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叫「所指和能指」
能指與所指是結構語言學的一對范疇。在瑞士索緒爾的結構語言學中,「意指作用」、「能指」和「所指」是三個緊密相聯的概念。
意指作用表示下述兩者的關系:一方面是表示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語言符號;另一方面是語言符號所表示的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他把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語言符號稱為能指,而把語言符號所表示的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稱為所指,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達的意義。
能指指單詞的詞形或詞音,所指指單詞所表示的對象或意義。例如,作為語言符號的「桌子」這個詞是能指,作為具體事物的桌子是「桌子」這個語言符號的所指,同時也是這個語言符號的意義。
(1)能指擴展閱讀
索緒爾指出,語言符號是概念和具體或抽象的形象的結合。然而,在日常生活使用中,語言符號這個術語一般只指音響形象,結果讓部分要素包含了符號整體。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混淆,索氏稱: 「我們建議保留用符號這一詞表示整體,用所指和能指分別代替概念和音響形象。」
所指與能指這一對概念的提出,不但消除了上述由於使用上混淆而產生的歧義,而且還有這樣的好處:既能表明它們彼此間的對立,又能表明它們與它們所屬整體間的對立。這是一種典型的二元論。
B. 能指 所指
「能指」和「所指」都是索緒爾語言學的術語。索緒爾認為,任何語言符號是由「能指」和「所指」構成的,「能指」指語言的聲音形象,「所指」指語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
中秋的能指是「中秋」這兩個字形,和它所包含的zhongqiu這兩個字音。而所指是「秋天的中點」這個意義。
簡單地說,「中秋」這兩個字是能指,因為它們「能夠」指代某個意義。(英語是表音文字,所以索緒爾更重視的是聲音,因為不同的聲音在外語中能指代不同的意義。漢字是表意文字,我們更重字形,不同的字形能夠指代不同的意義。)
「秋天的中點」是它的所指。所指即所指代的意義。
注意:我們用到「中秋」二字時,理解是不一樣的。你提問中的「中秋」是一個詞(有形有音有義),作為「能指」的「中秋」,只是兩個寫出來的字形(沒有音、義。學者為了便於討論,把形、音、義人為地分離開。)
C. 能指與所指的理論發展
能指與所指聯系的隨意性,保證了它們各自的獨立,即:「能指」無法被縮減為概念(即索緒爾所說的「所指」),而「所指」也不依附於一種特定的「能指」(即一個特定的語言單元)。一個孤立的「能指」可以具有多種含義,這就是多義性;反之,一個概念也可以在不同的能指中得到表達,這就是同義詞。 自索緒爾之後,相信語言符號是由「能指」和「所指」共同構成的理論,逐漸成為文論領域的普遍話題。 巴爾特是被霍克斯作為索緒爾的符號學方面最強有力的解釋者予以介紹的。巴爾特在《當代神話》中對於索緒爾的一對重要概念「能指/所指」作了進一步的闡釋和延伸,並在此基礎上自然而然地產生了語言系統中第一系統,第二系統等的區分。陳嘉映在《語言哲學》中展開對「能指/所指」思辯實際都是在第一系統中作出的,因而是局囿的,有一種難以深化的無力感,而巴爾特對於第二系統的發現,打通了思維,進而可對更多的傳統概念進行了梳理。
能指是我們通過自己的感官所把握的符號的物質形式,所指是符號使用者對符號所涉及對象所形成的心理概念。( 《關鍵概念》P262)符號必須包含能指和所指兩方面。那麼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關系?
[1]能指和所指都是人創造的。
[2]能指和所指之間的關系是任意的。
[3]所指和指稱之間的關系也是任意的。認為語言能創咱所指,實際就是在指稱和所指默認已經約定俗成一致的前提下,認為能指可以結合任意的所指,也就是可以給能指賦予任意的所指。
[4]能指和所指必定是一一對應的。
以上三點其實就是在第一系統,也就是「第一級的語言系統」中。這個系統實際上考察的都是最基本的語詞。 這個時候巴爾特將「一束玫瑰花」引入視野,並將其作為一個符號,能指即是實體的玫瑰花,所指為激情,兩者之間產生的聯系構成了符號「玫瑰花」。作為符號的玫瑰花是充實的,因為是富含意義的,因而不同於實體的玫瑰花,因為能指本身是空洞無物的。但是從另外的角度看,能指的玫瑰花並不是空同無物的,我們可以把玫瑰花的聲響形象,也就是把「meiguihua」這個聲音作為能指,把「玫瑰花」這個喚起圖像的概念作為所指,而所指最終指向活生生的鮮花實體。為什麼這里會有這兩種看法呢?實際上,前一種思考和結論已經脫離了第一系統,進入了第二系統。在第二系統中,第一系統中的符號僅僅作為了它的能指,在沒有所指的前提下便是空洞無物的。 而在第二系統中,能指和所指的關系應該發生一定的變化。
[1]能指和所指都是人創造的。
[2]能指和所指之間的關系或許是任意的,也有可能是圖像(肖像)的。皮爾士對符號的劃分,所謂「表演的三合一」中的象徵符號中能指和所指是任意的,但是圖像符號之間體現了某種酷似性,也是不是任意的。比如對於樹這個所指的能指圖畫就不能是大江大河的圖畫,也就是存在某種必然性。
[3]所指和指稱之間關系也是充滿多種可能性的,但依然默認兩者是約定俗成的一致。
[4]有能指並不一定對應有所指,一個能指能對應多個所指。再回過頭來看對於能指和所指的定義,實際都是在第二系統中展開的。「能指」的物質形式決定了可以成為符號的多樣性,比如聲音,圖像,實物,而「所指」的心理概念則決定了有些可能成為符號的東西因此而不能被稱為符號,比如鸚鵡學舌,夢囈。能指和所指之間一旦發生關系,構成一個符號,就成為不舍不棄的一張紙的兩面。而在第一系統中,實際上能指都是指聲音,而能指就是概念。比如「紅」這個詞,從第一系統分析,就是那樣。但是「紅」作為一個可見的顏色,也就是一個符號來在第二系統中分析,那就可以讀出很多的東西來:激情,血腥,浪漫等等。
因此,文本之所以可以從多角度解讀的客觀前提,是因為在脫離第一級的語言系統之後,能指和所指之間關系變得撲朔迷離和不確定,所以使得解讀成為必要。 但是,同樣顯然的是,我們的世界是不可能停留在第一系統上的。所以巴爾特的「神話」顯得那麼必要和恰到好處:「社會構造出來以維持和證實自身存在的各種意象和信仰的復雜系統。」人類社會正是利用這種復雜和多樣性來展開和維持的。
D. 何謂能指、所指
能指
索緒爾認為每一個語言符號包括了由能指與所指兩個部分。能指是符號的物質形式,由聲音-形象兩部分構成。這樣的聲音-形象在社會的約定俗成中被分配與某種概念發生關系,在使用者之間能夠引發某種概念的聯想。這種概念就是所指。能指與所指之間的關系是自由選擇的,對於使用它的語言社會來說,又是強制的。語言能指與所指的關系是非自然的,是可以改變的。把語言結構拆分成兩個部分思考,首先給我們的啟發是作為能指—聲音、形象部分與所指是不同的。那麼,誰最初規定了這種對應關系?其二,既然一開始的對應就是約定俗成的,那麼,改變關系是可能的了?誰又有權力改變呢?索緒爾的結論是個人無法改變,改變是在集體約定的基礎上發生的。這個結論勢必吸引我們對語言的成規如何形成,個人如何在成規下進行語言實踐產生濃厚興趣。 意指是研究能指/所指的關系模式。也是以整體的方式看待能指與所指。能指與所指的關系模式主要有3個層次。
http://ke..com/view/1208301.html?wtp=tt
所指
索緒爾認為每一個語言符號包括了由能指與所指兩個部分。所指即是當能指這樣的聲音-形象在社會的約定俗成中被分配與某種概念發生關系,在使用者之間能夠引發某種概念的聯想。
http://ke..com/view/1208305.htm
E. 名詞解釋 能指,所指
能指是形式,就語言而言應該語音,因為所謂詞形、文字不過是語音的形式
所指是形式指稱的對象可以說是意義
F. 能指 和所指的 定義是什麼 各舉個例子
好比說,水果這個詞是能指而,水果本身它是所指
G. 「能指」是什麼意思
「能指」和「所指」都是索緒爾語言學的術語。索緒爾認為,任何語言符號是由「能指」和「所指」構成的,「能指」指語言的聲音形象,「所指」指語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比如英語的「tree」這個單詞,它的發音就是它的「能指」,而「樹」的概念就是「所指」。「能指」和「所指」是不可分割的,就像一個硬幣的兩面;但是,索緒爾認為,某個特定的能指和某個特定的所指的聯系不是必然的,而是約定俗成的。比如在「樹」這個詞中,樹的概念和「樹」的特定發音不是必然結合在一起的,「樹」在英文中的讀音和在法文、拉丁文中的讀音明顯不同,但卻都能表達了「樹」的意思。這就是符號的任意性原理。符號的任意性原則是索緒爾語言學的一條重要原則,它支配著索緒爾的整個語言的語言學系統,是頭等重要的。
H. 所指是什麼能指是什麼所指和能指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索緒爾認為每一個語言符號包括了由能指與所指兩個部分。所指即是當能指這樣的聲音-形象在社會的約定俗成中被分配與某種概念發生關系,在使用者之間能夠引發某種概念的聯想。
索緒爾認為每一個語言符號包括了由能指與所指兩個部分。所指即是當能指這樣的聲音-形象在社會的約定俗成中被分配與某種概念發生關系,在使用者之間能夠引發某種概念的聯想。
符號的構成成分之一,一般指符號的被表示成分,是符號的意義所在。所指的術語起源於索緒爾的語言學理論,本來指語言符號的概念,與能指音響形象構成語言符號的整體。所指不是指一種事物的實體,而是指該事物的內在本質。所指在符號學中用來指所有符號的意義,即符號所代表的那種成分。象詩歌中語言符號所表現的情感意義,科學符號所反映的理論概念,圖象志符號所指代的規則等,都是符號的所指成分。[1
I. 能指詞的含義
索緒爾把符號看作是能指(signifiant,signifier,也譯施指)和所指(signifié,signified)的結合,所謂的能指,就是用以表示者,所謂的所指,就是被表示者。拿玫瑰花來說,玫瑰的形象是能指,愛是其所指,兩者加起來,就構成了表達愛情的玫瑰符號。
符號學研究的是符號,根據能指和所指所構成的關系類型,符號學對符號進行分類。在這里,又是索緒爾提出了一個關鍵性的分類准則:任意性原則。語言符號的能指是語音,所指是概念(意義),用哪個聲音來代表哪個概念,這是任意的。所謂任意的,也就是沒有道理可講的,例如,漢語里用"馬"這個聲音來代表馬,英語里卻用horse,不管是"馬"還是"horse",它們的聲音都不會和它們所指的東西有任何相像之處。相反,玫瑰花,烏雲和大雁,它們之所以能有所表徵,卻是有一定道理可講的(盡管這道理並不是對所有的文化都有效),具體來說,玫瑰花和熾烈的愛情有相像之處,烏雲和大雨有時間上的鄰近,這些能指和所指之間,帶有某種可感的聯系。從根本上來說,人類社會里的任何一個符號都帶有某種程度的約定性或者說任意性,只不過有的約定是人為的、強制的(如紅綠燈,國旗,人工語言),有的約定是天然的、自發的(如北斗星,玫瑰花,自然語言)。語言符號代表了約定性或者說任意性最強的那一端,它的符號性是最強的。紅綠燈和烏雲相比,任意性更強,但和語言相比,卻又更弱。一個人若是不知道紅綠燈的含義,至少可以看出是紅燈在亮,還是綠燈在亮;一個人若是不懂阿拉伯語,那就只能聽到一串稀奇古怪的音響。
語言是對世界的一種劃分,不同的語言可以有不同的劃分方式,這是在所指這個層面上講的。語言所使用的"能指"是人的嗓音,這些音響形式只要能滿足聲帶的基本條件而且彼此之間能清楚地區分開來(如,母音a區分於輔音p),就能夠很好地配合"所指"完成任務。交通燈選擇紅、綠、黃這三個容易區別的顏色,也包含著這層道理。不過,紅綠燈的所指(禁止與通行)十分簡單,而語言的所指(概念)卻是高度復雜,且彼此間成系統的。我們常說,語言就是世界,或者說,我們無法超越語言去想像世界,說的就是語言的系統和大全。
每種語言都以特有的、"任意的"方式把世界分成相互聯系的概念和范疇[7]。語言的奧秘完全在所指這個層面上。但是,總得有一個手段把語言的能耐給體現出來,這就是人類的聲音。人類"選擇"聽覺形象而不是視覺形象作為語言的第一載體[8],自有生理學和物理學上的原因,在這里我們只得尊重這個事實。語言的產生遠遠早於文字的產生,至少在兩百多萬年前地球上已出現了語言現象,可考的繪畫活動出現在歐洲和亞洲的冰河期的晚期,距今四萬五千年到一萬二千年左右[9],而文字的產生與發展,卻是與短短五、六千年的文明史同步的。只有牢記這個語言學事實,我們才不至於誤解文字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