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縣法制辦是什麼單位主要負責什麼
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法制辦)是由一級政府設立的負責本級政府法制工作的辦事機構。從上至下,分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正部級),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絕大多數為正廳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處級),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
主要職能是:
(一)組織實施全縣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爭議和矛盾。
(二)提出縣政府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工作計劃建議,並組織計劃的實施。
(三)起草或組織起草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辦理上級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徵求意見稿,並提出修改意見。
(四)定期清理編纂縣政府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並及時提出廢止、修改意見。
(五)承擔縣政府行政復議案件的辦理和縣政府行政訴訟案件的代理、應訴及行政賠償事項。
(六)負責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向上級政府備案工作;審查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所屬部門的規范性文件、重大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委託執法,並提出審查意見。
(1)法制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是協助總理辦理法制工作事項的辦事機構, 其前身是國務院法制局。
195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設置國務院法制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1959年6月撤銷。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國務院先後設立了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和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
1986年4月,為了加強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國務院決定,將原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和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合並,重新成立了國務院法制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1988年10月,國務院法制局被確定為國務院的辦事機構。1994年3月又被確定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1998年3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置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作為國務院辦事機構。
參考資料:
網路-政府法治辦公室
2. 市法制辦屬於哪個部門的
市法制辦是市政府直屬機構。全稱是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法制辦)是由一級政府設立的負責本級政府法制工作的辦事機構。從上至下分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正部級),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正廳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處級),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
(2)法制辦擴展閱讀
市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制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法治政府建設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2、統籌協調市政府立法工作;擬訂市政府法治政府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承擔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責任以及市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前置審查、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責任。
4、負責集中草擬或委託草擬涉及共同行政行為的、多個部門或主管部門不明確以及應急事項等領域有關重要法規、規章草案; 負責市政府規章的解釋、備案及公布;負責對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5、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事務,統籌、指導全市行政協調解工作。
6、負責組織清理、編纂政府規章及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組織翻譯、審定政府規章的外文文本。
7、辦理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參加行政訴訟應訴;指導、檢查我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 賠償工作。檢查、監督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執法活動,履行法定職責情況,並監督糾正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8、承擔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研究並向市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法規、規章的建議 ;協助市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
9、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工作。
10、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3. 法制辦是干什麼的
法制辦主要是管法制問題的,像公檢法,只要是司法機關有什麼法制活動和情況都得跟法制辦報備。 法制辦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辦公室下設的一個科,稱法制辦,也是假期政府的法制宣傳機構。
法制辦主要的任務就解決行政部門在執法的過程中遇到的有關法律問題,以及接受行政處罰的相對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肌處冠肺攉鍍圭僧氦吉罰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
拓展資料:
(一)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協助總理辦理法制工作事項。
(二)承擔統籌規劃國務院立法工作的責任,擬訂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督促指導。
(三)承擔審查各部門報送國務院的法律法規草案,以及需要由國務院批準的重要涉外規章、部門聯合規章的責任。負責從法律角度審查部門報送國務院審核的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
(四)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規草案。負責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五)承擔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國務院部門規章的備案審查責任,審查其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是否抵觸以及它們相互之間是否矛盾,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六)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國務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行政法規、文件和答復意見。
4. 法制辦是干什麼的
法制辦是由一級政府設立的負責本級政府法制工作的辦事機構。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協助總理辦理法制工作事項。
(二)承擔統籌規劃國務院立法工作的責任,擬訂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督促指導。
(三)承擔審查各部門報送國務院的法律法規草案,以及需要由國務院批準的重要涉外規章、部門聯合規章的責任。負責從法律角度審查部門報送國務院審核的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
(四)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規草案。負責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五)承擔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國務院部門規章的備案審查責任,審查其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是否抵觸以及它們相互之間是否矛盾,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六)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國務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行政法規、文件和答復意見。
(七)負責承辦行政法規的立法解釋工作。承擔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承辦申請國務院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國的行政復議工作。
(八)負責及時清理、編纂行政法規,編輯國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規匯編正式版本。指導規章清理工作。負責組織翻譯、審定國家出版的行政法規外文文本和民族語言文本。
(九)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開展對外法制業務交流。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4)法制辦擴展閱讀:
法制辦從上至下,分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正部級),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絕大多數為正廳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處級),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是協助總理辦理法制工作事項的辦事機構, 其前身是國務院法制局。
195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設置國務院法制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1959年6月撤銷。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國務院先後設立了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和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
1986年4月,為了加強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國務院決定,將原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和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合並,重新成立了國務院法制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1988年10月,國務院法制局被確定為國務院的辦事機構。1994年3月又被確定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1998年3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置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作為國務院辦事機構。
5. 法制辦是幹嘛的
法制辦職責
1、編制市政府系統階段性規范性文件規劃和年度規范性文件,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2、審查和協調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
3、組織起草關系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
4、承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和解釋、清理及編纂工作;
5、指導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市政府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工作;
6、接受市政府委託承擔應訴代理;
7、協調市政府系統行政執法工作;
8、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9、指導督促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開展法制工作;
10、起草修改市政府分管領導講話等重要文件材料;
11、承接市政府主管領導召開的有關會議;
12、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情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6. 市政府法制辦的上級領導部門是
我國的行政領導一般有垂直領導和橫向領導,法制辦僅僅是政府的一個內設機構,市政府法制辦的上級領導部門就是市級政府。
市政府法制辦的職責一般就是類似政府的法律顧問,專門負責政府行政行為的法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文件和答復意見,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也是我們最熟悉的職能就是行政復議。
7. 區政府法制辦是干什麼的
區政府法制辦工作職責 :
1、編制區政府系統階段性規范性文件規劃和年度規范性文件,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2、審查和協調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
3、組織起草關系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
4、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和解釋、清理及編纂工作;
5、指導全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工作;
8. 市政府的法制辦公室是做什麼的
1、市政府法制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統一規劃市政府的立法工作,組織編制市政府制定行政規章和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的項目規劃和年度計劃,報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本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開展法制工作,並督促檢查落實依法行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三)負責為市政府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研究提出本市貫徹實施國家重要法律、法規的方案或意見;研究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范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
(四)負責審核市政府工作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辦規章的立法解釋和地方性法規規定由市政府負責的應用性解釋工作;承辦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五)負責審查、確認行政執法主體的資格。
(六)承辦市政府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協調解決行政復議管轄爭議事項;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市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負責本市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統計工作。
(七)辦理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行政措施等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八)負責本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市政府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爭議。
(九)負責指導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開展法制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建設。
(十)負責市政府規章公布事項;承辦市政府規章的清理和編纂工作;編輯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匯編;組織翻譯、審定市政府規章外文譯本。
(十一)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負責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資料庫的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對外法制業務交流活動。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在裡面工作穩定,是公務員,工作有沒有前途看自己的作為了。
(8)法制辦擴展閱讀: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 7 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行政處
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系; 負責機關財務、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文稿審核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聯系南京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二)綜合處
1、負責市政府法制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負責起草重要文件、講話稿和綜合材料;負責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政府法制網站建設,以及政府法制辦公自動化建設;調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 新問題;。
2、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和實踐的研究,以及對外業務交流;負責政府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承擔法律咨詢服務工作;負責本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匯編工作; 負責組織翻譯、審定、出版本市重要的政府規章英文文本。
(三)法規處
1、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組織安排政府立法工作,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2、承擔政府立法的審查修改、協調論證工作;承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府規章的定期清理工作。
(四)文件審查備案處
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或者經市政府批準的市級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的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
(五)行政執法監督處
1、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或者協助做好對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行政權力陽光運行網上執法案件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研究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的問題。
2、起草有關配套規章、文件和答復意見,提出改進建議;負責行政執法證件核發工作;承擔協調部門之間涉法爭議的相關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市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
(六)行政復議處
1、制定和組織實施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承辦以市政府或市級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處理或者轉送對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申請;代理或者協助做好市政府行政應訴事務。
2、協調市政府涉訟法律事務;處理涉及行政復議、 行政應訴的來信來訪事項; 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案件;辦理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和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備案事項;負責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資格管理;指導、 監督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七)法制協調處
1、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擬訂全市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依法行政年度報告等制度;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具體指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有關工作。
2、協調、指導全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承擔牽頭會同市有關部門開展行政權力清理的具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權力陽光運行機制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和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承擔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9. 省法制辦的主任屬於什麼行政級別綜合處處長又是什麼行政級別法制辦一般的有多少人權力大小
省法制辦主任的行政級別一般是正廳級,綜合處處長的行政級別是正處級。
法制辦的人數不是固定的,與地區規定有關。比如廣州市的人員編制:
市法制辦機關行政編制45名,執法編制9名。其中主任1 名、副主任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9 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 名),副處級領導職數8 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5 名。
以安徽省為例,法制辦的職責:
1.負責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負責完善和推進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2.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認定工作。
3.政府立法方式創新和立法效果評估工作。
4.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工作。
5.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大致根據國務法制辦的職責設置,因行政級別和區域的不同,職責有所不同。
法制辦不能和紀檢委一起監督貪污受賄。法制辦對省委省政府的其它部門有監督作用,無法比較職能大小。
法制辦綜合處處長和下屬各處處長相當於正處級行政級別,部分地區的法制辦在紀委上班,可能是因為兩部門有所相通,但法制辦是政府直屬的部門,與紀委沒有直屬關系。
(9)法制辦擴展閱讀:
機構設置:
1.秘書行政處(人事處)。
2.經濟法制處。
3.行政法制處。
4.法制監督處。
5.行政復議應訴處。
6.依法行政指導處。
7.機關黨委。
8.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省人民政府法制辦紀檢組
9.法制研究中心。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行政級別為正部級,機關行政編制為16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2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10. 法制辦是什麼單位職能作用是什麼
法制辦的全稱一般為政府法制辦,作為政府法制機構,個別地區為法制局,各地基本一致。
單位職能作用:
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為國務院辦事機構。
二、省、市、縣法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政府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和備案
2、政府合同的把關
3、對常務會提案以及重大決策出具審查意見
4、監督行政機關執法依法行政
5、配合省法制辦處理行政執法證換發工作
6、清理規范性文件
7、承接行政復議案件8
8、承辦行政應訴案件及信訪復查等。
總體上法制辦的工作內容主要以政府法制為主,歸政府辦管理。
(10)法制辦擴展閱讀:
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法制辦)是由一級政府設立的負責本級政府法制工作的辦事機構。
從上至下,分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正部級),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絕大多數為正廳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處級),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