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思偉江新浪微博為什麼被封
可能是說了不和諧的話。
❷ 律師如何拓展業務
律師拓展業務的方法,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概括超來,目前主要有如下幾種: 一、熟人介紹 熟人介紹是最傳統的業務來源,我認識一位滬上有一定名氣的律師,他的業務主要來源於熟人的介紹,他的業務來源主要有三個途徑:同學、戰友、老鄉。當然,他的老家在浙江——中國的富裕之地,他做傳統的訴訟業務,年業務額也可以達到400多萬。 熟人介紹的優勢在於容易得取委託人的信任,進而容易將業務攬下來。 熟人介紹的問題在於一旦案件結果達不到委託人的期望值,委託人跟律師翻臉時,還會連累介紹人,做熟人介紹的業務律師的壓力相當大。 二、口碑效應 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委託人對律師的服務滿意了,他的親戚朋友再有法律服務的需求,以前服務過的委託人第一個想到的是曾經為自己服務過的律師,他會主動將律師推薦給自己的親友,這種口碑效果是律師拓展業務永恆的主題。 三、專做關系 也有極少數律師,他們的案源絕大部分是靠做關系搞來的,也就是與公權力機關少數工作人員達成一種默契,公權力機關工作人員為律師介紹案源,律師收費後,將大部分的案件代理費「分」給介紹人,這些公職人員又反過來通過自己的權力影響案件的結果。在目前的法治環境下,這種專做關系的律師還有一定的市場,不過風險也很大。 四、中介合作 中介的位置是在人際交流的節點上,中介容易得到某一領域的案件線索,無論是訴訟案件線索還是非訴案件線索,中介的作用不可小視。中介的形式有很多,房產中介是典型的中介,但是一些不寫中介名稱的機構可能是律師業務更重要的中介,做融資業務的,券商可能是最大的中介。做公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也有可能成為律師業務的中介,關鍵看律師如何去推銷自己和自己的團隊。 五、網路營銷 網路營銷的方法也有很多。與「法律快車」、「找法網」等網站合作,在這些網站上做廣告,是一種營銷方式。律師自己做一個網頁,也是一種網路營銷的方式。律師開博客,寫微博也是一種網路營銷的方式。君不見,斯偉江大律師的微博幾乎天天更新。 六、媒體宣傳 如果說網路是一種新興的媒體的話,在傳統媒體上做宣傳,仍然是一種不錯的營銷方式,或者說拓展業務方式。這些宣傳方式包括在報紙、期刊上發表文章,在電視上評析案例,在電台里解答聽眾提問。七、講課 講果是不錯的開拓業務方法,但現在已經被用得很濫,如果沒有特別專長的領域和表達能力,講課這種營銷方式不是每個律師都能做到的。八、出書 出書也是一種提升律師知名度的方法,進而也能給律師帶來一定的案源,更重要的是,出書可以幫助律師談成業務。但出書需要一定的寫作能力與經濟實力,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九、律師合作 再有水平的律師,也不是全才。當他接到自己不熟悉領域的案子時,他一般會找熟悉這一類案件的律師合作,所以說律師之間的合作,也是專業律師的案源渠道之一。 十、社會兼職 律師做大學兼職教師,當選各級人大代表,參加政協參政議政,這些社會兼職都會無形中擴大律師的社會影響,容易取得潛在客戶對律師的信任。 十一、搏取榮譽 十二、法律援助 差點忘記說了,做法律援助的案子也是部分剛入行的律師獲得經濟收入的途徑之一。 以上是本人所觀察的律師拓展業務的方法。我認為,律師無論通過何種渠道獲得案源,有一點必須堅持,那就是盡心盡職做好自己手頭的每一件案子,把委託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去對待。更不能因為律師的失職給委託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❸ 大家同不同意新浪關掉斯偉江博客及微博
在當下的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也即無產階級專政制度(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當領導階級的宣傳部門領導人,認為必須關掉斯偉江博客及微博 那就是王法,無所謂刁民們同意不同意的問題。
❹ 我是法語專業的,如果將來進外企需要什麼法律知識或者其他方面的涉及
斯偉江:致未來律師的信
親愛的學弟學妹們:
祝賀你們畢業了!歡迎你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員!
你們的畢業,讓我柔軟地想起那個我心中最美的校園,那段恃才傲物的青春,和那些湖光塔影中悠閑得令人羞愧的日子。我透過你眼中的星芒,看到你書卷氣的外表下內心隱藏的鋒芒,一如10年前的我。作為一名受過多年專業訓練的法學院畢業生,你把公平、正義、秩序、自由融進血液里,你抱持法律人的良心對社會現實進行深入思考,你依賴文字和符號為生因此格外善感多愁。我選擇了成為一名律師,部分是緣於對「自由職業」概念的誤解,部分是因為艾倫?德肖微茨的《最好的辯護》。
可惜,10年前並沒有人告訴我,我的律師生涯將不會有德肖微茨式的經典詰問,不會有BostonLegal的動魄驚心,不會有法庭上充滿激情的旁徵博引、雄辯滔滔——我懵懵懂懂、誤打誤撞地成為了一名非訴訟律師,一名從來沒有進過法庭的律師,一名坐在建國門外某間寫字樓中從深色玻璃幕牆後俯瞰公路上車流無聲涌動的高級法律技工。
我不知道這樣的描述是否符合你對未來職業的預期,但我認為你們有權知情,並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你的選擇,畢竟,你們中的相當一部分人將這樣開啟自己的職業生涯。作為一名虛長你們幾歲的「老」律師,我想和你們說幾句關於非訴律師職業的真心真話。
一、職業道路的選擇
常有年輕的朋友問我:「我是該去內資所、外資所,還是去公司當法務?」
讓我給你一個最律師的回答:「Itdepends.」不要接受建議者給出的反映他/她本人性格和志向的建議,因為並不存在人人都適合的職業道路。你應該問的是,你在這三個地方分別能學到什麼,能發揮什麼能力,能積累什麼經驗——也就是,哪個崗位最適合作為一個獨特個體的你。
也許你想不到,非訴業務的分類那麼細:上市、並購、外商投資、融資(banking orfinance)、反壟斷、房地產、勞動法等等。即使在上市業務中,針對不同市場(比如A股和H股),律師們也各有專長。你可以根據你的興趣廣泛涉獵,但不可能在每個領域都擁有深厚的實踐經驗。律所更期待你成為某一領域的專家,而公司則更希望你什麼都懂點兒。
(一)內資所
內資所最能幫你積累法律知識,鍛煉處理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我在一家內資所做了三年上市業務,扎扎實實地獨立操作了幾十個A股、H股、S股的上市項目。作為一個上市律師,你通常需要對公司及其子公司大大小小的所有問題的發表專業意見:設立和每次變更是否均合法有效,每項重大資產是否合法有效,每份重大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環境保護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勞動用工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依法納稅,有否未結訴訟或可能面臨的訴訟,其結果對上市是否存在何種影響,等等,等等。在你向交易所/證監會呈上幾百頁的報告後,還要惴惴地等著他們的上百條問題。他們不厭其煩地揪住每個疑點細細盤問,直到你理屈詞窮。在審閱這幾十幾百家公司歷史沿革的過程中,我幾乎處理過一家公司在其生命周期中可能遇到的一切問題。
但是,你得做好心理准備,大部分內資所可不會給你配備秘書(外資所里通常幾人共享一個秘書),也沒有專業的翻譯團隊,事事都要親力親為。而且,在你平均每天工作時間長達十幾小時的情況下,你的收入卻是相對微薄的——在房租交通吃喝水電之外,你的兜里應該就不剩什麼了。
(二)外資所
相對內資所,要進外資所的門檻高出很多。除了扎實的法學基礎教育,外資所通常對英文水平要求很高,特別是英文寫作能力。但是,即便你各方面能力都很出色,剛畢業的學生一般不會直接被授予「律師」的頭銜。你需要經過兩年「律師助理」(paralegalorlegalassistant)或「培訓生」(「trainee」)的經歷,並獲得國外的律師資格(通常是美國,當然也有少數所不要求),方能在你的名片上印上「律師」二字。在這兩年裡,你不太有機會寫正式的法律文件,做的最多的是幫律師查法規,做盡職調查,甚至翻譯。
相對於內資所更偏向於「在游泳中學習游泳」的訓練方式,外資所則提供一套對於法律分析、文件起草(主要是英文)、談判技巧更為系統的訓練。幾乎每家老牌外資律所都有一個寶藏般的資料文本庫。這個庫里,有五花八門分析各種問題的memo(法律備忘錄)和各種類別法律文書的範本。在這故紙堆里,你能細細體會英文文字運用之美、邏輯推理嚴謹之美和行文架構完整之美。在我進外資所的第一年,帶我的合夥人讓我寫了整整一年的memo,各種項目,各種法律問題。每篇memo,她都用紅色水筆逐字逐句地手改,一遍一遍不厭其煩。以至於我後來獨立寫文件的時候,腦袋裡可以直接反應出:我可以運用哪個項目上哪個交易架構中關於哪個問題的分析。因此,在外所,起草合同被視為是一件「高級」的活兒,被允許起草合同象徵著對你英文法律寫作能力的一種認可。
當然,和他們對你的期望值成正比,外資所提供的報酬相當不菲。
(三)公司
我並不建議法學院畢業生直接進公司。在公司里,你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是有限的,管理層也更偏好通俗易懂的法律意見,它更多地要求你運用過往的經驗判斷風險(查雷)、解決問題(排雷)。
二、非訴律師的規條
(一)勤勉、勤勉再勤勉
如果你認為取得律師資格的考試就是你的最後一場考試,那麼你就錯了。其實,律師職業是一場無休止的考試。在學校的期末考試中,你答錯一題,99分,或許你還是全班第一名;你某一科掛了,開學還有機會補考。但是對不起,當你離開校園之後,你就再也沒有答錯那一題的機會。和會計師一樣,一個數字的錯誤,一個結論的錯誤,你可能因此失去案源,失去客戶,失去信譽,失去工作。因此,在你寫下每一個字,得出每一個結論的時候,務必研究再研究,審慎再審慎,推敲再推敲。
我老闆曾經嚇唬我說:「如果按過去中國證監會的規矩,法律意見書出現三個以上錯別字,就退回!」真實的故事裡,也有位香港律師數錯「零」數,使得整批招股書不得不在錯誤處用不幹膠紙貼起來,成為業內的笑話。這個邏輯背後的質疑就是:連校對都做不細致,法律意見能謹慎嗎?何況,意見是知識和經驗問題,校對是態度問題。你在這樣的小事上,失掉自己的信譽,失掉律所的信譽,不值得,也不可原諒。我至今都有電子郵件不通讀四遍以上不能發的「強迫症」。
法律是一門現實的學問,一門實踐的藝術。你無法倚賴天賦,也不能一曲成名。你的時間花在哪裡,都是看得到的。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田野調查要叫作ediligence investigation(diligence乃勤勉之意)。
(二)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
不管你在法學院的學習成績有多好,無論是當律師還是當法官,你都會面臨一個重新學習的過程。如果非要給這個學習加上一個期限,只要你不放棄執業,那將會是「終身」。
在職業教育欠發達的中國大學,法學院的授課內容大部分是對法律體系原則性的介紹,這些乾巴巴的法學理論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得到校訂和豐滿。作為一名非訴訟律師,除了知道有幾種公司類型,你還應該對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每一條款及其含義做到了如指掌的程度;除了有哪幾種土地所有制形態,你還必須具備迅速判斷具體這塊土地能否租用、怎樣辦理出讓手續的能力。
我的第一個老闆對法律案頭研究工作的要求是「窮盡」。當我遇到某個不懂的土地法律問題時,他從不直接告訴我答案,而是大手一揮:「去把名稱中所有帶『土』字的法律法規都讀一遍!」這些法律才法規當然也包括已經失效的法律法規,了解法律制度演化的歷史,才能「知其所以然」。否則,當客戶問你「婚前個人財產何時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時,你就會一頭霧水,因為你沒有讀過1980版《婚姻法》的司法解釋。
需要終身學習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法律實踐(practice)的更新。不是每一個法律問題都有對應的法條可以援引,不是每一個法律問題都有非黑即白的答案,甚至不是每一個法律問題都被立法者考慮到了。這個時候,我們通常還需要告訴客戶:在實踐中,這個問題目前是怎麼處理的。「Inpractice」之後引出的這句話,才是這段法律意見的價值所在。
對於知識的保鮮,我的建議是:每天閱讀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保證知識的及時更新;定期與同事進行討論,了解他們所遇到的問題和處理的方法;每周閱讀財經類報紙雜志,以保證對政策導向的及時掌握。
一個稱職的律師的字典里,不存在「我沒有學過」和「我沒有做過」。
(三)客戶是你最大的「敵人」
這是我在律所接受的第一課。
與客戶為「敵」並不是要教你懷疑一切,而是要求你對事實、對法律規定作出獨立的判斷。這種判斷應當是獨立的,不受任何因素影響的。任何事實,必須經過自己驗證(verify)方能採信;任何結論,必須經過自己推導,方能作出。
律師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指出客戶商業計劃中的法律風險。如果風險不能被消除或有效地降低,客戶的商業計劃就應當被放棄,這是現代公司管理的風險控制的要求。因此,對於受到商業利益驅動的客戶的管理層而言(管理層任期有限,所以通常是短視的),他的出發點和你的出發點之間,有著天然的矛盾。但是,對於這些管理層背後所代表的公司而言,你對法律風險的獨立判斷,哪怕是站在管理層的對立面(他們通常是短視的),恰恰是對這家公司的負責的表現。
商業利益和法律風險的對立,在公司內部法務身上顯得尤為突出。我現在公司的法律部負責人是一個美國老頭,我很欽佩他能對他的客戶說:「我不為XX總工作,我為這間公司工作!」是的,你有權利說「不」。一個律師的價值有時恰恰在於他的反對。
同樣出於商業利益驅動,客戶告訴你的事實並不都是真實准確的。還是我的第一個老闆,曾經給我講過一個案例:一家印刷廠上市,提供給律師、會計師的執照、批文中,竟有一部分是自己廠里印刷的假文件。印刷水平之高,律師、會計師都沒看出有假。另外一個案例,是我大學同學的親身經歷:一家鮑魚養殖場上市,律師、會計師需要對公司的主要財產(海域使用權)進行實地勘察。公司老總領著專業人士們登上漁船,大手一揮,稱所到之處均是公司的海域。當然,後來證明那一片都不是。而我自己調查過的企業中,有一多半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的股權在缺乏批准文件的情況下不明不白地轉到了個人手裡,成就了支付我高昂律師費的私營企業家。
我年輕的朋友,當你在一份法律意見書上瀟灑地簽上你的大名的時候,請你記得,這簽字里有你對客戶的責任,有你對律所的責任,還有你對自己執業證書的責任。
(四)理解客戶的商業本意
這是我在律所接受的第二課。
一個好的律師,不僅能夠給予客戶法律意見,還能從商業角度向客戶建議建言。
從小的方面講,寫一個股權轉讓協議,是選擇一個長而復雜的協議模板還是一個簡短扼要的協議模板,取決於客戶的商業目的;參加一個商業談判,哪些是無關緊要能夠代表客戶放棄的權利,哪些是必須據理力爭不能妥協的條件,取決於客戶的商業目的;設計交易結構,是採用股權並購還是財產並購,取決於客戶的商業目的。從大的方面講,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是創造力的表現。律師應學會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盡可能實現客戶利益的最大化。一名傑出的律師往往能夠創造性地提出一個交易模式,這是律師的極致,是律師的藝術。
對一名新律師而言,創造力是一個太高的標准了。但是,你完全可以從這些方面做起:了解客戶產品、客戶行業、業務流程、盈利模式、上下游企業。你所不太喜歡甚至認為有點浪費時間的盡職調查工作,就是你了解客戶的最好機會。
(五)珍重自己
這是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建議。
「珍重自己」是我的老師蘇力在某一年的畢業典禮上的講話,也是我心目中任何職業(尤其是法律工作者)最重要的規條。我們身在一個充滿誘惑但又缺乏制約的年代,從事以公平、正義為核心價值的法律工作,對任何一個人的德性、操守和判斷力都是一種挑戰。
摘錄蘇力老師的原話,我很擔心你們責怪我偷懶、不負責任。但想了又想,我認為我不可能比老師說得更好了。因此,我寧可冒著被罵的風險,把蘇力老師的講話原封不動地抄下來。希望你們能和我一樣,不時地拿出來讀一讀,提醒自己,警戒自己,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珍重自己,並不只是珍重身體;更重要的是要珍重自己的才華,要珍重自己才華的運用。在未來的航程上,最危險的並不是漩渦、暗礁、驚濤、駭浪,而是古希臘神話中塞壬女妖,她用迷人的歌聲誘惑那些無畏且高明的水手,最終導致過往船隻觸礁沉沒。而這種誘惑,在當代中國社會轉型期間,可能尤為突出。社會舊有的控制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功能失調,現代的以法治為中心的社會控制體系尚未完成,因此在這一時期,種種誘惑可能驅使你們用自己的才智以各種名義、甚至以法治的名義干一些不道德的事、違法的事,齷齪的事、卑鄙的事;甚至做了,也可能不會被抓到,不受懲罰,特別是因為你有超過常人的聰明和才智。但我必須提醒你們,有許多事,如果你的良心不能認同,就一定不要做,一定不能做。是的,也許你會得逞於一時或一事,但這個社會是在變化的,相信法治會越來越細密嚴格,而法治不僅會給你更多的自由和權利,同樣法治也會剝奪你另外一些所謂的自由或權利——如果這些自由觸犯了他人的自由的話。說不定那一天你就會面臨一次無法挽回的失敗,帶來一次終身的恥辱;就算你逃脫了,你的良心也可能終身追逐你——假如你還有良心的話。俗話說,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是的,你們聰明智慧,但是一定要知道,聰明和智慧本身並不能保證聰明才智的正當運用;干壞事的其實更多是聰明人。聰明才智也許可以保證你未來的富貴榮華,但不能保證你們未來的坦然幸福,更不能保證我們會為你們驕傲,母校和祖國會為你們驕傲,你的父母親人會為你驕傲。」
三、非訴律師,什麼是你的貢獻?
「什麼是你的貢獻?」是蘇力老師在《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也是我在法學院讀的第一本書)中提出的詰問。
面對這個問題,我相信每一個有良知的法律人都會陷入凝重的思考,拷問自己對當代法治進程的貢獻,因為這種貢獻不僅僅應該來自於象牙塔里皓首窮經的法學家們,也應該來自於由律師、法官、檢察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所組成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法律是腳踏實地的事業,是有血有肉的事業。法律為之服務、捍衛其權利的,最終是每一個平凡的個體,而不是什麼抽象的正義。我絲毫不覺得以成為一名收入不菲的高級法律技工為職業理想有任何可羞愧之處,就像不以為成為一名兩袖清風的法學家為理想而羞愧。每一份合同的起草,每一個成功的項目,都是你不懈追求的腳印。
來源:法律博客
❺ 推薦幾個好的法律人的博客吧,想看看。
賀衛方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16766752_0_1.html
陳有西http://www.ynlawyers.org/newLawyerSite/index.aspx?user=10420
斯偉江http://blog.sina.com.cn/siweijiang
希望對您有幫助
❻ 什麼事死磕派律師,求詳解
死磕,北京話,就是沒完,和某人或某事作對到底的意思。最代表性的一句就是「跟你丫死磕」,用於表現不達目的誓不罷休,跟你耗上了的態度。
死磕派律師就是對「以叫板,較勁,不通融,不認輸,不達目不罷休」的「一派系」的律師們的稱謂。
死磕派一詞的首創者是楊學林律師,「黎慶洪案」後,死磕這個詞就不斷出現在楊學林的微博和博客上。2013年2月,楊金柱、陳光武、楊學林、劉志強等在「黎慶洪案」中死磕過的律師在江西辦理「桂松案」時,斯偉江又發了一條微博,戲稱:「你們死磕這班人又去搞新案子啦,不如任命你們為死磕派。」不久後,楊學林發了一條微博,根據辯護風格,將中國刑辯律師分成三種:死磕辯護派、形式辯護派和勾兌辯護派。後兩者分別指走過場、做足樣子的辯護律師和通過幕後勾兌解決問題的律師。
2013年7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吳慶寶在《環球時報》上發表了《死磕派律師更要維護法治社會》一文,肯定了死磕派律師的作用,提出「政府應主動團結這些律師群體,讓他們成為決策的參謀之一」,但同時也提醒「切忌私下小范圍形成與政府對立的意見和行動,將自己劃到政府的對立面」。
同年8月28日《南風窗》18期刊登的《死磕派律師》一文中,認為死磕派律師的涌現,在律師江湖中掀起了不小波瀾,也在更大的話題域中產生死磕派律師「到底是磕出法治中國,還是磕壞中國法治」的爭論。
❼ 占海特的母校定水路小學是破敗的學校求詳細介紹,想了解下占海特在上海吃了多少苦
到網路貼吧
占海特 吧
去看一條帖子「支持占海特的,請問你們去看過定水路小學嗎」
帖子裡面有照片的,我覺得是一所非常漂亮的學校
占海特在上海吃了多少苦?
她會吃苦嗎?她千里迢迢到上海是來吃苦的嗎?世界上會有這樣的人嗎?如果上海不好他會千方百計賴著不肯走嗎?
思維正常的人都可以分析分析
❽ 死磕律師到底怎麼回事
死磕,北京話,就是沒完,和某人或某事作對到底的意思。最代表性的一句就是「跟你丫死磕」,用於表現不達目的誓不罷休,跟你耗上了的態度。 死磕派律師就是對「以叫板,較勁,不通融,不認輸,不達目不罷休」的「一派系」的律師們的稱謂。 死磕派一詞的首創者是楊學林律師,「黎慶洪案」後,死磕這個詞就不斷出現在楊學林的微博和博客上。二0一三年二月,楊金柱、陳光武、楊學林、劉志強等在「黎慶洪案」中死磕過的律師在江西辦理「桂松案」時,斯偉江又發了一條微博,戲稱:「你們死磕這班人又去搞新案子啦,不如任命你們為死磕派。」不久後,楊學林發了一條微博,根據辯護風格,將中國刑辯律師分成三種:死磕辯護派、形式辯護派和勾兌辯護派。後兩者分別指走過場、做足樣子的辯護律師和通過幕後勾兌解決問題的律師。 二0一三年漆月二四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吳慶寶在《環球時報》上發表了《死磕派律師更要維護法治社會》一文,肯定了死磕派律師的作用,提出「政府應主動團結這些律師群體,讓他們成為決策的參謀之一」,但同時也提醒「切忌私下小范圍形成與政府對立的意見和行動,將自己劃到政府的對立面」。 同年吧月二吧日《南風窗》一吧期刊登的《死磕派律師》一文中,認為死磕派律師的涌現,在律師江湖中掀起了不小波瀾,也在更大的話題域中產生死磕派律師「到底是磕出法治中國,還是磕壞中國法治」的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