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諸法無我的我是什麼意思
淺一點和你說,深說我也不懂。
「我」,有主宰、自在、恆長的意思。一般眾生都認為自己的身心當中有一個能支配人事的主體,這就是佛法中常說的我執,即認為有個「我」的執著。這種執著是眾生迷惑時產生的錯覺,為什麼說是錯覺?因為這個「我」根本就不能主宰、自在,不能永恆支配人事。比如自己的身體,誰不想年年十八?然卻日日衰老,自己的身體都支配不了,身外之物就更不用提了。你認為能支配身外的人事,比如你是領導,能支配下屬等,這其實是因緣際會暫時產生的一種現象,緣散後就沒這支配能力了。也就是說,你去找這個永恆的主宰,無論如何,你找不到,覓我了不可得。有一些高級的外道,他能看到眾生在三界中不斷輪回,身體換來換去,而「靈魂」始終是一個,就認為「靈魂」是我,這也不對,因為這「靈魂」根本就不靈,在三界中苦多樂少。小乘人知道靈魂不是我,但卻執著偏真涅槃,權教菩薩執有眾生可度,有佛道可成,執有修有證有所得,這都屬於我執的范疇。只有見性菩薩方破除這「我執」的錯覺,見性從文字上描述可以說是見到真我了,但只能局限於文字描述,因為這些見性菩薩不存在有個「真我」的概念。故雲一切法無我。
B.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每句的含義是什麼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為佛學三法印。三法印出於《大智度論》。
1、諸行無常
一切都會變滅,因為有無常,所以是苦。所以要徹底的講,所謂「苦、集」就是指這個東西。
2、諸法無我
分析八苦的原因,主要是人類執著於有我、有法所導致的。其實諸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沒有自性。因為是緣起,所以才說沒有個我的存在!
3、涅槃寂靜
就是超越言思的超邏輯的境界,它是無分別智(無分別、無是非,混同一切)所行之境,而非世間上一切名言概念所能描繪的。
在《佛學大辭典》中的解釋
(一)諸行無常(梵anitya^h! sarva -sam!ska^ra^h! )
又作一切行無常印、一切有為法無常印,略稱無常印。一切世間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生不能了知,反於無常中執常想,故佛說無常以破眾生之常執。
(二)諸法無我(梵nira^tma^nah! sarva -dharma^h! )
又作一切法無我印,略稱無我印。一切世間有為無為諸法概皆無我,眾生不能了知,而於一切法強立主宰,故佛說無我以破眾生之我執。
(三)涅盤寂靜(梵s/antam! nirva^n!am )
又作涅盤寂滅印、寂滅涅盤印,略稱涅盤印。一切眾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業,流轉三界,故佛說涅盤之法,以出離生死之苦,得寂滅涅盤。
(2)諸法無我擴展閱讀:
在佛教中地位
三法印同時也是佛教與在其之前的婆羅門教,以及其他宗教所較不同之處。佛教許多方面承襲或相似於婆羅門教,如禪定、苦行等,但三法印即是佛教與婆羅門教的不同處,三法印為佛教自身所創。
此外,三法印也是佛教的核心價值,與其他宗教不同的,佛教允許在謹守三法印的價值與教義上,對其他方面進行方便性變動、改變、變化,即是不違反三法印,可以用各種方式傳教、修行。
包括用密法加速修行(如密宗),也因此使佛教富於變化與多樣性,相對的有部分宗教對於教義、教規、教條、傳法、授法、修法等有著較嚴格的堅守性,不允許任意或隨時地需求而變異。
C. 佛曰:「諸行無常,一切皆苦。諸法無我,寂滅為樂」。 這句話什麼意思
佛曰:「諸行無常,一切皆苦。諸法無我,寂滅為樂」這句話的意思是:世界上的萬物都是變化無常的,一切都有苦難。萬法最高境界是無我。只有死去了才能正真的安樂。
諸行無常:現實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不固定的,隨著時間和環境的變化,這些事物都會發生變化。
一切皆苦:是說一切的現象都蘊含著苦,生老病死苦。
諸法無我:我們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是以我為中心活著。
寂滅為樂:釋加牟尼佛告訴我們,我存在於涅槃的境界里,由於沒有六道輪回中所帶的軀殼,所以不生不滅,無比智慧,無邊的法力,隨心所欲,其樂融融。
(3)諸法無我擴展閱讀:
諸法無我中「法」的具體理解:
所謂「法」就是東西有一定的相貌,保持一個時候,讓我們感受到它的存在,稱為法。
「諸法無我」告訴我們在世間的一切事物中,找不到一個「我」的存在,所以佛說「無我」。「諸法無我」並不是說這個世間有一個「我」,然後佛要你觀想「無我」來破除之;而是說這個世間根本就是沒有「我」,我們內心執著,根深蒂固的覺得有一個是「我」,所以佛陀告訴我們「我」是沒有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諸法無我
D. 諸法無我什麼意思
一切事,一切理,綜合攏來叫做「法」。
按佛陀的教化,我們之所以跳不出輪回,主要是有兩個強有力的執著:一個是我執,一個是法執。
我執就是執著有一個「我」的觀念,認為這個身體就是我,或者認為這個能思想的是我。這是一切分別的源頭,有了我就有了他,有了我這個內,就有了除了我之外的那個外。
法執就是認為我們所處的這個物理世界是客觀存在的,因為一個個活生生的事物就擺在我們眼前,我們既能看得見又能摸得著,所以就認為它們是客觀存在的。
所謂「法無我」就是指所謂的一切客觀存在,其實都是因緣的假合,它並沒有屬於自己的特性,而只是一些條件的暫時組合。
說白了這個「法無我」就是一句話,這個世上不存在永恆的東西。
我們的房子只是一些土石和鋼材的組合,我們坐的車只是一些鋼鐵和塑料的組合,等等等等,我們所知的一切東西都是這樣組合起來的。
所以它們遲早會壞掉,有生命的東西要經歷一個生老病死的過程,無生命的東西要經歷一個成住壞空的過程。任何東西都都沒有完全屬於自己的特性,也不可能永遠存在。
所以佛陀才提出了四念處來告訴我們這個世界的真相: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E. 請詳細解釋一下佛教中諸法無我的意思
諸法無我里的「我」,是一種恆常不變的東西,比如基督教講的「上帝」是第一因,「靈魂」;印度教也有這個觀念。
這個「我」,不依賴其他而存在,能產生一切現象,支配其他事物,永恆存在。
「諸法」,是一切現象,包括物質、精神的所有現象。
諸法無我,是說所有現象,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沒有哪一種現象是恆常存在、自主的。
基督教講的「上帝」是第一因,羅素說:
上帝的存在 最初起因的論點
也許很簡單易懂的就是最初起因的論點(據認為,我們看到的世
界萬物都有起因,你一步一步地追本溯源,最後就會發現一個最初起
因,我們就給這個最初起因以上帝的名稱)。我們看這個論點在今天
完全無足輕重,因為首先今天所講的起因,同當年所指的完全不是同
一回事。哲學家和科學界人士已經對於起因進行研究,它並沒有當年
那樣的活力了。除此以外,大家也一目瞭然,所謂必有最初起因的論
點也是沒有活力的論點.我年輕時頭腦中對這些問題進行過認真的思
想交鋒,在很長一段時間里也贊同最初起因的論點。【直到十人歲那
年,有一天讀到約翰·斯圖亞特·穆勒自傳時,忽然發現這么一句話:
「父親教導我說,『誰創造了我?』,是無法解答的難題,因為接著
人們必然要問,『誰又創造了上帝?』」今天我仍然認為,這句極端
簡單的話指出了最初起因這一論點的荒謬。如果說萬物都要有起因,
那麼,上帝也必有起因,如果存在著沒有起因的事物,那也很可能就
是世界,正和可能是上帝一樣,因此這一論點就毫無活力可言。這和
印度教的觀點是性質完全一樣的,他們認為世界置身在一隻象背上,
而這象又置身在一隻龜背上。如果有人追問「烏龜又在誰的背上
呢?」他們就只能支吾其詞:「還是談談別的吧!」最初起因的論點
確實並不比這高明。沒有任何理由說世界沒有起因就不能產生。另一
方面,我們也沒有理由說世界不應該本來就是一直存在著的。我們更
沒有理由認為世界一定要有個開始。認為萬物必定都有個開始的觀念
實際上是因為我們缺乏想像而造成的。因此,我大概不必在最初起因
的論點上浪費時間了。】
F. 諸法無我是什麼意思
所謂「法」就是東西有一定的相貌,保持一個時候,讓我們感受到它的存在,稱為法。「諸法無我」告訴我們在世間的一切事物中,找不到一個「我」的存在,所以佛說「無我」。「諸法無我」並不是說這個世間有一個「我」,然後佛要你觀想「無我」來破除之;而是說這個世間根本就是沒有「我」,我們內心執著,根深蒂固的覺得有一個是「我」,所以佛陀告訴我們「我」是沒有的。那到底是否有?讓我們來看什麼叫做我?「我」就是主宰之意。比如說,我要把手舉起,我能夠主宰將它舉起來,這叫做主宰;我的另一個意義就是它「常」、「一」,既是它一直存在,昨天的我是今天的我,今天的我也就是明天的我,它沒有改變,叫做「常」;「一」既是這個我是單獨一個,不可以有兩個。世間人認為「我」是唯一的,所以它稱為「常」、「一」。我就是「主宰」、「常」和「一」,它有不變的意思。一歲時的我是我,十歲的我還是我,甚至於老了還是那個我,所以它不變,這就是世間人對我的解說。此意義的「我」是否存在?佛說沒有。你們相信嗎?我們聽聞佛法,經常說無我、無我,我們可以不必相信,最好去尋找,看它是否是真的「無我」。如果你真的找不到,確定沒有,那你就是有真正「無我」的知見,並不是相信而已。
身體是不是我?如果身體是我,那身體的哪一部分是我呢?你們找得到嗎?在手、在腳、還是在頭?都不是。沒手的人,講有我;沒腳的人,也說有我,所以我到底在身體的哪一部分呢?你在身體里尋尋覓覓,覓覓尋尋,最終你會發現,並且非常肯定「我」不再身體里。既然不在身體里,或許「我」在外面吧?那是更不可能的。為什麼呢?因為身體外面的東西你沒辦法主宰。比如這個杯子在你身體外面、你做不了主,你不能要求它,所以並不是我。「我」不在外面,也不在裡面,難道它是在身體的中間?有嗎?沒有。我們在身體裡面、外面,甚至於中間,都找不到,所以「我」並不是這個身體,這個身體並不是我。
心是不是我?有人認為,既然這個身體不是我,那麼這個能想,能知的心就是「我」吧!你們是否曾經這樣想過?有些人認為,我們的心修行,這個身體是假的,所以心假借身體來修行,這個心是真的,它才是「我」。這是否正確呢?讓我們來看:心念可分為前念、後念和現前的念。前念的心已經滅了;比如說,剛才你們的心聽我所講的法,剛才的心已經滅掉了,所以「我」並非前念。上面講的「我」是不變的,既然它會滅,那肯定前念不是我;後念的心還沒生起,既然還沒生起,那肯定它不能主宰現在的念,所以我們的前念和後念都不是我。那麼應該是現在的念吧?
佛陀經常形容我們現在的心如瀑布,如流水,它一直念念不停留。我們的心如流水,它既生既滅,不能自主。打個比喻來說:當眼睛看到紅色的東西時,心就想起紅色;如果看到藍色的東西,它就想起藍色,由不得你!因為你心裡所想的東西時受到外境所影響,你被煩惱拖著,做不了主。比如人家罵你,你鬧起煩惱就回罵人,你絲毫做不了主。我們現在的心一剎那、一剎那第生滅,你做不了主。既然你做不了主,你就不是主宰,所以「我」並不是現在的心。
身、心之外有個「我」嗎?身體和心念都不是「我」,那麼到底誰才是「我」?我們在身體(物質活動)和心(精神活動)中找不到「我」,或許有些人就以為在身、心之外有一個「我」。這樣我是否有?它是誰呢?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我」,它不是精神、非物質、不是身體,那它是否有煩惱呢?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如果有如此這樣的「我」,那它一定沒有煩惱。我們有種種的煩惱就是因為有身、心在活動,所以知道這個「我」有很多煩惱,但是那個非心、非物、非身的「我」,它是不可能有煩惱的。如果有一個沒有煩惱的我在身、心以外,那你就已經解脫了。但是你現在還沒有解脫,所以你不要妄想在身、心和物質以外,有另外一個「我」,它在控制著我們的身、心。如果有的話,它也不是你。
在佛法中有兩種人執著有「我」:一者、執著五蘊的身心裏面有一個「我」;二者、執著五蘊的身心就是「我」。剛才講過這兩種都不是「我」,既身心不是「我」;身心以外非身、非心的「我」也沒有,所以「我」不存在。從以上的推理來看,沒有一個超然物外的「我」,也沒有在身內、身外的「我」。
佛陀說眾生的身心是眾多因緣聚合的結果,既是我們過去有種種的業因緣,它們湊合形成我們現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個聚合,以佛法來說,既是五蘊:色、受、想、行、識。色既是身體;受、想、行、識既是心。五蘊就是身和心,佛陀說它是種種因緣和合的結果,當中並沒有一個實體叫做「我」,但是我們卻把此身心稱為「我」。這並不是說有一個「我」在身心裏面,也不是說這個身心有一個「我」,是我們把它叫做「我」,那既是「假名我」。我們眾生給每樣東西名稱後,就認為它是實在的。但佛陀說不是,是假的,是一個名稱而已,「假名我」亦復如是,在這名稱裡面,並沒有一個實體存在。但是我們凡夫將這假名我執著以為真,稱為「我執」。我們現在應該明白,所謂「我」原來是一種執著。「執著」之意是什麼呢?我打個比喻:有人抽煙,慢慢的就染上煙癮,對香煙執著了;如果我們一直教導一個人「我」「我」……;這個身體是我,這個心是我,那它就執著了,認為這個「我」是實有,它就執著這個「我」,稱為「我執」。由於這個「我執」,我們就生起種種的煩惱。「我」原來是這樣來的,所以佛陀告訴我們「諸法無我」。佛陀告訴我們沒有一個真實的「我」,但是可以將五蘊稱為「假名我」。佛陀也用這個「我」,甚至於佛經的第一句話說「如是我聞」,但是我們要清楚的確認它只是名稱,沒有一個實體,所以稱之為「假名我」。
為了更深一層的認識「諸法無我」,我們就得認識什麼是「自性」。世間任何的東西,經常保持一定的相貌,讓我們知道它的存在,稱為「法」。凡是我們所看、所聽或接觸到的東西,既是「法」;我們要認識這些「法」,就得給它一個名稱,過後,我們執著這些「法」,認為它是真的,實有的。比如雨水:天上烏雲密布,下起雨來,你就認為這個世間有雨水。這雨水當中是否有一個實體存在?沒有。「雨水」也只不過是水罷了。它是地上的水份被陽光照射,就變成水蒸氣;水蒸氣升天稱為雲;雲在空中飄來飄去,遇到冷空氣就凝結成水滴,水滴越集越多,越來越重,就從天上落下來,形成了雨水。因為這樣的作用,讓你感受到「雨水」的存在。所以你給它名稱。在這名稱底下,你就以為有「雨水」滴下來。在這世間是否真的有一個東西稱為雨水呢?完全沒有。那些水滴掉落到地上,就變成河水、溪水,最後變成你喝的水。我們執著世間的一切「法」有完整的自體,它保持著一個形狀,你就認為它是真實的存在著,我執亦復如是。
「我執」有兩種:一者、人我執;二者、法我執。「人我執」既是執著世間有一個眾生為我,事實上五蘊身心以外並沒有東西,但我們認為有一個人--我;也既是執著身、心以外,不是身,不是心的我,稱為「人我執」;此外,我們對「法」也有執著,認為它有自性,比如說,我們執著天地之間有太陽、天空和地面,這就是所謂的「法執」。而我們執著五蘊的身心(法)是實有法,故稱之為「法我執」;「我執」造成我們認為世間有我,故我不可得,本來沒有。我打個比喻:請問你家裡的豬叫做什麼名字?假設你家根本沒有養豬,那肯定它沒有名字,是嗎?所以你的心裡根本沒有這個我,但是你給它一個名稱叫做「我」,在這個世間根本沒有這回事;我們的身心世界中根本沒有我,佛陀也告訴我們「無我」,這是真實的道理。你們如果不信,盡管可以從身體、心念、身體心念以外去尋找,看它是否存在?結果你們是找不到的。找不到而你還認為有,那時我們的愚痴、執著,所以佛陀告訴我們「諸法無我」,此是三法印中的第二個法印。
「諸行無常」和「諸法無我」中的「行」和「法」之間的差別是:「諸行」是指造作的法;「諸法」是包括有造作和沒有造作的法。在此世間,法可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兩種。有為法是我們迷惑造作,它生滅無常,所以說有為造作的諸行無常。有為法無常,無為法(涅槃)不是常,也不是無常;在這涅槃的法中,並沒有我。諸法無我中的「法」包括有為法和無為法,諸行無常只包括有為法。因為涅槃是沒有造作--無為法,它也是無我。諸法無常是不對的,諸行無常才對,因為有些是無常的,有些法(涅槃)不是常,也不是無常的,所以諸行無常不包括涅槃,如果說涅槃是無常,那就錯了。所以我們不能說諸法無常,我們必須說諸行無常。但是我們可以說諸法無我,既是肯定在一切有為法或無為法中都沒有我。但是不說諸行無我,諸行肯定無我,諸法也是無我。所以說諸法無我便包括了諸行無我,但是諸行無常,諸法未必無常。
G. 諸法無常,諸行無我是什麼意思
「一切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這三者在《阿含經》中隨處可見。明確將這三法聯合起來印證 佛真實法義的菩薩論著始於《大智度論》:「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沒有任何事物能保持長久不變,如果眾生覺得痛苦,就是因為不懂無常,錯以為事物有恆,人生如果不能認識「無常」「無我」的道理,而是執著於「有常」「有我」,就是自尋煩惱,也是痛苦的原因。這三句話是佛教追求的最高解脫,是一種根本消滅了苦果苦因,擺脫了生死輪回的不可思議的理想境界,這才是最高的自由,而不是生下來就等死這么簡單。
學佛是修行,就是在一切境界中歷事煉心,所謂歷事煉心,就是在人事裡面鍛煉自己的清凈心,鍛煉自己的平等心,才能圓成佛道。離開這些人與事,你沒地方修!所以你的工作就是你的修行,修行是為了超脫生死,而不是等死,如果真正明白了,什麼都不用舍棄.
H.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涅盤寂靜 什麼意思請佛教高手來渡我。
你說的這個是大小乘佛教用來鑒別正法邪法的通用標准。
歷來沒有人懷疑它的准確性。你有疑惑,是不明白這三句話含義。我來說下自己的理解,對你有用點個贊,沒用就當鄰居施好心,不要罵我,還可以討論。
《諸行無常》一一諸、指世界萬物所有一切。行、運行,變異。無常、沒有固定常態。這句話意思就是說,宇宙萬有(當然也包括六道四聖十法界所有物象人相《佛相菩薩相羅漢相也不例外》),時刻變異,沒有什麼是長恆永久。
萬物變異無常、是佛教人們通向認識真理的初級知識。
《諸法無我》一一諸法、指宇宙所有,不只是我們可觀察到的明物質,也包括不可見的暗物質。無我、(凡所有者)都是多種因素條件集合成形;所成形象,沒有自主生滅的獨立真實個性,只是由諸緣決定有或無的虛妄表象。這句話告訴我們,所有一切(當然也包括五蘊合成的我相),都是因緣結合成的虛幻現象,不是真的。
一切緣起虛幻、是佛教人們通向認識真理的中級知識。
《涅槃寂靜》一一涅槃、如果說一切都虛幻,絕對沒有任何真實存在,佛教也就沒意義了,我們不學更好。事實不是這樣的,宇宙萬有都虛幻,但虛幻背後(更准確說是虛幻當下),有一永恆真實的存在。那是什麼?誰也說不來「那」是什麼、也不知叫什麼;是啥樣的?沒有任何形象。我國聖人(老子)發現了它,暫把那個「東西」叫做【道】。這也正是古印度聖人佛陀,禪定中開悟後發現的所謂的宇宙人生終極真理,佛陀稱之為【中道或真理】。聖人們所以被人們稱為最高覺悟者(佛),關鍵是因為他們對這一真理的認識、落實到了「自我-認識真理者本身」(真我)。原來,鬧來鬧去我們就是這一真理!到這里,佛教重大意義才拔雲見日凸顯出來。已知「真理自我」,那麼如何讓「真理自我」從虛幻生死痛苦中解脫出去呢?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歇下你的妄想、斷除你的慾念和執著,當下即得解脫。正所謂「狂心不歇歇即菩提」。
斷慾念、歇妄想,就是寂靜。寂靜可以使我們沒有了虛妄的生死輪回和相對的苦樂感受,這就達到獲得解脫後的涅槃。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離妄離欲可得解脫。
離妄欲得解脫,是佛教人們通向認識真理的高級知識。學佛人通過了這一級,就親見真理,與真理相應。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是學佛人成佛得解脫的不二途徑,是佛教鋼領、佛法總繩、修學指南,也是鑒別真偽佛法標准。以此對照現在講經說法者,就知道他是講正法還是說邪法。如果說法偏離(三法印),講的都不是正法。
本來不想說這些,一時興起就說了好多,感覺有點兒失口…。
I.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是什麼意思啊
諸行無常」是說一切世間法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異,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諸法無我」是說在一切有為無為的諸法中,無有我的實體;所謂我的存在只是相對的生理和心理幻象;「涅槃寂靜」是說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為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
這是三法印。出於《大智度論》:「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
所謂法印是用來印證某種道理是否符合佛法的方法。法可分為世間法與出世間法。只要世間人有智慧,也能通曉的道理,稱為世間法。十善業道就是一種世間法。
除了這些世間法外,佛法中還有出世間法,它是佛法研究的道理,教導我們解脫生死輪回。這些真實的道理就是符合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以及涅槃寂靜這三法印。它是人生宇宙的真理,任何人都不可以推翻與破環,所以佛陀說沒有人能破壞佛法。
又有四法印:諸行無常、諸漏皆苦、諸法無我、寂靜涅槃。即增加一條「諸漏皆苦」,有漏即是不究竟不了義,是說眾生的種種行為都是有漏的,都不能恆常,在暫時擁有的同時,這件事本身就是「苦」(無常皆苦)。
(9)諸法無我擴展閱讀
三法印出於《大智度論》:
「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
三法印即「諸行無常印、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凡符合此三原則的,便是佛正法,有如世間印信,用為證明,故名法印。
此語未見於巴利語系經典。可溯源於《雜阿含經》卷十:「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
諸行無常是說一切世間法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異,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意指世間一切事物,皆在剎那間遷流變異,無一常住不變。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生執以為實,認假作真,而起諸妄想,或求長生不老,或徒務粉飾色身,不識『亘古不變』,仍不免『剎那生變』,無常者,乃是世間之自然法則,此方是『真常』。
諸法無我是說在一切有為無為的諸法中,無有我的實體;所謂我的存在只是相對的生理和心理幻象。意指世間諸法,無論有為、無為,皆是緣起幻有,並無恆常不變、獨立存在之實體或主宰。世尊殷勤囑咐:應於二六時中觀照『無我、無我所』。
涅槃寂靜是說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為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意指不生不滅,身心俱寂之解脫境界。若離開涅盤思想,佛教就形同生滅的世間法,只能稱之為勸善,不能體會因性本空,果性本空之非因非果甚深奧義(非因非果,不是無因無果,莫錯會)。未入正信者,每以涅盤為死亡,此乃嚴重之誤解。
在佛教中地位
三法印同時也是佛教與在其之前的婆羅門教,以及其他宗教所較不同之處。佛教許多方面承襲或相似於婆羅門教,如禪定、苦行等,但三法印即是佛教與婆羅門教的不同處,三法印為佛教自身所創。
此外,三法印也是佛教的核心價值,與其他宗教不同的,佛教允許在謹守三法印的價值與教義上,對其他方面進行方便性變動、改變、變化,即是不違反三法印,可以用各種方式傳教、修行,包括用密法加速修行(如密宗),也因此使佛教富於變化與多樣性,相對的有部分宗教對於教義、教規、教條、傳法、授法、修法等有著較嚴格的堅守性,不允許任意或隨時地需求而變異。
J. 佛教的「諸法無我」是什麼意思
「諸法無我」並不是說這個世間有一個「我」,然後佛要你觀想「無我」來破除之;而是說這個世間根本就是沒有「我」,我們內心執著,根深蒂固的覺得有一個是「我」,所以佛陀告訴我們「我」是沒有的。
「我」就是主宰之意。比如說,我要把手舉起,我能夠主宰將它舉起來,這叫做主宰;我的另一個意義就是它「常」、「一」,既是它一直存在,昨天的我是今天的我,今天的我也就是明天的我,它沒有改變,叫做「常」。
「一」既是這個我是單獨一個,不可以有兩個。世間人認為「我」是唯一的,所以它稱為「常」、「一」。我就是「主宰」、「常」和「一」,它有不變的意思。一歲時的我是我,十歲的我還是我,甚至於老了還是那個我,所以它不變,這就是世間人對我的解說。
(10)諸法無我擴展閱讀
在佛法中有兩種人執著有「我」:一者、執著五蘊的身心裏面有一個「我」;二者、執著五蘊的身心就是「我」。剛才講過這兩種都不是「我」,既身心不是「我」;身心以外非身、非心的「我」也沒有,所以「我」不存在。從以上的推理來看,沒有一個超然物外的「我」,也沒有在身內、身外的「我」。
佛陀說眾生的身心是眾多因緣聚合的結果,既是我們過去有種種的業因緣,它們湊合形成我們現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個聚合,以佛法來說,既是五蘊:色、受、想、行、識。色既是身體;受、想、行、識既是心。
五蘊就是身和心,佛陀說它是種種因緣和合的結果,當中並沒有一個實體叫做「我」,但是我們卻把此身心稱為「我」。這並不是說有一個「我」在身心裏面,也不是說這個身心有一個「我」,是我們把它叫做「我」,那既是「假名我」。
我們眾生給每樣東西名稱後,就認為它是實在的。但佛陀說不是,是假的,是一個名稱而已,「假名我」亦復如是,在這名稱裡面,並沒有一個實體存在。但是我們凡夫將這假名我執著以為真,稱為「我執」。我們現在應該明白,所謂「我」原來是一種執著。
打個比喻:有人抽煙,慢慢的就染上煙癮,對香煙執著了;如果我們一直教導一個人「我」「我」……;這個身體是我,這個心是我,那它就執著了,認為這個「我」是實有,它就執著這個「我」,稱為「我執」。由於這個「我執」,我們就生起種種的煩惱。
「我」原來是這樣來的,所以佛陀告訴我們「諸法無我」。佛陀告訴我們沒有一個真實的「我」,但是可以將五蘊稱為「假名我」。佛陀也用這個「我」,甚至於佛經的第一句話說「如是我聞」,但是我們要清楚的確認它只是名稱,沒有一個實體,所以稱之為「假名我」。
參考資料:網路-諸法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