患者的一面之詞下失去了客觀的理性。
在類似的沖突中,很多媒體人所以先入為主地選擇站到患者一方去抨擊醫院,可能因為有一天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患者,而不會成為醫生。「八毛門」正是帶著這種偏見找新聞的產物——正因為我們某一天都要進醫院,都要將自己託付給醫生,更須呵護這種醫患關系,而不是放縱這種「我們都是患者」的多數人暴力。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職業倫理,在醫生眼裡,只有病人,然後是治病救人;而新聞專業主義要求,記者做報道時也不能陷入身份的迷思中,作為一個報道者,眼中只應有事實和真相。
「八毛門」的始作俑者陳剛道歉了,我覺得,那些在此一事件中被牽著鼻子走的、對醫院造成傷害的媒體和媒體人也應該站出來道歉——為自己的無知、魯莽、偏見、膚淺、浮躁、對輿論的誤導、對醫院的傷害說聲對不起。修復緊張的醫患關系,離不開負責任的媒體。(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作者:曹林)
「八毛門」:完美的句號和留下的問號
10月28日,「八毛門」患兒在武漢康復出院。當事人家長陳剛也發表了書面道歉信,承認深圳兒童醫院此前診斷正確,向兒童醫院醫生護士說「對不起,請原諒」。(10月 29日《廣州日報》)
「八毛門」一波三折。在經歷令人眼花繚亂的變化之後,最後峰迴路轉,患兒家長用自己的道歉信為此事件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同時其餘音繚繞出一個個問號。
何謂完美的句號?
道歉信終於還深圳醫院了一個清白。回想「八毛門」事件的發展變化,最可能產生五味雜陳之感的大概是被置於曝光台上經歷一一次次口誅筆伐的深圳兒童醫院了吧?三人成虎、眾口鑠金,本來對患兒的診斷沒有任何問題的深圳兒童醫院,突然被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上,陷入了百口莫辯的窘境。現在好了,當初的診斷被得到了驗證,而患兒家長的道歉,更導致風歇雨停,雲開日出。
道歉信在給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的同時,也向社會展示了患兒家長自己的良知。回憶「八毛門」事件的發端,以患兒家長缺乏事實依據的揣測始,繼而經媒體的添油加醋、推波助瀾開始發酵,又通過社會的關注和諸多見風是雨、七嘴八舌的議論而形成高潮。但事情的真相畢竟是不以人們的猜測和議論為轉移的,隨著患兒病情和治療情況的後續發展變化一步步印證了深圳兒童醫院的診斷,「八毛門」患兒家屬終於用道歉信的方式向社會和當事醫院做出了一個負責任的交代。而「對不起,請原諒」這短短6個字,更向社會展示了一個現代社會公民應有的道德勇氣和良知。盡管當初的無端猜測給當事醫院的聲譽和醫務人員的心靈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傷害,但最後畢竟回歸理性。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八毛門」留下的問號何在?
首先,為何僅憑一個誤解事實真相的患者家長的嘴巴就能誤導媒體,並進而攪動天下輿論?作為個案,「八毛門」固然以令許多人意外的方式完美落幕,但卻不該由此終止對其背後深層原因的探究。而顯而易見的是,在彌漫在醫患之間的信任危機得不到根本克服的情況下,「八毛門」關閉了,難保不會有這樣那樣的「五毛門」「六毛門」悄然開啟。
其次,回顧事件的演變過程,盡管深圳兒童醫院真理在手,但在一個時間內卻處在令人尷尬的失語狀態,即使說話,也在瞬間被淹沒在網民口水的汪洋大海之中。可以想像,時至今日,如果患者家長迴避事實顧左右而言它,是不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那麼,在類似醫療事件中,醫療機構如何與包括患者和媒體在內的有關各方實行良性互動,如何運用手中的話語權向社會揭示事情真相,是一個必須予以重視的問題。
另外,患兒家長的道歉信為社會提供的最大警示是什麼?傳媒的望文生義,受眾的圍觀猜測,使諸多一般性事件經媒體報道後迅速升溫為真相被曲解的社會熱點事件,並進而造成不良後果,而事情的結局呢?根本就沒有任何贏家!在信息爆炸的當今時期,相關部門在滿足社會知情權方面應負什麼樣的責任?公民如何在各類信息的刺激中保持自己的理性判斷?這都是無法不正視的問題。如果社會輿論只能靠事件中矛盾的一方甚至一個人的良知才能引導到一個正確的方向,如果事情的真相只能靠一個人的道德勇氣才能大白於天下,社會輿論健康導向機制的建立又從何談起?社會安定的基礎又何其脆弱?!(人民網-觀點頻道王秀華)
央視網評:「8毛門」原來只是我們希望的「真相」
「8毛門」近日波瀾又起。9月14日《南方日報》報道,中秋節陳先生帶孩子前往廣州復診,孩子情況也比較嚴重。消息很快在網路發酵,網友很快印證了患兒現住在廣州兒童醫院新生兒外科54床。
孩子的病情到底出現了什麼情況,目前媒體還沒有進一步確認。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陳先生之所以強調帶孩子去廣州「主要是學習洗腸」而非「孩子病情加重」,是因為此前他對媒體稱「用8毛錢治好10萬元病」。在這一事件中,孩子成了陳先生和醫院博弈的一粒「棋子」。
「用8毛錢治好10萬元病」,這一事件被媒體傳播引起網民圍觀時,圍觀的背後彌漫著的是對醫院不信任的社會情緒。在醫院逐利、醫生收入普遍與科室收入掛鉤、醫患糾紛不斷的現實背景下,用8毛錢治好10萬元的病,這一事件恰好能印證醫院的「無良」。然而從目前來看,「8毛錢治好10萬元病」並非「真相」,而只是一個符合公眾期待的「真相」罷了。當孩子病情加重進而復診的消息傳播開來時,公眾對此前陳先生的「堅持」的做法,實在是五味雜陳。但無論如何,孩子的健康是第一位的,無論是陳先生還是圍觀者的公眾,都不應該以犧牲孩子健康隱瞞孩子病情為代價,以此來「印證」我們所希望看到的「真相」。
由於「8毛錢治癒」事件的傳播,已有相似病情的新生兒家長在醫生建議做手術時選擇拒絕,因為很多家長相信了「8毛錢治癒10萬元的病」,所以他們更加不再相信醫生。但如今看來,「8毛錢治癒」只是陳先生的一面之辭,而且陳先生的孩子確實又復診住院,這說明「8毛錢治癒」只是我們的「幻想」。在醫患關系緊張的現實背景里,一些醫生確實會做出「不道德」的事情,但在生死關頭,我們是不是還是應該相信醫生,相信專業判斷,而不要輕易做出所謂的道德判斷耽誤病情?
我們當然不應該用道德判斷去評價患兒家長們為了維護正義而耽誤孩子的病情,家長們的拒絕中凝聚著他們對醫院不信任,而這種不信任從哪裡來?無非是因為醫院長期以來的「不道德」所結下的惡果。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說,「醫德歸醫德,科學歸科學」,我們並不能因為醫德的淪落而完全不相信醫生對病情專業的判斷。
當「8毛錢治癒10萬元病」的消息傳播時,它加劇了患者與醫生信任鏈條的斷裂,後果是更多患兒家長開始抗拒醫生的建議。而當我們發現「8毛錢治癒」只是一廂情願的「幻想」,陳先生的孩子不得不繼續入院復診時,現實中這不幸的一棒似乎又在一定程度上又彌合了患者與醫生不信任的鏈條。當更多家長看到陳先生目前的遭遇後,他們或許不再像最初那般抗拒醫生的收入建議,他們可能會更傾向於醫生的專業意見。
然而,無論如何這都不能算是醫生的勝利。撕裂患者與醫生間信任鏈條斷裂的是醫德的淪喪與醫院過分逐利的慾望,那麼若想修復這條信任鏈條,唯有從修復醫德重塑醫院公益性入手。我們並不能指望靠類似陳先生這樣的「判斷失誤」來緩解醫患之間的矛盾。從這個角度來看,「8毛錢治癒10萬元病」只是我們所希望的「真相」這一案例,也有著一定的標本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