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有什麼用賺錢嗎
價格鑒證師簡介
證書簡介:價格評估專業證書
價格鑒證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從事涉案標的價格鑒定、認證、評估工作的專業人員。
價格鑒證師主要從事涉案物品的價格評估、鑒定、公證等,其業務活動直接關繫到司法、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辦案質量,對市場價格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
考試信息:基本上只在省會城市開考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於2002年開始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和由人事部、國家計委統計注冊登記管理。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5個科目。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三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時間每年一次,在5月10日、11日、12日舉行,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報名時間一般為前一年的12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首次參加考試的要去人事考試中心領取報名表,2002年已參加過價格鑒證師考試的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網,在線填寫報名表,並下載列印。
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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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評價:報名條件耐人尋味
有意思的是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七年者;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五年者;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三年者;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一年者;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從中專生到博士生都可以報名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但所要求的工作年限逐一遞減,博士生可以直接參加考試,而中專生則必須有7年工作經驗才有資格參加考試。
考試/證書 本報評定
學歷程度★★★☆☆ 專業程度★★★☆☆
證書考核★★★☆☆ 社會吸引★★☆☆☆
證書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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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價格鑒證在全國都能屬的上,還是領導指導好。繼續保持,山東人頂你!
㈢ 價格鑒證師怎樣注冊
價格鑒證師是發改委(物價局)內部注冊,在系統外沒有什麼用,主要用於,對刑事案件,法院委託的的民事案件進行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的資質。如果你想注冊,可以在每年的3月份關注你所在省的人事考試網(省人事廳)會有公告,里邊有具體的報名信息,9月的第一個周末考試,全國同時的。如果你不是公務員,建議你看看資產評估師,考試內容差不多,在社會上的評估事務所更有用。
㈣ 價格鑒證師的報名時間
價格鑒證師考試簡介
價格鑒證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從事涉案標的價格鑒定、認證、評估工作的專業人員。
1999年6月,依據《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印發〈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66號),國家開始實施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2001年11月,人事部辦公廳在《人事部辦公廳關於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中,對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部分調整。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價格認證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進行。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設五個科目:《經濟學和價格學基礎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其中,《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四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五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以3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二)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三)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礎理論》科目。
(一)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
按照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及方法
報名時間一般為前一年的12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注冊管理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申請注冊,價格鑒證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全國注冊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安排)
http://www.rcsl.cn/News/ShowNews.asp?ID=171
㈤ 有誰知道山東省可以鑒定翡翠的價格
山東省有鑒定翡翠的檢測機構但是鑒定價位那就很少了,不只是山東,全國能給翡翠准確估價的機構也很少,能估價的也大多是一些行內人事,根據市場價位大體預估!
㈥ 山東省涉案財產價格鑒證管理辦法
山東省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條例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02號)
《山東省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條例》已於2002年7月27日經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2年7月27日
山東省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涉案物品價格鑒證行為,維護國家利益,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司法、行政執法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涉案物品,是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以下簡稱委託單位)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法扣押、追繳、沒收、查封的物品以及涉案的其他物品。
本條例所稱涉案物品價格鑒證(以下簡稱價格鑒證),是指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機構(以下簡稱價格鑒證機構)接受委託,對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需要鑒證的涉案物品,進行價格鑒定和認證的行為。
第四條 省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價格鑒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價格鑒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共同做好價格鑒證管理工作。
第五條 委託單位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涉案物品需要價格鑒證的,應當進行價格鑒證。
第六條 價格鑒證應當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二章 鑒證機構與人員
第七條 價格鑒證機構取得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頒發的價格鑒證機構資質證書,方可從事價格鑒證業務。
價格鑒證機構資質實行定期審驗制度;未經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價格鑒證業務。
第八條 從事價格鑒證業務的人員,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價格鑒證人員資格證書。
價格鑒證人員資格實行定期審驗制度;未經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價格鑒證業務。
第九條 價格鑒證機構和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參與影響價格鑒證工作正常進行的活動;
(二)出具虛假價格鑒證結論書;
(三)以個人名義接受價格鑒證業務;
(四)泄露涉案秘密;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條 價格鑒證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可能影響公正鑒證的其他關系的。
價格鑒證人員的迴避,由價格鑒證機構負責人決定;價格鑒證機構負責人的迴避,由其價格主管部門決定。
第十一條 價格鑒證機構應當依法自主進行價格鑒證。
委託單位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對價格鑒證機構的鑒證活動進行干預。
第十二條 價格鑒證機構不得從事經濟鑒證類中介服務業務。
第十三條 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價格鑒證不得收取鑒證費,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核定預算專項撥付或者補貼;其他涉案物品的價格鑒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取鑒證費。
第三章 鑒證程序
第十四條 價格鑒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委託單位委託;
(二)價格鑒證機構受理;
(三)價格鑒證機構調查、勘驗、測算、論證;
(四)價格鑒證機構作出鑒證結論。
第十五條 委託單位委託價格鑒證業務時,應當向價格鑒證機構出具價格鑒證委託書,並提供相關資料。委託書的內容應當明確,相關資料應當真實。
委託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價格鑒證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等;
(二)價格鑒證理由、目的和要求;
(三)價格鑒證范圍和基準日;
(四)提供材料的名稱、份數;
(五)委託單位批准人、送鑒人;
(六)委託單位名稱、委託日期;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委託書應當加蓋委託單位印章。
第十六條 價格鑒證機構應當對委託書進行審查,並應當自接受委託之日起三日內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 價格鑒證機構辦理價格鑒證業務時,不得少於二人;業務復雜的,應當由三人以上組成鑒證小組。
第十八條 國家對涉案物品價格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照委託單位確定的基準日當時當地同類物品的中等價格確認。
第十九條 價格鑒證機構辦理專業性、技術性強的鑒證業務時,可以聘請相應專業的技術人員協助鑒證。
價格鑒證機構需要對委託鑒證物品進行質量檢驗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在作出價格鑒證結論前委託有關法定機構進行質量檢驗或者技術鑒定。
第二十條 價格鑒證機構應當自受理委託之日起七日內出具價格鑒證結論書;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委託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規定或者約定。
價格鑒證機構應當將價格鑒證結論書及時送達委託單位。
第二十一條 價格鑒證結論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價格鑒證機構和委託單位名稱;
(二)價格鑒證標的物、目的和基準日;
(三)調查、勘驗和測算情況;
(四)價格鑒證依據和方法;
(五)價格鑒證結論;
(六)對價格鑒證結論有異議的處理方法;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價格鑒證結論書應當由價格鑒證人員簽名,並加蓋價格鑒證機構印章。
第二十二條 價格鑒證結論書文本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制。
第二十三條 原價格鑒證機構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鑒證、補充鑒證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重新鑒證、補充鑒證結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委託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規定或者約定。
原價格鑒證機構接受委託重新鑒證的,應當另行指定價格鑒證人員鑒證,原價格鑒證人員應當迴避。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未取得價格鑒證資質或者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從事價格鑒證業務的,作出的價格鑒證結論無效,所收取的價格鑒證費應予退還;情節嚴重的,價格主管部門對單位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價格鑒證機構和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已作出的價格鑒證結論無效,由其價格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價格鑒證機構或者其人員的過錯,造成價格鑒證結論失實,被上一級價格主管部門宣布無效的,退還已收取的價格鑒證費;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第二十七條 委託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委託無價格鑒證資質、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從事價格鑒證業務的,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以及非法干預價格鑒證,造成價格鑒證結論失實的,已作出的價格鑒證結論無效,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價格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價格鑒證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㈦ 價格鑒證師培訓考試課件可以去哪個網站找呢
還有考過吧課件網吧~這個價格簽證師培訓考試的課件去他們這里找吧
㈧ 符合2010年操作規范的價格鑒證系統,山東最早推出的,用的怎麼樣
聽說我們省里搞的不錯,在全面升級,完全符合2010年操作規范。目前山東還是動作比較快的。其他地市有需要的隨時歡迎來山東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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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價格鑒證師是否為中級職稱
當然是,取證後即取得中職職稱。
目前,我國職稱的獲得方式有兩種:
1.考試
2.評審(不需要考試)
中國職稱考試始於1990年9月,國家人事部為了深化職稱改革,建立職稱考試制度,並成立了「全國職稱考試指導中心」。價格鑒證師和注冊稅務師、資產評估師、中級會計職稱等一樣屬於財會類。
其考試資格與其他職稱考試一樣,實行工齡限制制,即:
(一)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二)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三)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礎理論》科目。
(一)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
另外:根據人事部關於印發《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三十條也明確規定了: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根據
工作需要可以聘任經濟師職務。既具有中級職稱資格。
㈩ 價格鑒證師報考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二)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三)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礎理論》科目。
(一)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
按照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